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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防汛抗旱3

水利-防汛抗旱3

降雨量与降雨强度

降雨量:

指从大气中降落到地面的雨、雪、雹等以及由水汽凝结成的露、霜等总水量,其单位为mm。

降雨强度:

指单位时段内的降雨量。

以毫米/分或毫米/时计。

我国气象部门一般采用的降雨强度标准为:

小雨:

12小时内雨量小于5毫米,或24小时内雨量小于10毫米;中雨:

12小时内雨量为5-14.9毫米,或24小时内雨量为10-24.9毫米;大雨:

12小时内雨量为15-29.9毫米,或24小时内雨量为25-49.9毫米。

暴雨的定量标准,各地并不一致,视具体情况而定。

气象上大致规定暴雨按强度分三级:

暴雨:

12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30毫米,或24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50毫米;大暴雨:

12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70毫米,或24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100毫米;特大暴雨:

12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140毫米,或24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250毫米。

基面

变化曲线基面是指计算水位和高程的起始面。

在水文资料中涉及的基面有:

绝对基面、假定基面、测站基面、冻结基面等四种。

(1)绝对基面。

是将某一海滨地点平均海水面的高程定义为零的水准基面。

我国各地沿用的水准高程基面有大连、大沽、黄海、废黄河口、吴淞、珠江等基面。

我国于1956年规定以黄海(青岛)的多年平均海平面作为统一基面,为中国第一个国家高程系统,从而结束了过去高程系统繁杂的局面。

但由于计算这个基面所依据的青岛验潮站的资料系列(1950年~1956年)较短等原因,中国测绘主管部门决定重新计算黄海平均海面,以青岛验潮站1952年~1979年的潮汐观测资料为计算依据,并用精密水准测量接测位于青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原点,得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高程和1956年黄海高程的关系为:

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高程=1956年黄海高程-0.029m。

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已于1987年5月开始启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同时废止。

(2)假定基面。

为计算测站水位或高程而暂时假定的水准基面。

常在水文测站附近没有国家水准点,而一时不具备接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

   (3)测站基面。

是水文测站专用的一种假定的固定基面。

一般选为低于历年最低水位或河床最低点以下0.5m~1.0m。

    (4)冻结基面。

也是水文测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

一般测站将第一次使用的基面冻结下来,作为冻结基面。

洪水flood

洪水(flood) 由暴雨、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海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的水流现象,常淹没堤岸滩涂,甚至漫堤泛滥成灾。

  洪水一词最早见于我国《尚书·尧典》。

相传虞夏时期(大约在公元前20世纪)黄河流域连续出现特大洪水,该书记载:

"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咎"。

滔天的洪水淹没了广大平原,包围了丘陵和山岗,大水经年不退,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描述洪水的要素包括洪峰流量(水位)、洪峰流量(水位)出现时间、洪水总量及洪水过程线。

当流域内发生暴雨或融雪产生径流时,都依其远近先后汇集于河道的出口断面处。

当近处的径流到达时,河水流量开始增加,水位相应上涨,这时称洪水起涨。

及至大部分高强度的地表径流汇集到出口断面时,河水流量增至最大值称为洪峰流量,其相应的最高水位,称为洪峰水位。

到暴雨停止以后的一定时间,流域地表径流及存蓄在地面、表土及河网中的水量均已流出出口断面时,河水流量及水位回落至原来状态。

洪水从起涨至峰顶到回落的整个过程连接的曲线,称为洪水过程线,其流出的总水量称洪水总量。

  洪水等级 在江河堤防防洪和抢险工作中,一般把达到或接近警戒水位(流量)、水库入库洪峰流量重现期达到2年一遇及其以上时作为洪水发生的标准。

水利部门通常将洪水分为常遇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三个等级。

中小河流重现期小于10年一遇的洪水为常遇洪水,10~50年一遇的洪水为大洪水,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为特大洪水;大江大河的干流及主要支流,小于20年一遇的洪水为常遇洪水,20~100年一遇的洪水为大洪水,大于100年一遇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一般以洪水的洪峰流量(大江大河以洪水总量)的重现期作为洪水等级划分标准。

  洪水特点及其类型 我国大约2/3的国土面积存在着不同类型和不同危害程度的洪水灾害。

以云南腾冲至黑龙江呼玛划一条东北-西南走向的斜线,大体与年平均400mm雨量等值线和年平均最大24小时降雨50mm等值线相一致,在这条线以东地区洪水主要由暴雨和沿海风暴潮形成,洪水分布广,频次多,灾情重。

以西地区主要由融冰融雪或局部地区暴雨混合型洪水,分布比较分散,范围比较小。

北方地区,冬季可能出现冰凌洪水。

  暴雨洪水有明显的季节性 受地面气旋波和南支槽的影响,江南地区和浙闽沿海等一些河流4月初即进入汛期,汉江、嘉陵江等河流,受华西秋雨影响,有些年份汛期结束可迟至10月上旬;珠江、钱塘江、嘉陵江等都有明显的双汛期;7、8两月是全国发生洪水最集中时期,洪水峰高量大。

中国的最大洪水与世界最大洪水接近。

洪水量级最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千山山脉东段、燕山、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等山脉的迎风山区,此外还有陕北高原、峨嵋山区、大巴山区以及武陵山区的澧水流域等局部地区;一次大洪水的洪水量占年径流总量的比例很高,珠江、长江流域干流7天洪量占10%~20%,松花江15%~20%,黄河20%~25%,海河、辽河25%~30%。

气候越是干旱地区径流集中程度越高,一般中等流域(指2级支流)年径流量集中在几次洪水。

洪水年际变化极不稳定,流量的变幅很大。

历史最大流量与年最大流量多年平均值之比,长江以南地区为2~3倍,淮河、黄河中游地区可以达到4~8倍,海河、滦河、辽河流域高达5~10倍。

洪峰流量年际变化通常用变差系数CV值来表示,CV值越大,表示年际变化越大。

CV值的大小受流域暴雨条件、地形、地质等因素影响,也与流域面积大小有关。

江南丘陵、珠江流域、浙闽沿海洪水年际变化比较稳定,CV值在0.30~0.50之间;往北逐渐增加,长江干流以北秦岭以南CV值在0.50~1.00之间,黄河中游、海河、辽河流域洪水年际变化最不稳定,CV值高达1.00~1.50;松花江流域CV值也很高,在0.80~1.10之间。

洪水年际变化不稳定的特性,给江河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难度。

  中国主要江河特大洪水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具有重复性和阶段性的特点  各大流域相类似的特大暴雨洪水重复出现的现象普遍存在,如1931年和1954年长江中下游与淮河流域的特大洪水,其气象成因与暴雨洪水的分布基本相同。

黄河中游1843年与1933年洪水,黄河上游1904年与1981年洪水;松花江1932年与1957年洪水;长江上游四川1840年与1981年等著名大洪水,其暴雨洪水特点彼此都相类似。

大洪水的时序分布都有高频期和低频期,呈阶段性的交替变化。

海河流域近500年中,流域性大洪水共发生28次,平均18年发生一次。

在1501~1600年的100年中,大洪水发生3次,平均33年一次;1601~1670年的70年中大洪水发生了8次,平均9年一次;此后1671~1790年又处于一个低频期,长达120年中,大洪水只出现过2次,平均60年一次。

到19世纪后半叶,海河流域转入洪水高频期,50年中大洪水出现5次,平均10年出现一次。

大洪水的时序变化还有连续性特点,在高频期内大洪水往往连年出现。

海河流域(1652~1654年)连续3年发生流域性大洪水,长江中下游1848、1849年,1882、1883年都是连续两年发生大洪水。

洪水的高频期和低频期,以及高频期内大洪水连连出现,在其它流域也同样存在。

河漫滩

河流洪水期淹没的河床以外的谷底部分。

它由河流的横向迁移和洪水漫堤的沉积作用形成。

平原区的河漫滩比较发育。

由于横向环流作用,V字形河谷展宽,冲积物组成浅滩,浅滩加宽,枯水期大片露出水面成为雏形河漫滩。

之后洪水携带的物质不断沉积,形成河漫滩。

河漫滩沉积大多具二元结构,下部是河床相沉积,上部为河漫滩相沉积。

河漫滩的主要类型有:

①河曲型河漫滩,发育于弯曲型河段。

常在凸岸堆积为滨河床沙坝、迂回扇等。

②汊道型河漫滩,为在汊道型河段中形成的浅滩及其附属的沙坝、沙嘴等。

③堰堤型河漫滩,发育于较直型河段,形成天然堤。

④平行鬃岗型河漫滩,为堰堤型河漫滩与河曲型或汊道型河漫滩的过渡类型,表现为一系列平行鬃岗系统,鬃岗之间为浅沟、洼地或湖泊。

河流的分段及其特点

每条河流一般都可分为河源、上游、中游、下游、河口等五个分段。

  

(1)河源。

河流开始的地方,可以是溪涧、泉水、冰川、沼泽或湖泊等。

  

(2)上游。

直接连着河源,在河流的上段,它的特点是落差大,水流急,下切力强,河谷狭,流量小,河床中经常出现急滩和瀑布。

  (3)中游。

中游一般特点是河道比降变缓,河床比较稳定,下切力量减弱而旁蚀力量增强,因此河槽逐渐拓宽和曲折,两岸有滩地出现。

  (4)下游。

下游的特点是河床宽,纵比降小,流速慢,河道中淤积作用较显著,浅滩到处可见,河曲发育。

  (5)河口。

河口是河流的终点,也是河流流入海洋、湖泊或其它河流的入口,泥沙淤积比较严重。

河流的断面

河流的断面分为纵断面及横断面。

  

(1)纵断面。

沿河流中线(也有取沿程各横断面上的河床最低点)的剖面,测出中线上(或河床最低点)地形变化转折点的高程,以河长为横座标,高程为纵座标,即可绘出河流的纵断面图。

纵断面图可以表示河流的纵坡及落差的沿程分布。

  

(2)横断面。

河槽中某处垂直于流向的断面,称为在该处河流的横断面。

它的下界为河底,上界为水面线,两侧为河槽边坡,有时还包括两岸的堤防。

横断面也称为过水断面,它是计算流量的重要参素。

河床

河谷中平水期水流所占据的谷底部分。

又称河槽。

河床横剖面呈一低洼的槽形。

纵剖面,在山区较陡,深槽与浅滩交替,多跌水、瀑布;平原区坡度较缓,微有起伏。

平面形态:

山区河床多狭窄顺直,岸线因山嘴突出而呈犬牙交错;平原区河床多弯曲或分汊。

河床纵剖面是从河源到河口的河床最低点的连线。

该纵剖面的发展,受河流侵蚀基准面的控制。

河流的下切面是无止境的,往往受某一基面控制,河流下切到接近这一平面后即失去侵蚀能力,不再向下侵蚀,这一平面称为河流侵蚀基准面。

影响河床纵剖面发展的因素有气候、构造、岩性及环境变迁等。

河长

指从河口到河源(河流上游最初具有表面水流形态的地点)的河道水面中心线的距离。

在工程设计上所指的河长,常是某一河段的距离。

防洪措施floodcontrolmeasures

防洪措施(floodcontrolmeasures) 防止或减轻洪水灾害损失的各种手段和对策。

防洪措施包括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

防洪工程措施主要有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分洪工程与水库防洪等,通过这些工程手段以扩大河道泄量、分流、疏导和拦蓄洪水,以减免洪水灾害;防洪非工程措施,主要内容有洪水预报、洪水警报、洪泛区管理、洪水保险、河道清障(或河道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等,通过这些非工程的措施,可以避开、预防洪水侵袭,更好地发挥防洪工程的效益,以减轻洪灾损失。

  人类与洪水的斗争,最先是人类避开洪水,择高地而居。

例如北京人遗址,湖北省长阳红花套古人类遗址等,都处在江河大洪水的水位高程以上。

大约自原始公社社会末到奴隶社会,生产力日渐发展,人类向江河水沿趋近,防洪工程应运而生,最早是修堤(有文字可考)。

在公元前20世纪之前,埃及就修筑了从尼罗河的阿斯旺到地中海的堤防。

中国修堤约始于公元前15~前16世纪。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河道整治、海塘等相继出现。

分洪工程在中国约始于公元前250年。

利用水库防洪则始于19世纪末期。

现代,随着水文预报、天气预报和通讯、管理等方面的进步,防洪非工程措施有了很大的发展。

有些江河已形成或正在形成堤防、分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干支流水库群的工程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流域防洪系统。

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发展尤为突出(参见密西西比河防洪、利根川防洪)。

1949年以来,为了减轻洪灾威胁,中国不仅采取大量的防洪工程措施,如加培加建堤防与海塘工程,土石方达100余亿立方米,兴建大量分洪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修建各类水库8万余座,包括以防洪为主或具有一定防洪作用的各类水库;还大力发展了洪水预报警报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初步建起具有一定基础的防洪非工程系统。

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河、辽河和松花江等大河流域,在中央的总体安排下各自建立了防洪系统。

  中国在防洪措施方面还要进一步实现:

1.加强和完善防洪工程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的结合;2.加强防洪工程措施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结合,例如水库尽可能综合利用,要求在除害与兴利方面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尤其是在测报手段与通讯技术方面。

水文和气象预报是防洪非工程措施的重要方面,随着人类对气象、洪水机制认识的提高,测报手段不断完善,预报水平将相应提高,使有限的防洪工程能发挥更大作用。

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防洪措施也必将不断增加和完善,从而把洪水的危害减到最小限度。

防洪标准

无论哪种形式的洪水(包括风暴潮)都会给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种设施以及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灾害,洪水的量级越大,灾害损失就越大。

而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灾害的损失越来越大。

这就要求,各类防洪安全对象(简称防洪对象)和防洪安全区(简称防护区)具备一定的防洪能力,也就是能够在发生一定量级的洪水时,保障防洪安全。

防洪对象和防护区应具备的防洪能力,称为防洪标准。

防洪标准确定后,防洪对象和防洪区的防御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都要以此为依据。

由于世界各国对于洪水的计算方法以及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不同,防洪标准的确定也不尽一致。

但是,各国在防洪标准的确定上大致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第一,防洪标准的确定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各类洪水造成的损失大的,防洪标准就定得高,反之就定得低一些。

第二,防护区内有多个防护对象,又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这个防护区的防洪标准依照防护区和防洪对象对防洪要求较高的确定。

第三,防洪标准的确定,既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又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论证确定,也就是认真计算防洪投入与减轻灾害损失的效益比。

第四,防护区的开发与防洪对象的建设,首先考虑防洪安全问题,尽量避免在各类洪水频发区进行开发建设,以利防洪安全和减少为保障防洪安全而增加的投入。

第五,对于目前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积累了大量实测观测资料,能够预测的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洪混合洪水及海岸、河口的潮水等,制定了相应的防洪标准。

而对于突发性的、变化很大、也很难进行研究或研究很少的垮坝洪水、冰凌及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尚未制定相应的防洪标准。

我国对于洪水量级的计算采用的是频率分析方法,洪水的量级是以重现期或出现的频率来表示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防护区和防洪对象的防洪标准的研究和确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几十年来,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根据实际和需要制定了相应的规范。

为了制定国家统一的防洪标准,水利部协调有关部门起草了《防洪标准》,并于1994年6月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1-1994)《防洪标准》,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防汛工作与组织

防汛是人们同灾害性洪水作斗争的一项社会工作。

由于洪水危害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涉及到社会的安定,国家历来都把防汛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的一件大事。

为了做好防汛工作,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下简称《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等有关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防汛工作方针和任务

防汛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也就是说在防汛工作中要立足于在“防”字上下功夫,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防患于未然,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各项准备。

防汛工作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基本任务是:

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等有关法规,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2)严格实行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汛前准备、汛期抗洪抢险、汛后水毁工程修复全过程负责,并层层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3)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汛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工程措施到位、通信设施到位、防汛物资到位、预案落实到位;

(4)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加大投入,提高防洪工程标准,尽快处理工程隐患,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5)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搞好预测预报,进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抗灾效益;

(6)一旦出现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全力组织抢险,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7)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开展灾后救助,尽快恢复生产;

(8)讲大局,讲纪律,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团结抗灾;

(9)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两不误。

防汛组织与职责

防汛抗洪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动员和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同心协力共同完成。

一、防汛组织

《防洪法》、《防汛条例》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结合江苏省的情况,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分别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防汛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设立设区市的城市市区防汛办事机构,在同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设区市的城市市区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根据区域防汛工作需要,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设立淮河下游、骆马湖、秦淮河、太湖四个联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关省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各地要根据防洪工程情况,每年汛前认真组织落实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

二、防汛职责

为了加强防汛责任制,使防汛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各有关防汛组织的防汛职责如下: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有关防洪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抢险;

(2)负责建立健全本地区防汛指挥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

(3)按照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广泛筹集资金,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

(4)负责制订本地区防御洪水和防御台风方案;

(5)负责本地区汛前检查、险工隐患的处理、清障任务的完成、应急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

(6)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防汛调度命令并组织实施。

(7)负责安排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防汛抢险物资;

(8)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灾后救助工作,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部署和组织本地区的汛前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3)按照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4)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指令,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实施洪水调度;

(5)依法清除影响行洪、蓄洪、滞洪的障碍物以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6)负责发布本地区的汛情、灾情通告;

(7)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8)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水毁修复。

(三)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军区:

协调驻苏部队、民兵,支持地方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完成分洪滞洪和清障等任务。

发展计划委员会:

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资金的落实、抗洪抗旱救灾资金和电力、物资计划。

联系徐州市。

经济贸易委员会:

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抗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联系无锡市。

公安厅: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打击长江非法采砂。

联系盐城市。

民政厅:

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联系淮安市。

财政厅:

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

联系连云港市。

国土资源厅:

负责因雨洪引起的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山地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建设厅:

负责城市排涝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城市排涝工作。

联系宿迁市。

交通厅: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安排黄墩湖滞洪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渠北分洪区、鲍集圩行洪区人员的撤退和物资运输的交通设施;汛情紧张时,通知船只限速行驶直至停航、车辆绕道;协同公安部门,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无阻。

联系扬州市。

水利厅:

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及水情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省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维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全省防汛准备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省属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全省城市防洪工作。

联系南京市。

农林厅:

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联系常州市。

卫生厅:

负责受灾区的居民群众和防汛抢险人员卫生防疫和救治工作。

环保厅:

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联系泰州市。

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河湖非法圈围、拦网养殖所造成行滞洪障碍的清除,发生水旱灾害时指导减少渔业损失。

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以及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

铁路局:

负责保证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抗灾人员的铁路运输。

省武警总队:

安排驻苏武警部队支持地方抗洪抢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

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供销社:

负责草包、毛竹、芦席、塑料薄膜等防汛物资的储备或供应,必要时组织供应超计划货源;做好防汛抢险和生产救灾物资的调运供应工作。

汛情紧张阶段,有储备任务的单位要日夜值班,确保抢险物资随时调拨。

联系苏州市。

农机局:

负责抗旱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建材资产管理公司:

负责防汛抢险所需石料、油毛毡等建筑材料的组织供应。

电力总公司:

负责保证防汛抢险及抗旱排涝用电。

联系镇江市。

通信管理局:

负责邮电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讯畅通,做好对付特大洪水应急通讯的两手准备。

负责黄墩湖滞洪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渠北分洪区、鲍集圩行洪区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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