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docx
《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
职称材料的准备与申报
为了方便大家操作,我们把职称材料要求的有关文件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9,供大家参考。
这个材料对整个职称材料作了一个细分,哪些材料是单独放的,哪些材料是需要按一定的顺利装订成册的,哪些材料是个人准备,哪些材料是单位提供的,都一一列举了出来。
有关统一的表格材料可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下载。
下面,我从申报程序、个人申报材料要求以及单位申报材料要求三个层面向大家一一介绍。
一、职称申报程序
今年高级职称的评审实行学校考评推荐、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刚刚贺处已经对今年的评审程序作了详细介绍,这里我再简单重复一下。
(一)学校考评推荐。
1、明确岗位。
学校当年的评聘岗位职数必须确定到专业。
且已核定的评聘岗位职数须向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2、对岗申报。
学校组织申报时,申报人员须按要求整理材料。
这里强调的是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填写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承诺书》,即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10。
3、资格审查。
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教学测评。
考评推荐领导小组按学校评聘岗位职数总额1:
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5、测评公示。
按1:
3比例确定的参加综合考评人员的基本信息以省教育厅职改办制定的《公示表》形式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这个《公示表》针对学校层次的不同有本科院校、高职高专、中专以及中小学四个版本,具体见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1-4,请大家选择相应的表格填写。
6、资格送审。
正常参评对象只需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破格申报对象需报送全部申报材料。
然后就是经省职改办批准的《2012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审批表》需一并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经资格审查后,我们将各校资格审查材料退还给学校。
7、学校综合考评。
学校按今年评聘岗位职数总额1:
1.2的比例差额确定向省高评会推荐的参评对象。
8、结果公示。
这里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推荐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单位)将向省高评会推荐对象的评审材料、公示表,未推荐对象的评审表和所有申报对象的花名册、学校综合考评排序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这里所指的花名册是按1:
3比例确定的申报人员的系统导出信息花名册,学校综合考评排序表的样式见报送材料通知的附件7。
(评审表签署意见的问题……)
(二)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0、学科组评议。
11、省高评会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和各学校公示评审结果。
(四)行文确认。
高级职务由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文确认。
二、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件依据:
2012年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要求(含认定)按我厅职改办《关于报送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2〕16号)的规定执行。
(二)职称材料准备基本原则
1.真实、宁缺勿假;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夸大,不缩小。
在每年的职称评审过程中,总能收到对极少数参评同志所填报材料不实的举报,主要指造假或抄袭。
这些举报,对评审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或多或少对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造成一些负面的效应。
另外有些同志提供的材料没有造假、抄袭,但在材料的填写中出现所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供材料不符的现象,而给评委留下不良印象,最终影响到评审结果等。
对于以上情形,情节严重的,牵扯到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也可能引起行政调查或民事纠纷,并追究有关责任。
因此,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
2.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
职称评审过程就是一个展示自我的过程,如何让自己的亮点、优势能充分展示出来尤为关键。
一方面要求材料层次清晰,既包括奖项、成果、课题、论文大的类别层次清晰,也包括同一类材料不同排名、不同级别的材料层次清晰;另一方面要求材料内容前后一致,既包括不同材料中所反映的内容一致,如公示材料、评审表、评审材料以及附件材料所反映的内容一致,也包括同一材料业绩成果等目录与所附证明材料一致。
我们在职称有关表格设计上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只要各位老师指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就能很好地展示自己。
具体材料组织将在后面材料详解环节讲解。
3.除评审表中有关栏目要求填写“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其余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4.除部分要求单位填写的意见及签名外,材料一般要求打印;
5.除部分表格有特殊要求外,其余材料一律要求使用A4纸。
(三)评审材料及有关政策
1.总的样式;
包括了4种表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送审论文原件、破格材料、所任教课程的原始教案(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等。
如图所示。
2.表格部分;
参评表:
高、中级均为1份,要求双面打印,用A4纸打印并用胶粘好。
a.学历简况及工作简历
b.申报单位意见由校改办统一填写
评审表
a.分支专业的填写均要求查询《职称软件编码及有关表格式样》
b.继续教育栏
c.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d.论文、著作及重要学术报告登记
论文要求:
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国家级”、“省级”论文的区别:
“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论文:
1.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如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
1-6项由本人填写,审核人审核;7项由教学单位填写并盖章。
表中“审核人”是指院长(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高、中级均为1份,要求双面打印,用A4纸打印并用胶粘好。
表中5栏“学生评价”可参考“教学情况调查表”展开调查,或教务部门与学院(系)对教师所任教课程已进行的调查结果亦有效,“学生评价”可填“优秀,20%;良好,60%...”;“学校评价”由各学院(系)以学校教学督导团专家所作课堂教学考核结论为依据填写。
公示材料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填写公示材料表。
公示材料样式分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小学四类,不同申报对象选填相应类型表。
申报高级者上报材料时要求提供公示材料电子版和纸张版2份,用A3纸打印。
学校将其中1份统一公示,1份上报。
书面公示材料上提供的承担或参与的教改、科研项目及鉴定、获奖情况等需经学校教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教学工作量和发表论文、著作情况需经各基层学院(系)审核盖章。
3.审查材料部分;
a.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均需单位核实、盖章,材料放置顺序均按《材料要求》要求放置。
b.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免试表
符合免试条件的主要有: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成绩要求50分以上)、TNF(法语)(成绩要求50分以上)、NTD(德语)(成绩要求55分以上)、NNS(日语)、TПP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3.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成绩达到300分以上)、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通过高级者,成绩120分以上可免高级职称外语,通过中级者,成绩90分以上,可免中级职称外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4.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成绩达到450分以上)、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5.0分以上),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5.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经面试考核合格者;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等。
2005年6月份以来的六级考试采用全新的记分体制,取消发放合格证书,仅提供成绩单,暂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免试范围。
如图所示。
c.计算机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表
根据《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凡申报评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聘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原取得的由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1个科目(模块),须提供对应复印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4.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5.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
d.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根据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关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般要求:
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2天。
参加任何一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须先通过单位到政府人事部门登记备案。
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部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省人事厅负责全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
由上可知申报高级者与申报中级者区别:
政府人事部门(验印)机构不同。
申报高级者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申报中级者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e.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申报高级者须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每年1份(2006-2010年),申报中级者须提供近4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2007-2010年)。
f.责任卡
教案材料只限申报高教系列职称人员;
病历材料只限申报卫生系列职称人员;
4.评审材料部分;
a.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者及所在院(系、部、处)负责人共同签名,单位盖章。
b.述职报告
无特定格式(除自科系列),自行撰写,一律要求打印,只装订1份。
有份数要求的系列多余的放入档案袋内(各系列需要提供述职报告数量见各系列需要提供职述报告数量一览表)。
自科系列有单独的表格“自科系列述职报告表”。
c.主要成果、课题、论文、教材、著作等目录
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要求按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的顺序依次排列,且按排名的顺序依次排列。
所列各项材料由单位统一核对原件、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应与评审表及公示材料上填的一致)。
“评审材料”-“成果、论文等目录”中页码是指所列材料在该“评审材料”中的位置(具体第几页),以方便评委专家查找。
因此,对于非主要的“成果”、“项目”、“论文”等没有装订在该“评审材料”中的,其页码可以空缺!
5.送审论文原件部分;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本人水平的专著、论文原件,送两篇以上者,须装订成册,并标明“申报职称送审论文”(正高要求送审3篇论文、副高要求送审2篇论文、中级要求送审1篇论文)。
其他著作论文材料如较多,可另装订成附件。
6.破格材料部分;(仅限于破格申报人员,装订成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技术人员,须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成果、课题、论文及有关材料,可作“破格材料”单独装订。
目录格式按照“评审材料”中“主要成果、课题、论文、教材、著作等目录”格式,须标注各项材料所在的页码。
要求按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的顺序依次排列,且按排名的顺序依次排列。
课题复印件包括项目书、立项下文、经费本等证明材料;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文章、封底。
所列各项材料均要求由单位统一核对原件、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对于破格人员,审查材料要求放“破格申请的有关材料目录”,因此破格材料中的目录一般要求与审查材料中“破格申请的有关材料目录”一致。
7.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
8.附件材料;
主件材料、破格材料要求以外的材料都需提供复印件装订成附件材料,目录格式按照“评审材料”中“主要成果、课题、论文、教材、著作等目录”格式,须标注各项材料所在的页码。
要求按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的顺序依次排列,且按排名的顺序依次排列。
课题复印件包括项目书、立项下文、经费本等证明材料;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文章、封底。
所列各项材料均要求由单位统一核对原件、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材料均要求任现职以来的。
9.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a.申报讲师需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1篇,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b.申报高级实验师,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c.申报实验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⑴实验教学经验总结1份
⑵实验教学教案或档案1份
⑶实验报告1份
10.有关要求;
所有的材料、表格均可从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除部分表格有特殊要求外,其余材料一律要求使用A4纸;
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有关部门印章。
除表格外,所有材料均按统一封面样式分类装订,不收零散材料。
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
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系列、职务及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
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送审)单位、申报职务、学科专业。
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四)认定材料及有关政策
根据《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1号)规定,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后,可根据其政治表现和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初次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外省调入或行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有以下几种类型:
: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4)获双学士学位者参加工作即可认定“助理”级;
(5)获硕士学位者参加工作即可认定“助理”级,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可减1年),认定“中级”;
(6)获博士学位者参加工作即可,认定“中级”;
(7)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调入认定。
从外省调入或行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材料要求:
初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调入人员重新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须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通过“湖南职称管理系统”采集上报的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材料电子文档。
(三)特别信息材料。
省属本科院校、厅委直属高校参评高校教师系列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和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务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用A4纸打印)及其Excel表格文档。
(四)省属本科院校及厅直单位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档案袋封面须明显标记“大工程”、“土建”、“林业”、“交通”、“地勘”、“公安”等具体系列名称。
(五)经教育部授予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附交教育部审批相应学科评审权的文件(或省教育厅的转发文件)。
(六)《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学校综合考评排序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