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与二轮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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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与二轮承包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土地二轮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2年底基本完成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结束了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质,土地由剥削阶级所有转为农民所有,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解决了民主革命时期留下的最大问题,同时有力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后来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农业初级合作社——农业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脱离了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加上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

这样,代表着先进生产关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孕育产生了。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保康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1981年开始探索试行的。

(一)历史背景

1.中央决议

1980年9月14日至22日,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重点研究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与会人员形成共识。

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发[1980]75号),指出:

“在党的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两年来,各地干部和社员群众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总起来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一类是包工包产,联产计酬。

实行结果,多数增产,并且摸索到一些新的经验。

特别是出现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更为社员所欢迎。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就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分工协作,擅长农业的劳动力,按能力大小分包耕地;擅长林、牧、副、渔、工、商各业的劳动力,按能力大小分包各业;各业的包产,根据方便生产、有利经营的原则,分别到组、到劳力、到户;生产过程的各项作业,生产队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包产部分统一分配,超产或减产分别奖罚;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当年或几年不变。

《通知》明确提出:

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就这种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

这“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通知》还强调“党在农村实行任何一种政策,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照顾农民的经济利益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在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中,违背当地群众愿望,强制推行一种形式,禁止其他形式的做法是错误的。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尊重社队自主权统一起来,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善于引导。

要把扩大社队自主权同加强社员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员代表会议和各级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一切关系社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都要经过民主讨论,由集体做出决定。

”中央这个决议从思想上和理论上为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发[1982]1号),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此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2.省市部署

农业生产责任制是经营管理工作的重大变革,是调整生产关系使之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1981年,省委书记陈丕显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做了“关于总结经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重要讲话,指出“方向要明确,态度要积极,工作要做细,步履要稳妥”。

对少数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一些糊涂认识,陈丕显分析说:

“调查研究不够,有的时候,有的地方,有的领导落后于群众,落后于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抓得不具体,在某些地方的一些同志,某些时候在工作指导上不能站在群众的前头,带领群众前进,在某些情况下是被群众推着走,甚至和群众顶牛的现象。

”他要求各级干部反复宣传责任制的目的和原则,搞清基本概念,进一步消除“左”的思想影响,解决少数人把责任制视为单干的认识问题。

他还强调:

“少则两三年,多在四五年来完善提高,巩固生产责任制。

1981年9月27日,襄阳地区行政公署下发襄署[1981]79号文件,要求“抓管理,完善生产责任制。

当前,畜牧业责任制要同农业责任制一样,统一研究,同时承包,不能顾此失彼,大力提倡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养畜,承包要合理,使承包者有产可超,有利可得。

合同签订后,坚决按合同结账兑现。

”“不论采取哪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都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能一刀切,要同群众商量,不断总结完善提高。

3.成功经验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

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

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

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

”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该“生死状”内容是:

包干到户,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包产到户。

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

当时国务院主管农业的副总理万里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这一举动表示的支持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

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4.法律规定

  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

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合同履行的监督,公共设施的统一安排、使用和调度,土地调整和分配,从而形成了一套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从而大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较好地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

为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199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召开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称为“家庭承包经营”。

(二)实施过程

1.摸索起步阶段

1981年,全县辖12个人民公社,1个城关镇,52个管理区,338个生产大队,其中以大队核算的大队25个,生产小队1936个,其中以生产队核算的有1806个,农业户数54075户,农业人口257911人。

其中加入人民公社户数52675户,农业人口252095人。

全县劳动力99416个,其中农业劳动力95664个。

拥有耕地面积468408亩,其中水田66171亩。

1979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战胜了春旱、秋涝、低温和病虫等多种灾害,全县粮食、油料获得了增产丰收,多种经营生产也有了较大发展。

各地抓政策落实,推行生产责任制,改善经营管理,使劳动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清溪河公社土门大队18个多种经营项目,由于实行了按规模定人员,定收入,投资包干,以产定酬,超产奖,减产赔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完成纯收入85.8万元,比上年增长31.6%。

黑木耳生产,全县基本上实行了“定人员、定铺数、定产量、定报酬、定奖惩”的五定生产责任制,收效显著。

如过渡湾公社白峪沟五生产队实行这一办法后,还是过去的技术员周昌玉,管理铺数也差不多,当年黑木耳产量达到894斤,比上年翻4番,超定产任务1倍多,单产由上年的1.5斤提高到9.12斤。

还有龙坪十字冲大队发展猪牛羊、寺坪田家店大队植树造林等一些典型事例,充分说明建立各项农业生产责任制,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措施。

1980年,县农办经营管理科坚持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先后调查总结马桥中坪大队劳动定额,清溪河土门大队生产责任制、干部岗位责任制,黄堡大队财务管理,寺坪岗子大队清收付业款等经验,给各地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

特别是在帮助大队、生产队建立各种责任制方面卓有成效。

全县338个大队,1841个生产队都分别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并有216个大队,1111个生产队工副业实行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有324个大队,1661个生产队建立了干部岗位责任制;有247个大队,1418个生产队建立了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有181个大队,400个生产队的农田作业实行了包产到组,联产计酬的责任制。

项项有制度,人人有责任,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81年1月16日,保康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张振华做主题讲话。

参加会议的有县、社、管理区干部和农村工作队员、大队党支部书记和大队长、县、社直各单位负责人,共1200人。

会议回顾总结1980年的全县农村工作,正确认清目前形势,交流经验,明确任务,振奋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了1981年的农村工作。

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下发后,县委组织23个宣传组,到各公社贯彻落实。

通过努力工作,进一步巩固了人民公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加强了农业生产责任制,更好地落实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维护了社员交易少量农副产品和家庭副业的正当权益。

全县有183个条件不成熟的大队核算单位退回到生产队核算,1841个生产队都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其中:

定额包干的有1209个;联产到作业组的有505个;包产到劳的有1209个;对常年“三靠”(吃饭靠供应、用钱靠救济、生产靠扶持)的队实行包产到户的有18个,包干到户的有2个;评工计分的只有33个队。

对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大多都采取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方法,还有的将一些小宗作物和零散土地进行了专业承包。

“两地一山”的政策进一步得到了落实,补划自留地有39979户,面积达8740多亩;划饲料地的有36631户,面积达38569亩;划自留山的有9334户,面积达14249亩。

这一系列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的重大措施,符合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得民心,合民意,已经和正在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鼓舞和激励着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治穷致富。

1981年9月25日,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督办,要求各地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

当时,全县大田实行联产计酬的生产队由上年底的26.9%,上升到91%。

其中:

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由1.88%上升到68.5%,达到1314个生产队;大包干的队由1个上升到372个,占19.35%;包产到户的由0.57%上升到4.45%,有41个生产队;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的由15.4%下降到2.39%,有22个生产队;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队由73.1%下降到8.5%,有172个生产队。

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深受群众欢迎,促进了生产发展,人们的精神面貌和生产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显示出了明显的优越性。

县农办经营管理科组织全县经营管理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能,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落实好农村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生产责任制。

全县1922个生产队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有1750个,占总队数的91%,其中联产到劳的有1314个,大包干的有372个。

在工作实践中,各种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专业承包、联产到劳责任制,已经显示出很大的优越性:

一是联产连心,社员对切身利益看得见,摸得着,能够充分挖掘劳动潜力,劳动质量好,效率高。

二是增产效果显著。

三是充分利用劳动力,广开生产门路,开发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活跃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

四是积极发挥能工巧匠的作用,有利于发现和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五是精减了各种非生产人员,压缩了不合理开支,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六是能够从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有利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力方向发展。

概括起来,就是能够把集体经济优越性和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有力结合起来,把发挥自然资源的优势和发挥劳动力资源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把社员的物质利益和最终劳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

寺坪公社石灰沟大队和过渡湾公社西帮大队二队的事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石灰沟大队山高坡陡,居住分散,是多年有名的穷地方。

全大队50户,248人,1981年在严重受旱的情况下,夏季产量达到了37030斤,比1980年的16079斤,翻了一番多。

二队和四队是联产到劳,夏季分别比1980年增长1.84倍和1.56倍;比历史最高产量的1979年分别增长35.2%和35.9%。

人平分别达到182斤和203斤,秋季形势也很好。

而没有联产到劳的一队,夏粮比历史最高年减产,人平只有69斤。

同样条件下,就是责任制的不同,结果产量也不同。

真是“不联不知道,一联心开窍”。

过渡湾公社西帮大队二队实行大包干,一年大翻身。

这个队是长期“三靠”的穷队,全队25户,110人,1980年秋播实行大包干,全队150亩夏粮面积,产量22490斤,比上年9443斤,增长1.38倍,比历史最高产量的1977年增长60%。

当时,县委确定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形式基本稳定,不要轻易变动,领导狠抓完善,不断总结提高”。

基本态度是提倡联产到劳,允许多种形式。

在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上,强调因势利导,重点分三步走。

第一步,组织群众学习中共中央[1980]75号和县委[1981]10号文件,选择责任制形式。

第二步,处理好各种具体问题。

处理具体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周全,不能简单从事,更不能一轰而起,一阵风。

在处理具体问题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乱砍山林,不准抢走耕牛、农具等集体财产,不准分掉储备粮和积累,不准搞房头纠纷,不准停工停产。

第三步,签订合同,检查合同的落实。

2、全面实施阶段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发[1982]1号),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下发的第一个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

要求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各区(镇)、管理区和村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的部署,着重抓好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全县1935个生产队,已有1931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帮助生产队设置、签订农副业生产承包合同8万多份,1607个生产队完善了林业联产承包责任制,476个社办企业建立了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发[1983]1号)。

这份关于农村责任制的第二个一号文件全面充分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指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

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联产承包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形式。

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

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

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文件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再解放一点,改革更大胆一点,工作更扎实一点。

全县上下人心一致,整体联动,共同努力,全面推行“大包干”责任制。

据县统计局农业年报显示,全县338个生产大队,1934个生产小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有1931个,其中实行大包干的有1931个,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户54783户,其中实行大包干的户有54764户。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的一号文件,更进一步为农村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广大农村引起强烈反响。

连续3个一号文件对农民来说就像吃了定心丸。

各地在贯彻落实一号文件中,认真做好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

为此,1984年3月2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全县农业会议纪要>的通知》(保政发[1984]8号),明确提出,凡是一号文件明确了的,特别是与备耕工作密切有关的工作,要抓紧在春耕大忙之前做好。

各地要尽快签订更完善的承包合同。

根据“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进一步搞好统分结合;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和“鼓励土地承包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的方向,根据专业户发展的实际情况,延长承包期,做好土地转包工作。

要按照县委(1983)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尽快搞好山林承包,像承包耕地那样把山林承包给农民经营。

使责、权、利统一起来,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自留山面积小,群众要求扩大的,可以扩大;无山可划的,可以收一部分责任山转划为自留山。

荒山要放手让社员承包到户经营,鼓励开发性承包。

同时,要抓紧按计划落实退耕还林的面积,搞好春季植树造林和多种经营生产。

发展多种经营,要在政策上放宽一点,把经济搞得更活一点,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威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大搞多种经营和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精神,宜林荒山和自留山植树造林,谁造谁有,允许继承。

二是社员承包责任山,要实行作价承包,统一规划,批准砍伐,收入分成,大头归社员。

三是集体收入的山本费和林业收入,实行以山养山,扶持发展。

四是国家有扶持资金、物资的项目,不论集体还是个人发展,同样对待。

要继续抓紧大包干后的财务整顿和清理,建立健全专业会计制度。

大队、生产队要在精简干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

努力减轻群众不合理的负担。

要继续大力发展各个行业的专业户、重点户,对专业户和重点户既要大力支持发展,又要注意不要“拔苗助长”,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随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宣传。

全县县、区、乡三级150多名领导带领工作组深入基层,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其次是层层举办骨干培训班。

区、乡举办培训班47期,培训骨干3800多人;再次召开群众大会,使文件精神家喻户晓。

全县各地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组310多个,980多人,深入到297个村召开群众大会,参加会议人员达12.7万人。

为了认真地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县委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放宽政策的十条意见。

这一年来,全县在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完善方面,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个别地方地块划分过于零碎或群众认为原承包不合理的,通过民主协商,合理调整耕地面积3.8万亩,方便了生产。

在搞好山林承包方面,狠抓了扩大自留山。

全县367万亩山林全部承包到户,其中自留山面积由1983年底的28万亩增加到133万亩,占山林面积的36.2%,户平24亩多;一次性作价承包到户的山林面积达125万亩,占山林总面积的34%。

两项合计258万亩,占山林总面积的70%以上。

3、确权颁证阶段

针对部分干部群众怕农村生产责任制政策变的思想顾虑,1984年5月10日,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颁发<保康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证书>、<保康县人民政府山林使用证书>的通知》(保政发[1984]28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副乡(镇)长负责,务必在当年7月底前完成“两证”填发工作。

强调颁发“两证”是对全县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具体检验,不能掉以轻心。

现场发放时必须召开群众大会,由副乡(镇)长以上的干部颁发给农民,同时必须收回1982年县人民政府发放的《保康县人民政府自留地经营证》。

随后,县政府颁发了近12万份土地使用证和山林使用证书,规定土地一定20年不变,山林一定50年不变,延长了土地、山林承包期限。

这样群众吃了长效“定心丸”,开始向山进军搞开发性生产,敢于在土地上投资搞集约经营。

1984年全县农民自己投工投资改梯田3300多亩,旱改水4000多亩,成片植树造林6万多亩。

造林在30亩以上的达1180户,造林在百亩以上的林业专业户已由1983年的50户增加到500多户。

寺坪区简家村农民孙贵明联合承包荒山2000亩,1984年一年就植树615亩。

在他的带动下,全区又有10户农民联合承包荒山18400亩。

歇马镇卢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周大友,1984年在自留地上植树造林997亩。

马桥镇九里川村林农刘应凯,自愿组合3户,联合承包荒山5000亩,山林6000亩,植树造林2045亩。

马良镇鸡冠河村农民陈学畜,在自留山上挖柑橘树窝20亩,移植柑橘2000株。

(三)成效与问题

1.主要成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基石,改变了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为更广阔的农村改革乃至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道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结果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体现了农民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关系。

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公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紧紧地与土地直接结合在一起。

其本质是社会主义农村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它为中国理顺农村生产关系打开了新路子,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开创了农业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黄金时代,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保康县粮食总产量从1980年的1.62亿斤,增至1984年的2.32亿斤。

农业的发展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且,由于利益的内在推动,使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推动农业的现代化。

2.问题和缺陷

家庭分散经营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身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出来。

现代社会的许多生产经营活动,其收益都是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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