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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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开始显现,影响人体健康,损害生态安全。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作为污染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并贯穿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等多方利益。
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既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又是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保护人体健康的现实需要。
为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我们以2013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和261个大中城市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为基础,系统总结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编写了《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借此机会,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目录
第一部分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1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
二、工业危险废物..................................................................................4
三、医疗废物..........................................................................................6
四、城市生活垃圾..................................................................................7第二部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9
一、危险废物..........................................................................................9
(一)工业危险废物........................................................................9
(二)医疗废物..............................................................................14
二、资源类废物....................................................................................15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5
(二)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18
(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21
(四)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25第三部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27
一、法规................................................................................................27
二、机构................................................................................................27
三、培训................................................................................................28
四、科研................................................................................................28
五、行政审批........................................................................................28附表一:
2013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30附表二: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表.......................................................................................................................33附表三:
2013年度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34附表四:
我国现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法规.............................39附表五:
全国省级、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表.............44
第一部分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按照环境保护部《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应规范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在每年的6月5日前发布辖区内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6月30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汇总上报。
2013年,全国共有261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其中环境保护重点城市60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47个,自愿发布信息城市154个。
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38306.2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937.05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54.75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148.81万吨(详见附表一)。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
2013年,261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238306.2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46535.66万吨,处置量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除危险废物之外的固体废物。
70815.70万吨,贮存量19744.98万吨,倾倒丢弃量57.85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61.79%,处置、贮存和倾倒丢弃分别占比29.86%、8.33%和0.02%,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2
。
图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河北、山西、内蒙古分列前3位。
2013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图。
2根据各省(区、市)上报的信息发布汇总数据,部分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包含了对往年贮存量的利用。
图1-22013年各省(区、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单位:
万吨)
261个大、中城市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10位的城市见下表。
前10位城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为64412.89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27.03%。
表1-1201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城市名称产生量(单位:
万吨)
2河北省唐山市10222.043四川省攀枝花市6037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5453.965山西省忻州市4473.576山西省大同市3690.897山西省朔州市3530.608河北省邯郸市3505.029辽宁省朝阳市3474.7610云南省昆明市
3319.12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3年,261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2937.0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589.02万吨,处置量1209.31万吨,贮存量153.29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53.84%,处置、贮存分别占比40.97%和5.19%,有效地
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
图1-3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山东、湖南、江苏分列前3位。
2013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下图。
图1-42013年各省(区、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单位:
万吨)
261个大、中城市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下表。
前10名城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1198.90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40.82%。
表1-22013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3
序号城市名称产生量(单位:
万吨)
2山东省烟台市192.173山东省聊城市168.704湖南省岳阳市129.315四川省攀枝花市82.016黑龙江省鹤岗市78.267云南省昆明市74.448河南省济源市74.429湖南省衡阳市64.3910江苏省苏州市
61.743
部分城市产生的造纸黑液、钛白粉废酸属危险废物,企业自行处置,故产生量与环统数据略有差异。
三、医疗废物
2013年,261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54.75万吨,处置量54.21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处置率都达到了100%。
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浙江、广东、山东分列前3位。
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2013年
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见下图。
图1-52013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单位:
万吨)4
261个大、中城市中,医疗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下表。
医疗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30000吨,其次是广州、成都、杭州和武汉,产生量分别为17514.5吨、15510.96吨、15000吨和13657吨。
前10位城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为14.43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6.36%。
4
由于天津市和贵州六盘水市仅统计了医疗废物处置量,没有统计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因此本次统计数据中没有计入上述2个城市上报的数据。
表1-32013年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城市名称医疗废物产生量(单位:
吨)
2广东省广州市17514.503四川省成都市15510.964浙江省杭州市150005湖北省武汉市
136576重庆市11307.477河南省郑州市11267.058云南省昆明市102109广东省深圳市9964.6010浙江省宁波市
9866四、城市生活垃圾
2013年,261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6148.81万吨,处置量15730.65万吨,处置率达97.41%。
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见下图。
图1-62013年各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单位:
万吨)
261个大、中城市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下表。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736万吨,其次是北京、深圳、重庆和成都,产生量分别为671.69万吨、521.69万吨、452.5万吨和398.3万吨。
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总量为4253.60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6.34%。
表1-4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城市名称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单位:
万吨)
2
北京市671.693
广东省深圳市521.694
重庆市452.55
四川省成都市398.36
广东省广州市394.297
浙江省杭州市3088
浙江省宁波市260.379
陕西省西安市255.6610
湖北省武汉市255.1
第二部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13年,全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推动环境管理战略转型,逐步提升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危险废物
(一)工业危险废物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其危害性和环境风险十分突出,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1.“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顺利开展
2013年11月,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启动《“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编制完成中期评估报告。
《规划》从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以及规范化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7个主要指标,其中有5个量化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较好,但集中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指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指标执行情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详见附表二)。
2.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2013年,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环办〔2013〕50号),决定自4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全国建成《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41个,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试生产企业35家,利用处置量超过1400万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253个。
广东贵屿地区废印刷电路板等重点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危险废物管理初步实现了“两升两降”(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明显上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重点地区电子废物非法来源明显下降)。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环境保护部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2013年,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共抽查1649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26家,经营单位323家。
整体抽查合格率为68.5%。
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68.1%和72.5%(详见附表三)。
图2-1各省(区、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抽查合格率
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持续上升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各级环保部门持续推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截止到2013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1763份。
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319
份。
图2-22011-2013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变化情况
图2-32013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
从利用处置情况来看,截止到2013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已达到3626万吨/年,实际利用量930万吨,实际处置量387
万吨。
图2-42006-2013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情况
图2-52013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单位:
万吨)
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来看,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酸
蓄电池等是较为典型的危险废物种类。
图2-6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占比情况
5.危险废物出口基本情况
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7号),我国对危险废物出口实行核准管理。
2013年,共受理危险废物
出口申请13件,签发核准通知单10份,核准出口危险废物共计19370吨。
核准出口的危险废物涉及废有机溶剂、锌灰、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不锈钢除尘灰、废镍镉、镍氢电池等类别。
6.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和场地调查情况
在2012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铬渣的基础上,狠抓新产生铬渣的污染防治,2013年处置新产生铬渣30余万吨,基本实现新产生铬渣当年产生当年利用处置完毕。
对2012年未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的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挂牌督办,2013年底企业已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至此,全国堆存长达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全部处置完毕。
(二)医疗废物
为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集中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涉嫌犯罪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能力建设,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实行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严禁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中混入医疗废物;提高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能力,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建设,并对完善医疗废物收费制度和费用分担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资源类废物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1.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对于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处理活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图2-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基本流程示意图
截至2013年底,全国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处理企业共有91家,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许可处理能力达到11190万台/年。
图2-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分布情况
2013年,环境保护部共确认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3987万台,占企业申报的拆解总量的95.7%,处理企业共获得基金补贴33
亿元。
图2-92013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量(单位:
万台)
图2-102013年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量(单位:
万台)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体系初步形成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82号),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省(区、市)环保部门会同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均编制了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共规划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129家,其中122家在环境保护部备案。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系统建设
为了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审核工作效率,完善审核和监管工作手段,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对处理企业生产数据的实时采集及辅助核算、关键环节远程视频监控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
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进口废物环境管理体系,进口废物已经成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不足的重要补充,直接拉动了劳动就业,间接减少了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
据统计,2013年进口废物5485万吨,较2000年进口量增加了近4倍。
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2527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天津五省市合计1935家,占全国加工利用企业总数的77%;五省合计进口量占全国的80%
。
图2-112013年各省(区、市)实际进口废物量分布图
2013年,全国进口废物数量前八位的品种依次为废纸(52.74%)、废塑料(14.27%)、废五金(10.43%)、氧化皮(7.69%)、废钢铁(3.93%)、废船(3.83%)、铝废碎料(3.69%)和铜废碎料(2.21%),合计占实际进口废物总量的98.79%。
图2-122013年全国进口固体废物类别占比情况
利用进口废物可获得大量再生资源,以2013年为例,可得到再生纸约2300多万吨、再生塑料约800万吨、再生钢铁约960万吨、再生铝约236万吨、再生铜约216万吨,可节约原木约2083万吨、石油1606—2409万吨、铁矿石约1630万吨、铝土矿约1124万吨、铜精矿约1080万吨。
1.初步建立风险监管机制
根据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环办〔2011〕141号),2012年以来,环境保护部根据海关总署提供的信息,停止受理33家违规企业进口废物申请,吊销3家企业的进口废物许可证。
依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风险监管指南》(环办〔2012〕147号),环境保护部建立并动态更新进口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对纳入名录内的企业,一旦发现有进口行为,省
级环保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抽查,原则上每月抽查不得少于一次;对未列入名录的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抽查,重点地区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本辖区内企业总数的20%,其他地区抽查比例不少于10%,总数量不少于20家。
2.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2013年初,环境保护部部署开展了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通过严格进口废物申请、开展追踪检查、强化部门协调、加大惩处力度等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进口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行为。
各级环保部门对相关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达3000余次,促进了一批企业的整改,查获10起非法倒卖进口废物案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包括两年内停止受理进口废物申请、撤销相关进口许可证等。
3.进口废物“圈区管理”
为改变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加工利用行业小、散、乱的局面,环境保护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了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圈区管理”工作,引导并促进现有企业进入专门工业园区,实现污染集中治理。
截至2013年底,共有9家园区建成并运行。
4.国际合作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履行《巴塞尔公约》,环境保护部与欧盟主管部门建立了预防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信息交换工作机
制。
2009—2013年,累计交换情报信息640余次,发现并阻止了其中48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出口。
其中,仅2013年就完成交换信息144次,阻止了其中19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
此外,环境保护部与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建立年度“内港两地废物转移工作层面会议”制度,与日本环境省建立了“中日废物进出口管理跨部工作组会议”热线联系机制,截止到2013年,分别召开双边例会8次和6次。
(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5
1.尾矿6
2013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7尾矿产生量为10.65亿吨,占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4.0%,综合利用量为3.30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789.7万吨),综合利用率8为30.7%。
尾矿产生量最大的两个行业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产生量分别为5.68亿吨和3.61亿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2.6%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