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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电实验室电力工程规格书

软电实验室电力系统工程

工程规范书

1、施工地点、范围、法规及文件规格

2、通则

3、高、低压配电盘设备制作说明

4、配线

5、主器材规范

6、施工安全卫生注意

7、训练项目

8、验收规定/保固期

9、完工期限

10、附件

 

软电实验室电力系统工程

工程规范书

一、施工地点、范围、法规及文件规格:

1.1施工地点:

工研院电光所23馆变电站(配合现场说明)

1.2施工范围:

(1)变电站内旧有盘体线架之拆除及清运处理。

(2)新设配电盘设备之定位、组立、连结及既设负载表之接线。

(3)机房及洁净室共同线架(Cabletray如图示)。

(4)系统汰换工作时间,必需配合现在施工,预计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前完成。

(5)盘面基础台座本所另案办理,得标厂商必需配合现场尺寸放样。

(6)高压电缆线接续,高压箱体开孔后周围需用防火填塞补满。

(7)配电盘内固定用之铜排支撑架及螺丝必须为不绣钢材料。

(8)新设配电盘装置测试完成后,需将既有的负载接回并做相序测试。

(9)电力公司承装业报竣工。

1.3依据标准及法规:

本规范书所述之高低压金属闭锁型配电盘,应符合下列最新版之标准与法规之有关规定。

(1)中国国家标准(CNS13990&C4468)。

(2)88.04.14日修正之屋内线路装置规则。

(3)国际电工标准会议规格(IEC)。

(4)美国国家工业标准(ANSI)。

(5)本所所使用之配电盘及变压器需为国内外具有认证之ISO厂商。

(6)树脂干式变压器之设计、制造及试验依据最新标准IEC60076-11之等相关标准之规定。

1.4文件规格:

(1)开标审查文件

各投标厂商必需至本所现场会堪拟订

A.盘面制造日程表(SCHEDULE),表明各制造程序的日期及期限。

B.现场施工计划(含旧盘迁出,新盘组立之工时计划,废弃物处理。

C.各种使用材料型录

上述A&B必需经本所审查合格后可参与投标。

(2)得标后制作承认图送审文件

各种使用材料应先送承认图三份,经本所主管签核认可后方可使用。

制造承认图送审包括:

自得标日起5个日历天内送达

A.各盘分析及主要材料单。

B.详细单线图(图上主要物品注明规格、型式及制厂)。

C.箱体布置图

(包括基础图、上视开孔图、各盘构造、尺寸规格及补强、柜体之处理说明)。

D.系统控制单线图(包括RELAY,METER等之接线)。

E.高压开关(VCB,VCS,GCB,DS)之控制三线图及展开图。

F.各盘控制用端子台(TB)收容图。

(3)报验时须提出下列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A.体应于其适当位置,附贴以下各相关图面(以A4图版加护贝后附贴)----单线图、展开图、器具布置图、及配控图。

B.高低压器材之试验报告各三份(含原本)。

C.大电力电试验证明或出厂证明正本。

(4)出货后,承包商应检附”配电盘竣工图”及”配电盘使用说明书”三份(可以各一份及光盘或磁盘一份取代),送交业主存查,俾便日后操作维修之用。

1.配电盘竣工图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图例说明

B.盘体外形图

C.器具布置图

D.系统单线图

E.展开三线图

F.控制线路图

2.配电盘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系统设备说明

B.设备使用说明〈含各器具之使用说明〉

C.一般操作方式及应注意事项

D.一般巡检及维护保养

E.故障处理

(5).变压器(供应厂商资格):

1.有十年以上制造实绩,须提出实绩表(国内一级厂)。

2.曾经制造过类似或更高额定变压器之经验。

3.取得KEMA1000KVA(含)以上树脂模铸型干式变压器,型式试验合格者。

4.经台电国产会评鉴合格,并取得ISO9001及ISO14001认证合格者之树脂模铸型干式变压器制造厂。

5.须有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认证通过之环保标章使用证书。

6.高压绕组绝缘材料,所使用不易燃烧之环氧树脂及玻璃纤维,须要有材料证明。

二、通则:

1.本规范书内所含之附件,包括各相关之图表说明,均属本规范书之一部份,投标厂商参与投标前应先确实详予了解,如规范与附件内容有相矛盾时,则由本所解说及裁决。

凡未经本所主管签核许可者,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规范书内之任何内容或文字。

2.承包商应确实了解设计图面、规范、其它相关法令规章及本说明书内之各项规定;并按其各项规定要求,绘制配电盘详细之制作图面〈即一般惯称之承认图,承认图内应明示箱体之组立尺寸、进出线口,及各项器具设备之装置位置、盘内主线、汇流铜排、进出线之走线方式、配电盘详细之平面配置...等等〉,一并送交电机技师或业主审查;凡未经电机技师或业主许可时,承包商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设计图面、规范及本说明书内之各项规定。

3.由于本案中部份主体设备日后须与现有之既设设备相连结,故所有参与投标之厂商在估价前均应先详细勘察现场,并应充分了解现场之各相关条件(包括现场水电来源、材料的运输、施工工具的置放…等等),倘事前疏忽以致开工后影响工程进行或遭受亏损,其后果概由承包厂商自行负责,并不得以此藉词要求办理追加。

凡未勘察现场之厂商均不得参与本案之投标。

4.得标厂商应具有制造、供应或承做配电盘之能力(如曾完成与招标标的22.8KV以上类似之制造、供应或承作之订单或验收合格证明者)以确保本案之高压配电设备质量。

5.得标厂商应具有维修、维护或售后服务之能力,以确保本案日后之售后服务之无虞,附证明文件。

6.现场安装时,得标厂商应派技术负责人员全程参与施工,直到送电完成。

7.得标厂商于本所施工期间,除应遵守政府现行劳工安全卫生相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外,并应选派合格之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全程监督,且应无条件遵守本所之工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与措施。

8.投标厂商于投标前应检附上述3~5所规定所要求之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复印件以证明其履约能力,否则即不得参与本案之投标。

9.投标厂商于投标前应根据本规书之内容检附符合规范要求之器具型录及相关供货商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供备查。

凡未依规定检附上述数据文件者均不得参与投标。

10.标厂商应于得标日起5日内,备妥各种使用器具材料之型录及高低压配电盘之制造详细图面(包括盘体外形图、器具布置图、系统单线图、展开三线图、控制线路图…等)、施工计划书(包括设备吊运、清运计划…等)各一式三份本所审查,并经权责主管签核后方可使用,而配电盘之制造详图另应包括以下各相关之资料内容

a.各盘分析及主要材料表。

b.详细单线图(图上主要物品注明规格、型式及制厂)。

c.箱体布置图(包括基础图、上视开孔图、各盘构造、尺寸规格及补强、柜体之处理说明)。

d.系统控制单线图(包括RELAY、METER等之接线)。

e.高压开关(VCB、VCS、GCB、DS)之控制三线图及展开图。

f.各盘控制用端子台(TB)收容图

11.设备送电启用前后,承包商应协同业主排定时间实施教育训练,使业主能确实并充分了解设备之操作技巧,以确保用电之安全。

〈教育训练之排定至少应有二次,总时数至少应有30人/小时以上〉。

12.

12.因属汰旧换新工程,部份设备需沿用旧有设备,为确保质量及进度,承包商需至现场会同业主确认。

三、高、低压配电盘设备制作说明:

3.1适用情况:

所有设备均应满足下列情况。

(1)装置场所:

屋内型外箱。

(2)责务:

连续运转。

(3)周温:

最高周温≦40℃,平均周温在任何24小时≦30℃

(4)标高:

海拔1000公尺以下。

(5)相对湿度:

最高85﹪

(6)地震力:

水平0.3G,垂直0.15G

3.2一般规定:

(1)凡本工程案中所有高压配电盘均须依此说明书之各项要求制作,以确保配电盘质量及用电安全。

(2)承包商应确实了解设计图面、规范、其它相关法令规章及本说明书内之各项规定;并按其各项规定要求,绘制配电盘详细之制作图面〈即一般惯称之承认图,承认图内应明示箱体之组立尺寸、进出线口,及各项器具设备之装置位置、盘内主线、汇流铜排、进出线之走线方式、配电盘详细之平面配置...等等〉,一并送交电机技师或业主审查;凡未经电机技师或业主许可时,承包商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设计图面、规范及本说明书内之各项规定。

(3)出货时,承包商应随货附送”配电盘现场按装、保管说明书”交业主,以利现场按装及送电前配电盘保管、防护措施之实行。

(4)出货后,承包商应检附”配电盘竣工图”及”配电盘使用说明书”送交业主存查,俾便日后操作维修之用。

(5)配电盘竣工图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图例说明

B.盘体外形图

C.器具布置图

D.系统单线图

E.展开三线图

F.控制线路图

(6)配电盘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系统设备说明

B.设备使用说明〈含各器具之使用说明〉

C.一般操作方式及应注意事项

D.一般巡检及维护保养

E.故障处理

(7)设备送电启用前后,承包商应协同业主排定时间实施教育训练,使业主能确实并充分了解设备之操作技巧,以确保用电之安全。

(教育训练之排定至少应有二次,总时数至少应有30人/小时以上)

(8)设备送电启用后一年内,承包商应配合业主第一次定期停电保养时,协助业主研拟停电保养计划及实施要领。

3.3高压配电盘型式:

3.3.1高压配电盘型式

(1)凡本工程案中所有高压配电盘均须依CNS----金属闭锁型配电箱“PW”之型式要求制作成自立式闭锁型配电盘,以确保配电盘质量及用电安全,且其相关防护措施之保护等级亦应能满足“IP2X”之规定。

(2)(V.C.B)(A.C.B)操作器需抽出才能操作。

(3)所有器具均装于一接地金属箱内,但各单位电路间须有接地金属板或绝缘板隔离。

(4)打开控制单元室时,须具有不触及主电路带电部位而能安全地检查低压控制电路端子台之设计。

(5)主电路互相间、主电路总线与其连接之机器间、主电路与控制单元室间,均须有接地金属板或绝缘板隔离。

(6)各单位电路串联之分段开关〈或各分路断路器〉与主断路器间,均须有连锁装置。

(7)断路器须采用抽出式附安全遮板之机型,且其主电路接点须以自动连接方式连接,控制电路则以手动方式连接。

(8)在箱门不开启情况下,仍可清楚显示断路器被抽出之位

3.3.2低压配电盘型式

(1)凡本工程案中所有低压配电盘均须依CNS----低电压金属闭锁型配电箱”2X”之型式要求制作成自立式闭锁型配电盘,以确保配电盘质量及用电安全。

(2)所有器具均装于一接地金属箱内,且各单位电路间须有接地金属板或绝缘板隔离。

(3)打开控制单元室时,须具有不触及主电路带电部位而能安全地检查低压控制电路端子台之设计。

(4)当断路器系采用抽出式机型时,则须在箱门不开启情况下,仍可清楚显示断路器被抽出之位置。

3.4箱体构造:

(1)所有箱体之骨架均采用50*50*4t之角铁组成,外箱门采用3.0t,其它之各部位箱板则采用2.0t之良质钢板,经机械加工后再组立成型,箱体之底座则采用50*100*50*5t之槽铁构成,而其它附加之配件,则依实际需要决定之。

(2)所有钢板之裁剪、冲孔……..等加工作业,均须以机械一次加工完成,不得以切割方式施作。

(3)箱内之安全遮板以1.6t以上之网板加框,或以4.0t以上之透明压克力为之。

(4)相间隔板以4.0t以上之绝缘板附加支架固定之,且非使用工具无法取下。

(5)外箱门均装设附锁之把手,非使用钥匙无法开启。

(6)所有透视窗均以5t之透明玻璃装设之。

(7)所有盘内均加装20w日光灯1只,以供维修时照明之用,并附微动开关,当外门开启时,日光灯自动发亮,当外门关闭时,日光灯自动熄灭〈唯MOF盘及独立性无低压110V或220V电源可供使用之盘体---如DS、LBS盘……等除外〉。

(8)配电盘内均加电热器并附温控器,以防止盘内受潮过度。

〈但SC盘体除外〉

(9)若盘内装设有SC或变压器时(控制用小变压器除外),该盘则须附装散热风扇及控温开关。

(10)所有配电盘于涂装烤漆前,均应实施防锈酸洗处理〈或喷砂除锈处理〉,再行静电粉体涂装烤漆,而烤漆颜色则以5Y7/1色号之垂纹漆涂料为原则。

(11)所有屋内型配电盘均须以前后门附额盘方式制作,以利现场施工及日后维修之用,且后门之内侧亦应于适当位置加设安全防护遮板,另加注”高压危险”红色字样予以警示;并须于前后门额盘上附贴压克力铭板,标注该盘之盘名,以资辨识〈压克力铭板应为3.0白底反刻黑字并以白色塞扣固定之〉。

(注:

高压配电盘应附有控制单元室之盘体,其前门则采上下两扇门方式制作;上门为控制单元室之外门,下门为断路器之外门,而控制开关及低压电表保护仪器……等,则全部装置于上门,详细制作要求,则另详现场既设盘体)。

(12)内型配电盘之左右两侧,均须以活动侧板施作,以方便日后扩充之用。

〈若为数台配电盘并盘排列时,则以其最左及最右侧为准;但屋外型配电盘则不在此限。

(13)所有配电盘之箱体与箱门间,均须以编织软铜带予以连接,以确保箱门之接地效果。

四、配线:

4.1、配电盘内所有电线材料,均采用太平洋或华新丽华,且均以同一牌为原则(可为高低压侧均采同一厂牌,亦可为高压部份一厂牌,而低压部份为另一厂牌,但电子电路或其它监控电路者,则不在此限)。

4.2、除电子电路或其它监控电路者外,所有电线材料均应依以下规定办理:

1、高压配线:

(1)主电路部份:

22.8KV系统须采用25KV级无铜带被覆之XLPE电缆(最小线径应为38mm2)。

(2)热缩式电缆处理头为25KV38mm2,品牌需为Raychem。

(3)接线端子需用高压电所使用的端子。

(4)主电路相序颜色之区分:

R相----红

S相----黄

T相----蓝

2低压配线:

(1)主电路部份:

全部以600V级之XLPE电线施作,其线径规格,则按表L1选用之。

(2)所有主电路导线均采用黑色绝缘被覆之电线,且其二线端均须加套绝缘色套,以为相序颜色之区分。

(3)所有主电路导线之线端,均加套“O”型压着端子,压妥后再行衔接。

(但若器具本身所预留之接板,无法以压着端子衔接者除外)

(4)所有分路NFB若额定容量为125AT以上者(含),则其一次铜排施作;而其适用之规格,则须按本规范中之其它各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5)主电路相序颜色之区分均依以下规定办理:

R相----红

S相----黄

T相----蓝

N相----白

接地----绿

※以XLPE电缆施工者,则必须以颜色贴纸标识于电缆外表明显处,并应确实扎绑牢固。

3配控:

配控部份,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1)除PT主电源或控制器具容量较大者,各按该容量大小选用者外,均采用2.0mm2。

(2)所有配控线均不得有中间接续,所有之接续均应于端子台上为之,且所有线端亦应加套与线路图相符之线号,而线号亦应采用连续型白色套管,其排列方式亦应予以统一。

(3)所有配控线应装置于PVC线槽内,或以PVC束带扎。

(4)若配控线须自盘外引入时,均应予端子台上连结。

(5)于端子台上连结之所有线端(不论是盘内或盘外引入者)其端子台二侧之线号应予一致,并于端子台上注明其线号别(须以机器采同一字型打印)。

(6)所有盘与盘间或箱体与箱门间之接续亦应于端子台上连结,且同一端子点之接续不得超过二条线。

(7)端子台上线号之编列,可以0—9或A—Z编写,但应依序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排列之。

(8)所有线端之连结,均须套用适合之压着端子后接续之(除特殊场合者外),且电流回路(CT回路)须采用“O型”端子。

(9)各配控线路之颜色区分:

CT回路----------5.5mm2(黑色)

PT回路----------3.5mm2(红色)

AC控制回路------2.0mm2(黄色)

DC控制回路------2.0mm2(蓝色)

接地线-----------5.5mm2(绿色)

(10)所有端子台,均须附有硬式防护盖,并可于防护盖未拆卸情况下行拆卸线路动作

(11)所有高压电路若采XLPE电缆施作时,其线端均应以优质之铜管端子先以油压工具压着后,再予接续。

4、接地:

(1)各配电盘盘内底部均装设1支6t*25mm2之接地铜排,并预留8个以上接点,供盘外引入之接地主线(80mm2以下之PVC线)接续用,且盘内各器材之设备接地均各别连接于此接地铜排上。

(2)各配电盘如系并盘排列时,接地铜排则须分段制作,并以相同规格之铜排为接板,做分段点之连接,以便箱体分组装运。

(3)各用电负载单独接地之接线线径,依表L3选用。

(4)盘内所有器具之设备接地线,一律采用绿色线,并依下款条件办理

主器材之设备接地(外壳接地):

22.8KV级系统采用22mm2、ACB等主器具之外壳接地均须为8mm2以上、配控线路之接地均采用2.0mm2

*高压PT二次侧S相(△-△),应予接地,且接地线之线径至少应为5.5mm2以上

*高压CT二次侧之S2相应各别接到前门之过门端子台,而后再予并接接地,以方便日后之查修,且接地线之线径至少应为5.5mm2以上。

5.汇流铜排:

所有主电路以汇流铜排施作时,均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汇流铜排须为挤出型高导电率铜排(导电率98﹪以上,其含铜量应为99.5%以上),并经镀锡或镀镍处理。

(2)凡6t*25以上规格之铜排,均应于铜排截断、冲孔、弯折………等加工全部完成后,才可行镀钖或镀镍处理。

A.铜排之截断,必须采用专用机具,以“锯断”方式截断,不可用剪断或冲断方式为之,以避免铜排因受力过大而变形,并应于截断后再做毛边之整修处理,以确保铜排截断端之平整。

B.铜排之冲孔应以专用机具及适当孔径之模具,采快速冲孔方式为之,以减少铜排变形之可能;应于冲孔完成后再做毛边之整修处理,以确保铜排接缝之平整。

(3)主电路采用铜排时,按表H1选用之。

(4)主总线应装置于盘内最上层之空间,且其相序排列,并应由上而下、由前而后、由左而右分别为R.S.T.相。

(5)主电路采用铜排之同时,亦应配合采用相同额定电压等级之铜排支撑碍子。

(6)主电路铜排,若须贯穿2个或2个以上之列盘时,则须先将之分段制作,并以相同规格,相同数量之铜排为接板,做为分段点之连接,以便箱体分组装运。

(7)所有铜排均须加套热缩色套,若同一相需要使用2片或2片以上铜排并联使用,其热缩色套必须先行各别套妥后再施作,不可共享同一色套。

(8)同一相需要使用2片或2片以上铜排并联使用,其接续端须交叉接续,并确实密贴、锁紧;若其分支点系以电线施作,则该铜排与铜排间之间隙,须以相同规格之铜排确实补实后,再接电线。

(9)以小容量铜排施作时应严禁短距离冲压成型,以免铜排受损。

如确因施作需要时则必须分段、分支施作,且其分歧点亦应以实心紫铜柱(或铜块)冲孔、电镀后垫高施作(铜柱之容量至少应为150A以上)。

6.导线槽:

(1)厂务区线槽需线槽需架设双层,分成208V及480V尺寸:

600*100mm3.0t。

(2)高压铝制梯形导线槽:

600*100mm3.0t,材质为(不锈钢材质固定架含螺丝)。

(3)低压铝制梯形线槽:

a.300*100mm3.0t及600*100mm3.0t(含弯头及三通)。

b.不锈钢材质固定架(含螺丝)。

1、有主断路器一、二次侧及低压CT其KL二端之主电路上,均应于明显位置以”电源侧”及”负载侧”等字样,分别标示该设备之”输入端”及”输出端”

“输入端”以”电源侧”标明

“输出端”以”负载侧”标明

2、内各安全遮板,均应以”高压危险”之字样予以警示,且装设于分段开关前之安全遮板,另应加注”负载之下不得启断”等字样;而”高压危险”及”负载之下不得启断”等字,均以白底红字为原则。

3、盘面各器具均应以压克力铭板标明其用途名称。

(压克力铭板3t白底反刻黑字)

4、箱体应于其适当位置,附贴以下各相关图面(以A4图版加护贝后附贴)----单线图、展开图、器具布置图、及配控图。

5、所有箱体出货前均须先行妥善包装防护,以防装运途中之碰撞受伤,而包装方式则为:

先以气泡布为里层,再外加工业用胶膜包裹,至于盘面各器具则须另按其特征,另加强防护之。

6、出货时,承包商应随货附送”配电盘现场按装、保管说明书”交业主,以利现场按装及送电前配电盘保管防护措施之实行。

7、出货后,承包商应检附”配电盘竣工图”及”配电盘使用说明书”三份(可以各一份及光盘或磁盘一取代)送交业主存查,俾便日后操作维修之用。

8、配电盘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系统设备说明

B.设备使用说明〈含各器具之使用说明〉

C.一般操作方式及应注意事项

D.一般巡检及维护保养

E.故障处理

9、配电盘竣工图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图例说明

B.盘体外形图

C.器具布置图

D.系统单线图

E.展开三线图

F.控制线路图

10、送电启用前后,承包商应协同业主排定时间实施教育训练,使业主能确实并充分了解设备之操作技巧,以确保用电之安全。

五、主器材规范:

1、高压负载开关

(1)使用电压为3ψ60HZ22.8KV手动操作,3极连动,并附有连动跳脱装置,当遇有任何一相故障时可同步将另两相之电源切离。

(2)分段开关额定值:

A.额定电压:

24KV

B.额定电流:

630AT

2、高压电力熔丝

(1)电力熔丝额定值

A.额定电压:

24KV

B.额定电流:

如图所示

(2)遮断容量≧40KA

3高压断路器(VCB)

(1)本规范所称之真空断路器(VCB)系以真空方式作为绝缘及消弧能力之断路器。

(2)除另有规定者外,均须符合IECpub.56相关规定。

(3)断路器除必须提供原厂试验报告数据外,并须经台电公司审查合格同意由用户装置使用者。

(4)断路器本体、抽出框架、绝缘遮板、位置开关必须由原厂一并生产制造并组装为完成品后再出厂(不可在台组装),且需提供原厂试验报告及进口证明文件。

(5)电气额定及规格

A.额定电压:

24KV

B.额定连续电流:

630A

C.额定频率:

60HZ

D.额定启断电流:

16KA(660MVA)

E.额定启断时间:

3cycles

F.冲击波耐受电压:

125KV

G.商用频率耐受电压:

50KV

H.储能时间:

6sec(AC110V)

I.投入时间:

0.1sec

J.开路时间:

0.03sec

K.跳脱装置:

电容式电压跳脱装置(CTD,原制造厂出品之进口产品)

(6)断路器操作电源之电压变动应在使用电压之85%~110%。

(7)断路器储能及投入动作电压为AC/DC100-125V共享。

(8)断路器须为抽出型,且应具有下列功能:

A.体抽出部抽出后框架固定部应具有可将主电路之带电部分隔离之原厂安全遮板(必须由原厂一并生产制造并组装为完成品后再出厂,而不可在台装配),该遮板必须依断路器本体抽出及引入而自动开启。

B.断路器本体抽出部应有机械连锁装置,当断路器本体在完全连接或试验位置时,可防止断路器移动或脱离连接位置,且须能防止在未定位时闭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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