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645914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3.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泰安市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2017年1月,泰山区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三五”期间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试点期限为5年,试点领域为养老养生服务业。

为扎实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三五”山东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7〕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省级养老养生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充分发挥我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优势,积极推进现代养老养生产业发展,建设集健康休闲、养老养生、医疗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康养基地,将泰山区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养老养生基地。

近期目标:

到2018年,策划建设和运营一批养老养生健康服务项目,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养老养生服务对象普惠面进一步扩大,社会敬老助老氛围更加浓厚。

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使养老养生服务业成为全区重要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改革

1、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公办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各类养老机构,提供个性化、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

卫生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养老单位设置医疗机构。

各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养老机构设立派驻机构和服务网点。

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加快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优化养老床位结构,保障失能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

2、提升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

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增加老年护理、老年康复医疗功能,建设老年护理院、康复院。

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

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治、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优先优惠服务。

到2020年,全区老年人家庭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达到70%以上,健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健康评估等服务系统。

3、健全医疗保险机制。

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人社部门要将其纳入定点范围。

对在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发生的医疗有关项目,符合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范围的,医疗保险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报销。

(二)推进养老服务风险防范改革

4、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通过政府补贴保险费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参加责任保险,有效化解运营风险。

区财政按照参保每人每年100元保费标准,对泰山区公办养老机构给予10%的参保补助,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

广泛调动养老机构、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机制,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统一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等综合保险。

(三)推进养老养生服务信贷支持改革

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合理利率定价,满足养老养生服务业的信贷需求。

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养生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同时,完善配套制约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老年和养生产品

6、大力开发养老养生服务产品。

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养老养生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支持建立养老养生健康用品网络交易平台,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五)大力培育民办养老养生企业 

7、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培育养老养生企业。

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为社会力量培育养老养生机构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养生健康服务。

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养生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养生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养生服务。

(六)加强养老养生机构设施建设

8、加大民办养老养生机构设施建设力度。

2017年,完成占地245亩的泰山养老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床位2000张,打造山东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和交流窗口,有效缓解养老床位短缺的问题。

2018年,完成总投资10亿元的泰山亲和源项目,建设床位1000张,打造集老年休闲、娱乐及康复护理为一体的高档养老养生中心。

加快占地300亩的安家苑生态养老养生项目建设,打造集自然养生、保健护理、养老休闲、旅游医疗为一体的高端综合性养老养生基地。

策划建设投资150亿元、占地7000亩的绿城泰山漫谷项目,以“一心、一带、三片区、四园”为载体,依托北部山区良好的生态自然环境,打造集山谷度假、滨河休闲、田园颐养为一体的养老养生产业园。

9、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性托底作用,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及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推进现有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改、扩建工程着重向护理型方向转型。

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机构床位数不低于40%,到2020年力争达到50%以上。

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同时,积极为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

10、充分发挥各类服务设施作用。

加强社区养老养生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切实提高各类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益。

免费开放各类具有养老养生健康服务功能的公共设施。

推动和支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推动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支持基层老年文化团队和体育团队建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加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在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经实现基本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

建设集便民服务、信息管理、资源调配于一体的枢纽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一起,形成分层设置、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依托“12349”泰山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资源,全面形成居家养老20分钟服务圈。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联合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鼓励专业居家养老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12、推进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

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需求,建设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社区人口规模在1-1.5万人、1.5-3万人、3-5万人的社区,应分别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1085平方米、16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移交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凡老旧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建设指标要求的,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达到指标要求。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到2020年全区60%以上农村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

(八)大力发展度假旅居养老业

13、发展候鸟式、度假式养老养生产业。

充分利用泰山碧霞湖旅游度假区和环山路北部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旅游条件,着力策划和建设一批配套设施全、带动能力强、生态环境好的养老养生项目。

鼓励养老机构发展候鸟式养老养生业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旅游和生态资源优势,吸引外地的老年人边旅游边养老,满足老年人在不同季节选择不同地方养老养生的需求,使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做好度假式养老养生中心的规划设计,完善道路、水、电、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居住者带来生态养生、运动休闲、静养身心、回归自然、绿色健康的度假养老养生生活体验。

(九)建立健全养老养生产业发展机制

14、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对养老养生产业项目实行“指挥部牵头抓总,街道镇、园区为主体,包保领导靠前指挥”的分级负责制,明确年度攻坚目标和任务,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积极对上争取,落实有关产业配套支持政策。

15、强化用地保障。

将养老养生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民间资本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养生机构与政府兴办的养老养生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建设用地。

对营利性养老养生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养生用地,降低养老养生服务设施建设成本。

严禁改变养老养生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严禁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16、落实扶持政策。

加大对养老养生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在泰山区新成立的养老养生机构,免缴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养老养生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

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市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1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设立发展养老养生服务业专项资金,50%以上的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

鼓励各级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PPP(公私合营)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养生服务业领域,推动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的深度融合,建立多元有效的投融资体制,共同支持养老养生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18、促进人才服务队伍建设。

将养老养生专业人才和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建设一支由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人员相结合的养老养生服务队伍。

依托泰山便民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养老养生服务培训基地,加强对养老养生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

养老养生机构必须依法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障等权益。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推动养老养生机构依法建立工会和行业协会,完善养老养生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积极培育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和养老服务储蓄制度,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定期分析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统筹研究推进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措施,推动以养老养生服务业试点领域的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

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推动公办养老养生机构改革发展。

发改部门要将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养老养生服务设施建设。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的财力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商务、住建、旅游、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金融、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考核。

科学制定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完善养老养生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评价与检测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反映养老养生服务业发展状况。

(四)加强行业监管。

对各类养老养生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养老养生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养生服务评估制度,健全养老养生服务行业准入、推出、监管机制。

培育养老养生服务行业协会、基层老年协会、养老养生服务企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服务中介、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舆论引导、政策宣传、信息传播等多种途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

广泛宣传发展养老养生服务业的重要意义,促进社会各界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改革,营造浓厚的试点工作氛围。

附件:

1、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日印发

附件1

泰山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王爱新

副组长:

徐立勇

成员:

李力(区政府办公室)

  张继峰(区委宣传部)

   侯继辉(区委政法委)

   王景银(区发改局)

 邹斌(区人社局)

  范玉文(区财政局)

杨正伟(区商务局)

杨昌菊(区经信局)

徐振峰(区住建局)

杨卫兵(区民政局)

房宝玉(区教育局)

   庞英元(区环保局)

王坤华(区司法局)

   赵健(区卫生局)

展新维(区文广新局)

耿树勇(区安监局)

金永明(区食药监局)

  赵乐刚(区工商局)

孙本荣(区质监局)

高磊(区旅游局)

郑志斌(区老龄办)

  张清明(区体育局)

刘涛(区公安分局)

陈超(区消防大队)

  高立群(区国土资源分局)

苏成(区规划分局)

孙雷春(市区国税局)

张玉晶(区地税分局)

赵爱玲(区物价分局)

  王作伟(泰山经济开发区)

李祥东(泰安农高区)

谢慧清(财源街道办事处)

黄新(岱庙街道办事处)  

武永明(泰前街道办事处)  

李进(上高街道办事处) 

周涛(徐家楼街道办事处)  

张明强(省庄镇人民政府) 

 方增勇(邱家店镇人民政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