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664520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及<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一级:

作业高度在2m(含2m)-5m,由班组(机组)级审批,批准人为班组(机组)长;

二级:

作业高度在5m(含5m)-10m,由基层队级审批,批准人为基层队长(无基层队级,执行三级管理);

三级:

作业高度在10m(含10m)以上,由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审批,批准人为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钻井、井下作业、通信杆路作业、更换路灯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

高处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A。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高处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员工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十条高处作业中的坠落防护应经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

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一)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二)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三)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四)使用边缘限位安全绳,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五)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

如果以上防护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危害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第十二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

患有眩晕症、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它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四章消除坠落危害

第十三条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第十四条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

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第十五条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特别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参见附录B。

第十六条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安全专业人员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

第五章坠落预防

第十七条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经过改进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第十八条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

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作业前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第二十条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

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

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第二十二条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

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

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

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

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

第二十三条在平滑面上使用梯子时,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

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

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

第六章坠落控制

第二十四条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第二十五条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

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录C。

第二十六条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第二十七条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第二十八条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

水平吊绳能够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

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

安全绳应经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第二十九条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录D。

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

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第三十条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

使用时应按<安全网>(GB5725-)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网每次作业使用前,由现场负责人检查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第七章其它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十二条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第三十三条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分的照明。

第三十四条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

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第三十六条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第三十七条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的要求轮换作业。

第八章高处作业许可票

第三十八条作业负责人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办理前应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一)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二)工作前危害识别;

(三)坠落保护计划;

(四)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五)其它。

第三十九条高处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总的作业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条高处作业许可票的审批、延期、关闭及分发具体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票,并通知批准人。

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票: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四)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六)事故状态下。

第九章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作业申请人:

(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四)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六)组织实施作业;

(七)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作业批准人:

(一)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四十四条作业人员:

(一)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票进行高处作业;

(二)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票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三)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四)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四十五条作业监护人:

(一)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二)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暂停作业;

(三)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四)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附录A:

高处作业许可票

附录B: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附录C:

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附录D: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附录A高处作业许可票编号:

作业单位

生产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人员

级别

实际高度

作业内容描述:

安全工作方案□有□无

是否附救援预案□有□无

图纸□有□无

图纸说明:

有效期

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安全措施

☐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配戴安全带

☐30m以上作业配备通讯工具

☐携带工具袋

☐设置围栏、警戒线、夜间警示灯

☐作业点照明充分

☐员工进行了培训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

☐梯子符合安全要求

☐在非承重物上作业时搭设承重板

☐员工清楚坠落风险

坠落防护设施

锚固点:

☐锚固点适当☐高于肩部

☐独立于工作面

☐支撑力﹥每人2268kg

☐锚固点充分☐首次上下保护

垂直吊绳:

☐强度﹥2268kg☐侧向摆动防护

☐不用来作平衡

☐无刃口接触☐连接/断开保护

水平吊绳:

☐专业人员设计☐无磨损

☐用索人员数量

☐专门的锚固点☐钢制滑扣件

☐有初始松弛度

坠落阻止器:

☐与救生索匹配☐有操纵杆

☐在可用状态☐安装方向正确

☐有自锁装置☐定期检查

安全绳:

☐不超过1.8m☐机械钩锁

☐可手动调节☐是双重安全绳

☐有缓冲装置

弹性救生索:

☐培训已完成☐高于头部

☐维护检查计划

☐末端正确绞接

钩锁:

☐双锁式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