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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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
—————————————————————————————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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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研发人员(含外聘人员)工资、奖
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
资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国税发【2008】
116 号
可加计扣除
2、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
财企【2007】194 号
3、为研发人员支付的福利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
4、为研发人员支付的工会经费
5、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
6、与研发人员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包括股份支付)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材料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国税发【2008】
116 号
可加计扣除
2、水电费
3、动力费
4、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国科发火【2008】362 号
5、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
护费;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
折旧费、经营租赁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国税发【2008】
可加计扣除
(一)人员人工
(二)直接投入
(三)折旧费、租赁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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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开发费用管理,规范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提高纳税管理水平,根
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2008】116 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
194 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
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是以各个研
究开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本办法所称研发费用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
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国税发【2008】
116 号
可加计扣除
2、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国税发【2008】116 号
可加计扣除
3、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设备调
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
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财企【2007】194 号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新产品设计费,包括为新产品和新
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
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
生的费用
国科发火【2008】362 号
国税发【2008】116 号
可加计扣除
2、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
料费、资料翻译费
财企【2007】194 号
国税发【2008】116 号
可加计扣除
116 号
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建筑物的
折旧费、经营租赁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
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的运
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
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等费
用。
财企【2007】194 号
国税发【2008】116 号
可加计扣除
2、研发成果的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
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财企【2007】194 号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设
计和计算方法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国税发【2008】
116 号
可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四)设计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 费用不能计入。
(六)无形资产摊销
(七)研发成果确认费用
(八)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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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
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
发而支付的费用。
财企【2007】194 号
国税发【2008】116 号
注
2、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
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
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
费用(项目成果为公司拥有,且与公
司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国科发火【2008】362 号
国税发【2008】116 号
研发费用范围
列入研发费用的政策依据
备注
1、研发人员办公费、高新科技研发保
险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财企
【2007】194 号
2、专利申请维护费
国科发火【2008】362 号
3、研发活动会议费、差旅费、外事费、
专家咨询费、通讯费
财企【2007】194 号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七)与(八)的费用合计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 10%,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注 1: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发生额的 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注 2:
对公司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加计扣除条件的,可按
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注 3: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本公司提供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发费
用支出明细表》(附件五),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将无法实行加计扣除。
第三条 研发费用实行“预算控制、足额归集、分项管理、专账核算”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 研发项目管理
第四条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研发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研发项目的立项审
查、合同签订和内部成果评审等工作。
生产计划部负责研发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市场部
负责与研发项目专利申报相关的工作。
(一)研发项目应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附件六),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技术委员
会、财务部、市场部、人事行政部、生产计划部各一份。
《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特征及适用的工程项目;
2、项目负责人;
3、立项目的;
4、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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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5、项目组人员安排;
6、研发费用预算、明细及各年金额;
7、研发项目进度安排;
8、相关人员签字及公章。
(二)无论项目成败,项目组均应编制《研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七),交技术委员会
审批后,报技术委员会、财务部、市场部、人事行政部、生产计划部各一份,《研发项目结
题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特征及适用的工程项目;
2、项目负责人;
3、技术方案及创新点;
4、研发项目成果及效用情况说明;
5、结论;
6、相关人员签字。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年初组织市场部、技术部、设计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编
制本年度研发计划及相关费用预算,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财务部应将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作为研发费用进行归集。
实施研发项
目同时又承担生产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要合理界定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界限,不得将研发
费用随意列入施工成本,也不得将构成工程实体的成本费用列作研发费用。
第七条若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项目研发活动的,财务部应设置有关明细
账,对研发费用按不同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和核算。
第八条 研发费用开支审批程序
(一)工资及工资费用
1、技术部、设计部等有研发项目的部门,应在每月 28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本部
门的《研发项目人员考勤表》(附件二)。
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相关部门报送的《研发项目人员考勤表》,将工资及工资费用合
理分配至不同的研发项目,并于每月 30 日前向财务部提供《工资及工资费用汇总表》(附
件三)。
总工程师、主管设计的副总经理和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研发人员,如同时参与多个研
发项目,应将其工资及工资费用按参与项目时间分摊到相关研发项目。
(二)办公用房屋建筑物折旧及租赁费、装修费、水电费、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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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1、折旧、租赁费、装修费
由财务部根据研发机构人员占用面积,按月计算出研发机构应分摊的费用后,按人数
比例合理分配至不同的研发项目。
2、水电费、办公费
由财务部根据不同研发项目组成员占公司办公总人数的比例,按月合理分配至不同的
研发项目。
(三)成果确认费、产权注册费
由市场部申请(需注明具体研发项目或课题名称),分管市场部的副总经理审批,财务
部审核后列支。
(四)委托外部研发项目发生的费用
由设计部、技术部申请(需注明具体研发项目或课题名称),主管设计的副总经理和总
工程师审批,并附经受托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一研发费用明细表》(附
件五),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列支。
(五)其他研发费用
其他研发费用具体包括:
材料动力费、差旅费、通讯费、设计费、资料费、会议费、
外事费、设备维护费、装备调试费、专家咨询费、新品检验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其他研发费用的开支由项目组长申请(需注明具体研发项目或课题名称),经副总工程
师、主管设计的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审签,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予列支。
第九条 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
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研发机构是指按照《国家认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员会令第 53 号)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的国家(重点、
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形式的研发机构,以及企业内部设置的、
经当地市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研究院所,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联合设
立的博士后站、中试基地、实验室等。
第三章 核算内容及科目设置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设置“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管
理费用-研发费用”、“无形资产-专利”等二级科目,准确、合理的核算各研发项目的各
项研发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 研发费用核算内容
“
一、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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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料内容
资料提供部门
备注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技术部、设计部
附件六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
和专业人员名单
技术部、设计部
附件六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
况归集表(附件四)
财务部
附件四
4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
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董秘办
5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技术部、设计部、市场部
6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结题报告等资料
技术部、设计部、市场部
附件七
确认?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本科目核算公司从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本科目按“研发费用—费用化支
出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表”(附件一)要求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
项目,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 部门—XX 工程项目—XX 课题—明细科目”(例如: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技术部—郴州项目—硫酸生产沸腾炉内取热设备—工资),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
二、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本科目核算公司从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在费用发生时,
按研发项目,借记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XX 部门—XX 工程项目—XX 课题—明细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三、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月末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管
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
四、 无形资产—专利”
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在形成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
XX 专利”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第四章 纳税申报及加计扣除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公司财务部在积极申
请加计扣除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请相关责任部门在业务发生时,及时向
公司财务部提供:
第十四条 根据税法规定,对发生的研发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申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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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一)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
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摊销年限及该无形资产成本
的 150%在税前扣除。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
第十五条对委托外部研发的项目,设计部应在委托开发合同中要求受托方提供《委
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附件五),该表中凡符合上述加计扣除条件
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否则,该部分研发费用将无法在税前加计扣除,财务部对受托
方不能提供《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的,应在支付相关款项时进
行控制。
第十六条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
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在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研发项目,各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研发项目所投入
研发费用的管理与核算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和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附件二、《研发人员考勤表》
附件三、《工资及工资费用汇总表》
附件四、《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附件五、《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
附件六、《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附件七、《研发项目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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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科目
核算说明
可否加
计扣除
1、工资
核算从事研发活动的在职职工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
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人工费及劳务费。
是
2、工资费用
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与研发人
员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否
3、材料动力费
核算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水电等动力费用。
是
4、设备维护费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
否
5、设备折旧费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是
6、设备租赁费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
是
7、房屋折旧费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费
否
8、房屋租赁费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建筑物的租赁费
否
9、房屋维修费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建筑物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否
10、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
核算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否
11、设计费
核算新产品设计费,包括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
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
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是
12、资料费
核算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是
13、装备调试费
核算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是
14、其他装备调
试费
核算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
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否
15、无形资产摊
销
核算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
计算方法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是
16、委托外部研
发费用
核算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
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公司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
营业务紧密相关)。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
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注
17、成果确认费
核算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
理费等费用。
是
18、产权注册费
核算研发知识产权成果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否
19、其他费用
核算研发活动会议费、差旅费、外事费、专家咨询费、通讯费;研发人员办公
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 10%,另有
规定的除外)
否
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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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附件一:
序号
姓名
参与各研发项目工作日数(天)
合计
研发项目 1
研发项目 2
研发项目 3
研发项目 4
研发项目 5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填表单位:
2011 年 月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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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注 1: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发生额的 80%可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注 2:
公司技术部门应在委托开发合同中要求受托方提供《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发费用支出
明细表》(附件五),该表中凡符合上述加计扣除条件的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但不受“注 1”80%限制)
。
附件二:
研发人员考勤表
序号
项目
技术部
设计部
市场部
工程部
调试部
采购部
合计
一
工资、薪
金
1
日常费用
2
研发项目 1
3
研发项目 2
4
研发项目 3
5
研发项目 4
……
小计
二
津贴、补
贴
1
日常费用
2
研发项目 1
3
研发项目 2
4
研发项目 3
5
研发项目 4
……
小计
三
奖金
1
日常费用
2
研发项目 1
3
研发项目 2
4
研发项目 3
5
研发项目 4
……
小计
四
工资费用
1
日常费用
2
研发项目 1
3
研发项目 2
4
研发项目 3
合计
元
第 11 页 共 14 页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审核人:
制表人:
附件三:
工资及工资费用汇总表
填表单位:
人力资源部2011 年 月单位:
序号
费用项目
发生额
1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
1、材料
3
2、燃料
4
3、动力费用(包括办公用水电费、动力费等)
5
6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公司在职人员费用
7
1、工资、薪金
8
2、津贴、补贴
9
3、奖金
10
11
12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13
1、仪器
14
2、设备
15
16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17
1、仪器
18
2、设备
19
20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21
1、软件
22
2、专利权
23
3、非专利技术
24
25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及制造费
26
27
七、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