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T ZYZG05 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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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DTZYZG05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DOC
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TJDT/ZY-ZG-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地铁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办理程序、职责分工及费用处理,严格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加强投资控制,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由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设计变更时,按本办法办理。
第四条设计变更与洽商或签证划分。
工程建设过程中凡需修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为设计变更;不需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但确有工程投资、合同金额变化者为工程洽商或签证。
具体工程洽商或签证见地铁集团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以理由充分确凿、技术可行,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减少安全储备为原则,严禁利用设计变更降低标准、增加投资、延长工期及扩大规模。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拆解设计变更、降低变更等级。
第七条集团各部门、建管中心应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项目(变更原因、类别、内容、工程数量变化、费用增减额等)进行统计,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
第八条按审批阶段分类
1.设计方案变更:
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发出之前,对已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视为设计方案变更。
2.施工图设计变更:
经审核合格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发出之后,对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视为施工图设计变更。
第九条按变更原因分类
1.行政许可原因:
系指发改、规划、国土、市政、人防、消防、交管、环保、水利、卫生防疫、城管等政府部门要求,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2.规划调整原因:
因用地红线、地块规划、线网规划等的落实、深化、调整等规划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3.沿线地块开发结建原因:
因沿线地块开发、结建需要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4.勘察及现场条件原因:
系指招标或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地形、物探资料、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地下管线、地面地下建(构)筑物等资料与实际不符,或用地拆迁困难无法满足建设需要,或现场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工程前期方案发生变化等,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5.设计原因:
系指因设计文件经自身或外部审查发现或提出的缺陷、错误、遗漏、碰撞等需要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6.技术标准变化原因:
系指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或在后期研究论证、评审过程中对上阶段已批准的技术标准进行调整。
7.功能变化及需求原因:
系指使用功能、需求变化或运营管理需求等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8.施工原因:
因承包商机具设备、技术或工程经验、工艺、工期引起的设计变更。
9.其他原因:
系指不属于上述原因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第十条按变更专业分类
1.土建类:
指建筑、结构、轨道、路基、桥梁、场段等土建专业内部的设计变更。
2、设备类:
指机电设备系统专业内部的设计变更。
3.综合类:
指涉及到土建、机电设备专业的综合性变更。
第十一条按变更内容及费用额度分类,设计方案变更和施工图设计变更分为Ⅰ类变更、Ⅱ类变更、Ⅲ类变更三类变更。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
(1)涉及工程主要设计原则、重大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工程范围重大变化的变更;
(2)涉及线位、站位、线路敷设方式、建筑结构形式等需要重新规划报建的变更;
(3)影响到全线某一系统或工点的主要功能标准、主要运营标准、运营安全的变更;
(4)涉及到装修风格、装修效果、装修设计方案的变更;
(5)土建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变更费用增减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变更费用增减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变更:
(1)涉及到已批准的主要技术方案及功能等的变更;
(2)涉及主要施工方案、主要施工工艺、措施等变更;
(3)影响到车站使用功能的重要设备技术参数变更;
(4)涉及到主要装修材料的规格与尺寸、主材的组合方式、色彩、质地、天然材料产地、性能指标要求等的变更;
(5)土建工程或设备采购单项变更费用增减在人民币100万(含100万)~3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变更费用增减在人民币50万(含50万)~100万元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Ⅲ类变更:
(1)涉及到已批准的一般技术方案及功能等变更;
(2)涉及一般施工工艺、措施等的变更;
(3)改变设备或主要材料的性质、种类、规格、型号、数量;
(4)土建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变更费用增减在100万元以下,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变更费用增减在50万元以下的。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的提出和申请
1.设计方案变更的提请
(1)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提议的设计方案变更,须由提议单位填写《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并由提议单位本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地铁集团对口主管部门,由对口部门初步征求设计单位、总体单位意见后,向总工程师室正式申请。
(2)由地铁集团相关部门(子公司)提议的设计方案变更,由相关部门(单位)填写《设计方案变更申请单》,并由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总工程师室;总工程师室组织(设备类由机电设备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形成技术、经济分析材料后,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向总工程师室正式申请。
2.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提请
(1)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提议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须由提议单位填写《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表》,并由提议单位本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建管中心组织初审或审批后,由提议单位的地铁集团对口主管部门向总工程师室正式申请或备案。
(2)由地铁集团相关部门(子公司)提议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须由提议部门(子公司)填写《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单》,并由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建管中心(并抄送总工程师室)。
建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形成技术、经济分析材料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表》,建管中心初审或审批同意后,向总工程师室提出正式申请或备案。
3.变更申请资料应全面、详实、论据充分,基层初审意见及结论明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应同时注明引起的连带其他专业变更);
(3)变更引起工程投资的增减,并附详细的变更前后的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估(概)算表(附件3-11);
(4)变更对功能、工期、接口的影响;
(5)必要的附图;
(6)其它支持性材料(会议纪要、专家意见等)。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审批
1.设计变更的审批遵循部门初审--例会审议--会签批准。
(1)Ⅰ类变更:
土建类、综合类设计变更由总工程师室主持召开初审会,集团合约管理部、建管中心、设计总体、工点(系统)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参加,提出初审意见;经设计变更例会审议通过,报地铁集团公司设计管理部门、合约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设备类设计变更由总工程师室转至机电设备部按上述程序办理。
(2)Ⅱ类变更:
土建类、综合类设计变更由总工程师室主持召开初审会,集团合约管理部、建管中心、设计总体、工点(系统)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参加,提出初审意见;经设计变更例会审议通过后,报地铁集团公司设计管理部门、合约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设备类设计变更由总工程师室转机电设备部按上述程序办理。
(3)Ⅲ类变更:
a.Ⅲ类设计方案变更由总工程师室主持召开初审会,集团合约管理部、建管中心、设计总体、工点(系统)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参加,提出初审意见;经设计变更例会审议通过后,报地铁集团公司设计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设备类设计变更由总工程师室转机电设备部按上述程序办理。
b.Ⅲ类施工图设计变更由建管中心主持召开审查会,中心内部部门、设计总体、工点(系统)设计及相关单位参加,提出审查意见,报建管中心负责人批准。
完善变更审批程序后建管中心向总工程师室(所有Ⅲ类施工图设计变更)、机电设备部(设备类Ⅲ类施工图设计变更)、合约管理部(所有Ⅲ类施工图设计变更)报备。
2.总工程师室或机电设备部每月中旬和月底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召开设计变更例会,邀请集团相应主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授权委托人)参加(Ⅰ类变更邀请技术委员会参加),对已完成初审的设计变更进行汇报和集中审查,形成会议纪要。
3.设计变更审议通过后,由外部提议单位的地铁集团对口部门或地铁集团提议部门(子公司)完成最终审批会签程序后,交总工程师室进行变更登记。
对于需上级主管单位、政府审批部门进行审批的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经批准后,由总工程师室进行变更登记。
4.设计变更的审批时限
(1)对工程进度、工期影响不大的情况,一般不超过20天(同时结合现场实施情况可适当加快进度):
总工程师室或机电设备部在收到正式变更申请并对上报资料初审通过后,7天内主持部门联合会审,并出具初审意见;15天内组织变更例会,集中审批;提议部门或提议单位的对口管理部门5天内完成会签程序。
(2)对突发情况或不立即处理将会危及工程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由建管中心组织及时召开有关单位、部门和集团主管领导参加的现场会议审定,形式会议纪要;可先以《工程设计联系单》形式提供临时性变更设计资料,随后及时按程序补办相应设计变更手续。
5.当最终审批变更的费用超出变更申报批准结果15%的,或达到上一级设计变更类别时,应当重新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的落实
1.设计变更审批成立后,由总工程师室(土建类、综合类)或机电设备部(设备类)向设计总体单位发出《设计方案变更通知单》或《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其中Ⅲ类施工图设计变更由建管中心向设计总体单位发出《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总体单位组织工点(系统)设计单位按《设计方案变更通知单》或《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根据现场施工需求及时完成后续工作及施工图变更图纸的总体审查和出图工作。
2.建管中心依据发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变更图纸组织监理单位发布《工程变更令》,并按设计变更图纸组织现场实施。
3.各相关单位应各自建立设计变更台账,按月将台账报备总工程师室/机电设备部;总工程师室/机电设备部按季度将《设计方案变更一览表(台帐)》、《施工图设计变更一览表(台帐)》向计划统计部和合约管理部报备。
第四章职责划分
第十五条总工程师室
1.负责土建及综合类的设计变更统筹管理。
负责《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和完善。
2.负责各类设计变更文件的统一管理、统计、归档工作。
3.负责主持土建类、综合类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查、部门会审、例会审批和签发《设计方案变更通知单》或《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4.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土建类、综合类设计变更的变更图纸。
5.负责建立综合变更台帐,并定期向计划统计部报送,协助计划统计部向城投集团和政府主管部门设计变更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6.负责本部门或本部门管理的其他单位提议变更的申请、审查、会签等程序的完善和落实。
第十六条机电设备部
1.负责机电设备的设计变更统筹管理。
参与《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和完善。
2.负责主持设备类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查、部门会审、例会审批和签发《设计方案变更通知单》或《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3.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完成设备类设计变更的变更图纸。
4.协助计划统计部向城投集团和政府主管部门设计变更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5.负责本部门或本部门管理的其他单位提议变更的申请、审查、会签等程序的完善和落实。
建立部门变更台帐。
第十七条合约管理部
1.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审查。
2.负责设计变更的清单更新、合同增补及变更等工作。
3.参与设计变更会审及审批,提出部门意见建议。
4.协助计划统计部向城投集团和政府主管部门设计变更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第十八条建管中心
1.负责组织Ⅰ、Ⅱ类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初审及向集团相关部门的报送,针对变更对现场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的影响及废弃工程量等提出明确审查意见及建议。
2.负责主持Ⅲ类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审批,签发《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3.参与设计变更会审及审批,提出部门意见建议。
4.负责本部门或本部门管理的其他单位提请变更的申请、审批、会签等程序的完善和落实。
建立部门变更台帐。
第十九条计划统计部
1.负责对设计变更资金变化的统计和管理。
2.负责重大的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向城投集团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审、报批、调概等工作。
第二十条其他部门及子公司
1.负责因本部门、子公司职责及业务工作内容原因发生变更的提议。
2.参与设计变更会审及审批,提出部门意见建议。
3.负责本部门或本部门管理的其他单位提议变更的审请、审批、会签等程序的完善和落实。
建立部门、子公司变更台帐。
第五章变更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的验工计价原则
设计变更一旦批准,变更部分与项目同步验工计价、支付,变更的验收、计量及支付按原合同约定及地铁集团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计量支付管理等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设计变更勘察、物探、设计费管理
1.非勘察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须进行补勘的,勘察费用按合同约定。
2.非物探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须进行补充物探的,按物探签证程序办理,物探费用按合同单价支付。
3.因勘察、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不另计勘察设计费,其他原因造成的Ⅰ、Ⅱ类变更,根据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中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Ⅲ类变更不另计勘察设计费。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按上阶段审查意见执行落实修改的设计,不需要办理设计变更。
第二十四条各参建单位及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应重视设计成果的过程审查及图纸会审,尽量避免因过程审查不到位引起的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变更作为后续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输入和依据,不需另行办理施工图设计变更;经批准的上续专业设计变更作为下序专业设计的设计输入和依据,不需另行办理设计变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集团总工程师室。
第二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及地铁集团各部门、建管中心、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设计变更申请审批流程
2.设计变更编号填报说明
3.设计变更表单
3-1《设计方案变更申请单》
3-2《设计方案变更申报表》
3-3《设计方案变更审批表》
3-4《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单》
3-5《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表》
3-6《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批表》
3-7《设计方案变更指令》
3-8《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3-9《设计方案变更一览表(台帐)》
3-10《施工图设计变更一览表(台帐)》
3-11《设计变更前后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对比表》
附件1
附件2:
设计变更编号填报说明
同一变更的设计变更申请报告、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查会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实施指令编号应相符,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附件3-1设计方案变更申请单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1
设计方案变更名称
提议部门(子公司)
致:
_______________
(说明变更内容及原因)
提议单位意见:
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部门(章):
附件3-2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2
设计方案变更名称
变更编号
申请部门、单位
申请时间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
专业类别
□土建类□设备类□综合类
变更原因
□1行政许可原因□2规划调整原因□3沿线地块开发结建原因
□4勘察及现场条件原因□5设计原因□6技术标准变化原因
□7功能变化及需求原因□8施工原因□9其他原因
设计方案变更描述:
(可另附页说明)
附件目录:
投资增减:
原造价:
万元;变更后造价:
万元;增\减:
万元
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提请单位(章):
设计单位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设计单位(章):
总体单位审核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总体单位(章):
注:
1.填写本表时需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表中提示内容在“□”中对应位置用“√”标识。
2.本表一式六份,提议单位、设计单位、总体单位、机电设备部(机电类)、合约管理部、总工程师室各一份。
附件3-3设计方案变更审批表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3
设计方案变更名称
变更编号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
专业类别
□土建类□设备类□综合类
部门组织会审初审情况
会议纪要编号:
□属简单变更,未组织会审
□同意□不同意
设计变更例会审议情况
会议纪要编号:
□变更类别较低,未组织例会审议
□同意□不同意
设计单位技术、经济审查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
技术审查意见:
经济审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设计单位(章):
总体单位技术、经济审核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
技术审查意见:
经济审查意见:
总体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总体单位(章):
总工程师室/机电设备部:
部门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部门(章):
造价合约部:
部门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部门(章):
集团设计、技术主管领导意见:
□不需签署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集团经济主管领导意见:
□不需签署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集团总经理意见:
□不需签署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注:
1.填写本表时需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表中提示内容在“□”中对应位置用“√”标识。
2.本表一式六份,提议单位、设计单位、总体单位、机电设备部、造价合约部、总工程师室各一份。
附件3-4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单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4
施工图设计变更名称
提议部门(子公司)
致:
_______________
(说明变更内容及原因)
提议单位意见:
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部门(章):
附件3-5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表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5
工点(系统)名称
变更编号
申请部门、单位
申请日期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
专业类别
□土建类□设备类□综合类
变更原因
□1行政许可原因□2规划调整原因□3沿线地块开发结建原因
□4勘察及现场条件原因□5设计原因□6技术标准变化原因
□7功能变化及需求原因□8施工原因□9其他原因
变更描述:
(可另附页说明)
附件目录:
投资增减:
原造价:
万元;变更后造价:
万元;增\减:
万元
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提请单位(章):
施工单位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单位(章):
监理单位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
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单位(章):
设计单位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
项目负责人:
:
日期:
年月日单位(章):
建管中心意见:
□为本部门提请,不需签署□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部门(章):
注:
1.填写本表时需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表中提示内容在“□”中对应位置用“√”标识。
2.本表一式九份,提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体单位、建管中心、合约管理部、机电设备部(设备类)、总工程师室各一份。
附件3-6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批表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6
工点(系统)名称
变更编号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
专业类别
□土建类□设备类□综合类
部门组织会审初审情况
会议纪要编号:
□属简单变更,未组织会审
□同意□不同意
设计变更例会审议情况
会议纪要编号:
□变更类别较低,未组织例会审议
□同意□不同意
设计单位技术、经济审查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
技术审查意见:
经济审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设计单位(章):
总体单位技术、经济审核意见:
□为本单位提请,不需签署
技术审查意见:
经济审查意见:
总体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总体单位(章):
建管中心技术、经济审查意见:
□为本部门提请,不需签署
中心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部门(章):
总工程师室/机电设备部/:
部门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部门(章):
合约管理部:
部门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部门(章):
集团设计、技术主管领导意见:
□不需签署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集团经济主管领导意见:
□不需签署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集团总经理意见:
□不需签署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注:
1.填写本表时需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表中提示内容在“□”中对应位置用“√”标识。
2.本表一式九份,提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体单位、建管中心、机电设备部(设备类)、合约管理部、总工程师室各一份。
附件3-7设计方案变更通知单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7
设计方案变更名称
变更编号
设计单位
通知单编号
致(设计单位)
根据设计方案变更申请及审批意见,现决定对
(设计方案变更名称及变更编号)进行设计变更,请你单位组织落实到有关设计文件及后续设计中。
附:
设计方案变更审请表
设计方案变更审批表
经办人
日期
总工程师室/机电设备部
(盖章)
审核人
批准人
注:
本表一式五份,提议单位、设计单位、总体单位、机电设备部(设备类)、总工程师室各一份。
附件3-8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05-08
工点(系统)名称
变更编号
设计单位
通知单编号
致(设计单位)
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申请及审批意见,现决定对
(工点、系统名称及变更编号)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完成正式施工图变更设计并送交我公司。
附:
施工图设计变更审请表
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批表
经办人
日期
总工程师室/机电设备部
(盖章)
审核人
批准人
注:
本表一式五份,提议单位、设计单位、总体单位、机电设备部(设备类)、总工程师室各一份。
附件3-9设计方案变更一览表(台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程名称:
表号:
JL/ZY-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