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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4:

公司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

 

(1)建设工程一级安全技术交底

(公司对项目部)

一、基本规定

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项目部编制,开展检查。

二、交底内容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执行经理主持安全生产活动,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2、项目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实现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安全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工作,各种特殊作业人员都应持证上岗。

1.4、项目部的管理要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1、安全达标目标计划

2.1.1、该工程在工程主体施工到二层即+3m时,进行安全达标。

2.1.2、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安全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

2.1.3每次达标综合得分不少于80分,并达到合格标准。

2.2、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2.2.1、在该工程创建目标为级安全文明工地。

2.3、安全伤亡目标

2.3.1、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死亡、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

3、安全教育

3.1、项目部应在开工前,对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管理中进行日常安全教育、转岗教育等,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各种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

3.2、项目部要利用各种形式,如板报、标语、标志牌、事故现场会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

3.3、日常教育主要由项目部采用安全生产会议、班前安全生产讲话等形式进行,并由项目执行经理、项目安全员、班组长负责主持。

4、安全技术管理

4.1、项目部应配备以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法律、标准等文件。

4.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1.7、建筑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4.1.8、建设部关于防止建筑施工多发性伤害事故,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若干规定。

4.2、9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

安全文明专项方案、施工组织专项方,对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安全事项进行详细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施工安全。

4.3、项目部应实行书面安全交底制度,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项目部在施工每个分项工程前,项目安全员应向班组和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4、项目部要与劳务分包队伍签定公司统一格式的安全管理协议。

4.5、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整理,要齐全并与工程同步。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5.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防护,做到安全防护与工程进度同步,安全防护标准化严密化。

5.2、项目部要做到不防护不施工,不安全不生产。

5.3、该工程深基坑施工要按要求进行放坡或护坡,基坑周边用栏杆防护,并设警示牌和警示灯。

5.4、“三宝”及“四口”“五临边”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及悬挑部位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楼梯口、通道口、施工洞口等沿口必须有防护设施,阳台边、楼面边、屋面边等沿边必须设临时防护栏杆。

5.5、外脚手架要防护严密,平面应每隔三层挂一道安全平网,脚手架最下面一步和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立面要用密目安全网(或加设竹片)围护。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6.1、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用电管理制度及管理资料,建立电工区域负责制。

6.2、项目部应按TN-S进行“三相五线”制配电,设立总配电箱和各分配电箱,并都要进行接地保护,各用电设备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度。

6.3、项目部生活照明用电和施工用电要分开,施工照明用电要用不大于36V安全电压。

6.4、施工现场各种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拖地,或架空或埋地,严禁把电线捆绑在脚手架或其它金属结构架体上。

7、机械安全

7.1、项目部要建立机械使用防护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7.2、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要持让上岗。

7.3、施工现场各种机械无安全防护装置严禁使用。

8、模板施工安全

8.1、项目部要按照《模板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2、模板施工要做好吊装和支设加固,防止模板失稳伤人。

8.3、模板支撑架体必须进行计算,特别是高架支模架体设计方案必须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9.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集团公司CI标准》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9.2、项目部应编制《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CI形象布置规划方案》,并按方案实施。

9.2.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9.2.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挂设“五牌两图”,设置宣传栏并书写安全文明标语。

9.2.3、项目部临建设施要按规定设置,室内干净、整洁,墙上悬挂岗位责任制等图牌。

9.2.4、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场地硬化,出口要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施。

9.2.5、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要分类堆放,成方成垛,散材入池,并做标识。

9.2.6、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池堆放并遮盖。

9.2.7工现场要划分卫生责任区,并制定卫生制度。

9.2.8项目部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有效地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的污染,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

9.2.9目部要在工地布置花草树木,以绿化美化施工现场。

10、安全检查

10.1、项目部安全员要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施工中作好安全巡查。

10.2、项目执行经理要每周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召开一次会议,形成记录。

10.3公司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0.4项目部安全员应负责各级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11、奖罚规定

11.1、项目部如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公司将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11.2、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交底内容进行实施,公司工程管理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有违犯将以每项壹佰元(100元)对项目执行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处罚。

11.3、如项目对公司下发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单中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利的,对项目安全员处以壹佰元(100元)罚款。

11.4、如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状况较差,并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公司多次提出批评的,对项目执行经理、项目安全员处以贰佰元(200元)罚款。

11.5、如项目部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文明目标的,将对项目部处以叁佰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的罚款。

12、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编制单位:

接收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公司安全科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建筑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

工程名称:

为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特做如下安全技术交底。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地办公室内悬挂符合标准的各级人员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成员名单,施工进度表等。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尤其是工地招用的临时工(包括外包工程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不经过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安排工作,并做好教育记录填写教育人名单。

3、单位工作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业性较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到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按规定在开工前15日内向市安监部门办理报监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做好工程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特别项目作业队伍(如脚手架搭拆、安全网、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等安拆)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时应根据工程实际进行,交底的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同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5、工地使用塔吊司机、信号工、电工、架子工、机械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6、工地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按制度进行至少每周一次的工地安全自查,并有自查和整改记录。

对公司职能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隐患,应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书报检查单位复查,对不及时整改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工地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按制度按时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8、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应有八牌两图,即:

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施工安全责任牌、环境保护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现场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人员进场安全着装图、安全日历和公示栏。

标志牌规格统一。

施工现场警戒牌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悬挂位置和内容适当,并与施工平面图位置相符,其数量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8块,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500平方米增加两块的要求设置。

9、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技术资料应设专人负责,资料整理齐全,分类清楚,字迹工整,签字手续齐全,不得代签字。

二、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上级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培训的不得从事脚手架搭拆作业,凡工地招用的外包脚手架搭拆人员或搭拆队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与分包队伍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签订有效的施工合同,并持施工合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及搭拆方案和上岗证件到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否则按违章论处。

2、脚手架必须有搭拆方案并经审批,要有计算书,并保证计算准确,符合规范要求。

脚手架搭拆前除分部分项和工种交底处,须向搭拆作业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划定危险作业区,设危险警戒标志和设专人看护。

脚手架搭设完毕,须经安全管理人员分段量化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3、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疾病的登高架设人员不得从事架子工作业,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工地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改脚手架。

4、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三、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框架工程应有模板立柱等主要结构计算书,宿舍楼楼梯应有立柱等结构计算书。

2、模板安装和拆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照模板安拆顺序进行。

3、模板支拆过程中应划定危险作业区,设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四、基坑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1、基坑支护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坑深5m的要有单项施工组织设计。

2、基坑临边防护应有措施,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柱埋深大于50cm,距坑边大于1m。

3、坑壁支护及排水措施按施工方案措施执行。

4、坑边荷载及上下通道符合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5、土方开挖时机械进场,挖土作业、作业位置以及挖土程序应按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并对其作业环境及基坑监测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

6、基坑工程开工前,须单独进行安全报监手续。

五、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人员(现场所有人员)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楼梯口设临时防护栏杆二道,电梯井口设钢制防护门,井内每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防护平网,预留洞口按洞口尺寸大小依照防护标准进行防护。

3、通道口架设长大于5m,宽大于1.5m的防护棚,防护棚按规定搭设八字撑和剪刀撑。

4、阳台边、楼板边、楼梯边、基坑边、屋面边等各种临边按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18cm高挡脚板,用密目网式立网封闭。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书、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专业人员证件、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电工检查记录等用电档案。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线,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且符合用电规范规定,各种电箱高度均应离地面1.3—1.5m,所有的电箱必须做好防雨措施。

3、低压外电线路架设须用专用电杆,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低压配电线路架设用有绝缘外层的电缆,使用绝缘子架设,埋地敷设应加防护套管,埋深0.6m。

施工现场除开关箱到设备允许有短距离拖地线外,不得有任何拖地线,照明线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配电箱前不得有杂物,应有足够2人工作的空间,电箱应有门、锁,箱内无杂物,总箱及开关箱作重复接地,并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6、总配电箱、分箱及开关箱内各配电装置及接线应按规定进行设置。

箱内有电工操作警示牌,多路配电要有明显标记。

七、塔吊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安装拆除前,施工单位应首先选定有相应安拆资质的队伍,签定安拆协议后,写出塔吊安装拆除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由安全生产部派专人到工地进行监督,否则不准进行安装拆除。

2、所有的塔吊基础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塔吊基础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铺设。

没有说明书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铺设,并有隐蔽工程记录,不按上述要求办理不得进行安装,并返工重做。

3、塔吊司机必须经过上级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4、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行走、变幅、吊勾、滚筒一切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齐全有效。

5、塔吊安装好后,立即办理设备检测及备案手续,否则严禁使用。

6、安全操作

(1)一般要求

a、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上岗操作证。

b、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c、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d、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e、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a、应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b、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避免发生电缆被拉断或塔吊出轨事故。

c、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方法应该在做空载试车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做运行试验。

d、做空载试运行。

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7、塔吊在吊各类物件时应注意如下几条:

(1)在吊各类物件前应检查索具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索具不得使用,不得起吊。

(2)工地不准使用罗纹钢制作吊扣,必须使用锻打吊钩或用钢板、直径18mm以上的圆钢制作吊钩。

(3)在吊装各类散装物件,如钢管、钢筋、钢模板、扣件等,必须使用专用套环扣子,并加捆一道扣紧吊平,不得捆得各类散装物一头高一头低。

(4)吊装楼板时,必须用套环捆绑,不得揸孔吊装。

(5)工地用大桶自制吊灰斗,必须用直径12以上圆钢绕大桶一圈,并焊好,否则不得使用。

(1)工地不准使用自制的簸箕吊各类物料。

八、中小型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1、工地使用的各类中小型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罩。

2、工地使用的各类机械须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即一台机械用一个开关箱,开关箱内设与机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且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分配电箱内有相应的开关控制,不得一闸多用。

3、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使用机械时须按各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各机械需按规定搭设操作棚,在施工区域内有坠物可能的危险区使用机械时,机械操作棚应符合防护棚要求。

5、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m,进出线接线柱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焊把绝缘性能良好,电焊机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应使用省推荐的二次降载专用漏电保护器。

6、各种机械安装位置要平整、坚实、稳固,不准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要有安全保险装置。

并保证灵敏可靠,齐全有效。

本交底一式二份,安全部和工程项目部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建筑有限公司安全部(章)工程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

 

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2、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3、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

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5、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6、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指导。

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

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7、分包单位对各自的所处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8、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

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10、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

11、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12、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

冬期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13、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4、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

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6、(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

请约束内部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总包方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施工。

交底方(项目名称):

负责人:

接受交底方(施工单位名称):

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接受交底其他人员:

交底日期:

年月日

 

附件: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建筑有限公司

 

附件:

“十不烧”

1、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焊;

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建筑有限公司

 

附件:

“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建筑有限公司

 

(2)项目部对到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安全防护技术交底

一、“三宝”及“四口”的防护

1、安全帽

⑴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进场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自觉遵守,自觉佩戴,形成戴安全帽是现场中决不可少的一件安全大事,平常由班组安全员组织、检查督促,整个工地由工地安全员每天上下巡查,使之形成人人戴安全帽,戴好安全帽的安全生产好习气。

⑵施工现场实行安全帽分色佩戴,统一规定,管理人员为橘红色,普通工人为白色,特种人员为蓝色。

区分色号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有利于施工现场统一管理。

⑶在日常施工和使用安全帽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使用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⑷所使用的安全帽均要求符合GB2811-2007标准,向公司统一领用,佩戴公司统一编号、品种、用料和各种规定定色的安全帽。

⑸生产班组外购安全帽应符合规定标准外,应有产品合格证、安监部门的准入证书、准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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