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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细则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细则(总9页)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细则

一、 目的和意义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班级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强化学生的规纪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管理平台,促进学校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建设,进一步净化学习环境,特依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设置

 本方案重点考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规纪表现、作息出勤、学习表现、就寝表现、文明礼仪、劳动卫生等六个方面。

总分由基础分(分值100分)和奖励加分(上限10分)组成。

三、 考核评价细则

基础考评分(100分)

(一) 规纪表现(25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国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

如受到公安、司法部门的法律追究扣25分。

2、遵守学校校纪校规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最严重违纪行为,每例次扣除20分。

A、 偷窃;

B、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C、 私藏凶器;

D、 勾结社会青年敲诈勒索,拉帮结派,以强欺弱;

E、 夜不归宿,造成恶劣影响;

F、 无故旷课达三天以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每例次扣5分。

A、 抽烟、酗酒;

B、 考试舞弊

C、翻越校园围墙,强行出入校门,与保安冲突;

D、 偷看色情暴力书刊或黄色影视;

E、 携带和使用手机等违禁工具;

F、 无故旷课一天以上,三天以下;

G、顶撞、威吓、谩骂学生会干部和班干,影响班级、年级管理。

(3)受到政教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四级处分,每例次分别扣除5、10、15、20分,以上三类情况扣完本大项25分的情况下,还可以扣至负分。

本项指标的考评办法:

班主任根据日常班级管理掌握的情况直接考评,同时政教处汇总各部门和年级部反馈的情况,在量表上记分。

(二) 作息出勤(20分)

按时出勤,坚持出满勤,认真遵守学校作息制度。

上课(含早、晚、白天自习)、活动、集会、出操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旷课。

每出现一例次迟到、早退扣1分,出现一例次缺席和旷课,扣3分,扣完20分为止。

本项指标考评办法:

班主任根据班级日志出勤登记表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在量表中直接进行考评记分。

(三)学习表现(20分)

1、上课(10分)

(1) 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尽快进入上课状态,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精力充沛地从事学习活动,不打瞌睡,不做与本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出现上课打瞌睡,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每例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2) 自觉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

对他人和班级产生干扰性影响,每例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作业(含考练和基础知识过关检测、默写等内容)(10分)

(1) 按时上交各科作业,不迟交,不缺交。

各科作业每迟交一次扣分,缺交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 诚实守信,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

每出现一例次抄袭作业,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3) 作业书写规范工整,教材作业必须按照教师要求全部完成。

未按要求完成作业或书写不规范工整,每例次扣分,扣完10分为止。

(4) 坚持错题更正制度。

每出现一例次未更正现象扣分,扣完10分为止。

本指标的考评办法:

各学科科任教师根据学生学习表现情况在各班信息量表中记分。

(四)文明礼仪(10分)

1、不准佩戴饰物、化妆、留长指甲、纹身、涂指甲油等。

(2分)

每出现一例次违反行为扣1分,扣完本大项10分为止。

2、除寒冬季节气温较低之外的其他时间,一律着校服。

(2分)

每出现一例次不着校服者扣分,扣完2分为止。

3、男生不理光头、不留长发(头发不过耳)、不蓄胡须、不染发、不理怪

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提倡剪短发(头发不过肩)。

(3分)

每出现一例次上述违反行为,扣分,扣完3分为止。

本项指标的考评办法:

由政教处每月组织一次普查或抽查,将学生表现情况在各班信息量表中记分。

(五) 劳动卫生和就餐(10分)

1、爱护校容和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地,不攀枝摘花。

(2分)

有违上述要求者,每例次扣分,扣完2分为止。

2、自觉遵守就餐纪律。

(3分)

(1) 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排队买饭菜,不插队。

每出现一例次插队现象扣分,扣完3分为止。

(2) 餐厅地面不掉饭、菜,不浪费粮食,剩饭菜倒入盛装器物之内。

有违上述要求者,每例次扣分,扣完3分为止。

3、自觉参加并认真完成综合实践劳动一体化活动。

(2分)

擅自离开实践岗位,工作马虎应对,每例次扣分,扣完2分为止。

4、自觉完成班级卫生值日任务,自觉维护教室卫生。

(3分)

未完成值日任务每例次扣1分,任务完成不好,每例次扣分,均扣完3分为止。

本指标考评办法:

第1、2项二级指标由政教、总务适时检查、

抽查学生的表现情况,并由政教处负责牵头,将考评分数记入各班信息量表(含第3项的记分),第4项二级指标由班主任老师直接考评,将考评分数记入信息量表。

四、综合奖励分(各项累计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1、受到市级以上嘉奖或参加市级以上单位、学校、年级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相应荣誉和奖励者,可获得1—5分的加分。

(校级和年级1分、市级2分、地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2、获得学校的“杰出学星”、“学习标兵”等校级最高荣誉者可获得2分加分,获得学校“三好”“优干”等校级荣誉称号者可获得1分加分,但同一批次授奖的荣誉不重复加分。

3、担任学校学生会、团委会、年级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寝室管理干部、社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和班级管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者可获1—3分的加分。

(校级、年级学生会、寝室管理干部和社团工作负责人的加分指标由政教处、团委、宿管、年级部确定并报送班主任。

4、集体荣誉感强,关心班级建设,热心为班级和师生服务或在班级参加年级和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常自觉为班级做好事,经民主推荐,班委会提名,班主任审定,可酌情加1—2分。

5、在学校或年级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月考中,成绩在班级的前5名者,每次可获2分加分;6—10名者,每次获1分加分。

本次考试与上次考试对比,进步幅度明显者(在班级至少进步5名)每次可获2分加分,但同一次考试中不重复加分。

6、当月荣获“星级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寝室长加分。

7、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和处室通报表扬者,每例次加1分。

考评办法:

所有加分项目,均由各部门、各年级部汇总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实施记分。

五、 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 等级评定:

全期累计平均分98分以上(含98分)为 “优秀”,

95分(含95分)—98分为“良好”[在考评细则第

(一)项“规纪表现”中扣5分以上(不含5分)者不能评为优、良],80分(含80分)—9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 奖励:

1、平均分98分以上,且总分排名进入班级前5名的同学,可评为学校“日常行为规范优秀个人”,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公开表彰。

2、各班级平均分第一名者可评为校级“德育标兵”,可享受与“三好学生”等校级荣誉同等的待遇。

(三) 惩处

1、学期平均分80分以下者评为“不合格”,并且在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等级评价中必须评为“不合格”,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可给予“劝退”或“开除学籍”(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处分。

2、每月考评累计扣分达5分以上(不含5分)者,必须接受年级部管

委会干部集中或个别诫勉谈话一次。

且对扣分问题集中在规纪表现、仪容仪表、学习表现和就寝表现等方面的学生由年级德育副主任分别向政教处、教务处、宿管处提交相应学生名单,由以上三个处室组织相应学生在统一时间集中学习培训。

累计扣分达8分者,必须接受政教处正、副主任个别或集中诫勉谈话,并通知家长;累计扣分达10分,必须接受校长或德育副校长谈话,且通知家长。

(四) 其它:

1、学期平均分在98分以下者,不能获“三好学生”等校级以上荣誉,不能享受学校任何形式的助学、奖学金;

2、90分以下的艺术、体育生,取消其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资格。

六、 保障机制和措施:

(一) 将各年级实施本方案的情况纳入年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工作不力的年级,学校颁发的年级目标管理奖降等处理。

(二) 对本方案实施不力的班级,班主任不能评优秀班主任。

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当月班主任绩效考核范畴。

(三)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科任教师如不能及时向班主任和ftp信息量表提交相关信息者,在学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按缺迟交资料项目相应扣分。

(四) 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原始材料不得私自更改,对弄虚作假和马虎应对造成消极影响者,在教职工管理量化考核方案中的“罚分”部分按第(3)点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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