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全套资料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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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全套资料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目录

序号

名   称

页码

备 注

ZJ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P4-P10

ZJ2

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P57

ZJ3

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P59

 

ZJ4

1、单位(子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通

知书

2、单位(子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报

3、工程竣工报告

4、工程勘察质量

检查报告

5、工程设计质量检

查报告

6、工程监理质量评

估报告

7、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登记表

 

P79-P91

 

填写说明:

填写质量监督申请表(p4-p10)时请用电脑填写,注意字体加粗,一式打印三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到你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注册登记。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一、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

 

 

 

工程类型

□1、建筑工程;□2、设备安装工程;

□3、装饰装修工程;□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其他

工程造价:

万元

□1、公共建筑;□2、住宅建筑;

□3、工业建筑

其中

桩基

万元

土建

 万元

□1、新建;□2、扩建;□3、改建

安装

万元

□1、政府投资项目;□2、非政府投资项目;□3、外资项目

装修

万元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其中人防面积㎡)

结构类型

层次

地基类型

基础类型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

预交

质监费

申报资料名称

文件(证书、合同)号

办理日期

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施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申报需说明的情况

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建设单位

名  称

地  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机构组成

开户银行

帐  号

勘察单位

名  称

地  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机构组成

设计单位

名  称

地  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筑师

姓  名

结构工程师

姓  名

资格等级

资格等级

 

 

 

名  称

地  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机构组成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 称

岗 位

证书号

 

 

 

1

名称

地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姓名

联系电话

资格等级

证书号

质检员

岗位证书号

2

名称

地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姓名

联系电话

资格等级

证书号

质检员

岗位证书号

3

名称

地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姓名

联系电话

资格等级

证书号

质检员

岗位证书号

4

名称

地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姓名

联系电话

资格等级

证书号

质检员

岗位证书号

申 报 须 知

一、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工程为高层建筑或有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的,按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监注册手续。

  2、办理质监注册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3、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4、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后,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

1、建设单位按本表的要求,逐项填写。

内容应真实、齐全。

2、建设单位须加盖法人章,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3、结构类型为:

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

  4、地基类型为:

天然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复合地基等。

  5、基础类型为:

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6、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为:

未开工、桩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已竣工等。

7、办理监督手续时如果工程已经开工,应如实将工程的形象进度在“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清楚。

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质量监督站:

根据你站  年  月  日发出的编号   《

》的要求,对

工程存在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特此报告。

整改情况简述:

                           

                             

                             

                             

                             

附:

有关质量整改资料份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

本报告后责任单位必须附有关质量整改资料。

填写说明:

  1、“整改情况简述”:

应针对《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内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写出对应的整改意见;

  2、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必须有处理方案及处理完毕后的监理确认意见,并作为附件;

  3、涉及到实体质量内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4、涉及行为质量内容的,由责任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质量监督站:

  根据你站   年  月  日发出的编号  《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的要求,工程现已整改完毕,申请复工。

特此报告。

 

建设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质监站签收人:

  年月日

注:

本报告须附《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及附件。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   年  月  日时(地点)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

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质监站签收人:

 建设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件1: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组

姓名

单位

专 业

职务/职称

 

附件2:

竣工验收方案(另附页)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类型

□1、建筑工程;□2、设备安装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其他

结构类型

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工程类别

 

层数

 

工程数量

 

建筑面积

m2

地上m2;地下m2

(其中人防面积m2)

施工许可证号

子单位

工程部位

子单位工程面积

m2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子单位工程开工日期

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单位工程开完工日期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竣工验收情况及意见

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对勘察情况的评价

 

对设计情况的评价

 

对监理情况的评价

对施工情况的评价

需整改的问题

竣工验收结论性意见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 业

职务/职称

签字

 

附件:

序号

名称

页数

1

工程竣工报告

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5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6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7

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8

工程质量保证书

备注: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勘察负责人:

年月日

勘察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设计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开工日期

设计单位

完工日期

监理单位

合同工期

施工单位

工程造价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登记表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责任主体名称

检查时间

不良记录事实描述:

 

责任主体代表:

项目监督负责人:

  质监员:

年月日

质监站审核意见:

 

站长:

      质量监督站(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建设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擅自施工的。

  2、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3、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5、其他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勘察、设计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的。

  2、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的。

  3、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4、勘察、设计中采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且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按规定审定的。

  5、勘察、设计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

  6、勘察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7、勘察、设计文件在施工图审查批准前,经审查发现质量问题,进行一次以上修改的。

  8、勘察、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未获批准的。

  9、勘察单位不参加施工验槽的。

  10、在竣工验收时未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意见的。

  11、设计单位对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在施工前拒绝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拒绝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

  12、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施工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2、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3、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

  4、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6、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的。

  7、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

  8、其他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擅自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的。

  2、超越核准的等级和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的。

  3、未按国家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存在错审、漏审的。

  4、其他可能影响审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的。

  2、超越核准的检测业务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的。

  3、出具虚假报告,以及检测报告数据和检测结论与实测数据严重不符合的。

  4、其他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理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工(2003)286号文]中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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