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711647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7.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是教学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水平直接影响乃至决定人才培养质量。

为规范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整体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分为重点课程和普通建设课程两大类。

重点课程包括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院级精品课程和院级优秀课程。

其它为普通建设课程。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院的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指导。

其主要职责:

1、审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

2、对学院课程建设中的重大改革提出咨询意见;

3、评审院级重点课程、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4、课程建设其他方面的指导工作。

第四条 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院的教学实际,制订和实施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课程建设评价,充分调动各教学部门以及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对课程建设给予指导与检查,使课程建设真正建出实效;

4、组织院级重点课程的评选、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5、组织课程建设立项及项目管理。

第五条 系(部)是课程建设的实施者,教学系(部)是落实课程建设的教学基层组织。

系(部)的主要职责:

1、制订和实施本学部门的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本部门的课程建设水平评估;

3、组织申报院级重点课程、省级精品课程;

4、组织本部门普通课程的合格评估和新开课程的评估。

教研室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教学系(部)的实际,制订各门课程的建设计划;

2、通过制度建设等措施,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4、组织课程的合格评估;

5、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查,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的课程开设任务;

6、负责课程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合格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至少三年;院级重点课程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职称,作风严谨,具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至少四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合作精神。

课程建设负责人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课程建设计划;

2、落实课程建设任务;

3、课程建设经费预算和经费支出;

4、组织本课程组教师的业务学习;

5、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课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 课程教学条件建设

(一)教学文件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写合适的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或课程教学标准;

2.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日历表并较好地执行;

3.独立设置的实践性课程应有详细的课程教学计划并较好地执行。

(二)教材建设

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选择或编写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择或编写应体现下列要求:

1.教材内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2.思想观点正确,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3.思考题、习题安排系统且具有启发性;

4.文字准确精炼,语言流畅易懂,插图合适得当。

(三)教学设施建设

课程需用的教具、挂图及实验条件要求完备和先进。

鼓励教师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建立教学网站或资源库。

第八条 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和增强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事业心;

2.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3.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包括学历、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形成教学和学术上的梯队;

4.制订周密、可行的师资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第九条 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建设

在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课堂教学是核心环节,其它环节必须围绕课堂教学展开。

各教学环节的具体要求是:

(一)课堂教学

1.教学态度认真、目的明确、教书育人;

2.教学内容要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基础性与学术性的统一、教材的限制性和知识的宽广性的统一;

3.课堂讲授要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4.在教学要求上要做到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发展学生的个性;

5.方法得当,富于启发,培养能力,激发创新;

(二)课外辅导和自学指导

1.按照课程特点和要求教研室要安排阶段性的辅导;

2.制订自学指导计划,合理布置自学任务,开列课外阅读书目,及时检查和督导,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3.在辅导或指导中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三)实验

1.实验要符合实验大纲的要求;

2.准备充分,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

3.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

4.改革实验方式,积极开设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研究能力;

5.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检查学生实验效果,并及时调研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见习和其它实践性课程

1.建立较稳定的见习基地;

2.准备充分、要有完整、周密、合理的见习计划安排;

3.指导教师搭配适宜;

4.严格考核,及时总结。

(五)认真执行考核计划,严密组织课程考核,命题科学,方法多样。

积极根据学院要求或教学系(部)计划建立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

第十条 教学研究与改革

1、各门课程应有明确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计划,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应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探索,及时总结,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3、各课程要积极应用先进的教学研究成果和推广自身的研究成果。

第四章课程建设评估

第十一条课程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原则上,开设两年及以上课程必须通过系(部)合格课程评审。

第十二条课程评估过程

(一)申报课程组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申报书》,对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进行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详细阐述自评各指标打分的理由,并列举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课程组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申报课程进行评估。

评估依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审阅申报课程文字和电子材料,并组织答辩论证和现场考察。

(三)合格课程由课程组申报,系(部)组织评审,教务处备案。

优秀课程由课程组申报,系(部)组织评审,并就该课程总体评价意见和系(部)课程建设保证措施签署意见,推荐至学院,由学院评审。

(四)课程初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

第十三条重点建设课程即学院优秀课程及各级精品建设课程,主要面向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发展必修课程。

各级精品课程通过学院课程评估,在优秀课程基础上逐级产生。

从优秀课程中择优选拔立项精品课程予以重点建设,省级精品课程由学院在院级精品课程中选拔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由学院在省级精品课程中选拔推荐。

第十四条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第十五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一)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课程教学团队团结协作,知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发表了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有院级以上成果。

(二)教学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课程设计的各类实践活动能很好的满足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理论课程知识结构合理,注意学科交叉,及时引进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研教改成果,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关系处理得当;实验课程内容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思维。

(三)教材选用达到省部级以上水平的优秀教材,注意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或资料清单;积极开展建材建设,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四)课程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要求,且效果明显;注重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课程电子材料齐全,且能经常更新。

(五)能够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进行设计,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考;能恰当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六)课程教学效果得到学院督导组和学生优良以上评价,并在同类课程中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课堂教学中主讲教师教学感染力和启发性强,教学效果好。

(七)课程特色鲜明,提炼准确,支撑材料有说服力。

第五章课程建设经费

第十六条课程建设经费的设立

(一)学院设立专项课程建设经费予以支持。

重点建设课程以项目为单位设立,普通课程和新开设课程的建设经费以系(部)为单位设立。

(二)项目课程建设经费中,院级优秀课程根据课程性质资助1万元/门课程建设经费;院级精品课程资助2万元/门。

省级精品课程资助3万元/门;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资格,每门课程资助资助5万元/门,另与国家建设经费按1:

1的比例配套资助。

第十七条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原则

(一)课程建设经费与建设目标的实施进度挂钩,采用分期划拨的办法。

项目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提出课程建设目标及课程建设经费预算;普通及新开课程由系(部)提出建设课程类别、课程建设目标及经费预算。

(二)专款专用;

(三)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四)由教务处、计财处、后勤处、图书馆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分别进行管理;

(五)教务处根据本办法进行综合协调。

第十八条课程建设经费的开支使用范围

(一)经学院批准论证的教材建设费(含自编、实验教材),参照协编教材奖励;

(二)购置该课程建设所必须的教学参考资料(资料费不超过总额10%);

(三)调研费,含课程设置调研、学习交流(不超过总额10%);  

(四)多媒体课件、网上教学资料的制作费等;

(五)题库建设费(含复印、印刷等费用);

(六)课程验收和评估所需的费用;

(七)其他课程建设劳务酬金(不超过总额10%);

(八)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财务规定。

第十九条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及具体管理办法

(一)优秀及各级精品课程发文公布后,课程负责人应按经费批准的额度、建设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含经费使用计划),经系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

其他课程建设计划由系(部),根据所拨经费,提出课程建设计划,报教务处。

(二)学院从项目课程建设总经费中留出5%用于课程评估和奖励;各系(部)可以从项目课程建设总经费中留出5%作为管理费。

(三)课程建经费分三批下拨:

第一批为启动经费,占总经费40%,在项目立项后划拨;第二批为建设经费,占总经费35%,在中期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确认计划完成良好后划拨,第三批经费,占总经费10%,在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划拨。

验收后划拨经费用于该课程继续建设使用。

如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或无故拖延计划实施,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使用经费和扣拨后期经费。

(四)课程经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项目立项后由计财处建立专用帐目,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在保证课程建设的前提下,按照计划由课程负责人提出意见,经系(部)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核、院领导审批和审签后,可到计财处办理借用、报销手续。

(五)课程经费购置的图书资料须到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用课程经费购置的课程软件及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网上教学资料等须到后勤处办理入库手续,方可到计财处报销。

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等均由系(部)资料室入库保管。

(六)课程负责人应详细记录每一项支出情况,以便核对,并为结项时的经费结算奠定基础。

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厉行节约。

课程负责人必须接受所在系(部)、财务处和教务处的管理与监督。

(七)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课程项目负责人须列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上报教务处备查。

并终止经费的使用,由学院收回,用作其它教学专项建设。

(八)无故未完成建设计划,或将经费挪作他用的,教务处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其经费使用,酌情追回使用不当、挪作他用的经费,并从系(部)课程总经费中扣还已使用的课程经费。

因故(如课程负责人出国、调动、重病等)中止项目,其课程经费一般亦同时停止使用;如确有需要系(部)应报教务处批准,可在原课程组内另确定一人为课程负责人,继续完成课程建设和使用课程经费。

第六章课程检查与验收

第二十条检查与验收

1.课程建设满1年接受中期检查,建设课程必须填写有关建设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的《山西医科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二)。

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取消建设课程资格,同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度申报建设课程的资格。

2.课程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由课程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山西医科大学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三),附书面总结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由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大学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和《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进行验收。

课程不达建设目标者,学院将给予其一年的整改时间。

一年后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仍不达建设目标的课程学院将取消其课程建设资格,同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度申报建设课程的资格。

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验收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院级精品课程在建设期间及期满后应做到:

1.在建设期间(期满)教师梯队趋于合理。

具有培养青年教师的计划、实施记录,或在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中有较好的表现;

2.每年有一名教师在全院开展1-2次示范讲课活动和1次专业讲座;

3.教学文件完整,教案设计优良;

4.开发相应课程全套多媒体课件;

5.至少有1项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及相关论文或论著或教学成果。

并参与省级教学成果申报;

6.学生对整体课程评价良好;

7.完成相应课程的整套题库的建设;

8.课程网上资源丰富,并能及时更新;

9.在教学基本建设的基础上,能展示其特色、个性,真正发挥其带头作用。

第二十二条院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验收合格后,学院授予“院级精品课程或优质课程”称号。

第二十三条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逐步实施已开设课程的合格评估,并加强对重点建设课程的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建设课程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把教学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见网页:

附件一: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二: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三:

《山西医科大学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

 

附件一:

项目编号: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课程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课程名称

建设类别

 

课程类别

课程负责人

管理责任单位

起止时间

填表时间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制

填表说明

1.课程建设内容和管理措施按《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精品课程建设请具体参照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指标体系及技术规范等要求。

2.课程建设经费的具体使用与管理办法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填表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目标明确,表述清晰。

目标任务既要有质量指标,也要有数量指标,如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优秀率达到多少、试题库建多少道题、制作课件多少套等。

4.建设时间期限为两年。

5.本表格各栏目空间不够时,可添加附页。

6.本表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系(部)审阅盖章后送交教务处。

一、课程队伍

课程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所在

教研室

任教

课程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

硕士

本科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在课程组的分工

二、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

面向专业

总学时

讲授课时

实验课时

应开实验数

实开实验数

现有教学大纲的情况

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

已使用几届

使用效果

现使用的教材讲义

教学参考资料

教学声像资料

开展CAI

情况

 

教学质量及效果

三、课程建设实施计划(两年建设期内,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要求目标明确,表述清晰,建设任务要列明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标准)

项目

建设内容及目标

建设任务(预期成果的数量质量标准)

完成时间

 

 

 

 

 

 

 

项目

建设内容及目标

建设任务(预期成果的数量质量标准)

完成时间

 

 

 

教学方法与手段

 

 

四、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要求具体写出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的内容,课程建设项目其研究成果发表时,均应注明"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项目"字样。

五、经费使用计划(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项目内容

年度

合计

合计

课程负责人意见

以上所填各项内容客观真实、建设计划切实可行。

由本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课程建设,并保证以上填写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如到期不能达到建设目标,本人愿承担主要建设责任。

课程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课程组成员意见

以上所订计划本人赞同,愿意承担相应建设责任。

课程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本单位将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承担本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和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如到期不能完成建设任务,本单位将从系(部)经费中扣还已使用的课程经费,并愿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系部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教务处长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一、立项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格可扩展):

 

二、课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

(表可扩展)

 

三、该课程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表可扩展)

 

四、佐证材料清单:

(表可扩展)

序号

名  称

说  明

1

2

3

4

五、经费使用情况:

(表可扩展)

 

六、系(部)意见:

 

系主任签名:

(公章)年月日

七、学院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备注:

附件三: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样表)

课程名称

系(部)

课程负责人

项目起讫日期

项目参加者

目的目标和内容

(表格可扩展):

项目的完成情况和现有成果

(表格可扩展):

经费使用情况

系(部)鉴定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验收鉴定意见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鉴定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字

系(部)

主任签字

教务

处长签字

备注:

*请附项目进展总结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