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战封堵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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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战封堵要求
金华市防空地下室设计技术咨询要点
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工技术协会
2009.7
防空地下室设计总体要求为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防护可靠、功能完善、平战结合。
分整体层面和相关专业进行说明。
一、整体层面
1、报批资料应齐全。
一般包括如下报批资料: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申请表或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申请表;项目的发改委批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均为复印件);全套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其中建施图为全套)及相关设计计算书,并提供施工图电子文档。
2、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
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非居住小区内的单建式工程、除人防物资库外的配套工程应委托具有人防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人员掩蔽工程、人防物资库应委托具有民用建筑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设计人员须具备人防专业的设计技能。
3、施工图设计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和《金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实施细则》(金人防〔2004〕92号)要求。
为此,各专业须有平时和战时平面图;总平面图中应标注防空地下室所处位置、范围,人防主/次要出入口、通风竖井、防爆电缆井的定位尺寸及与周围建筑关系;人防门门框墙、临战封堵门框墙平剖面设计;所选用的规范图集应适用,即不能选用作废图集;建筑设计与结构、风、水、电专业设计应协调统一;各管线及相应预埋套管位置不能打架,且应避开人防门开启范围和临战封堵框及封堵梁板区域等。
4、工程类别、功能、等级等应作明确规定。
在目前上级对各城市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金华市本级暂按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其中金东经济开发区、金西经济开发区、双龙风景区可按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省人防重点城市和省人防重点镇暂按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若今后上级有相关规定出台,从其规定。
根据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
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涉及的区域,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一般为人员掩蔽,若功能调整须报市人防办根据区域情况统一确定。
十层以上(含十层)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含三米)以及按2.5%统一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一般为6级。
九层以下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面积修建的为6B级。
按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配套工程等战时功能修建的,其等级由市人防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另外,对于甲类工程,应分别标明防核等级和防常等级。
5、平战转换设计应明确。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工作要求,防空地下室除战时水箱、战时干厕、抗爆隔墙、临战封堵预留口、柴油发电机组(含EPS/UPS电源)外,其它设施设备包括预埋预留管线均应一次施工安装到位,临战封堵板或构件平时须放置到位。
因此,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金人防〔2007〕85号附表“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表”注明,以明确防护设备安装到位要求和明确平战转换的部位、时限及工程量等。
6、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应优化。
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请及时报人防办审核。
若民用建筑项目未进行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会审,在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对防空地下室的政策要求和平面布局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以利优化工程布局、提高战备、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施工图设计审查顺利通过。
二、建筑专业
1、关于人防工程布局和连通问题。
(1)新建的大、中型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等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人员掩蔽工程以满足自身掩蔽需要,并适当考虑邻近已开发区域所欠的人员掩蔽需求;新建的小型、零星民用建筑可统一易地修建,战时人员掩蔽纳入邻近区域的人员掩蔽工程。
(2)合理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充分利用现有汽车坡道出入口、自行车坡道出入口、地面楼梯出入口等作为防空地下室战时出入口,每个防护单元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战时出入口,每个抗爆单元宜各自对应一个战时出入口。
(3)提高防空地下室的利用率。
开发商销售房子讲究一个得房率,防空地下室的设计中要讲究一个利用率,在总建筑面积一定的条件下,空间方面尽量让防空地下室内部通透一些,通行方面尽量方便利用一些,使用方面尽量多一些车位等可使用面积,转换方面尽可能减少的平战转换量等。
(4)防护单元之间应采用一框双门连通;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密集区域,要求防空地下室尽量与其它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空间连通,若短期内尚无条件连通则须设置预留连通口;防空地下室若靠近城市人防疏散坑道宜连通。
(5)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故小区人员掩蔽工程应布局合理,适当分散,避免过分集中,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不宜集中于某一期建设,防空地下室单体面积不宜过大,相邻人员掩蔽工程之间宜相互连通。
(6)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后不宜影响相邻普通地下室的使用,如一个地下汽车库,分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若将防空地下室设在汽车坡道和普通地下室之间,则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后将导致普通地下室战时不能停车,将产生普通地下室的战时征用问题,同时也造成临战封堵数量增加。
2、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1)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表3.2.6条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对防护单元可按防护区面积计算(即防护密闭门和防护密闭墙以内的建筑面积),对抗爆单元可不计人防出入口染毒区面积。
(2)实建面积按防护区面积加出入口面积核定,其中:
与普通地下室交界算至墙轴线,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合用的出入口算一半,汽车坡道作为战时出入口时则地下室临战封堵以外起坡线以内的面积可当作出入口面积,防护区内临战封堵后无法使用的面积须扣除,不计防爆电缆井面积。
(3)金华市本级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面积具体计算方式详《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金人防〔2007〕85号)和《关于优化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政策的规定》(金人防〔2009〕4号)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
3、战时出入口总宽度相关规定。
(1)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7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
需要说明的是,有时楼梯净宽确小于门洞净宽,则此时楼梯净宽视作门洞净宽(注:
楼梯净宽可按楼梯间净宽的一半计,若有防火分隔墙须扣除,人防主出入口的楼梯间防火分隔应考虑承受爆炸冲击作用或战时作拆除处理)。
(2)尽可能地将地面楼梯出入口和坡道式出入口与防空地下室采用密闭通道方式连通,以利平战时通行,楼梯出入口与主体连通不建议采用一框双门封堵,主要考虑这样的可能:
即在战时地面仓促下来的人群遇到一框双门封堵时,容易在楼梯间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3)一个防护单元至少具有两个出入口,一般情况下有主要出入口(排风口部)、次要出入口(进风口部和纯密闭通道口部),门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与其它人防工程的连通口和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也不包括一框双门临战封堵口。
(4)两防护单元共用出入口计算须作有效分解,即标明两防护单元各进出人数。
(5)当直接通至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总宽度实在难以满足规定要求时,若附近相邻普通下室有楼梯间或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也可在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间设密闭通道通至普通地下室,借用普通地下室的楼梯、汽车坡道作为战时出入口,此时要求相距的距离不能过长(建议小于商场的消防疏散距离30米),且所经过的通道顶板和楼梯段按防倒塌要求加强。
(6)当防空地下室位于负二层时,若战时地面或楼面出入口设置数量有困难,可利用负一层的汽车坡道或自行车坡道进出,具体做法为负二层通过楼梯间上到负一层,再从负一层的汽车坡道或自行车坡道到地面(注:
该出入口在平时不能做为消防疏散口)。
(7)人防物资库战时物资出入口设计,根据《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RFJ2-2004)第3.4.6条规定,物资出入口有三种最小宽度和高度要求,分别是1.5×2.5、2.5×2.5、4.0×2.5,并且注意物资出入口密闭通道上的两樘门宜在同一直线上以方便物资运输,并宜采用汽车可进出的方式(即将两道大门作为密闭通道)。
4、主要出入口设计。
(1)根据第3.3.1条要求,每个防护单元应有一个主要出入口,而且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阶梯式或坡道式出入口(符合第3.3.2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除外)。
(2)尽量选用室外出入口,充分利用汽车坡道和自行车坡道,利用方式为正面封堵(指汽车坡道),距封堵一定距离处,侧边设出入口(凹进或设垛头以避免防护密闭门门扇侧边受冲击);砌体结构的倒塌范围取0.5倍建筑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倒塌范围取5.0m;室外出入口设在防倒塌范围以外时设单层轻型建筑,以内时须设防倒塌棚架;主要出入口通道的顶板应满足防倒塌荷载要求(若防空地下室位于负二层,则所经过通道的顶板、底板作全部加强处理)。
(3)当条件限制(满占红线),核6、6B级满足下列条件的不设置室外出入口:
与有可靠出入口的其他人防工程(抗力级别不低于本工程)相连通;上部建筑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地下室至首层的梯段上端与室外的距离不大于2米;首层由梯段至通向室外的门洞之间,应设置与地面建筑结构脱开的防倒塌棚架;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应设有挑出长度不小于1米的防倒塌挑檐;主要出入口与其中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0米。
5、人防门、活门和临战封堵宜按总参图集选用。
目前最新的总参图集为《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
按总参图集选用主要有以下四点考虑:
(1)从防护角度,总参人防门双侧闭锁装置能较好地承受负压作用(即抗反弹作用),因冲击波超压如下特性:
既有超压也有负压,遇孔即入并受削弱,遇障反射超压巨增,平行而过可避反射。
(2)从密闭角度,总参人防门能较好地保证密闭,其密封胶条和密闭肋相配合可有较大的变形,万一人防门安装偏差超出规范允许偏差时,若偏差不是很大,则经过一定的技术处理也能较好地满足密闭要求(但此时存在开启自动开或自动关现象)。
(3)从运输安装的角度,总参人防门四边全部为槽钢,起运、吊装、撬动、使用、维护均比较方便,而国标门四边为钢板,相对易变形、破损。
(4)从方便转换的角度,一个地区封堵型号和人防门型号的相对统一有利于临战封堵转换和更换检修,便于统一制作安装,避免出现混淆。
6、临战封堵设置应合理。
(1)每个防护单元临战封堵数量不宜超过两处,不限一框双门临战封堵。
(2)临战封堵门框墙(含梁)封堵一侧应平齐,另一侧宜平齐且宜与柱同宽,临战封堵门框墙(含上挡墙/梁)一般500以上并宜和柱同宽,以利结构加强和内侧砌筑密闭砖墙。
(3)临战封堵高度按图集要求取规定高度,不宜大于3米,一般选用2500、2600、2700及3000。
(4)临战封堵宽度一般对外出入口封堵不宜大于7米(满足消防双车道要求),对内通道封堵不宜大于6米,若采用封堵板则临战封堵宽度一般按整米设计,即一米一块封堵板。
(5)封堵凹槽设置:
凹槽两端应伸入门框墙侧规定尺寸,且应在凹槽两侧设置暗门槛夹牢;对外出入口封堵在封堵侧设有“宽240×深135”凹槽(LFMDB系列)、“宽500×深150”凹槽(HFL系列)或“宽300×深150”凹槽(GLF系列),需要说明的是,钢筋砼预制梁封堵和槽钢组合梁封堵在2008版总参选用图集中已取消;防护单元间连通口的内封堵(FMDB系列)应设置与封堵框自带的“宽140×深130”凹槽,也宜在凹槽两侧设置暗门槛夹牢。
(6)按总参图集选用临战封堵型号,甲类工程须满足防核辐射厚度要求。
即在封堵框内侧砌筑砖墙和或封堵外侧堆垒砂袋(包括钢结构人防门临战封堵),采用钢筋砼材质的一框双门临战封堵时不必堆垒砂袋。
(7)临战封堵一侧的主次梁高差和临战封堵门框墙侧边距正交梁距离须满足规定净空要求,一般要求300以上,临战封堵下侧主次地梁(若有次地梁的话)高差须满足凹槽设置深度要求。
(8)2米以内的门洞封堵一般采用一框双门临战封堵,主要考虑2米以内均可采用单扇钢筋砼人防门,造价较为经济,临战转换也较为方便。
(9)战时人员出入口与临战封堵口不能过近,以免影响战时人员进出,建议按封堵板或人防门综合厚度约200+砂袋堆垒底部宽度至少1000+预留砂袋面受冲击可能导致的坍塌区域按一皮砂袋500+人防门门轴侧门垛尺寸400确定,即临战封堵侧距人防门洞净距至少为2100。
(10)2米以上的口部对外出入口封堵、主体临空墙平时通行口封堵宜采用防护密闭门封堵以利快速转换,也可采用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封堵,平时封堵板放置到位,临战快速安装。
(11)采用大门封堵的,则封堵门扇开启花园内的风水电管线需进行规避。
7、甲类人员掩蔽工程的人防门应采用钢筋砼人防门。
主要考虑为甲类工程出入口部须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钢结构人防门的钢板厚度难以满足防早期核辐射厚度要求,故甲类人员掩蔽工程中钢结构人防门不建议选用。
而用于临战封堵的超过2米的人防门,按总参图集为钢结构人防门,主要考虑开启和安装方便,此时须做好防核辐射处理(内侧砌筑砖墙或封堵外侧堆垒砂袋)。
8、顶板埋置深度的控制及处理。
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平面,但6B、6级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5级不得大于0.50m,其中5级时要求在临战时覆土,覆土断面应为梯形,其上部水平段不得小于1.0m,高度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顶板的上表面,其水平段外侧为斜坡,其坡度不得大于1:
3。
乙类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该防空地下室净高的1/2,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9、人防口部设计注意问题。
(1)因通道上的人防门平时基本处于开启状态,应确保开启状态的门扇位置不能影响人员正常通行。
(2)在防毒通道和密闭通道内不宜设置台阶,以防止造成人员摔倒挤踏事故。
(3)防毒通道须确保在人防门开启后至少有人站立的空间,即b+400+500,若停留区在门扇侧边则至少b+400,密闭通道宜按上述要求执行。
注意有部分防护密闭门门框上挡墙设了水平加强梁,须避免内侧密闭门碰到该加强梁。
(4)通道上两道门采用活置式人防门时,楼梯间和口部染毒区底板找平层厚度宜达100以上,活置式人防门应设置双道暗门槛(分别锚固门框主角钢和副角钢)。
(5)考虑滤毒器进出,滤毒室宜选用宽度900以宽度的密闭门,滤毒室空间较紧张时密闭门宜开向密闭通道。
(6)人防进排风井出地面部分应采用钢筋砼浇筑,并和通至屋顶的平时排风排烟井分开设置。
(7)扩散室的防护密闭门宜选用HFM0716,主要考虑留出上方通风管的空间。
(8)简易洗消间建议按防化规范要求设计,为一单间,其进口开在防毒通道内,出口开在工程主体内并设密闭门,防毒通道与简易洗消间墙体不宜采用砖砌墙体,防毒通道至简易洗消间的普通门在验收时应安装到位,以减少临战转换。
(9)胶管式防爆波活门考虑易老化和造价高等因素,不推荐使用,若使用则适用于人防工程的进、排风口,不适用于排烟口。
10、人防主体设计注意问题。
(1)抗爆单元隔墙和挡墙一般采用砂袋堆积,上部宽度约500,下部宽度约1000,在设计挡墙间距时请注意按下部宽度留出挡墙间通道的净宽。
(2)排风口部(主出入口)附近设战时干厕和盥洗室,战时水箱宜设置在战时干厕集水池附近以利排水。
(3)进风口部附近设战时防化通信值班室,一般内设防化检测及防毒器具、战时配电柜、战时通信设备和防空警报信号接收装置等。
(4)战时干厕旁宜设盥洗室。
(5)甲类六级人防工程顶板厚不宜小于250厚,不宜考虑比较薄的找平层的防核辐射厚度。
11、防护密闭门的设置位置。
当防护密闭门设置在直通式坡道中时,应采用使防护密闭门不被常规武器(通道外的)爆炸破片直接命中的措施(如适当弯曲或折转通道轴线等);当防护密闭门沿通道侧墙设置时,防护密闭门门扇应嵌入墙内设置,且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通道的内墙面;当防护密闭门设置于竖井内时,其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竖井的内墙面。
如汽车坡道出入口正面封堵,侧边设置战时出入口时,防护密闭门应设保护垛头或凹进设置;又如集气室和进风竖井的一框双门临战封堵在进风竖井内防护密闭门上方应设悬挑挡梁或凹进设置。
12、活置式人防门的选用。
考虑减少临战转换量、固定式人防门防护密闭性能优和地坪由于门框预埋施工偏差需找高等因素,建议一般情况下选用有槛门,在大门临战封堵、防空地下室作为商场等密集人流通道上选用活置式人防门。
13、汽车库车道的有关规定。
(1)根据汽车库设计规范,双车道的净宽应达到7米,单车道应达到3.5米。
(2)汽车坡道中轴线的转弯半径须保证6米以上。
(3)地下室内行车道净宽按规范要求为5.5米以上,一般按6米设计较多。
14、人防门、活门、临战封堵门垛尺寸问题。
门垛宽度要求。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8)要求,防护门洞两侧门垛须满足一定突出长度,一般门轴侧不小于400,非门轴侧不小于200(若是宽度1000以内的人防门,最小尺寸可为350和150);临战封堵突出门垛宜达300以上,且门框墙考虑结构抗力和内部砖墙砌筑空间,厚度宜达500以上,封堵外侧四周应平齐,封堵内侧四周宜平齐;另外一框双门门框墙厚应达500以上,当一框双门门框墙中间设置防火门时,一框双门门框墙厚度应达600以上;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厚大于等于300。
15、顶板吊钩预埋。
各人防门、临战封堵在顶板内预埋吊钩土建施工单位不能漏埋,按总参图集规定,吊钩位置主要有三种:
单扇人防门埋在门扇开启侧门洞中,距门框墙边单扇门一般为300,双扇人防门一般为600;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在封堵侧每一米居中设一只,距门洞边尺寸部分型号100/部分型号150;防护单元间的内封堵在封堵侧每一米中居中设一只,距门洞边100;老图集中的钢筋砼预制梁封堵和槽钢组合梁封堵的对外出入口封堵在封堵门框墙内侧居中距门洞边300。
16、防空地下室粉刷。
(1)防空地下顶板不应抹灰包括板和梁,可采用薄刮一层水泥腻子后喷涂,或采用喷漆方式。
(2)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滤毒室、扩散室等战时易染毒的房间、通道,其墙面、顶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其中钢筋混凝凝土密闭隔墙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临空墙非防护区一侧也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光。
防毒通道的墙面和染毒区的密闭隔墙不宜装修和粉刷,必须粉刷时可采用白水泥(刷白)。
17、平时排风管战时防护问题。
人员掩蔽工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当防护单元面积较大从而通风量较大时,采用排风管通至集气室,集气室与排风竖井设一框双门作战时封堵;二是当防护面积较小时,可直接将平时排风管通至扩散室内并设手动密闭阀作第二道防护;三是针对第一种方式的变形,将平时排风管通至集气室,集气室与扩散室之间设一道防护密闭门,气流再通过扩散室至排风竖井。
18、柴油发电站设置问题。
具体设计可参《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08FJ04)和《防空地下室移动柴油电站》(07FJ05);一般要求按固定电站设计,并作为区域电源,当发电机组总容量不大于120KW时宜设置移动电站;当发电机组总容量大于120KW时,宜设置固定电站,当条件受到限制时,可设置2个或多个移动电站;固定电站内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不应少于2台,最多不宜超过4台,单机容量不宜大于300KW;出入口宽度一般1300以上;控制室可与相邻的人员掩蔽单元合并设置;活门型号选用须考虑是风冷还是水冷,以及风冷时风管是否在柴油发电机的散热器上方排风;柴油发电机、供油管路、供水管路和配电柜等须设计到位。
19、地下工程防水要求。
(1)人员掩蔽工程属重要的战备工程,故(防水等级)应定为二级,人防物资库属“在有少量湿渍的情况下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防水等级定为二级。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种植顶板厚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地下工程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采取防地面水倒灌的措施,人员出入口高出地面的高度宜为500mm,汽车坡道出入口设置明沟排水时,其高度宜为150m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窗井墙高出室外地面不得小于500mm,考虑目前建筑项目设计中室内外高差一般为150,而且有雨水排除措施,参照汽车坡道和室内楼梯间与室外高差,室外人员出入口高出地面的高度取150mm为宜。
(3)结构防水保护层厚度问题。
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依据防水规范条文说明,考虑施工负误差,结构防水保护层厚度应按不小于50mm选用,此时应按要求采取防裂构造措施,即在混凝土保护层中离构件表面一定距离处全面增配由细钢筋制成的构造钢筋网片。
20、人防集水井的设置位置,建议设在防护密闭门外侧;出水管位置和相关阀门应避开人防门门扇的开启范围,以避免相碰;盖板宜选用角钢加强的钢盖板(设通气孔)或钢筋砼盖板,不宜设钢筋格栅,以避免跟部细小的鞋子陷入产生挤踏事故;人防排风口部在防护密闭门外侧按规范第3.4.10条设计洗消污水集水坑。
21、防火门的设置要求。
因防火门要求常闭,而通道上的人防门平时管理中处于常开状态,故人防门不能起到防火门作用,在消防前室须另设一道防火门;和人防门装在同一门框墙上的防火门,其位置应在人防门另一侧(此时门框墙厚须达300以上),不宜居中布置(注:
一框双门处的防火门宜居中布置,此时门框墙厚须达600以上以避免闭锁装置和防火门碰到)。
需要强调的是,因防火门均向外侧开启,而战时人员进入防空地下室为向内掩蔽,即防火门开启方向与战时人员进入方向相反,故临战时要求人防出入口部人员进出通道上的所有防火门均应拆除,以免造成挤压踩踏事故。
22、关于进排风竖井设置。
(1)规范第3.4.5条规定“对于用作二等人员掩蔽所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其室外确无单独设置进风口条件时,其进风口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但在防爆波活门外侧的上方楼板结构宜按防倒塌设计,或在防爆波活门的外侧采取防堵塞措施”,此条说明人防进排风可通至室内出入口或汽车坡道口,但若考虑消防排风要求须直接通至室外2500高度以上。
(2)关于汽车尾气排放高度问题,在金华可排至地面2500以上(按卫生要求避免吹到行人身上),在杭州等城市则要求高空排放(即尾气竖井通至屋顶)。
(3)人员掩蔽工程的通风竖井内应设置铁爬梯。
23、纯粹为防空地下室设置的消防水池可兼作战时生活水箱或饮用水箱,此时消防水池进水管与室外须有可靠防护措施,该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可计入人防区面积。
三、结构专业
1、梅花形拉结筋设置。
防空地下室顶板、底板、钢筋砼墙体均应按规范第4.11.11条要求设置梅花形拉结筋,间距≤500。
2、人防门门框墙设计。
防护密闭门上挡墙/梁请参照2007版FG01~05图集所示作暗梁或水平梁加强(建议采用暗梁)。
防护密闭门门框墙若距固定端较长,宜设暗柱作结构加强以承受水平力。
人防门门框墙水平筋宜形成封闭配筋,和人防门门框垂直配置的受力钢筋锚固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注:
有抗反弹力要求,反弹力大小为正向受力的1/2)。
活置式人防门须设置双道暗门槛,即门框主角钢和副角钢各设一道暗门槛,以利门框锚固筋锚入门槛结构筋中(底板结构找平后与预埋角钢平)。
3、临战封堵门框墙设计。
应绘制平剖面详图,要求门框墙上挡墙/封堵梁竖向筋须作结构加强(不是普通箍筋),和临战封堵门框垂直配置的受力钢筋锚固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注:
有抗反弹力要求,当6级室外出入口封堵时反弹力为60KN/m2);应设置封堵凹槽配筋详图(凹槽两侧分别设置暗门槛夹牢加强),并注意临战封堵一侧的主次梁高差和临战封堵门框墙侧边距正交梁距离须满足规定净空要求,一般要求300以上,临战封堵下侧主次地梁(若有次地梁的话)高差须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