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园林技术标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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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园林技术标资料
园林景观技术标
技术标准
1.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1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三亚市迎宾路446号,工程性质新建,总建筑面积50366㎡,占地面积58亩地,本项目有1栋11+1小高层住宅、9栋多层住宅及1栋商业楼组成,小区内绿化率60%,绿化面积约23000平方米。
1.3
由招标人提供的临时供水和临时供电的接口位置以及临时供水管径、临时供电容量如下:
水电接驳按招标人提供的地点(具体由投标人投标时现场踏勘),用量需求满足中标人使用。
1.4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1、由招标人提供临时供水和临时供电的接口位置,用量需求满足中标人使用。
招标人负责提供接驳点,投标人负责承担水电费。
接驳点位置投标人在招标阶段的现场踏勘过程中进行详细的了解。
2、截至本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施工现场整体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再予以明确。
2.
承包范围
2.1.1
小区围墙、小区大门及门卫室、小区内沥青路、部分雨水收集系统、垃圾箱、标识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2
除2.1.1条以外园林景观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验收的相关手续,施工前后各管理部门的报批、协调等各项工作。
2.1.3
本项目园林绿化及景观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材料(绿植花木)供应、运输、制作加工、施工(种植)、测试、检验、成品保护及保养保修。
2.1.4
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量须包括本工程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量(详施工图纸所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工作内容:
景观图中人行道路、活动场地、硬质铺装、集中绿地、围合绿地、停车场等需要与园林设计相协调的其他部分或构筑物;景观设施、小品、构件等艺术品;包括植被在内的绿化系统;水景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保证本工程可以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部分内容。
详细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绿化种植工程:
⑴承包人负责实施绿化种植土方(含土方供应、回填、堆土、土壤改良)。
⑵承包人负责绿化工程苗木的客土、苗木的种植、草坪的种植,绿化工程的后期管理、养护期的养护;
2)硬质景观工程:
⑴广场园路等铺装:
承包人负责园林景观施工图中所有贴石铺装、小铺石铺装、脚踏石、挡土墙、水系驳岸、贴石图案、缘石等的施工。
本工程园林与大市政道路的交接以用地红线为界,红线内均由承包人施工完成。
⑵室外小品、设施及构筑物:
承包人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石凳、石桌椅、小品、景观墙、水系等。
绿化及铺装部分均由总包单位回填素土至建筑图纸设计标高,总包单位回填土以外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本工程园林图纸标高等要求,换填土方、缺方内运、弃土外运、以及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由园林承包人完成;
特别说明:
现场现状硬化路面的破除及其垃砐外运由总包单位负责完成。
3)园区照明工程:
⑴环境照明:
承包人负责实施但不限于:
电缆及电管的敷设及相应管路的开挖回填、灯具及灯具基础的供应及安装、配电箱的供应及安装及接地系统(按设计要求采用的系统)的安装的供应及安装;
⑵动力配电:
承包人负责为室外园林绿化灌溉、水泵提供线缆及电管,及相应线缆沟的开挖和回填。
电缆规格型号及路由详见图纸。
(3)配电箱上口电源电缆接至总包指定的电源接驳点。
4)给排水工程:
绿化灌溉系统、水景给排水系统:
承包人根据设计图纸负责从庭院小市政阀门井、排水主干管或小市政排水井(不包括庭院小市政阀门井、排水主干管或小市政排水井)至用水点间的所有水井、管线、阀部件、喷头、取水阀的供应及安装,包括与市政给水、排水井的接驳及其附属物的恢复工作(不能影响小市政管线的验收、通水工作),并包括上述管线沟槽的开挖、回填等全部工作。
特别说明:
承包人应对室外综合管线、室外监控等的图纸内容充分理解,并在施工前考虑交叉施工、埋管可能造成的影响,承包人应将有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承包人应与庭院内所有其他分包单位协调、配合,协调、配合工作所需的费用均含于投标报价中。
承包人必须特别注意本工程是发包人整体工程中的一部分,承包人在其施工期间应与其他专业分包商配合作业、交叉施工,工程进度应满足整体施工进度计划需求。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人有责任视察现场,并细阅图纸及工程规范务求对所需工程的领域范围得到完全满意的掌握。
本承包工程范围应包括设计及为完成一切在合同文件所显示及描述之工作。
并包括工程施工中及完成工程正常所需的一切杂项零件及所需劳务,无论此等杂项零件有否详列于本合同文件中。
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属于本承包工程施工相关之事项如环境清理,市容维护等工作。
5、
工期要求
5.1
定额工期
5.1.1
本招标工程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
5.2
要求工期
5.2.1
对于本招标工程,要求工期90日历天。
5.3
计划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
5.3.1
整体工程的工期安排如下:
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9月30日
本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3月20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4
中标人应保证本工程与总包单位同步进行施工,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本工程必须根据招标人安排的工程进度、部位及时进场配合施工,必须根据招标人对整体工程的竣工要求,安排施工进度。
根据工程总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进度与人员配置。
若在施工过程中,本工程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发生调整,中标人必须保证按照招标人重新调整后的工程进度重新进行调整,并根据招标人对整体工程的竣工要求,安排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进度。
6
质量要求
6.2.1
招标人对本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如下:
合格。
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各种规范及行业标准。
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7.2
本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详见合同文件及其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相关内容。
8
适用规范
8.1.3
适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名录如下:
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现行规范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⑴DB11/T212-2009《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⑵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⑶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⑷GB50268《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⑸GB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⑹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2.1
适用于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规范如下:
无
9
技术要求
9.1.1
土方工程技术要求如下:
1、回填土在保证植物成活的情况下,清除种植范围的建筑垃圾、石块、杂草、树根等影响树木生长的残留物。
2、应按设计标高平整场地,排水顺畅,不得使低洼处积水。
3、种植土要求:
栽植前应进行土壤测定,土壤应符合下列标准:
PH值为6~7.5,有机质含量为≥2%;通气孔隙度为≥10%;有效土层达20-30cm;石砾粒径为≤2cm。
栽植地必须具备满足园林植物生长所需的水、肥、气、光、热等的能力。
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
树穴内的土质不符合栽植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种植土要求使用富含有机质、团粒结构完好的土壤,保证种植土具有较好的通气、透水和保肥能力,土壤酸碱度‹PH值›应在7~8之间。
种植土不应含有黏土或类似黏土物质及石头、土块、杂草、有害种子及其他物件,保证种植土成分及结构一致。
绿地内回填种植土时应避免重型机械碾压。
种植土的表面应用石磙碾压平整,凹凸不大于2cm,达到设计高程和坡度要求。
4、车库顶板种植土:
顶板应使用富含机质的轻质土,轻质种植土配比方案需由景观设计院及招标方设计师均认可后方可使用,并不能在泥泞的情况下运输、操作、放置。
9.1.2
种植工程技术要求如下:
1、所有苗木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前必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2、所有苗木同一品种时规格大小应无明显差异,苗木树形丰满,不偏冠、造型姿态优美、根系完好、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绿化种植按照植物配植图纸中的种植品种、规格、密度、数量及位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重要景点及特选型植物,植物样品须由植物设计师确认后才可施工。
如果不适宜可由施工单位根据景观和功能要求提供苗木品种变更方案,经设计及建设单位确认后栽植。
种植前土壤必须深翻25cm以上,结合深翻清除石块等杂物,施足基肥,耙细整平,做到表土平整,排水良好。
种植土覆土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认无石块等杂物并确保平整度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序的施工。
3、设计与实地不相符部分,应征得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按实地情况改变设计与施工,以改变后为准,工程不作增加。
4、定点、放线
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定点放线后应由设计或有关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挡墙及所有土建施工内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施工。
规则式种植的,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横平竖直。
自然式种植的,其定点放线应按设计意图保持自然,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树丛内的树木分布应有疏有密,不得呈规则状。
5、种植穴
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图中的树池施工时需注意池中乔木土球规格与树池内径的关系,如树池内径小于土球需先种树后施工硬景。
6、苗木运输和假植
(1)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
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2)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3)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24h。
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列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珍贵树种和非种植季节所需苗木,应在合适的季节起苗并用容器假植。
7、树木种植前修剪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下地上部生长平衡。
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
修剪直径2厘米以上大枝或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对于生长移植的落叶树,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重剪,保证成活。
8、树木种植
(1)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2)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裸根乔木做到随起挖运输随栽植,
(3)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调整好土球位置,在苗木放入穴内后把不易腐烂的包装材料取出,填土要求至苗木原根颈痕以上5cm--8cm。
(4)地被植物、花卉成片栽植的绿篱,以整体覆盖地面为原则,株行距按照设计要求要均匀,丰满的一面应向外,高矮、树冠大小搭配均匀,枝条互相搭接,修剪整齐、密度合理、景观效果好。
(5)落叶树木在生长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①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②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③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④夏季可采取遮荫、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等措施,减少水分蒸发;冬季可采取树干缠草绳等保温、保湿措施,防风防寒;⑤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类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
(6)种植的深浅应于原土痕平,常绿树应略高于地面5CM左右,种植时栽正扶植。
以阴雨天或傍晚时栽植为宜。
9、树木栽植后管理养护要求
(1)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围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新植树木要求在栽植当日浇一次透水,三日内浇第二遍水,十日内浇第三遍水。
浇水后应及时封穴保墒。
如浇水后出现土壤塌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在干旱季节或鱼鳞坑等特殊种植地点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2)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在种植后应设支柱固定。
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树木支柱统一、整齐。
(3)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4)及时进行中耕除草、施肥、修剪以及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10、草皮种植及养护要求:
(1)品种按设计要求,草种要纯正,无杂草、生长茂盛、无病虫害,
(2)具有适当的排水坡度无积水。
9.1.3
园建工程技术要求如下:
1、基础工程
(1)造地形堆土方处,基础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土层压实度不应小于90%(重击实标准),回弹模量不应小于20MPa。
(2)施工时应将原地面的垃圾及淤泥清除干净,大致找平后再进行基础填土,绿地部分如土壤不能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需要,需换土处理,换填深度按30-60厘米考虑,施工时可按实际发生量调整。
(3)施工过程中如遇地下软质土,可将基础素土夯实改为碾压密实,如与地下管线或与现状有出入,须与设计及甲方协商解决。
2、砌体工程
(1)所选用的饰面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施工前须由建设单位及景观设计师共同审定。
水景部分石材必须进行反碱处理。
(2)挡土墙、花池侧墙结合饰面材料分缝,伸缩缝间距、缝宽及密封方法按设计及规范要求。
3、地面工程
(1)施工做法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2)地面基层施工时须考虑结合车库顶板与自然土壤相交接处的特殊性做相应处理,不应在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地面局部塌陷的情况。
(3)地面面层材料的样品在施工前须由建设单位及景观建筑师共同审定。
(4)面层木材、石材规格尺寸具体见施工图。
4、材料装饰
(1)图中具体材料均以实物样品为准。
参考设计单位提供的参考图片后,由施工单位作出样板,最终由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确定。
(2)花岗岩之间及与其它构件之间的连接需由石材专业厂家提供技术指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确认。
(3)金属材料必须除锈并刷防锈漆一道,调和漆两道。
(4)设计中所涉及的所有木材和地面铺装花岗岩等面层品种及颜色需根据厂家样品确定,要求尽量减少色差。
6、水景工程
⑴驳岸、水池底部应作好防水处理,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⑵驳岸池壁均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S6。
⑶景墙、树池等砖砌体的下部,按照图纸要求设防潮层,做法具体详见图纸要求。
⑷广场、道路、绿地等必须按地面排水找坡,排水口处必须做到外高内低,作到不积水,杜绝倒水现象。
7、小品、雕塑工程
(1)工程中成品小品,按景观设计师提供的参考图片进行选型,由建设单位最终确定。
(2)雕塑应根据景观设计图纸表述的意图进行深化设计,由建设单位和景观建筑师共同审定后装配施工。
(3)景石规格尺寸按照图纸设计,并经建设单位认可,每块景石要埋入地下一部分(按图纸设计)使景石与地形和绿化植物有机结合,达到“虽由人作,宛自天成”的效果。
注:
土建施工内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检查。
9.1.4
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要求如下:
1、园林灯光设备须按照景观设计师提供的灯光布点图设计,电气灯具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管线的质量必须符合电气安装施工规范的要求。
电缆厂家必须经甲方、监理确认,电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应用于本工程。
(灯具具体选型由建设单位和景观专业共同完成,功率如变化过大应通知电气设计人员核算。
需提供灯具样品实物照片)
2、电缆必须预埋过路管。
3、灯具安装的位置应与设计图中的位置相符,藏地灯的四周与地面相接紧密,并略高于路面,设置于一线上的灯具中心误差不应大于3MM。
4、灯具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照明测试,检查供电性能,触电系统的灵敏系,并验收灯具,电气的观感质量,要求达到电气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
5、设计图纸中包含但不限于庭院灯、投光灯、壁灯等,应符合GB7000系列国家标准和3C认证。
光源采用PHILIPS、OSRAM、松下品牌或同档次产品,光源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光通量等技术参数以设计图纸为准。
6、太阳能灯具:
电池组件:
40w-100w单晶硅,使用寿命15年
蓄电池:
容量:
12v/40AH-100AH(免维护铅酸阀式蓄电池)
控制器功能:
具有反接保护、过放保护、太阳能防反充保护、LED恒流输出功能、具有温度补偿功能
光源:
采用LED光源,功率9w-12w
防护等级:
IP65
抗风力:
不小于33米/秒
使用温度:
-30摄氏度─70摄氏度
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10小时,阴雨天能够正常工作4天
7、金属灯杆灯体钢材厚度不小于3mm,并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镀层符合GB7003-86国家标准,表面喷塑装饰。
图纸及材料清单中需注明镀锌层及喷塑层厚度。
8、所有灯具应符合设计图纸中的供电、光源及规格技术要求,保证景观照明效果。
投标人需提供各类灯具设计图纸、安装基础图等,并提供灯具材料清单,清单中需注明灯具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名称及生产厂家。
9、投标单位需提供灯具的主要材料样品(玻璃、五金、面罩、石材等)或图片,供招标人及景观设计师选型定样。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灯具整灯样品。
9.1.5
1、管道安装工程要求如下:
⑴管道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塑料管应轻拿轻放。
⑵管道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应的连接方法。
⑶管道安装时,应将管道中心对正,穿越道路的管段,应加套管。
套管采用符合国标的钢质套管。
⑷采用粘接法连接时,应选用合适的粘接剂,连接前应对接口段去污、打毛处理,粘接剂涂抹均匀,粘接剂固化前管道不得碰撞移动。
⑸管道水压试验应分阶段进行,水压试验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0级标准,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倍,环境温度在5℃以上;试验长度不大于1KM,塑料管注满水后24小时方可进行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保持10分钟,管道压力下降不大于0.05Mpa.
2、喷头安装
⑴喷头的选择应符合喷灌系统设计要求,喷头的喷射半径、角度除满足功能要求外,还应该根据现场地形适当调整。
⑵支管与竖管与喷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喷头伸缩自由。
⑶竖管安装牢固、稳定,伸缩喷头应加保护套管。
套管采用符合国标的钢质套管。
⑷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联动试验。
9.2
各种材料、设备的产品标准:
9.2.1.1
苗木产品质量标准:
⑴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⑵具体苗木规格、质量要求详见苗木表
⑶感官:
树干通直,树形优美,树干丰满;
⑷内在:
根系发达,苗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⑸苗木高度:
苗木露出地表的根茎部至树冠顶部之间的垂直距离;
⑹乔木胸径:
离地面1.0米处的树干干径;
⑺冠幅:
苗木冠丛最大幅度之间的直径;
⑻地径:
离地面0.1米处的树干干径;
⑼常绿树:
不秃腿,不偏冠;
⑽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⑾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⑿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⒀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⒁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cm~2.5cm。
9.2.1.2
铺装材料质量标准:
1、花岗岩技术要求:
⑴体积密度,g/cm3,≥2.30
⑵吸水率%,≤0.50
⑶干燥压缩强度MPa,≥50.0
⑷干燥弯曲强度MPa,≥7.0
⑸水饱和弯曲强度MPa,≥7.0
2、植草砖产品标准:
⑴抗压强度40MPa。
9.2.1.3
水景工程产品标准: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产品标准:
9.2.1.4
景观小品产品标准:
1、樟子松防腐木产品标准:
㈠室外地上等级:
⑴载药量,4.0kg/m3
⑵透入度,边材全透,样品合格率100%
㈡LY/T1636-2005C3标准要求(室外地上等级)
⑴载药量,4.0kg/m3
⑵边材透入率>90%,样品数合格率100%。
2、塑木产品标准:
⑴含水率标准值≤2
⑵硬度,HRR≥58
⑶静曲强度,MPa≥20
⑷弯曲强度模量,MPa≥1800
⑸吸水厚度膨胀率,%≤1
⑹低温落锤冲击,破裂个数,个≤1
⑺高低温反复尺寸变化率,%±0.2
⑻加热后尺寸变化率,%±2.5
⑼加热后状态,无气泡、裂痕、麻点
⑽表面耐磨,g/100r,≤0.08
⑾握螺钉力,N板面≥1000
9.2.1.5
景观灌溉工程产品标准:
灌溉用给水管道采用UPVC管材,选用国产优质产品,采用台塑、联塑、伟星等同档次产品。
喷头选用进口产品,采用雨鸟(RainBird)、亨特(HUNTER)、托罗(TORO)等同档次产品。
快速取水阀选用国产优质品牌,采用绿茵、润茵等同档次产品
9.2.1.6
工程质保期:
1、本工程硬质铺装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为2年;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进入质保期和工程养护期。
养护期内施工单位负责绿地的日常种植养护、补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覆土、树木扶架、卫生保洁等日常工作。
2、养护要求:
⑴乔灌木栽植的成活率应达95%以上,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以上,花卉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草坪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⑵在适宜的季节,对死亡的乔灌木、花卉和草坪进行及时更换。
⑶养护期满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并向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或交底。
9.2.2
本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砼的供应方式为预拌。
9.2.3
样品的具体要求:
1.所有自报价面层材料需强制封样并得到招标人认可,投标人承担由于封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样板封样需得到招标人认可,投标人承担由于封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所有施工单位自报价材料,施工单位均需要提供样品供甲方确认后封样,才能进行施工。
3.
4.
5.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它自认为有必要封样的材料样品。
9.2.4
其它要求:
1、设计中预埋件及预留空洞,应在砌筑时预留,不准事后剔凿。
2、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设计及国家、本地质量标准。
14.
投标报价相关事项
14.13
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4.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整个工程和施工过程的技术措施、维护及工程保修、检验实验、检测所需的全部费用,并能够全面达到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1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