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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篇一: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

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

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劳动用工、人事管

理权、工资分配权、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

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

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3个月至6

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

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

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知悉单位

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

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

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8:

30-12:

30,下午13:

30-17:

30

第25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篇二:

如何判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如何判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王斌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在本单位实行的有关组织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总称。

企业规章制度通常由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组成。

具体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酬薪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等。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可以降低用工风险,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和规范员工的行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但是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侵犯职工权益。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是一种规定,还赋予职工以权利和义务,从而产生积极地正面效应。

企业规章制度由企业自己制订,但又能够和法律一样约束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因此法律不得不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做出限制,并不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一经制订出来就是有效的。

如何判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由于法律并未对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做出直接的明文规定,笔者经研究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内容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下列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一)因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这些规定都体现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要内

容合法。

(2)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

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篇三: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守则(参考)

本手册是示范本仅供参考,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

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

动者。

企业概况

各企业情况概述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增进劳资和谐,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法订立本规则。

凡本公司员工,悉依本规则执行。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是指正式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专职员工。

三、本公司若有特定性之工作人员,其管理制度依公司规定,相关福利依合约另定之。

第二章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命令,服从各部门主管的安排及监督。

二、爱护公司荣誉,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向外泄漏公司资料、败坏公司形象等行为。

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找人代打或代人打卡,工作时间不

得作与工作无关之事和吃零食。

四、遵守操作规范,保证生产安全,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一律追

究其相关责任。

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可私自动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

非公司指定之机台操作人员,一

律不得擅自操作机器。

六、爱护公司资财、设施,不得借故损坏,不得窃取公物。

进出车间及大门,需自觉接受

检查。

七、门禁时间外出及车辆携带物品出厂,需有放行单。

八、在厂区里依公司规定穿着制服(有发制服),佩带识别证。

九、员工在上班时间里有紧急事情需会客,应向主管报备并在会客室为之,一律不得私自

带领外人进入车间或办公区内。

十、全体同仁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充分发扬团队

精神。

十一、不得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得聚众闹事、互相斗殴。

十二、厂内不得携带、收藏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随身携带和收藏凶器或攻击

性物品。

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有伤风纪行为。

十三、维护厂区清洁卫生,爱护绿化美化,严禁乱丢烟蒂、纸屑及违规堆放杂物等。

十四、遵守餐厅及其它公共场所守则,不得有任何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十五、注意仪表形象(依公司规范穿着),待人接物诚恳谦和,实行您好、谢谢、对不起、

再见等文明语言。

禁止穿短裤(包括西式短裤)、背心、拖鞋、赤膊上班、生产线

上女同仁不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等,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吆喝、打闹嬉戏等扰乱

其它同仁工作之行为。

以上规范,全厂同仁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三章人事规章

第一节录用原则

一、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二、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三、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第二节录用条件

一、新进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试用期考核。

新进员工使用期满前,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录用条件

各企业根据各自用人需求自行确定。

第三节录用程序

一、正式录用前体检:

公司可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

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入职都必须

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体检证明。

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以被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试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二、确认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

三、应聘者一旦被同意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公司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

否则将视为拒绝受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聘者自同意录用之日起3日内必须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

1、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2、递交学历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3、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的半身照片3张(最近拍摄的照片);

5、培训、技能、职称等证明文件和证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

对后发还);

6、之前最后工作单位退工单或退工证明;

7、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提交婚育证明;

8、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第四节个人信息告知

一、员工被录用应告知公司以下信息: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学历进修毕业等。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二、本公司员工离职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经其雇主要求,公司有权将员工曾被本公司聘用

的基本事实告知员工的雇主,但将对该员工的私人信息保密。

第五节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

公司与被聘用的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的义务。

一、试用期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需支付补偿金。

第六节回避规定

人员回避规定属选择性条款,各企业自行规定。

第四章薪酬制度

一、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和有竞争力的。

二、薪资支付

1、公司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

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

2、公司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国定假日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发放薪资,但应事先通知所有员工。

4、关于薪酬发放标准,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

三、薪资调整

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

四、奖金制度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实行不同的奖金形式,包括年终酬金,浮动奖金等形式。

具体由各公司规定。

1、年终酬金

公司应设定发放人员的范围(如月日在职人员)及当年度离职或中途入职人员的处理办法。

各企业自行规定后应予以公布。

2、浮动奖金

每年根据员工职位,公司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公司决定是否向员工发放浮动奖金。

第五章保险福利

一、社会保险福利

公司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二、公司员工福利

各企业按照企业特点指定。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节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需明确上下班具体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规定由各公司规定。

2、对企业适合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如实行特殊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其工作

时间按照相应的工时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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