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农业发展阶段及其农业发展策略比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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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农业发展阶段及其农业发展策略比较
两岸农业发展阶段及其农业发展策略比较
李昌平
一,农业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及其农业发展策略
总体而言,两岸农业发展大体上都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
追求技术和劳动密集效益阶段及其发展策略。
这个阶段主要特征是,主要农产品相对短缺,工业化处于原始积累阶段,落后的农业还需要补贴工业发展。
这个阶段的农业发展以追求量的增长为主要目标,以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为主要措施。
这个阶段的农业发展策略要点有:
• 生产经营方式:
小农家庭经营;在交足实物地租后,部分产品自给自足,部分产品以区域市场交易为主。
•主要农产品:
高产优先,兼顾优质;
• 农民增产措施:
1,技术进步。
高产的种子、方法和技术,兼顾优质品种推广;2,增加劳动投入的同时,提高机械化水平;3,增加复种套种;4,增加对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肥料、农药、农膜等的资金投入;
• 政府政策:
1,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2,补贴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以粮(棉)为纲”,兼顾其他;3,奖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推进“农-科-教”一体化,提高劳动者素质;5,发展农资工业;6,建立粮食(棉花)安全国家储备体系;7,扶持合作社发展;8,培育要素市场和农产品区域交易市场;
第二阶段:
追求价格效益阶段及其策略。
这个阶段主要特征是,主要农产品相对过剩,工业化原始积累阶段基本完成,实现低水平“以工补农”。
这个阶段的农业发展以追求农产品的质和价格提升为主要目标,以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小农组织化生产经营为主要措施。
这个阶段的农业发展策略要点有:
生产方式:
组织化的生产经营——现代小农农业模式;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商品化生产,主要产品国内市场交易为主,部分外销海外市场;
主要农产品:
生产有标识的、特色化的农产品,优质优先,兼顾高产;
农民增收措施:
在第一阶段增产措施的基层上,增收的重点措施为:
1,合作互助降低生产成本;2,发挥比较优势,生产优质特色产品;3,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生产,采用统一包装,建立合作社品牌;4,建立价格策略联盟,通过组织化“生产、储藏、加工、营销”一体化,增强市场定价权利,降低市场风险;5,土地股权化,建立农民组织主导的“土地——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对市场农业的支持作用。
总之一句话:
由生产领域的增产增收,转向不仅生产上要稳步增收,而且加工/营销和农资/金融服务等方面都全面增收。
政府政策:
在第一阶段的政策基础上,新政策重点为:
1,制定农业区域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比较优势发挥,避免恶性竞争;2,扶持农民组织的合作金融、发展农民组织主导的农业企业化经营,政府不再直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直接服务;3,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培育区域性农产品市场,扶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创汇;4,扶持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联合;5,扶持农民组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支持建立全国性的农民组织及其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价格策略联盟;6,巩固农业基础设施和科研基础;7,建立“双层(村社和国家)”保障的农村社保体系;8,倡导有机农业和休闲农业;
第三阶段:
追求市场效益阶段及其策略。
这个阶段主要特征是,农产品市场国际化,工业化国家进入“以工补农”阶段。
这个阶段是农业高度竞争阶段,以打垮竞争对手,追求农产品市场份额,获得稳定长久收益为目标;以政府补贴帮助农业企业化组织,发挥品牌优势、高端技术优势、质量和价格优势、安全性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为主要措施。
这个阶段的农业发展策略要点有:
• 生产方式:
高度组织化的、技术和资本高度密集化的产业化农业,占有市场份额,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和农业经营和服务活动;
• 主要农产品:
有标识的、优质的、特色的、安全的、健康的产品和服务;
• 农业主体措施,在前面两个阶段措施的基础上,重点:
1,市场信息是前提;2,品牌和技术优势是关键;3,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是竞争的核心;4,农业组织的经济实力是基础;5,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6,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文化农业、生态农业是新的发展空间;
• 政府政策,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重点:
1,扶持特色产品生产和优势产品出口,扶持落后农业地区发展特色农业;2,保护本国、本地农民传统生产和农耕文化;3,补贴弱势农民,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4,进一步退耕还林、还草、还渔、还原,建立对生态民的补偿机制;5,进一步完善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6,促进地权交易;
二,两岸农业三个发展阶段及其农业发展策略比较
第一阶段,大陆从1949年算起,我个人认为应该在1985年结束。
其理由是主要农产品在1985年都自给有余,国家工业体系完备,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占到国家工业增加值的一半左右。
农业在劳动投入减少的情况下,主要农产品产量也保持增长。
台湾在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的过程中,只用了6年的时间,而大陆却用了36年的时间。
究其原因,除台湾农业基础较好、人均土地规模和气候条件比大陆占优势外,主要的原因是大陆的农业政策有严重的失误。
一是工业对农业过度吸取;二是极左路线下的公社制度导致劳动和管理低效,小农追求单位面积产量的优势受到抑制;三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四是政策多变,生产力多次遭到破坏。
第二阶段,大陆总体上是从1986年开始,至今还没有结束。
为什么说至今还没有结束呢?
因为农业区域规划和特色优势农业没有落实,比较优势无法体现出来;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和小农组织化生产经营主体没有建立起来;农产品质的提升,并不带来收益的增长;产量的增长和减少,都会带来收入下降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地——金融”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还处于萌芽阶段;绝大多数农户还处于“单干”状态,以自给自足为主,家庭简单再生产依赖家庭非农成员的城市劳务收入维持。
台湾从1955年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到1961年就进入第三阶段,也只用了6年的时间。
究其原因,除台湾技术进步比大陆快外,再就是台湾的农业进入第二阶段时,正好与发达国家产业升级同步,发展经济作物大量出口,效益成倍提高。
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大陆农业发展策略的错误,最大的错误在于:
1986年已经进入农业发展的第二阶段(生产过剩)了,但至今所采取的农业政策依然还是追求产量增长为主的第一阶段的农业发展政策。
2006年启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根本没有“第二阶段”的意识,头四个字就是“生产发展”,还是“产量为纲”的第一阶段的农业发展思路,突出“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但置农民于“增产减收”、“减产也减收”的发展陷阱;更难以让人理解的是,大陆把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希望,一直寄托在“龙头企业”和垄断金融资本的身上,把很多优惠条件给农业产业资本家、流通资本家、金融资本家,企图资本家“救援”小农,实际的结果是扶持“产业资本、流通资本、金融资本”形成垄断而剥夺小农。
台湾则是扶持小农组织起来,发展农民自己的金融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三阶段,大陆从2002年加入WTO算起,才刚刚开始,并且只有少数农业区(东南、东北、新疆)被动进入这个阶段,而绝大多数农业区还在第二阶段,不少边远落后的农业区(贵州、山西、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的大部分)依然还在第一阶段。
台湾是上个世纪60年代上半期进入第三阶段的,通过发展食品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开拓国际市场。
到1963年,糖和洋菇、芦笋几乎统治了欧美市场,一年就盈利400亿美金。
但进入80年代,世界经济更加开放,台湾农业面临国际竞争也越来越大,农业效率一年不如一年,农民大量转业,农业劳动力由300多万,只剩下现在的60多万,专业农民不到6%。
台湾2003年加入wto,最近两年,台湾农业感受的冲击更大,主要是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冲击,稻米等传统农业不得不开始休耕,不得不给休耕农民每亩20000台币的补贴。
中国在加入WTO之前,人们普遍担忧WTO对中国农民的冲击。
几年过去了,中国农产品价格上涨了,农民的非农就业加快了,农民的收入增长加速了(4%左右上升到6%以上)。
国外农产品冲击国内市场导致农民破产的糟糕局面没有一点迹象,相反,最近几年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农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性产品)出口,每年都以两位数(12%以上)增长,进口农产品(主要是土地密集型)增长没有超过5%。
即使局部地区受到影响,但生产结构调整后的农民收入也在增长中。
大陆今后会不会出现台湾所遇到的情况呢?
遇到了,大陆应该如何应对呢?
三,对大陆农业发展策略的建议
台湾政府农业顾问陈希煌先生认为,大陆太大,不同地区的发展差距也很大,“三个阶段”都存在,所以“三个效益”要同时追求。
高水准技术、管理、营销都要。
陈先生认为:
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共同的都是要发展农民组织,金融制度更要改革,还要搞区域特色互补。
在区域互补的前提下,发展食品工业,避免国际冲击。
内部互补要优先发展,再考虑国际竞争。
另外,陈先生建议,现存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企业资产,主要是利益分配问题,不易再分散经营。
要对农村不动产证券资本化,土地本身不动,但可以增加产权收益。
我觉得陈先生的建议是很有建设性的。
当前的农业发展策略应该是:
主要采取第二阶段的农业政策,兼用第三阶段政策,少数地方依然还要采用第一阶段的政策。
综合起来,策略重点是:
1,区域规划,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引导有序竞争;2,扶持农民组织发展,主要扶持农民合作社(金融是核心)建设,鼓励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和产业化经营(限制资本家下乡办农业、培养农民的企业家精神,鼓励和扶持农民组织搞农业产业化经营);3,坚持土地村(社)民集体所有制,扩大农民宅基地、自留地和四旁地的非农用权利,建立农民对不动产实行证券资本化的基础性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金融制度),壮大村(社)组织经济基础,并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功能(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4,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和普及,开发优质和附加值高的产品;5,奖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东南、东北、新疆发展订单农业和出口农业,鼓励参与国际竞争;粮棉油主产区,补贴发展区域性、的组织化的、专业化的、商品农业,稳定大宗农产品产量和主产区农民农业收入稳步增长;西部农业落后地区,扶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农业;城市郊区,倡导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有机农业、装备农业等;7,建立农村社保体系和公共财政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
农业发展阶段越高,农民非农就业比例也越高。
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农业人口是农业由第二向第三阶段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
让"农民工"(建议改称"新工人")在城市居住下来应该成为这个发展阶段国家整体发展的根本战略。
要想实现这个战略,一方面是要将传统小农组织为现代小农,小农不再靠农民工(新工人)城市的劳务收入维持简单再生产。
最近十几年,由于农业政策的失误,小农的简单再生产主要靠农民工(新工人)城市劳务收入维持,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新工人)城市化的步伐。
另一方面是要帮助农民工(新工人)分享城市发展的好处,农民工(新工人)的财富能够随着城市的发展速度而同步增长。
这是政府的责任,不能指望市场来完成。
主要的做法就是,政府在城市交通最方便的地方,建设农民工——“新工人”的居住区——“新工人公社”,每个“新工人公社”30000人为上限,每套住房的面积在40-50平方米为宜,价格为“土地成本+材料费+人工工资”,不超过800元/平方米(和县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当),也可以由“新工人公社”的社员自组工程队,自主建房。
一对“新工人”,工资在1600元左右,每月用500元供房,大约8年可以还清住房贷款。
8年后,如果还清房贷的“新工人”需要更大的房子,“新工人”可以将住房原价出售给“新工人公社”,申请“新工人社区”的标准房,每套标准房以70—80平方米为宜,价格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
此外,政府还要扶持“新工人公社”和“新工人社区”发展“消费合作社”,扶持农村“农民生产合作社”和城市“新工人消费合作社”联盟,降低“新工人”的生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