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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社工考试政策上

“系统学习知识,科学掌握方法,把握出题思路” 是指导考生备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原则。

笔者根据自2008 以来进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的经验以及对历年考试试题的客观分析,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重点难点结合近两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的梳理,以期对考生在系统复习基础上冲刺提高有所帮助。

01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情况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主要由三方面内容构成:

一是社会政策、法规概述,社会治理、社会建设一般政策; 二是规范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组织的相关法规与政策; 三是从事社会工作需了解熟悉的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课程主要特点一是知识量大、信息量大、零碎知识点多;二是各章节相对独立,不能融会贯通地学习;三是需要更多的理解和重点记忆;四是考生对该科目的内容平时多有接触和了解。

这门科目考试难度在逐年加大,而且该课程章节不连贯、不成体系的主体内容决定了复习要全面,尤其对于重要章节内容必须透彻理解和把握。

2

考点分布及出题点分析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教材进行过两次大的调整, 一次是2010 年,另一次是2015 年。

为了相对全面客观地分析各章节内容的重要程度,现就2010 年-2015 年各章节在考试中所占的比重进行归纳分析,考生可以根据各章在考试中的重要程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表1 :

2010 年-2015 年各章节在考试中所占比重

通过梳理2010 年-2015 年各章节在考试中所占比重,我们可以看出各章节的重要程度,如表2 所示。

表2 :

各章节重要程度一览表

3

各章节重点内容及真题解析

下面对课程的总体内容分章节进行梳理和重点提示, 并以考试真题为例解析出题思路。

通过表1 和表2 可以看出,第一章和第二章内容在考试中所占比例较低,近两年每年分值在2 ~ 4 分, 考生不必在这两个章节下太大的工夫。

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这个知识点虽然分值不多,但对于整体学习理解非常重要,考生应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有了解。

社会政策体系知识点重点关注社会政策中的社会保障政策。

例题:

根据《立法法》,下列关于立法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法律

B.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C.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D.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

E.国务院有权撤销地方性法规

答案为ABCD。

本题考查的是关于立法权限的知识, 考生如果对《立法法》中立法权限理解并准确记忆,很容易选出正确的答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这个知识点可大致了解十六届六中全会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提法, 应特别注意不要把相关的提法和出处混淆。

例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列说法中,属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举措是( )。

A.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可免登记直接成立

B.限期实现事业单位与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真正脱钩

C.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D.所有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答案为C。

A 和D 不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内容。

B 有一定的迷惑性,《决定》提出的是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而不是“事业单位”。

第二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主要对《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 年)》, 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进行了解。

例题: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列事业单位中,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是( )。

A.学校

B.医院

C.老年人福利机构

D.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答案为C。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中,明确规定“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第三章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是重点章节,历年考试分值都在10 分以上,且考点分散在每一节,很细,很杂。

该章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社会救助一般规定,一个是各类社会保障救助法规政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与医疗救助等。

考生需要对相关内容深入理解和记忆。

社会救助的一般规定应了解救助的种类,识记协调机制中的工作主体、工作职责和具体落实等。

例题: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制度坚持( )、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A.广覆盖 B.低水平

C.托底线 D.稳增长

答案为C。

这道题相对比较容易,是个记忆型的题目, 考核的是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原则,需要考生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社会救助总体要求有了解。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社会救助制度中占有最重要的位置,每年在考试中分值占很大比重,其中认定条件(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认定程序(申请、受理、调查、批准、发放和动态管理)又是重中之重, 必须准确记忆、理解,并能根据题干设置的情景正确运用。

例题: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抽查材料和审批意见,并按照不低于( )的比例入户抽查。

A.10%B.15%C.20%D.30%

答案为D。

本题考核的内容为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内容。

近两年考试出的题目越来越细,需要考生对该章节内容的细节多加注意。

例题:

老赵10 年前丧偶,靠打零工独自抚养5 个子女, 有的已长大成人。

老赵因家庭生活困难,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老赵的5 个子女中,应当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 )。

A.在外地出家当和尚4 年的赵大

B.在监狱服刑的赵二

C.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汽车修理的赵三

D.在外地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的赵四

E.在中学读初中的赵五

答案为CDE。

本题考核的是低保对象资格中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认定。

“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在校本科教育及以下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抚养赡养义务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出家3 年以上的宗教人员,服刑、劳教人员和其他人员”则不包括进内。

考生如果对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情况了解,很容易排除A 和B。

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了解供养的内容(物质生活、照料、医、葬)以及供养方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等内容。

受灾人员救助需掌握自然灾害准备工作的内容、应急救助工作和灾后救助工作的内容以及救灾款物的管理。

例题: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包括( )。

A.提供疾病治疗

B.办理丧葬事宜

C.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D.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E.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答案为ABCE。

本题考核的是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给予特困人员4 项供养内容,D 不在规定之列。

医疗救助中救助对象、救助形式、救助程序和救助资金募集和管理是易出题的知识点。

教育救助近三年没有考过,但应识记教育救助的形式与标准以及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对象等内容。

住房救助的对象为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实施方式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

此知识点内容2015 年调整且没有出考题。

就业救助为2015 年新增且没有出考题,应识记就业服务包括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 低保家庭至少保证一名成员就业;低保失业人员3 次以上拒不接受相关就业服务须减少或取消低保;就业扶持政策:

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

临时救助主要掌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包括救助形式、救助内容。

例如2014 年考过有关终止救助的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在某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甲隐瞒了自己在该市还有一个哥哥;乙因与父母争吵离家出走,其父母来到救助管理站寻找;丙在救助期满当天突患阑尾炎,需入院治疗;丁觉得在救助管理站受约束, 私自离开。

以上四人中,救助管理站应当继续实施救助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为C。

本题考核的是终止救助的知识点,“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擅自离开救助站视同放弃救助”等情况下应终止救助。

甲故意隐瞒自己的信息,乙的父母已经来寻找,而丁为擅自离开救助站,所以只有丙符合继续实施救助的条件。

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主要是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的特定权利进行保护。

这部分很多内容涉及平时的生活常识,如果平时工作生活中注意理解,则本章难度不大。

老年人的特定权利重点掌握家庭赡养与扶养的内容;妇女的特定权利掌握政治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等;未成年人的特定权利掌握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内容。

残疾人的特定权利重点了解康复的内容。

老年人的赡养特别容易出题目,例如:

老王丧偶后由儿子赡养。

近期,老王经人介绍认识经济条件较好的老陈, 两人感情发展顺利,准备结婚,但小王不赞成父亲再婚。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未经小王的同意, 老王不能再婚

B.小王对老王的赡养义务不因老王再婚而解除

C.老王若再婚后去世,老陈无权继承老王的遗产

D.因老陈经济条件好,老王再婚后,小王可以不用赡养老王

答案为B。

本题考核的是老年人家庭赡养与婚姻问题。

婚姻这个知识点基本每年必考,考生须把握一个原则“子女和其他亲属不能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赡养义务也不因婚姻状况而改变”。

例题:

甲市的未成年人小齐流浪到乙市,被乙市救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现并送回家中。

甲市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小齐的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后发现,小齐母亲已去世,父亲长期酗酒,经常对小齐实施家庭暴力,且不履行对小齐的监护责任,经反复教育依然不改。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下列甲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安排当地有意愿的家庭收养小齐

B.将小齐长期安置在当地的儿童福利院

C.协助小齐的父亲及时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监护

D.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小齐父亲监护人资格, 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员

答案为C。

本题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方法,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考生根据题干中给出的条件,结合《未成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规定“父母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可选出合适的答案。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章,每年分值都在10 分左右。

大家对结婚离婚的内容应该比较熟悉,而本章的重点更在于收养、家庭财产、遗产等内容。

考生应了解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无效婚姻的条件(重婚、近亲、疾病、未达婚龄)与请求权人、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和程序以及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胁迫) 与宣告机关及程序。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诉讼离婚的理由和程序以及夫妻的人身权、共同财产分割、经济帮助、损害赔偿、子女抚养与探视等。

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也是需要重点掌握的。

例题:

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由借款一方负责偿还

B.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双方均无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C.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D.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要维护男女平等原则, 又要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答案为CDE。

本题考核的是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分割,其原则为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照顾无过错一方, 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 尊重当事人意愿。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共同偿还;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从其约定,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除外;规避法律、侵害第三人权益的财产分割协议认定无效。

考生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就可以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

小张和小王2009 年结婚。

根据《婚姻法》及有关规定,小张所得的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14 年小张因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15 万元

B.小张婚前个人存款在2014 年取得的银行利息5.5 万元

C.小张用婚前个人存款于2012 年投资建厂取得的收益25 万元

D.小张父亲于2012 年去世,去世前立遗嘱留给小张的遗产12 万元

答案为C。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法定个人特有财产:

婚前财产、医疗和残疾补助费、遗嘱遗赠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

如果记忆共同财产比较难,就特别记忆4 类个人特有财产,除此之外都属于共同财产。

收养法规中重点关注收养成立的条件,如一般收养中的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特殊收养的条件:

无配偶男收养女孩、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子女、收养特殊儿童、收养继子女;收养的程序(登记);收养的拟制效力、解消效力以及收养无效的原因。

收养协议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诉讼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收养解除后的法律效力等。

例题:

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

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法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 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

近日,小雨生父病故, 留下一笔债务。

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根据《收养法》,小雨应当( )。

A.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

B.给付生母生活费

C.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出的教育费

D.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答案为D。

本题考核解除收养关系的知识,收养关系解除发生在养子女未成年和成年阶段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协商恢复。

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给付生活费和经济补偿。

因小雨并未与亲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需承担生父的债务。

小雨已成年,对年老又无生活能力的养父负有给付生活费和经济补偿的义务。

继承法规重点在于继承发生的三种形式(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遗赠以及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和顺序, 继承开始(本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遗产的范围、分割以及债务清偿等。

例题:

郑阿姨中年丧偶,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拉扯成人。

大儿子成年结婚后生下大孙子。

大儿子、小儿子和母亲性格不合,很少与母亲来往,孝顺的二儿子因车祸身亡,二儿媳和其女小萌主动长期照料郑阿姨生活起居, 大孙子也经常探望郑阿姨。

郑阿姨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留给二儿媳。

下列人员中,有权法定继承郑阿姨另一半遗产的有( )。

A.郑阿姨的大儿子

B.郑阿姨的小儿子

C.郑阿姨的二儿媳

D.郑阿姨的孙女小萌

E.郑阿姨的大孙子

答案为ABCD。

这个考点涉及法定继承的范围。

大儿子、小儿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便他们与母亲很少来往,但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因此他们继承母亲的遗产无异议。

二儿媳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小萌的父亲去世, 她可以代位继承,因此也有权继承奶奶的遗产。

例题:

根据《继承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遗产分割时胎儿继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B.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C.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D.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由继承人相互协商返还

E.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答案为ABCE。

遗产分割特别规定了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第六章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不是太重要的章节,出题分值在六七分左右。

人民调解这一节应首先重点了解其原则:

依法调解、自愿平等(调解自愿、协议一致、履行自愿)、尊重诉讼权利(可直接起诉或调解后起诉);其次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选择接受调解员、是否公开、自愿协议的权利,如实陈述、遵守调解秩序、尊重调解员、尊重对方权利等义务;此外, 调解协议也应识记,尤其是达成的原则和它的效力。

例题:

小李夫妇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并欲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员老张得知后主动前去调解。

小李冷静后愿意接受调解,但其妻子觉得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明确拒绝调解。

老张坚持认为年轻人因一时冲动离婚很可惜,仍坚持要调解。

根据《人民调解法》,老张的行为违反了( )原则。

A.依申请调解

B.尊重隐私

C.当事人自愿调解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答案为C。

这道题考查的是人民调解原则当中的调解自愿原则。

在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时,调解员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本题中老张坚持调解的办法显然违反了自愿原则。

考生如果对调解的原则有了解,很容易选出正确答案。

例题:

根据《人民调解法》,下列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双方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60 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C.调解协议书需由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D.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答案为ADE。

B 项的时间点错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C 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信访工作应该知道信访的工作机构及相应的6 项职责;对具体的工作程序,尤其是受理程序要把握。

例题:

根据《信访条例》,下列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受理信访事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情况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B.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

C.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于30 日内予以处理

D.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答案为D。

信访事项的受理包括:

对于不属于信访范围的,告知信访人正当程序;转送有权处理机关,重大紧急的报本级政府;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 转送有权处理机关,抄送下级信访机构 ;转送信访事项, 要求结果反馈;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ABC 均不符合信访事项受理的相关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为2015 年新增内容,但没有出考题, 对突发事件的分级、管理体制和应对过程应有所了解。

第七章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中, 关于社区矫正需要掌握的是其适用范围,即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三类对象)、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罪犯可适用社区矫正。

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处罚、解矫宣告以及什么条件下矫正终止等要重点掌握。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有特殊的方针和政策,应有所了解。

例题:

小溪,17 岁,属于社区矫正人员,现在一家超市工作。

近期,小溪为照顾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奶奶搬到了邻近奶奶的社区居住,并成了该社区的志愿者。

小溪新换了工作,结识了小雅,并常随小雅出入酒吧酗酒。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列事项中,小溪需向司法所报告的有( )。

A.奶奶长期生活不能自理

B.搬家

C.换工作

D.结识小雅出入酒吧

E.成为社区志愿者

答案为BCDE。

本题考查的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内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及时报告。

根据这些规定, 搬家、换工作、出入酒吧等都需要向司法所报告,成为社区志愿者属于社区服务的内容,也应该向司法所报告,奶奶长期不能自理不属于家庭重大变故,不需要报告。

禁毒需要了解禁毒组织、戒毒措施和法律责任;对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内容进行了解。

第八章是我国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

这章的内容对很多考生来说都很陌生,因为平时接触这类业务比较少, 但这部分也比较重要,而且比较容易出计算题,所以考生应对涉及到褒扬金、抚恤金等的算法非常清楚,不要混淆。

烈士评定的对象为公民和军人,评定的标准不同, 考生需准确掌握两种主体符合评定为烈士的情形以及烈士评定机关。

褒扬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倍;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涉及的数字很多,考生一定要准确理解并记忆;定期抚恤金要了解遗属范围、条件及遗属优待的内容。

例题:

甲县某研究所职工小李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实验任务中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权为小李提出评定烈士报告的单位或部门是( )。

A.甲县人民政府

B.甲县民政部门

C.国务院有关部门

D.小李生前所在的单位

答案为D。

本题考查的是烈士评定机关的规定。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因此,D 最符合题意。

抚恤这部分考到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内容比较繁琐复杂,为便于考生记忆,以下表来说明。

表3 :

军人抚恤相关规定

例题: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下列关于一次性抚恤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某,2013 年被评定为烈士,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40 个月的工资

B.乙某,现役军人,因公牺牲,服役时曾荣立个人一等功,应增发25%的一次性抚恤金

C.对生前做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D.一次性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E.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 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答案为BCDE。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加本人40 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立一等功的,增发25%……A 答案中的甲某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加本人40 个月的工资。

退役士兵安置的方式是难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休与供养需符合的条件以及这些安置方式相关的服务等。

例题:

 士官小马,服役期间因战致6 级残疾,2014 年6 月退役时选择由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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