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688478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8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docx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归类冲刺合同问题

4、合同管理

技法:

1)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报价,预期不予办理。

2)设标书中报价是暂估价,工程价款支付以合同约定价为准。

3)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提出顺延或增加工期的要求,工期不能顺延,承包人应承担逾期竣工的罚款。

2012年6月真题

 

答案:

1.不合法。

施工单项合同超过200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

 

2、妥当.因为图纸齐全,结构简单,造价较低、工期较短,且为在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单位熟悉周边环境和现场施工条件,风险较小。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的条件:

工期不长,技术不复杂且设计完善,造价相对较低。

常用的合同计价模式还有:

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3用电设备有6台,应编制《LINSHI用电组织设计》,三级配电总--分—开。

机械员管理用电不对;电工持证上岗。

4、正确,因为石膏面板已经大面积安装完成,隐蔽验收的部位只能指定验收一小块,而且施工单位未经隐蔽验收就安装石膏面板,做法不合理。

木龙骨进行隐蔽验收:

a、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b、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c、预埋件或拉结筋;d、吊杆安装;e、龙骨安装;f、填充材料的设置。

背景资料: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05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框架剪力墙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合同。

该工程建筑面积28350m2,地上22层,地下2层。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

2005年6月24日,工程正式开工,地下连续墙工程由分包商进行施工。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时间:

(1)在开挖过程中,遇到砂土层,监理工程师6月30日下停工令,其后进行地质复查;7月4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复工令,要求7月5日复工。

(2)因分包商施工的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拖延工期5日,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3)7月25日~7月28日,由于当地出现罕见暴雨迫使工程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作日。

(注:

以上事件均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

1.由于工程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2.由于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3.由于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4.对于上述可要求索赔的事件,每项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

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解答:

1.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

地质条件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于建设单位(不是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停工令停工),所以该项事件的工期索赔成立。

2.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

因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因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

3.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

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属于不可抗力原因(施工单位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所以工期索赔成立。

费用不成立

4.事件1:

索赔工期5天(6月30日~7月4日)

事件3:

索赔工期4天(7月25日~7月28日)

共计索赔工期为:

5+4=9天。

案例分析题

(1)

【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11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

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厂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

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

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

(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管体系并组织实施。

(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011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

甲方说:

“监理单位正在对4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

”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

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

监理说:

“此事应先找乙方。

”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

“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问题】

1.逐项指出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的工作安排是否妥当?

对于不妥之项说明正确做法。

2.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和甲方的答复各有何不妥之处。

3.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损失补偿申请是否恰当?

说明理由。

4.乙方项目经理对于丙方提出索赔的回答是否恰当?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工作

(1)及

(2)的做法是妥当的,但(3)、(4)、(5)做法不妥。

正确做法是:

由施工负责人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乙方停工不妥。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没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包违约责任。

3.丙方向监理索赔费用不恰当。

应先向乙方索赔,由乙方统一向监理部申报。

因为丙方与甲方无合同关系。

4.乙方回答是不恰当的。

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其应接受丙方的索赔申请,并统一向监理部申报,因为乙方与丙方有合同关系。

 

背景资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方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

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

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0米变更为4.80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

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

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结算中申请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

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

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

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

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

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乙方是否逾期竣工?

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答:

1.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生效。

该事件是由非承包单位所引起,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及相关索取资料,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并说明了索赔事件的理由。

  2.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不符合约定。

理由:

乙方已过索赔权利的时效,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在发生索赔事项28天内经过工程师同意,提交索赔报告,但本案例三个月后才提,超出索赔时效,丧失要求索赔的权利,所以甲方可不赔偿。

  3.乙方不是逾期竣工,理由:

因为造成工程延期是由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引起,非施工单位责任,乙方已有效提出索赔要求,所以甲方应给予工期补偿,甲方给乙方的费用索赔为20×5=100万元,延长工期20天

(2008年2级案例2)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定了合同。

合同中还写明:

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l万元;暂估价设备经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二:

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定了80万元采购合同。

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l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三:

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但未获得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l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四:

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

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

1.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2.中央空调没备在结算时应以投标价l20万元,还是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为准?

说明理由。

3.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丁程奖为由没收l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4.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答案:

1.合理。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报价。

本案是在主体结构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但承包人却是在竣工结算时才提出报价,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提出报价时间,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视为承包人同意设计变更但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因此发包有权拒绝承包人的70万元设计变更报价。

2.应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来结算中央空调设备价款。

因为设标书中的设备报价l20万元是暂估价,不能做为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报价,而80万元才是双方最终确认的设备价款。

3.不合理。

合同中关于5%即l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是针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而设置的,本案工程已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

所以发包方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没有依据。

4.不能成立。

本案中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提出顺延或增加工期的要求,所以工期不能顺延,承包人应承担逾期竣工l0天的违约金10万元。

【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地下1层,地上16层。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600d。

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1万元。

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合同约定,若造成乙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每延误1d,分包方应赔偿损失1万元。

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使用的大模板采用租赁方式,租赁合同约定,大模板到货每延误1d,供货方赔偿1万元。

乙方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并得到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

网络计划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

底板防水工程施工时,因特大暴雨突发洪水原因,造成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延长5d,因人员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二:

主体结构施工时,大模板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乙方主体结构施工工期延长10d,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事件三:

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方不服从指挥,造成乙方返工,屋面工程施工工期延长3d,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

事件四:

中央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乙方设安装工期延长9d,直接费用增加3万元。

事件五:

因为甲方对外装修设计的色彩不满意,局部设计变更通过审批后,使乙方外装修晚开工30d,直接费损失0.5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完成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用文字或符号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

2.指出乙方向甲方索赔成立的事件,并分别说明索赔内容和理由。

3.分别指出乙方可以向大模板供货方和屋面工程劳务分包方索赔的内容和理由。

4.该工程实际总工期多少天?

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工期奖(罚)款是多少万元?

5.乙方可得到各劳务分包方和大模板供货方的费用赔偿各是多少万元?

6.如果只有室内装修工程有条件可以压缩工期,在发生以上事件的前提条件下,为了能最大限度地获得甲方的工期奖,室内装修工程工期至少应压缩多少天?

【参考答案】

1.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

①→②→③→④→⑥→⑧。

2.索赔成立的有事件一、事件四、事件五。

事件一,按不可抗力处理,又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只赔工期5d,不赔费用。

事件四,安全是甲方的责任,也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赔工期9d,还可赔费用3万元。

事件五,是甲方的责任,但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有时差存在,所以只赔费用,不赔工期。

3.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10万元,向劳务分包商索赔0.8万元。

因为它们之间有合同关系,而且责任不在乙方,索赔成立。

4.实际总工期为:

600d+24d=624d,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

5d+9d=14d,工期罚款为:

1万元/d×10d=10万元。

5.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10万元,向劳务分包商索赔0.8万元,总计10.8万元。

6.最大限度压缩工期为:

624d-595d(第二条最大线路)=29d。

案例分析题(18)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由12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

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公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

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2500元。

乙方提交了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

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加下: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0个工日。

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5万元。

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d,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二:

辅楼施工时,因某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2万元,辅楼主体工作拖延1周。

事件三:

在主楼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d。

事件四:

因乙方购买的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工期延长4d,材料损失费1万元。

事件五:

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装饰装修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项工作缩短了1周,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0.6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

计划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事件,分别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理由。

3.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工期奖(罚)款是多少?

4.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18元/工日,该项工程相关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30%。

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是多少?

【参考答案】

1.该网络计划中,主要控制对象有基础工程、主楼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计划工期为41周,计划工期=8+16+6+11=41周。

2.事件一:

可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因为地质条件变化是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都可提出索赔。

事件二:

可提出费用索赔。

因为乙方费用的增加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可提出费用索赔;而该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不会影响到整个工期,不必提出工期索赔。

事件三:

不应提出任何索赔。

因为乙方的窝工费及关键工作工期的延误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

事件四:

不应提出索赔。

因为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是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自己承担。

事件五:

不应提出任何索赔。

因为乙方采取的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是为了赶工期作出的决策,属于自身原因。

3.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3d。

关键工作中,基础工程工期的延误已获得工期索赔,主楼主体工程工期延长3d,而装饰装修工程工期缩短了1周,其余非关键工作的工期拖延对总工期无影响,总工期缩短了4d,故工期奖励对应的天数为4d,工期奖励款为4d×2500元/d=10000元。

4.乙方应得到的索赔额为:

(15工日×18元/工日+40工日×30元/工日+50000元+20000元)×(1+30%)=92911元

(四)

【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旷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

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二:

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三:

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羊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四:

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d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五:

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并说明理由O

2.事件一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3.就事件二,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

4.事件三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请改正0

5.事件四的规定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6.事件五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

为什么?

解答:

1.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理由:

《招标投标法》规定,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需进行招标,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

2.招标人的做法正确。

原因:

《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事件一中符合这一规定。

3.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有一条是这样规定:

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这样一来,该工程项目是不可以进行招标的,因为其资金没有达到已经落实。

4.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正确。

正确做法:

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事件四中的规定不妥当。

理由:

《招标投标法》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Od。

6.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

理由:

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计人该成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