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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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任务清单

贵州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任务清单

序号

事项

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一、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一)培育先进产业集群

积极发挥贵阳国家大数据中心的作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行动计划,推进“贵州制造”向“贵州智造”转变,打造贵阳国家高新区、贵阳小孟工业园、遵义汇川机电产业园、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基地等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下同)

2

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和产业协作体系,改造提升现有制造业集聚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和“互联网+制造业”行

动计划,到2018年打造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的“贵州制造产品”。

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智能制造业,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专用装备制造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

3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模式和业态,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加快发展大健康养生产业、大数据服务业、山地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政府金融办

4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打造生态农业产业带。

加快构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做优做强马铃薯、草地畜牧、茶叶、蔬菜、精品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到2020年建成省、市、县三级农业示范园区1000个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供港粤蔬菜基地。

省农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

5

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加快贵安新区等“1+7”重点开发平台建设,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投资促进局

6

加大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的培育支持力度。

建设一批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建设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省商务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

阳海关

7

一、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承接

探索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制定完善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明确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加快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湘黔高铁经济带共建合作;开展黔滇高铁经济带前期工作,争取2017年达成合作框架协

议,支持沿线市(州)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研究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明确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加快推进与深圳、广州等对口帮扶城市共建产业园区,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扶贫办

8

大力推进粤桂黔咼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

加快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贵州园)建设,2017年承办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现场推进会。

省发展改革委

2016-2017

9

二、大力推

进统一市场

(三)实施统

一的市场规则

加强地方和企业标准制订合作,推进产品检验、计量检定、资质认证等结果互认,促进商品自由流通,有序推动服务业区域标准制定。

加强与企业标准制订合作,推进产品检验、计量检定、资质认证等结果互认。

加快“质量云”建设,到2018年建立地

方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

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

省质监局

省工商局

10

建设

建立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和监管协调机制。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建立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和监管协调机制。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省政府法制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1

(四)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已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铁路项目建设,提高区域内以及与周边省(区、市)的互联互通水平。

推动贵阳至昆明、贵阳至重庆、贵阳至成都高铁分别于2016年底、2017年、2019年建成通车,2020年前建成毕节至叙永铁路贵州段、渝怀铁路增建二线、瓮安至马场坪等铁路,力争建成贵阳至南宁等铁路,力争开工铜仁至吉首等铁路,推进昭通至黔江、遵义至泸州、兴义至永州、涪陵至柳州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

省铁建办

12

(五)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及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公路技术等级和安全防护水平,打通省际“断头路”、

“瓶颈路”,提高公路安全性。

加快贵州都匀至云南香格里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安顺段、

四川成都至贵州遵义国家高速公路遵义-仁怀段、贵州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晴隆段、甘肃兰州至海南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贵阳-崇溪河(渝黔界)扩容工程等项目建设。

推进云南昭通经贵州威宁至六盘水、贵州铜仁至湖南怀化、贵州黎平至湖南靖州等高速公路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13

三、推进重

大基础设施

一体化建设

加快推进高等级水运航道、库区航运工程、水电枢纽通航设施等建设。

加快打通贵州南下珠江高等级水运通道,抓紧开展南北盘江

-红水河三级航道规划方案研究。

2016年完成清水江(锦屏-

白市)高等级航道建设。

2018年建成北盘江光照、董箐等库区航运工程。

2018年建成都柳江从江、大融、郎洞、温寨等航电枢纽工程。

力争早日建成龙滩水电枢纽1000吨级通航

设施。

推进实施珠江上游重要港口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

厅、省能源局

14

(六)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推进支线机场建设,完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

2018年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及黎平、荔波等机场改扩建工程,推进仁怀、威宁、黔北、罗甸机场建设,争取国家支持

规划建设都匀、盘县等支线机场。

加快完善国内航线网络,

力争开通贵阳到美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际航线。

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场集团有限公

15

鼓励发展多式联运。

着力解决制约甩挂运输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甩挂运输网络化发展。

加快推进公铁、公水、铁水等多式联运,实施贵阳改貌综合物流港、贵安国际物流港、遵义阁老坝黔北物流新城等40

个多式联运重大项目。

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推广网络化运输。

支持贵阳货车帮互联网物流平台发展。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16

三、推进重

大基础设施

一体化建设

(六)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智能物流网络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

建设省级物流综合信息服务网,加快推进综合物流园(孟关)、贵阳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等物流平台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

17

大力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争取增开国际班列和国际航线。

加快共建川贵广-南亚国际

物流大通道,推进贵州(昌明)国际陆港等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

18

(七)构建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深入实施“西电东送”工程,推进向中南、华南和东南地区输电通道建设。

进一步完善电力“五交两直”外送通道,建设华润毕节(黔西、大方)电厂直送重庆等电力外送新通道。

实施“黔电送粤”、

“黔电送深”等“西电东送”工程,推进国电织金电厂等电

力合作项目建设。

探索推进云贵水火互济。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

州电网公司

19

加快油气运输通道和储备系统建设,完善油气管网建设。

组织实施“1289”工程,推进建设北海-贵阳成品油管道,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国家成品油储备库、商业油库和加油站。

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

20

(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重点骨干工程建设,实施河道崩岸治理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加快推进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紫云黄家湾和兴义马岭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黔南凤山、遵义观音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协同推进长江、珠江流域综合整治开发,联合实施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水质监测和重点水域保护,确保流域内水质稳步改善。

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21

(九)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强化区域通信枢纽建设,加快区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强化信息网络安全。

建成贵州省互联网交换中心,争取在贵州建设国际通讯专用通道和区域国际通讯岀入口局,打造全国信息交换枢纽和信息存储中心。

加快推进贵阳市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22

三、推进重

大基础设施

一体化建设

(九)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践行大数据战略,积极争取布局区域数据中心。

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实验区,建设国家南方数据资源汇聚中心,力争2017年

建成国家数据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丝路跨境数据自由港和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发展智慧型呼叫中心、离岸服务外包产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

23

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十)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加快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打造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大力培育科技型成长企业梯队。

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推动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

促进军民融合创新。

推进贵阳创新型城市建设,力争2018年贵阳、

贵安新区和贵州科技城、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创建成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24

(十^一)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

依靠创新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筑建材等五大新兴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省科技厅

省农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5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

推进创新能力平台建设。

2020年前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20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5-2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0个。

省科技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

教育厅

26

探索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共享。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与区域内省(区)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试验平台。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27

深化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产业重大共性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实施“八大科技工程”和“六大科技行动计划”,推进全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

28

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十二)优化区域创新环境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快贵阳国家高新区国家级众创空间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不同功能定位的众创空间,加快推动贵州众创联盟发展。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

29

探索建立跨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争取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

探索与毗邻省(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进一步抓好贵阳国家高新区等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县域经济知识产权试点县建设,积极推进贵阳、遵义、铜仁、凯里、兴义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

省科技厅(省知识

产权局)

省工商局

30

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

辐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

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31

推动科技人才交流与共享。

推动省外高校、科研院所来黔建立分支科研机构,促进创新资源对接转移。

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5个100

工程”人才支撑计划等。

省科技厅、省教育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32

五、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十三)促进教

育文化合作

探索建立优质教育资源相互交流、共建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鼓励联合共建高校优势学科和研究机构,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共享,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与广东、广西合作建设一批现代职业学校。

积极探索与区域内省(区)间联合共建高校优势学科和研究机构。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33

加强与区域内省(区)间文化领域交流合作。

积极推进与区域内省(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加快推进深黔文化战略合作,促进贵州特色文化资源与深圳文化创意资源深度融合。

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加强与毗邻省(区)、城市开展文化、体育交流互动。

省文化厅、省体育

34

五、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十四)加强医疗卫生合作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合作共享,提高边远地区诊疗水平。

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弹性引进机制,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合作共享,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推进实施“互联网+医疗”,落实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加快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全覆盖,实施远程医疗全覆盖工程,提高边远地区诊疗水平。

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35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探索推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和跨区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食品监管云”建设,加强与区域内省(区)间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和跨区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

36

(十五)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

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

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库和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加强省、市、县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与区域内省(区)间人才就业信息交流。

深入推进实施《贵州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库和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

省教育厅

37

建立劳动保障维权信息沟通制度、劳动保障违法及争议案件协同处理制度。

加强粤桂黔、湘黔劳动保障领域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机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

38

探索与毗邻省(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加快推进与毗邻省(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跨省(区)顺畅转移接续。

2017年前在铜仁、吉首、怀化等毗邻区域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跨区域互认试点。

2017年按国家部署要求,推进区域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

省卫生计生委

39

(十六)共同优化休闲旅游环境

推进旅游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无障碍旅游区。

联合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品牌。

建立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合作开发特色优势旅游项目,联合构建无障碍旅游区。

联合广东、广西、云南、湖南等地区共同打造昆明-曲靖-安顺-贵阳-都匀-三都-荔波-从江-三江-桂林-阳朔-贺州-肇庆-广州等跨省(区)旅游精品线路,贵阳-凯里-镇远-黎平-通道-桂林、贵阳-遵义-仁怀-赤水-泸州和张家界-桑植-永顺-吉首-铜仁3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香港-广州-桂林-贵阳-安顺-六盘水-昆明-曼谷的世界级跨境黄金旅游线路。

省旅游发展委

省交通运输厅

40

五、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十六)共同优化休闲旅游环境

规范区域旅游市场秩序,统一旅游标识,联合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深入推进贵阳、桂林旅游质监联合执法,联合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省旅游发展委

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41

六、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

(十七)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区位优势,完善联通内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

加快完善以高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航空、水路等为重点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

厅、省文化厅

42

(十八)推动口岸和特殊区域建设

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贵阳无水港、贵定昌明国际陆港等平台,加快贵阳航空口岸升级改造,争取增设航空一类开放口岸、设立铁路一类开放口岸,完善扩大贵州电子口岸功能。

力争2020年

前在北部湾、珠三角、长三角沿海区域建设贵州岀海码头。

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贵阳海关、贵州岀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3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九)加强跨省(区)流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

加强工业、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八大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

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恢复和改善重点河流、湖库、湿地及城镇水环境、水生态。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4

(二十)加强跨省(区)流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

加快构建水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立完善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与毗邻省(区)水污染联防联控,健全信息通报和“水十条”监测数据共享制度,共同应对和处理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及污染纠纷。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

45

加快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

加强与广西、云南河流综合治理协作,实施南盘江、北盘江、红河水等水系水污染综合防治。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

46

加强饮用水备用水源和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

加强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

47

(二^一)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联防联治。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省环境保护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

48

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对所有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鼓励采用超低排放技术,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

燃煤小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倡导绿色岀行。

省环境保护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省质监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

49

(二十二)强化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建立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

七、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区域生态保护

和修复

50

共建重要生态功能区。

着力构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资源林保护、珠江防护林保护、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矿区整治、跨界流域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

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51

(二十三)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治理机制

加强规划对接,积极争取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助开展相关规划前期工作,并积极争取将省内有关项目纳入国家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盘子。

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2016-2017

52

推动环境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

加强与毗邻省(区)环境执法协作,完善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

深化落实川滇黔赤水河流域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

推进贵州与湖南环境联合执法,2016年底前研究制定《黔湘环境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省环境保护厅

53

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管理和交易制度。

规范排污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森林碳汇交易,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碳配额交易。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54

七、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三)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治理机制

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财政转移支付与资金、技术、实物等多种补偿方式。

争取国家支持贵州建设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在总结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生态补偿改革的基础上,推进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牛栏江一横江(含草海)等实施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初稿)2017年在条件成熟的流域试行。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

厅、省林业厅

55

八、深化与

港澳合作

(二十四)加强产业合作

加强与港澳产业合作。

开展“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等经贸交流活动。

积极推动贵州与香港经济合作,吸引香港及海外资本到贵州投资,同时借助香港作为贵州与海外商贸桥梁,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投资

促进局

56

(二十五)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

推进重大平台开发建设。

发挥自身优势,与港澳共建各类合作园区。

着力推进贵安新区等“1+7”重点开发平台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开发区、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积极引进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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