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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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学生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探索残疾学生学习生活的教育经验,努力实现我校残疾学生教育“全覆盖、零拒绝”。
二、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学生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月提供上门教育不少于2次,每次2个课时,每学期不少于20个课时,每课时30分钟。
四、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暂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教学能力的我校残疾学生。
五、服务形式
学校指派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教育指导活动。
六、领导小组及送教教师
组长:
房海生
送教教师:
黄欢、陈文君等
七、经费保障
设立相应的“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以及业务指导等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纳入学籍管理,保证其正当的权益。
(二)送教上门时间及课时安排,须依据针对服务对象的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三)每次送教上门工作完成后,监护人需签字确认。
(四)送教上门是我校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途径之一。
教务处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和娴熟的业务水平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精心准备,保证质量。
每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要做好电子材料的拍照(摄)和存档。
二0一六年六月二日
篇二
xxx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相关要求,切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施一人一案,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结合“送教上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xxx“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一)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xxx户籍或符合务工子女随迁政策,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或多重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确定:
持有残疾证。
二、教学管理
(一)实施主体。
县教体局整体规划送教上门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对送教上门的管理和指导。
县特殊教育中心根据“就近原则”,原则上安排距离送教上门对象最近的学校,针对服务对象组成个性化的服务团队实施该项工作。
(二)送教人员。
送教上门教师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或随班就读教师和社会专业志愿者组成。
(三)教学原则。
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实施个别化教育。
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应注重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四)教学计划。
送教学校为每一名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服务。
(五)教学实施。
每学期为每一名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教学主要内容应包括学科知识、心理辅导、家长培训、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等,确保送教上门教学质量。
(六)教学评价。
教师对学生的评估考核应有利于其自信心的培养和提高,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帮助残疾学生奠定生存基础---能自我生存;帮助残疾学生选择生活方式---能享受生活;帮助残疾学生提升生命高度---能呈现价值,从而提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幸福人生。
(七)教育管理。
教师应在每次送教上门时填写《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情况反馈表》,填写《送教上门教师工作手册》,每次送教上门时接受家长满意度测评。
学校每学期要形成送教上门工作总结,上报特殊教育中心,接受相应考核。
(八)学籍管理。
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籍纳入所在送教学校进行管理。
(九)资料报送。
各送教学校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县特教中心。
xxx小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工作计划(—学年度)
根据《xxx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二、对象的确定。
1、对全县未入学少年儿童进行摸底调查。
虿以辖区学校为主体,以残联提供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为依据,入户调查残疾少年儿童的情况,收集基本信息,照片,视频等资料。
2、遵循“能进全进”的原则确定对象。
审阅入户调查的资料,遵循“能进全进”的原则,将部分通过支持能够进入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的学生纳入学校管理,将不能进入学校学习的残疾少年儿童确定为送教上门对象。
三、
四、服务管理。
(一)、信息收集和管理
责任学校将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对象纳入学籍管理,非义务段服务对象信息由责任学校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二)、队伍建立和管理
区域内的责任学校选派送教上门教师和服务人员组成送教上门团队,并对送教上门教师和服务人员开展培训
(三)、服务督导和评价
送教上门团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送教上门对象进行及时有效的评估,使用多类评估信息做出多种教育决策,运用评估结果发现学生特殊需要,制定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并根据送教上门对象持续的学习进步调整教学。
特殊教育中心每学期对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县教体局反馈评价情况。
三、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施框架
(一)在县特殊教育学校选取一个典型个案,个案兼顾教育、康复、医疗、职业重建等教育需求,探究送教上门的策略,引领送教上门工作的开展。
(二)送教人员组成。
送教上门教师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或随班就读教师组成。
各校根据实际也可以邀请社会专业志愿者参与。
(三)送教上门工作的保障
1、组织保障:
各校要成立送教上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人员保障:
各校要选择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骨干教师承担送教上门工作,合理安排送教上门教师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3、经费保障:
各校按照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规定的使用范围将送教上门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等纳入安排。
送教学校根据本学年的预算,足额安排工作经费、教材教辅及辅具等,保证送教上门工作切实开展。
篇三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
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
以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属于润泽学校招生区域内,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月“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每次1-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
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具体措施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负责本服务范围的“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2.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
为确保“送教上门”工作的落实,学校根据新学年(10月份)事业统计报表实际统计的《长宁镇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在综合研究服务区内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残疾类别、家庭现状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对象作为我校“送教上门”的实施对象,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3.提供保障,确保落实。
开展“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学校将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
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等补贴,以及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
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
4.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加强管理和指导。
“送教上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要建立相关制度,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经验,提高教学效益。
5.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
各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1-2个课时,每学
6.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7.要根据所确定的试点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8.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