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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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
关于淳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
浙土资函〔2010〕17号
关于淳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
淳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淳安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淳政〔2010〕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技术规定,你县于2010年5月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淳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符合要求,予以批准。
请按照有关规定将淳安县基准地价有关内容及时予以公布,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附件:
《淳安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淳安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和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10年1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即通路、电、上水、下水、通讯,土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使用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区域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交易年限
开发状态
备注
商业用地
1.5
50%
40m
4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千岛湖镇
住宅用地
1.5
30%
7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工业用地
1.1
5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商业用地
1.5
50%
40m
4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主要乡镇
住宅用地
1.5
30%
7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工业用地
1.1
5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其他乡镇
商业用地
1.5
50%
40m
4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住宅用地
1.5
30%
7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工业用地
1.1
5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环湖
商业用地
1.5
50%
40m
4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区域
住宅用地
1.5
30%
70
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大宗地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商业
级别价
住宅
级别价
工业
级别价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表3-1淳安县千岛湖镇商业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范围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元/m2
万元/亩
一级
处于城区中心范围内:
①以新安大街两侧建筑物至山体为城中心区域,西起新安大街与新安西路十字路口,东至新安大街与新安东路十字路口。
自西向东新安大街南侧沿人民路至金鸡路交叉口,沿小弄至千岛湖旅游局,至骑龙巷,县中医院南至山体,中行、城建宾馆、社保大楼南至山体千岛湖广场,山水宾馆南至西园路;新安大街北侧从新安北路十字路口起电信公司到邮政宾馆北至山体,镇一小至山体、巷子,排岭北路至高志巷,房产交易中心到大江南酒店北至山体;②明珠花园商业区块,包括新安东路南段西侧至山体,明珠花园南至滨湖路范围;③新安北路南段东侧建筑物至山体区域。
4850
323.3
二级
中部:
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除去一级地以外区域。
东部:
沿新安大街与杉柏弄交叉口至新安北路至阳光路至阳光码头西侧各半岛、岛屿及地块。
北部:
新安北路从龙门隧道往西至阳光路十字口,往阳光路至阳光码头所围东北侧各住宅小区建筑物至山体区域;龙门路东侧建筑物至山体;新安东路明珠路口往北至茶叶市场北,沿路两侧至山体部分。
东部:
新安南路转盘至滨湖路底沿路东侧区域。
西南部:
滨湖南路沿路西侧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滨湖南路沿路东侧地块至山体。
2680
178.7
三级
①阳光路阳光码头至阳光花园北沿路两侧,西侧各半岛、岛屿及地块,东侧至山体;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
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
1360
90.7
四级
①规划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养生休闲区,规划千岛湖进贤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千岛湖进贤湾旅游度假区以南,千岛湖大桥以北,环左线以东地区。
②05省道阳光路口至千岛湖镇界沿路两侧区域,东侧至山体,西侧至千岛湖。
③阳光路、新安北路、龙门路、环湖北路及规划道路所围区域除二三级地以外区域;丰家山区块;羡山半岛以北,坪山工业园区三级地以外区域。
④珍珠半岛三级地以外区域,裴楼岛。
⑤千岛湖自来水厂及千岛湖林场区域;开发路曙光路口至千岛湖自来水厂西侧至山体区域;曙光路以南至山体区域;绿园新村、久香苑南至山体区域;滨湖南路以东、里杉柏区块以南、南山路以北所围区域除二三级地以外区域;排岭半岛东北部;羡山半岛、大地区块;金竹牌半岛及以东区域。
780
52.0
五级
上述一至四级地以外其他地方。
465
31.0
备注
①范围详细以《淳安县千岛湖镇基准地价图》为准;②临湖地块可根据具体地段差异等上浮不低于20%。
表3-2淳安县千岛湖镇住宅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范围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元/m2
万元/亩
一级
城中心部分:
新安大街两侧建筑物至山体,西起新安大街与杉柏弄交叉口,东至新安大街与新安东路十字路口。
新安大街南侧从广播电视大学校区南至山体,沿人民路至金鸡弄交叉口,沿小弄至千岛湖旅游局,至骑龙巷,县中医院南至山体,中行、城建宾馆、社保大楼南至山体千岛湖广场,山水宾馆南至西园路;新安大街北侧含盖新安大街西起点至与新安北路交叉口的全部,电信公司到邮政宾馆北至山体,镇一小至山体、巷子,排岭北路至高志巷,房产交易中心到大江南酒店北至山体。
城区西部沿中心湖区部分:
西南片包括滨湖南路南端至杉柏弄沿路西侧各半岛、岛屿,沿滨湖南路从千岛湖客运码头至杉柏弄东侧至山体部门以及杉柏弄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西北片包新安北路南端起连接至阳光路(阳光花园北界)西侧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新安北路东侧县供电局到水利水电局东侧至山体,新安北路北段、阳光路东侧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物至山体部分以及阳光花园区块。
城区东部环城中湖区部分:
东南片包括新安南路北端起连接开发路至淳安中学东侧各半岛、岛屿、地块,裴楼岛,珍珠半岛西段区块,西北片包括新安东路南端至沿龙门路西侧各建筑物至山体部分,东侧明珠花园至城中湖,环湖北路西端起至鼓山大道十字路口南侧沿路各半岛、地块,环湖北路北侧一家山水北至山体、冬至规划道路部分。
3420
228.0
二级
中部:
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南段、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除去一级地以外区域。
南部:
南山大街至以南包括绿园新村、久香苑至山体,曙光路以南曙光新村至山体,开发路以西淳安中学校区西界线,体育馆及以南建筑至山体,千岛湖自来水厂及以东、以南半岛区块;滨湖南路南端起至千岛湖客运码头东侧至山体;排岭半岛东北部。
东部:
环湖北路一级地以北以东、青溪中学、规划道路至山体;青溪新城规划中心城区;珍珠半岛一级地以外珍珠大道以北部分以及以南规划区块;羡山半岛北侧、杭新景高速千岛湖支线西侧半岛,大地区块。
西北部:
龙门路东侧、新安东路北段西北侧至山体部分;新安东路北段至千岛湖茶叶市场北沿路西侧至山体部分;阳光花园以东至05省道区块;05省道燕山林场至阳光路沿路西侧各半岛、岛屿及地块,东侧至山体部分;规划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养生休闲区千汾公路以南地区;规划千岛湖进贤湾旅游度假区以南,千岛湖大桥以北,环左线以东地区。
2280
152.0
三级
①规划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养生休闲区二级地以外区域;规划千岛湖进贤湾旅游度假区;05省道燕山林场至千岛湖镇界沿路西侧各半岛及地块、东侧至山体部分。
②阳光路、05省道、新安北路、龙门路所围区域除一二级以外地区;05省道、环湖北路、鼓山大道、规划道路所围区域除一二级以外地区。
坪山工业园区千岛湖大道两侧,杭新景高速千岛湖支线东侧区块。
③珍珠半岛一二级地以外区域;里杉柏区块以南至山间道路区块;羡山半岛、金竹牌半岛。
1250
83.3
四级
一、二、三级地以外,主要包括鼓山工业区及西侧05省道规划道路所围部分,坪山工业区北部,丰家山区块,金竹牌半岛东北区域。
750
50.0
五级
上述一至四级地以外其他地方。
450
30.0
备注
①范围详细以《淳安县千岛湖镇基准地价图》为准;②临湖地块可根据具体地段差异等上浮不低于20%。
表3-3淳安县千岛湖镇及县级工业园区工业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范围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元/m2
万元/亩
一级
处于城中心:
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千岛湖广场、西园路、炉峰路、新安西路、新安大街所围区域;千岛湖纪念碑沿新安大街至新安北路往阳光路至阳光码头沿线西侧至千岛湖区域;新安北路从龙门隧道往西至阳光路十字口,往阳光路至阳光码头所围东北侧各住宅小区建筑物至山体区域;明珠花园至西园旅游码头区域。
285
19.0
二级
一级地以外区域:
①新安西路往南至炉峰路、西园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两侧至桥头、开发路至淳安中学南、曙光路南侧至山体、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龙门路东侧建筑物至山体;新安东路明珠路口往北至茶叶市场北,沿路两侧至山体部分;③沿阳光路北上至05省道沿路,西侧至千岛湖,东侧至山体。
250
16.7
三级
①鼓山工业园区;坪山工业园区;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②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除西端地块);③05省道、阳光路、新安北路、龙门路所围区域除一二级地区域;05省道阳光路口至燕山林场沿路两侧,西侧至千岛湖,东侧至山体;④千岛湖自来水厂及东侧区域、千岛湖林场区域;滨湖南路沿路西侧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滨湖南路沿路东侧地块至山体;里杉柏区域;⑤县级工业园区(如汾口、文昌等县级工业园区)。
185
12.3
四级
①规划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养生休闲区,规划千岛湖进贤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千岛湖进贤湾旅游度假区以南,千岛湖大桥以北,环左线以东地区。
②05省道燕山林场至千岛湖镇界沿路两侧区域,东侧至山体,西侧至千岛湖。
③05省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南、环湖北路以北、龙门路、鼓山工业区以西所围区域除二三级地以外地区;鼓山工业区以东与规划道路与06省道所谓区域,除三级地以外。
④珍珠半岛三级地以外区域;裴楼岛;康盛花园以西南,羡山半岛以西北区域。
⑤滨湖南路以东、里杉柏区块以南、山路以北所围区域除二三级地以外区域;淳杨公路沿路西侧至千岛湖区域;千岛湖自来水厂西南区域。
140
9.3
五级
除一至四级地以外其他地方。
120
8.0
备注
①范围详细以《淳安县千岛湖镇基准地价图》为准;②临湖地块可根据具体地段差异等上浮不低于20%。
表3-4淳安县主要乡镇级别及环湖区域基准地价表
乡镇名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汾口镇
一级
中心建成区
1815
121
1215
81
135
9.0
二级
一级地以外其他建成区
1260
84
930
62
125
8.3
三级
一二级以外的规划区范围
930
62
720
48
120
8.0
四级
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60
24
285
19
100
6.7
环湖区域
包括龙川鱼种场区域、十八坞渔林场区域
675
45
975
65
威坪镇
一级
中心建成区
1665
111
1350
90
130
8.7
二级
一级地以外其他建成区
1110
74
1140
76
120
8.0
三级(环湖区域)
一二级以外的规划区范围,即环湖区域
600
40
900
60
四级
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45
23
270
18
100
6.7
姜家镇
一级
镇中心区域,包括规划功能分区中的旅游小镇及周边
705
47
855
57
130
8.7
二级
一级地外规划区范围,包括其他五个功能分区
450
30
750
50
120
8.0
三级
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区域
330
22
255
17
100
6.7
一级
建成区及规划用地区范围
780
52
675
45
130
8.7
二级
一级地以外规划区范围
585
39
480
32
120
8.0
文昌镇
三级
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15
21
225
15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540
36
840
56
一级
中心建成区
735
49
540
36
130
8.7
临岐镇
二级
一级以外的规划区范围
555
37
420
28
120
8.0
三级
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15
21
225
15
100
6.7
一级
(环湖
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
585
39
825
55
区域)
界首乡
千汾公路以北规划及沿
二级
路区域,包括乡政府所
480
32
630
42
120
8.0
在地。
三级
其他区域
315
22
225
15
100
6.7
一级
(环湖
环湖区域
540
36
810
54
左口乡
区域)
二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及主要公路两侧
420
28
405
27
120
8.0
三级
其他区域
315
21
210
14
100
6.7
石林镇
一级
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
690
46
570
38
120
8.0
二级
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00
20
210
14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95
33
795
53
大墅镇
一级
中心建成区
660
44
495
33
130
8.7
二级
一级以外的规划区范围
480
32
330
22
120
8.0
三级
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00
20
210
14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65
31
765
51
备注:
一、具体范围详见各乡镇基准地价图;二、涉及沿湖地区的住宅、商业用地参照环湖区域;三、临湖地块可根据具体地段差异等上浮不低于30%。
表3-5淳安县其他乡镇级别及环湖区基准地价表
乡镇名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元
万元
元
万元
元
万元
/m2
/亩
/m2
/亩
/m2
/亩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65
31
345
23
120
8.0
金峰乡
二级
其他区域
300
20
210
14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510
34
810
54
--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65
31
345
23
120
8.0
富文乡
二级
其他区域
300
20
210
14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525
35
825
55
--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65
31
345
23
120
8.0
里商乡
二级
其他区域
300
20
210
14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510
34
810
54
--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65
31
345
23
120
8.0
安阳乡
二级
其他区域
300
20
210
14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80
32
780
52
--
梓桐镇
一级
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20
28
300
20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70
18
180
12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65
31
765
51
--
浪川乡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20
28
300
20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70
18
180
12
100
6.7
枫树岭镇
一级
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20
28
300
20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70
18
180
12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65
31
765
51
--
中洲镇
一级
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420
28
300
20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70
18
180
12
100
6.7
鸠坑乡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375
25
270
18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55
17
165
11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50
30
750
50
宋村乡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375
25
270
18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55
17
165
11
100
6.7
环湖区域
环湖区域
450
30
750
50
瑶山乡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375
25
270
18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55
17
165
11
100
6.7
王阜乡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375
25
270
18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55
17
165
11
100
6.7
屏门乡
一级
乡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规划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
375
25
270
18
120
8.0
二级
其他区域
255
17
165
11
100
6.7
备注:
1、临湖地块可根据具体地段差异等上浮不低于30%。
主题词:
基准地价更新批复
抄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0年6月17日印发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10-06-18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