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799216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0.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docx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分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双方在2010年8月18日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设计单位:

4.

工程规模:

5.

工程现场条件:

(1)乙方施工的临时用水、用电均可以从甲方提供的用水、用电点引接,乙方须安装计量仪表,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施工期间,等工程正在同时施工,因此乙方进场后需要注意与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

二、

承包范围和工程内容

1.

乙方按照设计公司设计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发的其他图纸和设计变更完成以下部位装修:

(1);

(2);

(3)。

2.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天花吊顶、电气安装等,以及为完成这些内容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和竣工后工程保修、维护服务。

3.

施工分界:

(1)消防自动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线管、和预埋)由其它专业公司施工,乙方配合在装修材料上预留孔洞及修补;

(2)电话、电视、网络、智能化弱电、空调设备工程布线及设备安装由其它专业公司施工,乙方配合预留孔洞及修补。

甲方具有调整以上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和施工分界的权利。

三、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设计(如有)、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包工完场清、包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与安全检查、包竣工资料整理、包验收合格(含室内环境检测)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1.

执行的计价文件:

2.1.1所涉及的装饰、装修专业执行《深圳市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

2.1.2所涉及的土建专业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

2.1.4所涉及的安装专业执行《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

2.

费率计取

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标准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04)的推荐费率计算。

3.

人工、机械价格文件

按实际开工月份的次月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文件价,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中值计取。

同时,信息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按定额价计取。

4.

材料设备价格:

首先采用施工期间《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平均信息价;

无信息价的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甲方享有对任一材料采取认质认价的权力。

乙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编制需甲方确认价格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包含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品牌、生产厂家、样板是否已确认、进场时间等详细资料)报送监理和甲方审核。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采用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以及安装等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计价办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6.

工程结算:

本工程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双方于2010年8月18日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计价条款”确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工程量按照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图纸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计算),整体下浮13%作为结算价格。

但由双方认质认价确定的材料费不参与下浮,其它包括采用信息价在内均参与下浮。

7.

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按2%计算,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参与总价下浮。

8.

本工程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双方于2010年8月18日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计价条款”确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整体下浮13%作为结算价格。

由双方认质认价确定的材料费不参与下浮,其它包括采用信息价在内均参与下浮。

五、

合同工期与工期管理

1.

合同工期

(1)暂定开工时间年月日,总工期个日历天。

(2)工期节点要求:

工期具体约定:

2.

工期管理

(1)工期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之工期完工,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误期损失赔偿费;如果乙方延误工期达到20天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乙方必须办理书面工期签证后方能顺延工期,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2)工期调整

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影响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调整:

a.因设计变更影响到关键工序工期的;

b.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7级以上的地震、12级以上的大风、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100mm以上、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等不可抗力。

c.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停工的;

②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工期调整的缘由,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六、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2.

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预先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0%(即元整,作为乙方备料款。

预付款按照以下约定扣回:

预付款起扣点:

当工程款累计(含预付款)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的50%时,甲方开始扣回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方式及比例:

预付款分阶段按比例在月度工程款中扣回,当付款达到“预付款起扣点”时,甲方将根据剩余付款次数及应付额度酌情按比例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完为止。

(2)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止已完成分项实体工程计价单,经甲方审核后,于下月2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该部分工程造价的80%,作为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在20天内乙方按甲方要求报送结算申请和全部结算资料,甲方收到有效完整的结算申请和全部结算资料20天内完成结算,结算审核完毕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2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95%(扣除每月已付的进度款、按合同已付的款项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款项)。

(4)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保修金预留两年。

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解决,并扣除保修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应费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付款申请后3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5)所有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按合同相关条款计价审核后,随结算价款一同支付。

(6)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应足额有效的税务发票,若不按此要求出具,甲方有权推迟付款。

七、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

本合同条款;

2.

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预算书;

3.

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图纸;

5.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商或往来文件;

八、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1.

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竣工质量必须达到:

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2.

施工中必须满足且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标准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九、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在履行其职责方面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乙方施工管理人员,从本工程撤走的乙方人员应在一周内予以替换,但替换的人员必须经甲方确认。

2.

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3.

当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和乙方违约情节的轻重程度,在对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4.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签发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各项签证。

5.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4套。

6.

甲方指派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对工程进行监督,负责协调解决有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审查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确认乙供材料是否符合甲方材料样板要求。

7.

甲方委托“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实行建设监理,监理乙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计划的实施及完成,乙方须服从甲方、监理的指令和协调。

8.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9.

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等房屋及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

乙方权利和责任

1.

指定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担任相应的施工及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

乙方现场代表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否则,按每天2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月度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图和材料样板的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和内容进行施工。

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意图和使用材料,如发现假冒伪劣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更换和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接受甲方相应的经济处罚。

3.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测量用基准点、水准点设施和相关数据。

乙方对总包单位提供的测量数据自行复核,并承担相应的复核责任。

4.

乙方承诺对图纸上所有部位材料、规格、尺寸、施工工艺、构造做法等都已明确知道,能按照设计要求的效果完成所有工作,并且所有报价均已包含为完成表面材料施工所需要的构造施工费用。

5.

乙方进场2天内必须按总工期要求,精心编制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甲方对质量和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监理、甲方批准后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当乙方进度无法满足总控进度计划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有责任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索赔或处罚。

 

6.

乙方进驻工地范围,应严格服从甲方、监理管理,不得安排施工人员在现场住宿和开办临时食堂。

7.

乙方负责竣工前对其本身一切成品进行保护。

8.

乙方自行承担自己施工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自行提供并承担其施工现场内所有的施工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市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在由乙方管理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9.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

材料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0.

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或其他缺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监理和甲方。

11.

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有责任接受甲方的处罚或索赔。

无论监理和甲方是否进行了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

12.

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有关现场(工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程序,配合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加强工地现场施工和人员管理,并承担违规而引起的经济处罚和因违规而被责令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

13.

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顺延的事件发生,按照本合同规定可以顺延工期的,乙方必须及时办理书面的工期签手续,否则甲方可以不予认可。

14.

乙方所占用的施工场地须严格按照监理和甲方指定的区域和时间使用。

15.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6.

乙方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将施工垃圾清理并及时外运,如乙方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按1000元/次的违约金标准,在对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额。

17.

在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力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18.

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9.

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20.

保护好已有建筑物结构以及管线、设备、设施等,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21.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要求提前提供使用的,所发生的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应自行解决材料场内搬运问题,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3.

乙方负责在竣工时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电子文件)4套。

24.

乙方按照设计院图纸、装修图纸及现场情况进行电气工程深化设计,并交甲方确认后施工。

乙方承诺

(1)乙方施工中所用装饰材料与甲方的材料样板一致。

(2)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5.

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

十一、

材料的采购供应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甲方要求,按“优等品”质量等级的基本要求进行材料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

2.

对于甲方认定厂家品牌的材料,就是甲方认定材料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定进行采购供应。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也有权改变材料的品牌,新定材料的价格高于原定清单价格,甲方补差给乙方;新定价格低于原定价格,甲方在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新定价格等于原来价格,甲方不补不扣。

甲方认定厂家品牌的材料以及改变材料厂家产地,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采购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免责。

3.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报送材料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资料。

甲方认为该材料已经或者可能对工程质量、工期等带来不利影响时,有权更换材料,乙方不得拒绝,且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4.

严禁乙方采用非国家标准材料和私自代用材料。

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和甲方代表共同验收。

对与设计、规范、甲方材料样板不符的产品,监理和甲方代表提出禁止使用的,乙方应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设计、规范、甲方材料样板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需对甲方已确认的材料进行替代,不得降低档次标准,且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相应扣除。

十二、

设计变更

1.

甲方变更设计:

(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按设计变更施工。

(2)如果设计变更所涉及的材料已经订货(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材料订货合同)或进场,造成乙方材料积压或浪费,乙方需书面报监理、甲方现场确认处理,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确认的,甲方承担其相关处理费用。

(3)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追加的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如果影响到关键工序,经甲方确认后,可以调整工期。

(4)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立即停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相关部门批准。

3.

确定变更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如设计变更影响到关键工序的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要求,报甲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工期变更,应于5天内通知乙方。

如设计变更不影响关键工序的工期,则工期不予调整。

十三、

检查和中间验收

1.

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图纸、材料样板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安排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及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监理及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3.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以及甲方代表。

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

若监理单位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4.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单位不签字,视为监理单位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5.

无论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如对乙方工期造成影响的,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不予顺延。

十四、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按国家及省、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2.

乙方应遵守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

施工中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现场文明。

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4.

施工现场不提供住宿条件,不允许搭设食堂,除少数保安和仓库保管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住宿在现场,由乙方自行解决。

5.

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做好清洁工作,达到验收要求否则,由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清洁,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应遵从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等

工作。

十五、

竣工验收与结算

1.

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工程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提前3天书面将竣工验收时间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意见进行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并在修改后及时书面提交再次验收的时间。

2.

甲方在乙方要求的竣工验收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3.

竣工日期的认定:

若一次性通过验收,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若需再次验收时,应为再次验收通过时的日期。

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4套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电子文档)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甲方应在验收工作通过后7天内向乙方签发交接证书,办理工程的移交工作。

交接证书上应写明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交接证书签发后,乙方应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乙方不再承担对工程的照管责任。

5.

在签发交接证书后,乙方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乙方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竣工使用状态,不保留任何设施。

如乙方未在甲方或监理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乙方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运走,则甲方可以:

(1)委托他人将乙方的装备、剩余材料及乙方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

(2)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

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的结算款内扣除。

6.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监理应根据竣工验收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3天内向乙方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要求乙方对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返工或修复。

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按照第1款的约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按第4款的约定签发交接证书等。

交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乙方重新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日期。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应向监理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7天内监理审核完报予甲方,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审核竣工结算并将审核后的结算书返还给乙方。

(1)乙方同意甲方审核的结算书并签字盖章确认后20天内,甲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结算价款的95%;

(2)乙方不同意甲方审核的结算书,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审核的结算书20天内与甲方共同协商确认,并且在确认的结算书由乙方签字盖章后20天内,甲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结算价款的95%;

(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在对乙方结算金额中扣除。

8.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各方责任。

十六、

工程保修

1.

保修责任范围:

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乙供材料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限期免费保修责任范围。

2.

保修内容包括:

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等全部内容。

3.

保修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贰年。

4.

工程质量保修金:

按合同总结算价款的5%在工程结算款中截留。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满贰年后30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维修通知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按时到场维修或维修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6.

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有偿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十七、

保险

1.

乙方必须办理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2.

投保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