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677667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docx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

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川办函〔2017〕1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7〕9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准确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为基本要求,以“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责任”为工作原则,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统一完整、科学权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能力,为服务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和谐大竹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参与,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且涵盖大气、水、土壤、森林、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的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空气环境监测。

目前,大竹县已建成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大竹中学315校区监测点位),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个(东湖酒店监测点位)。

下一步积极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提升监控系统成果运用,新建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1个(见附件1)。

(县环保局牵头,县气象局、县城管执法局、竹阳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2.水环境监测。

进一步优化断面布设,在东柳河、铜钵河、东河、黄滩河4条河流上布设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5个(见附件2);在全县4条主要河流布设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断面4个,新增自动监测设施2套(见附件3);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2个,并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见附件4);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56个(见附件5);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监测。

根据水污染防治要求,适时扩大水质监测网络。

(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3.土壤环境监测。

在全县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个(见附件6)。

根据土壤环境监测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土壤监测点位。

(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配合落实)

4.声环境监测。

建设覆盖大竹县建成区的区域声环境、声功能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

制定大竹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城市区域、功能区及交通噪声监测点。

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交通噪声及功能区监测逐步实现自动监测,利用噪声自动监测技术和设备对城市交通干线、建筑施工场地、城市广场等重点噪声源进行实时监控。

(县环保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配合落实)

5.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机动、快速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监测和全县人口密集区域电磁辐射进行监测。

(县环保局牵头,县卫生计生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配合落实)

6.污染源监测。

定期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传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并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

县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开展养殖和农业面源、机动车污染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源监测,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

排污单位组织实施自行监测。

(县环保局牵头,县农林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按职能职责负责配合落实)

7.生态状况监测。

在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重要湖库湿地、农村地区、城市建成区等区域,开展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水土流失面积、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监测。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林局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二)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联网共享和统一发布

1.建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

按照政务云建设要求,结合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资源整合需求,建设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专题信息资源库,与县政府工作监测体系对接,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高速汇聚、有效集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辅助决策。

(县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2.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依法建立全县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和发布方式,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强化社会监督。

(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3.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从技术上统一规划、建设和实施,从管理上统一监管和运行维护,切实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数据及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可靠的数据传输交换通道、有效的数据存储和灾备措施、快速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定期检查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安全漏洞,适时调整安全策略和措施。

(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健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

加快重点流域、水源地水质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重要湖库、水源涵养区、地下水等水质监测与预警。

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包括水、气、土壤、生物在内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2.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

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机制,提高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等信息的报警和追踪能力,实现对排污单位的智能化监控。

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能力,提高环境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

(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3.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

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估,对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典型区域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

加强耕地质量、农产品产地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农田生态系统(包括耕地质量)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的风险监测、预警与评估。

(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

1.建立测管协同机制。

各级相关部门按法定职责,建立部门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监测在行业环境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在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自然灾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重大事件处理工作中,建立应急监测服务于应急处置的协同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监测与监察执法的协同配合制度,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形成监测与执法职责分明、同步联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

(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2.建立会商制度。

建立网络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制度。

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加强对生态环境异常情况和污染趋势的跟踪监测、对比分析和工作会商,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加强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监测分析和工作会商,针对全县和地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特征污染物、重点污染物等专项监测,为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3.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成果运用。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与评估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境保护督察、环保目标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环境质量改善激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绿色信贷等领域的重要依据。

(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五)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1.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有序开放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施工期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服务性监测市场。

积极推进公益性环境监测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

加强对从事环境监测服务单位和机构的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

依法查处和追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监测技术规范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

严禁行政干预,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违纪违规责任。

(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2.构建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机制。

继续加强对全县环境监测网络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运营维护的投入保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监测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大竹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网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

成员单位由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教科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林局、卫生计生局、旅游局、工商质监局、统计局、气象局组成。

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落实责任。

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林局、卫生计生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方案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

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各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大竹县“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名单

2.大竹县“十三五”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名单

3.大竹县“十三五”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断面名单

4.大竹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5.大竹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6.大竹县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布设表

附件1

大竹县“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

自动监测点位名单

序号

点位名称

点位性质

类别

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情况

建设单位

1

大竹中学315校区

评价点

省控

已建成

环保局

2

东湖酒店

评价点

市控

已建成

环保局

3

县政府

评价点

市控

新建

环保局

附件2

大竹县“十三五”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名单

序号

断面名称

所属流域

断面属性

断面功能

类别

备注

1

上河坝

铜钵河

省界

趋势科研

国控

2

矮墩子

铜钵河

县界

评价、考核

市控

3

墩子河

东柳河

县界

评价、考核

市控

4

岗架大桥

东河

入邻水断面

考核

市控

5

双河口大桥

黄滩河

入邻水断面

考核

市控

附件3

大竹县“十三五”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

监测断面名单

序号

跨界地区

考核

地区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手动监测方式

自动监测设备建成情况

建设单位

1

大竹县—渠县

大竹县

东柳河

墩子河

上下游

联合监测

新建

大竹县

人民政府

2

大竹县—达州市

大竹县

铜钵河

矮墩子

上下游

联合监测

新建

大竹县

人民政府

3

大竹县—邻水县

大竹县

东河

岗架大桥

上游监测

——

——

4

大竹县—邻水县

大竹县

黄滩河

双河口大桥

上游监测

——

——

附件4

大竹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水体名称

断面(点位)名称

水源所在地位置

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情况

建设单位

1

乌木水库

乌木水库取水口

大竹县乌木电厂

新建

大竹县

人民政府

2

龙潭水库

龙潭水库取水口

大竹县莲印乡龙潭村

新建

大竹县

人民政府

附件5

大竹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乡镇

断面(点位)名称

水源地所在位置

备注

1

城西乡

潘家沟

九盘村2组

2

黄家乡

3

乌木镇

猪井巷

广子村6组

4

团坝镇

烟山口

赵家村5组

5

朝阳乡

水口庙

竹园村1组

6

杨家镇、人和乡

卢家河坝

群英村6组黑滩子皂角村1组

高口滩

龙台村9组

7

中华乡

倒桥儿

白雀村5组

8

清河镇

防护沟

铁峰村8组

冒水眼水库

沙坝村10组

9

柏林镇

大坝

观音村9组

10

柏家乡

陶家湾

松茂村1组

11

李家乡、石河镇

月华乡

响滩子水库

光荣村7组拱桥坝

老厂沟水库

石河镇前峰村6组

12

二郎乡、双拱镇

洋高炉

建设村1组

13

蒲包乡

凤凰头

凤凰头

14

石桥铺镇

刘家坝水库

汤家营村11组刘家坝

15

永胜乡

青云洞

蒲包乡金花村5组

水大坝水库

荷花村13组

16

新生乡

钟家沟

朝阳乡竹园村4组

月亮湾

月亮湾

17

安吉乡

安吉村9组

安吉村9组

清塘坝煤矿

安吉乡清塘坝煤矿

18

观音镇、白坝乡

九龙水库

大板村3组黑湾

19

白坝乡

灯塔水库

共和村11组八字口

20

双溪乡

双峰煤矿

双溪村4组

茨竹沟

茨竹沟

21

周家镇

平桥水库

八角村9组平桥儿

中和乡清凉村1组沙地

中和乡清凉村1组沙地

22

童家乡

中和乡清凉村1组沙地

中和乡清凉村1组沙地

23

高明乡

花岩头

八渡乡花岩村8组

青滩子水库

中和乡牛心村7组

24

八渡乡

猫儿沟

青南村2组

25

中和乡

神仙观

神仙观

26

石子镇

菜地沟

互助村9组

大安槽水库

(文星镇大安村1组)

27

天城乡

大茶园

三元村大茶园

斜起坪

李子村8组

28

杨通乡

白鹤水库

白鹤水库

29

四合乡

寨桠口水库

石子镇牛头村2组观音岩

原城门洞煤矿井口

原城门洞煤矿

猫儿沟

石子镇牛头村9组

30

张家乡

双峰村2组

双峰村2组

唐家沟水库

双峰村3组

31

文星镇

大安井

大安村1组

32

神合乡

铜门洞

张堂村2组

33

高穴镇

七吊钱

高穴镇清滩村14组

34

妈妈镇、金鸡乡

滴水岩

刘家村2组

35

黄滩乡

曾家沟煤矿

曾家沟煤矿

36

庙坝镇

陈家沟

寨峰村5组

半边街水库

华山村3组

37

牌坊乡

煤炭沟

庙坝镇白槽村5组

38

姚市乡

苏家沟

建福村11组

39

欧家镇

车家山

邻水县太和镇村车家山一组电站

庙子沟

梅子坝村4组

40

清水镇

拱桥坝水库

拱桥坝村1组拱桥坝

41

川主乡

梯子岩水库

宝堂村5组梯子岩

附件6

大竹县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布设表

序号

点位名称

点位类型

经度

纬度

1

大竹县月华乡光华村

耕地

107.2717

30.7868

2

大竹县月华乡光华村

耕地

107.2712

30.787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