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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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根据《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规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根据《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规及使用指南》;
4、《GB/T28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JGJ80-2016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2011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0、中核总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融创·玖阙府南苑工程
2、建设单位:
融创辛祥房地产开发
3、设计单位:
中泰联合设计股份
4、监理单位:
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5、勘察单位:
市勘探测绘
6、施工单位: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
7、建设地点:
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一里塘社区
8、结构形式:
框支剪力墙结构。
配套、车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9、工程具体情况:
该工程位于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一里塘社区,由2#、3#共计2个地块组成,共包含4栋高层、23栋别墅、商业裙房、地下车库及专用配电所、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送排风机房等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1.3万平方米。
其中2#地块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14799.61平方米,包含1栋40F住宅、11栋联排叠拼别墅、商业裙房及地下车库,地上建筑面积3016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4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307.59平方米;3#地块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20714.26平方米,包含3栋33F住宅、其中3-1#楼为16层住宅、3-2#楼为十五层住宅,12栋联排叠拼别墅、商业裙房及地下车库,地上建筑面积42623.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9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18.97平方米。
本工程高层基础形式均为筏板基础,其余均为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场地类别为二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等级为三级。
10、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下面组建的成员为、。
1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1)、项目经理:
于琼分管工作:
现场总指挥
(2)、项目总工:
阳冰笼分管工作:
现场救援组副指挥
(3)、安全负责人:
文星分管工作:
事故调查组副指挥
12、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可另附表)灭火器、医药箱、担架等
13、安全事故救护单位
(1)、建设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一里塘社区
第三章、《预案》适用围
3.1适用于项目部对应于公司所确立的重大危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
3.2适用于项目部:
施工(生产)及其它过程中:
脚手架倒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塔吊装拆、倒塌;施工升降机装拆、倒塌;物料提升机装拆、倒塌;梁板、模板支架;发生坍塌;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作业;基础开挖引起的水、电、气、通讯、文物等损坏事故应急救援。
3.3适用于项目部:
中毒事故;消防突发事件;公司防台风;治安紧急事件等应急救援。
第四章、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4.1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项目部各方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4.2成立项目部施工(生产)及其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与项目部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相同,以下简称“救援小组”)。
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分管施工领导担任,成员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事故调查(技术)组、后勤保障组。
4.3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通讯录
职务
联系
于琼
现场救援组长
王昌平
现场救援副组长
阳冰笼
现场救援副组长
代理
组员
周晓勇
组员
夏顺均
组员
鹏
组员
文星
事故调查副组长
勇
组员
明凤
组员
王钊
后期保障组副组长
忠于
组员
牛建伟
组员
第五章、应急救援小组工作职责
5.1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5.1.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1.2组织救援小组人员,配合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计划、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5.1.3根据事态发展状态,确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警戒保卫人员来源、数量和占用场地并紧急调用,事故后负责归还;
5.1.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5.1.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配合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撤离、物资疏散工作;
5.1.6组织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5.1.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1.8及时上报有关应急救援的进展等情况;
5.1.9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1.10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5.2救援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5.2.1办公室职责
5.2.1.1负责事故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
5.2.1.2负责执行救援小组和公司领导指示的上传下达;
5.2.1.3监督应急救援方案实施和有关会议决策落实情况;
5.2.1.4负责与公司的联络与沟通;
5.2.1.5负责通报有关事故情况;
5.2.1.6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
5.2.1.7协调其它部门参加救援活动的有关事项;
5.2.1.8负责办理应急救援小组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5.2.2现场救援组
5.2.2.1按照救援小组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
5.2.2.2负责事故现场抢救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
5.2.2.3负责事故现场人员和财产的抢救;
5.2.2.4负责事故现场抢救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5.2.2.5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5.2.2.6负责办理救援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2.3事故调查(技术)组
5.2.3.1配合专业组成员工作;
5.2.3.2配合救援小组对事故现场制定的救援方案、计划和措施;
5.2.3.3现场事故调查取证;
5.2.3.4出具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5.2.3.5负责办理救援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2.4后勤保障组
5.2.4.1负责事故现场所需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调度;
5.2.4.2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5.2.4.3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2.4.4现场工作人员生活后勤保障;
5.2.4.5对急需调用的各种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负责落实归还;
5.2.4.6负责办理救援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6.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以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并在12小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公司,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容:
6.1.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6.1.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6.1.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1.4事故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1.5需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1.6事故上报单位全称,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2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公司报告。
6.2.1救援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各小组立即就位,相关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落实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和证据收集工作。
6.2.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七章、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1接到事故报告后,救援小组有关人员应立即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公司。
7.2现场救援:
根据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物资迅速投入救援行动。
必要时,呈报公司、市建工局或政府主管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
7.3伤员抢救:
立即与急救中心或110联系,请求急救车辆,确保伤员得到救治。
7.4事故现场取证:
在开展救援行动的同时,配合专家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
7.5应急协调:
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7.6在救援行动中,救援人员应冷静地处理各项问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行动中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八章、其它要求
8.1本《预案》融创·玖阙府南苑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灵活、适当的调整救援决策。
8.2项目部应按照附后专业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外地专业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录划分。
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3项目部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案》容,掌握《预案》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8.4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隐情不报。
项目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5项目部、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调用各有关人员、器材、设备进行抢险救援时,项目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应拒绝拖延,对任何拒绝、拖延、延误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9.1本预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9.2本预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实施。
第十章、施工(生产)中重大危险/环境因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脚手架倒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并在12小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公司,公司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倒塌事故情况上报市建工局,由市建工局层层上报。
并在24小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述部门。
10.2项目部接到脚手架倒塌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公司报告。
10.3救援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各小组立即就位,相关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落实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和证据收集工作。
10.4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0.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0.5.1接到事故报告后,救援小组有关人员应立即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10.5.2现场救援:
根据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物资迅速投入救援行动。
必要时,呈报市建工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
10.5.3伤员抢救:
立即与急救中心或110联系,请求急救车辆,确保伤员得到救治。
10.5.4事故现场取证:
在开展救援行动的同时,立即配合专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
10.5.5应急协调:
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10.5.6在救援行动中,救援人员应冷静地处理各项问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行动中人员和财产安全。
10.5.7脚手架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公司,不得迟报,瞒报,隐情不报。
公司及有关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5.8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调用各有关人员、器材、设备进行抢险救援时,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应拒绝拖延,对任何拒绝、拖延、延误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10.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易发生坠落事故的施工场所,施工前,制定相应的防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2)、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4)、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防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7)、尚没砌砖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按实际情况,设置1.2米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8)、建筑物周边与脚手架之间,从首层开始挂一道安全平网,以后每隔10米挂一道安全平网。
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封闭。
电梯井每隔两层或每隔10米挂一道安全平网或钢筋网。
(9)、边长大于250mm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里面用木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挂安全网。
(10)、电梯口(包括垃圾口)、施工用人货梯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棚)门。
(11)、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风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2)、施工使用的临时跑道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并设有防护栏杆。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受伤部位,如:
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挤压法。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通畅。
昏迷时伤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必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骨拆处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发现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
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动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
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
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受伤伤口的情况。
10.3《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物体打击事故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按规定必须正确配带安全帽。
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长度以钢井架、施工用人货梯外边沿两侧各超出0.8m宽度,当建筑物高度在1.5m—30m时,搭设4m;当建筑物高度在30m以上,搭设5m;超高层建筑物,搭设6m。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物件。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5)、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下面必须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6)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专人负责捆绑牢固,红砖等散料应放入吊蓝后才准起吊,严禁超高、超宽、超重。
(7)、拆除或拆卸作业要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8)、高处拆除作业,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堆放或者向下扔置废弃物。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受伤情况、受伤部位和伤害性质,如:
伤者发生休克,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者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对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骨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附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10.4《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机械伤害事故预防和安全注意事项一般要求
(1)、作业前,要做好润滑、联结坚固、行程限位、信号、工件、夹具等的检查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工件夹具、安全防护的完好。
(2)、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3)、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维护,当发现有失修、超载或带病运转等情况时要停止。
(4)、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工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5)、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
(6)、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的要求。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马上抢救伤者,观察伤者的伤害情况和受伤部位,如:
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先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
(2)、发现伤者骨折,不能盲目搬动伤者,应采取措施(如:
用木板等)把骨折位置初步固定,防止搬运过程中加大伤害。
(3)动用最快的工具或其他措施,速把伤者送到邻近医院抢救。
(4)、对于眼睛受到的伤害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10.5《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伤害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随着电流增大、时间的延长将会生产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瞬间或两分钟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如果机械保护装置不完备,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极易发生,所以,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伤害事故时要正确、及时地处理,抢救伤者。
1、触电事故的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进行,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正确选用相应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错误判断的地方,应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闭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失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10)、注意事项有:
①、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保护接地。
②、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总配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③、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④、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⑤、施工设备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选用合格的熔断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⑥、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发生触电事故应急救援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正确,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①、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闸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拨掉,以切断电源。
②、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③、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④、救护人可载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⑤、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隔断入地电流,然后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⑥、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未确定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直径围,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进入该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物品接近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急救。
只有确定线路无电的情况下,才能在触电者触电处就地急救。
(3)、触电者脱离电源应注意的事项:
①、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衣服.
②、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③、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④、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⑤、在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治疗。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6)、对“假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