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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停车库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温州市中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温州市大众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温州市质量监督站

本工程位于温州市双屿镇,临金丽温高速公路。

总用地面为59533.48平方米。

地块东为宁波路,西侧隔物流二路望甬温铁路,北侧紧靠双屿客运中心望老104国道,南侧为物流一路。

地势开阔平坦,受台风、雨水等影响较大。

本工程为一幢4层立体停车库,一层主要为公交停车和公交始发、调度,二层至四层均为公交停车。

停车库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9990平方米。

工程费用概算约为6388.3736万元。

1.2设计概况

本工程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四级。

楼屋面均采用钢筋砼普通梁板体系。

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级;混凝土强度等级:

C25~C35。

建筑高度为22.53米。

外墙采用陶粒三排孔空心砌块三排孔,M5混合砂浆砌筑,外墙涂料采用仿花岗岩真石漆。

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灵活隔断采用玻璃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本工程基础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主楼范围桩径700mm,桩长约61m,持力层为卵石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2000KN。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

2.1监理工作范围

本监理标段的监理工作范围为双屿客运中心立体停车库工程监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主要包括:

工程总造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监理、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各个参建单位关系的协调,各专业工程配合协调管理。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水电、通风、消防、设备购置、智能化、二次装修、空调、室外工程、道路、绿化景观等所有施工工程监理。

2.2监理工作阶段

监理服务期:

439日历天

2.2.1施工准备阶段

1、建立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和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向业主递交总监授权书及向总监代表书面授权;建立与业主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2、按监理合同规定配备齐全监理设施、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位。

3、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

4、审核并熟悉合同段内的设计图纸、说明及文件,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置建议报业主。

5、参加同业主主持由监理组织的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由监理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资料,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6、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实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7、审查承包商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资料,审查其分包合同,认证其可行后,由总监审核并报业主审批。

8、配合业主审批承包人总体实施性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安全方案、审定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9、主持审核承包商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保证措施,无重大难点或特殊的工程,一般由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10、按监理部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做好测量、量测工作的业务协调与管理。

11、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12、审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的情况和其试验的合法性,审核其人员资质。

13、审批承包商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14、审批承包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审查拟开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15、审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发布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2.2施工阶段

1、建立监理的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检测工作。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地铁测量管理规定执行。

2、审核承包商进入工地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

3、审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4、审查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

6、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及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整体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7、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8、审核承包商申报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签署意见后报业主批准。

9、监督工程进度,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月、季报所报工程量完成情况,对工程进度偏离总体施工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向业主汇报。

10、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制、过程控制和最终验收控制及其事故自理;发现和预测在施工中可能缺陷的工艺或材料,及时提前发布预防和修补这些缺陷的指示。

11、协助业主对设计进度提出要求(需图计划),对出图质量提出意见。

12、监理部每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进度检查会,分别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分析评述;并根据承包商提出了的施工活动计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决定召开临时监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1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4、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定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5、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

16、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7、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有关争议,协调承包商与设计单位,有关厂家和检验单位的关系。

处理索赔和合理争议的调解。

18、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

19、对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20、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21、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签证;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的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22、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23、及明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

监理通知及时报业主。

24、督促承包商按业主要求整理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档案材料,及时做好竣工文件。

资料整理归档,最后移交业主。

2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建立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按标准要求检查落实。

26、按业主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做到所有资料、文件电子化。

27、完成业主交办的监理任务和义务相关的其他的事项。

28、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

2.2.3竣工后缺陷责任期阶段

移交工证书签发后在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承包人要:

1、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

2、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

3、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4、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

5、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6、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病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7、监督工程保修,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8、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9、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签认,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0、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2.3监理工作内容

本监理标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是:

以监理依据为准绳,对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即:

1、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验收施工图纸设计文件;

3、协助审查施工图设计预算;

4、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5、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6、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7、对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承(发)包双方向对方提出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并拿出处置意见。

参与违约事件的处理;

8、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材料,构件,设备;

9、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签署每月的工程量单位和支付报表以及合同终止时支付报表(核价由委托人另行发包),以作为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依据;

lO、组织委托人、设计、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ll、根据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12、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整理档案资料;

13、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4、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15、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6、做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考勤;

17、未尽事宜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4监理工作目标

坚持工程利益第一、业主利益第一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利用地下工程的监理优势,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采取强有力和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依据监理合同,圆满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任务,保证工期、投资按合同圆满完成。

2.4.1工程质量目标

通过监理的全面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合同的要求。

2.4.2工程进度目标

进度控制的目标是达到合同要求的关键工期和总工期,监理工作服务期直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本监理标段工期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439日历天。

2.4.3安全、文明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创文明工地,并符合业主的规定要求。

2.4.4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监理合同,投资控制目标是工程总造价不超过合同总价,防止不必要的工程索赔。

本工程投资控制在(总造价)6388.3736万元以内。

2.4.5合同管理目标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实施施工,并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督促业主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避免发生合同纠纷。

2.4.6信息管理目标

运用现代管理模式,有组织的收集、整理、储存和传递工程信息,确保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参建各方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信息。

2.4.7组织协调目标

重视组织协调工作,发挥系统整体功能,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

三、监理工作依据

3.1法律、法规

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合同协议等文件

1、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各检测合同;

3、本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说明、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单;

5、本工程相关的国家、民航及地方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

6、本工程其他有关的建设文件;

7、承包商提交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8、业主制定或指定的验工计价、竣工验收和结算办法;

9、业主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

10、业主有关现行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3.3技术规范、规程

现行的国家和部门(行业)的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试验及检验规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附关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项目工和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GBJ16-87(2001版))

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6、《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228-96)

1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

1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1、《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2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4、《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02)

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3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3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

3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3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4.1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监理的组织形式如下图所示。

 

 

 

4.2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注:

1、监理人员的配备应与4.1项目监理机构相对应,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以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2、监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3、监理过程期间调整监理人员应考虑监理工作的延续性。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宜用列表形式,列表内容至少应反映姓名、职务、专业及分工情况。

序号

职务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2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3

土建监理员

2名

4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5

安装监理员

1名

6

见证员

1名

7

投资控制员

1名

8

4.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部按照对“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要求做到严格按合同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以预防为主,以数据说话。

监理工作实行总监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部的工作,行使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并对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4.3.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监理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

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

基本职责如下: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3.2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3.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3.4见证员职责:

1、受公司委派,对项目总监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地方及公司有关工程监理见证取样法律、法规、规定;

2、见证员必须对试样的真实性、科学性、代表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定责任;

3、除相关规范、规定己明确可模拟取样外,见证员必须对材料、试件等进行现场母体见证取样;

4、对现场见证材料、试件应进行统计核实,有权要求承包商严格按取样频率进行取样;

5、见证员必须对试祥进行监护,积极预防承包商弄虚作假;

6、见证员必须和施工人员—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并在委托单上签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员必须亲自封样;

7、及时按单位工程做好工地“两材、两块”及其他材料见证试验登记;

8、认真学习各项专业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时完成公司和项目总监交办的其他事项,忠于职守、不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

五、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科学地组织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业主、承包商之间要有明确的工作关系,既有合理的分工,又有紧密的协作配合,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都要按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监理程序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依次进行,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

①建立监理组织机构;

②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③对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提出审查与建议意见;

④会同业主完成对施工图的审核,协助技术交底,发现重大错误或方案性的问题书面报告业主;

⑤工程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经业主同意后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其建议应具备技术经济比较。

2、监理准备工作

①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成员介绍任务,制定监理部监理工作大纲。

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并提出图纸会审监理意见。

③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拟定出各专业监理职责。

④确定进驻现场日期及进行现场准备工作。

3、配合业主审核承包人的工程分包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

5、对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进行控制

①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②审查和会签设计变更、工地洽商;

③主要材料和设备复核;

④核定施工试验报告;

⑤核定隐蔽工作签署记录;

⑥审阅施工记录和安装记录;

⑦与业主共同审查工程价款和付款申请;

⑧参加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

6、工程质量评定

①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核查;

②质量综合评定监理意见;

③填写核查监理意见表。

7、工程验收

①审查承包单位提出验收的技术资料;

②由监理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三方进行初验;

③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峻工验收,并共同签署竣工证书;

④写出验收监理报告。

8、竣工结算

协助业主审核工程结算清单,确定工程总造价。

9、监理工作总结与评定

①总结监理部实施监理的经验教训;

②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③写出监理总结;

④监理工作质量评定。

10、工程交工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①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交工文件;

②交工验收与交工证书的签发;

11、缺陷责任期内

监理、验收承包商完成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某些缺陷的修补。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四大目标进行控制,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施工协调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6.1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是:

满足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力争事前杜绝发生质量事故,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6.1.1质量控制的原则

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坚持以预防为主,重在事先、加强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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