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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手册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手册

 

(单位名称:

目录

批准页…………………………………………………………………l

电梯相关人员职责……………………………………………………2

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5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8

电梯维保制度………………………………………………………11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3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14

电梯作业与相关营运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5

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16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9

附表

附表1电梯日常检查记录表

附表2自动扶梯或人行道日常检查记录表

附表3电梯钥匙领用归还记录表

附表4电梯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

附表5电梯事故记录表

 

批准页

为满足电梯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电梯使用和运营管理制度,并汇编成本《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手册》。

内容主要包括:

电梯相关人员职责、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电梯日常检查制度、电梯维保制度、电梯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电梯作业与相关运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经审定,本“手册”中的相关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本

单位的工作实际,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年__月日起执行。

各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手册”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切实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

 

单位(章):

批准人:

日期:

 

(一)电梯相关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相关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保证电梯必要的资金,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1.2.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3电梯作业人员负责电梯驾驶和电梯日常检查工作。

  2、职责

2.1单位主要负责人

2.1.1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使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考核培训班,保证电梯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2.1.2根据电梯使用特点和安全需要,配备电梯司机,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2.1.3组织制定实施电梯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4组织制定实施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对于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2.1.5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2.1.6督促、检查电梯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1.7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2.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2.1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2.2.2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2.2.3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2.2.4监督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落实情况和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召修的执行情况,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定期维护保养质量,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2.2.5做好电梯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工作,编制和落实年度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并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确保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齐全清晰。

2.2.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2.2.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日常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2.2.8负责组织实施电梯应急预案的演习,参加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2.2.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

  2.3电梯作业人员(电梯司机)

  2.3.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3.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了解电梯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性能,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3.4爱护设备,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3.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电梯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3.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4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

  2.4.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4.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4.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4.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4.5保管电梯层门开锁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换开关的钥匙、操纵箱钥匙以及机房门锁的钥匙。

 

  2.4.6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4.7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4.8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记录以及事故记录。

  2.4.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二)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司机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电梯司机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4.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

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5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电梯应开离基站。

 

 

(三)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日常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日常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2.1电梯日常检查的分类

  电梯日常检查分日检、半月检、季度检、半年检和年度检查四种。

(按TSGT5001的要求,半月检、季度检、半年检和年度检查由维保单位执行,使用单位监督)

2.2电梯日检由电梯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电梯日检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检查负责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3电梯管理人员监督维保单位对电梯的半月检、季度检、半年检和年检的实施,并负责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4电梯日常检查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检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检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检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检内容按《电梯日常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检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2电梯日检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相应证件方可上岗。

  2.3电梯日检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做好相应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

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日检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3.3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4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3.5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3.6电梯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7电梯检查注意事项:

  

(1)非检查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检查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8紧急救助措施

  3.8.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检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救援:

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8.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8.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

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救援:

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日常检查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电梯维保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

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应当与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维保的内容和要求;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2.2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3应对机房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2.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

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2.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2.8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9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2.10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2.11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五)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确保电梯处于安全有效检验合格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

3.3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出具《自检报告》。

3.4做好电梯年度定期检验时配合工作,对检验的不符合内容进行及时的整改与反馈。

3.5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避免因电梯钥匙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电梯故障或救援的不及时,防止三角钥匙使用不当造成事故,规范电梯钥匙正常管理与使用。

1.2范围

机房门(通道门)、开机、轿内操作箱、井道(底坑)安全门、控制柜、电源箱等钥匙及层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

2.1钥匙的管理

2.1.1上述钥匙应有专人管理,有专门的放置位置,无关人员不能随意使用,只有授权的持证人员才能使用(特别是层门三角钥匙);

2.1.2要建立钥匙的领用、交接记录;

2.1.3要保证救援人员、维修保养人员能及时拿到钥匙进行解救或维保。

2.2钥匙的使用

2.2.1操作钥匙会对电梯的运行造成影响时,开锁前,应通过听、看、问等方式了解电梯的动态,确保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才开锁;

2.2.2开锁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人员的坠落或触电的伤害;

2.2.3开锁后,应对操作对象复位,并加于确认。

2.2.4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填写领用记录。

 

(七)电梯作业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

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使用单位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

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

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电梯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以及困人救援演习。

2、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2.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2.1.1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应有物业(或后勤)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司机、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1.2具体分工:

(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成示意图)

(1)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2)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预案,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或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实施救援。

(3)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2.1.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2报告制度

2.2.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直至分管市长。

事故报告应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2.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并向市质监局特别设备处报告备案。

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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