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订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阿维菌素的残留限量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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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阿维菌素的残留限量要求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

2013年第10辑(总第296辑)

主办:

宁波检验检疫局WTO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协办: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目  录

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

机电产品

儿童产品及玩具

化矿产品

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

美国拟修订分割肉原产国标签规定以符合世贸要求

美国农业部(USDA)农业市场服务局(AMS)近日根据《易腐农产品法案》(PerishableAgriculturalCommoditiesAct)寻求有关修订分割肉原产国标签(countryoforiginlabelling,COOL)提案的评议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11日。

提案旨在向消费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并修改“零售商”的定义,使其包含所有得到许可的零售者。

此次修改将采纳WTO上诉机构的建议,上诉机构曾要求美国在2013年5月23日之前修改COOL要求以保证与美国多边义务一致。

《2008农业法案》修订了此前的强制性原产国标签要求,规定一个商品如要张贴原产地美国的标签,该产品所有的生产活动都必须在美国的土壤或美国的水域范围内进行。

对于北美一体化市场生产的产品,标签必须注明产品每个生产阶段分别来自哪个国家。

《2008农业法案》还对分割的牛肉(包括小牛)、羊羔肉、鸡肉、山羊肉和猪肉等;绞碎的牛肉、羊羔肉、鸡肉、山羊肉和猪肉;野生和养殖鱼类和贝类;易腐农产品、夏威夷果仁、山核桃、人参和花生等产品施加了强制性原产国标签要求。

原产国标签法规要求任何从事向零售商供应上述商品的人都必须提供产品的原产地信息。

鱼类和贝类的生产方式(野生或农场养殖)也必须被明确表明。

该规则不仅对零售商和供应商提出了消费者告知和产品标识的要求,还提出了保留记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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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香港贸发网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美国修订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阿维菌素的残留限量要求

2013年3月27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benzoate)、噻虫嗪(Thiamethoxam)、阿维菌素(Abamectin)的残留限量要求。

农药名称

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英文名称

限量要求(ppm)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葫芦,蔬菜第9组

Vegetable,cucurbit,group9

0.02

噻虫嗪

青咖啡豆

Coffee,green,bean

0.2

茶叶(干)

Tea,dried

20

阿维菌素

棉花轧棉副产品

Cotton,ginbyproducts

1.0

棉花未去纤维棉籽

Cotton,undelintedseed

0.02

草莓

Strawberry

0.05

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微生物源低毒杀虫、杀螨剂,是在阿维菌素的基础上合成的高效生物药剂。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同翅目、鳞翅目、鞘翅目、缨翅目害虫。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主要用于防治家禽、家畜体内外寄生虫和农作物害虫,如寄生红虫、双翅目、鞘翅目、鳞翅目和有害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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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TBT研究中心)

欧盟加严大米中禾草敌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3年3月12日,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近日欧洲食品安全局提议加严大米中禾草敌(molinate)的最大残留限量。

具体如下:

商品代码

商品种类

现行MRL(mg/kg)

建议MRL(mg/kg)

0500060

大米

0.05

0.01

更多详情参见:

http:

//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doc/3140.pdf返回目录

(来源:

厦门WTO工作站)

韩国抽检水产品的重金属含量

据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消息,2013年2月19日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公布了《2009至2012四年间国内和进口水产品的重金属检测结果风险评估报告》,动植物渔业检验检疫局发表声明指出,食用水产品导致的重金属暴露量处于安全水平。

重金属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并最终到达水系统,经过食物链在水产品内富集。

由于重金属可能在环境或者食品中残留较长时间,因此首选该项目用来监测水产品污染水平、风险评估的研究对象。

水产品中重金属(总汞、铅、镉)风险水平评估结果表明,国内和进口产品重金属暴露均小于等于食品标准阈值。

与国际标准相比,水产品中重金属人体暴露率处于无害水平。

韩国国内鱼类产品中总汞和镉暴露量分别为进口产品中暴露量的1/3和1/2,国内和国外两类产品的铅暴露量较为接近。

韩国未来计划将多氯联苯、苯并芘、甲基汞等污染物纳入到鱼产品污染物评估范围内,以保证更为安全的鱼产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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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食品伙伴网)

机电产品

欧盟通报ErP网络待机生态设计要求草案

2013年1月11日,欧委会向WTO秘书处通报ErP指令待关机实施条例(EC)No1275/2008及电视机实施条例(EC)No642/2009就网络待机的修订条例草案(PDF),规定了网络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主要是网络待机功耗)、咖啡机的生态设计要求、以及网络电视的网络待机生态设计要求。

该修订条例拟于2013年7月批准通过。

早在2006-2007年,欧盟的研究便认为网络连接已成为家用和办公设备的一个共有特性,欧盟2009-2011年生态设计工作计划更将网络待机确定为其工作重点之一。

为此,欧盟法规委员会在2010-2011年开展了网络待机的预备性研究,对网络待机的技术、环境和经济影响进行了分析。

该项研究估计:

在欧盟境内销售的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关于网络待机的能耗,在2010年达到54太瓦时,相当于23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如果不采取措施,网络待机能耗到2020年将增至90太瓦时。

本修订条例草案预计2020年将为欧盟节约能源36太瓦时,2025年达到49太瓦时。

此外,到2020年,本修订条例草案规定的电视机网络待机的生态设计要求可节约10太瓦时的电量;咖啡机的生态设计要求到2020年将为欧盟每年节约超过2太瓦时的电能。

在本修订条例草案中,鉴于待机和网络待机条件下的功能相通,并且涵盖产品范围相当,网络待机的生态设计要求通过修订现有待关机实施条例(EC)No1275/2008来规定。

由于电视机不属于(EC)No1275/2008管制,电视机网络待机的生态设计要求在电视机实施条例(EC)No642/2009中规定。

对于咖啡机,将不再制定特定产品的实施措施,但其生态设计要求将在待关机实施条例(EC)No1275/2008中明确。

1.对待关机实施条例(EC)No1275/2008的修订

(1)网络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

修订条例草案增加了网络设备的网络待机生态设计要求。

网络设备指设备连接到网络的能力,并且有一个或多个网络端口。

网络待机指设备能够以远程启动触发(remotelyinitiatedtrigger)通过网络连接恢复一项功能的状态。

网络设备的网络待机要求因网络可用性而有所区别,具有高网络可用性的网络设备以及具有高网络可用性功能的网络设备与其他网络设备的网络待机要求是不同的。

其中网络可用性指设备通过网络端口检测到远程启动触发后恢复功能的能力。

具有高网络可用性的网络设备(HiNA设备)指有以下一个或多个功能作为主功能、但没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包括路由器、网络交换机、无线网络接入点(非终端)、集线器、调制解调器、VoIP电话、视频电话。

具有高网络可用性功能的网络设备(具有HiNA功能的设备)指具有路由器、网络交换机、无线网络接口(非终端)或其组合功能的设备,但非HiNA设备。

网络设备的网络待机功耗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1月1日起):

HiNA设备或带有HiNA功能的设备的网络待机功耗≦12.0W;其他网络设备的网络待机功耗≦6.0W。

此规定不适用于电源额定功率大于750W的打印设备、大幅面打印设备和远程呈现系统。

此外,网络设备应具有关闭无线网络连接的可能性以及电源管理功能。

第二阶段(2017年1月1日起):

HiNA设备或带有HiNA功能的设备的网络待机功耗≦8.0W;其他网络设备的网络待机功耗≦3.0W。

此规定不适用于大幅面打印设备。

(2)咖啡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从2015年1月1日起,咖啡机产品自动切换到待机/关机/低功耗模式和状态的延迟时间应:

•家用滴式过滤咖啡机(保温壶)完成最后一次煮咖啡周期后的时间不超过1分钟;

•家用滴式过滤咖啡机(非保温壶)完成最后一次煮咖啡周期后的时间不超过40分钟,或者完成除锈或自清洗过程后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家用非滴式过滤咖啡机完成最后一次煮咖啡周期后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或激活加热元件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或激活茶杯预热功能的时间不超过60分钟,或者完成除锈或自清洗过程后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此外,条例草案对产品信息要求、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网络设备和每种类型的网络端口)、验证程序和标杆进行了补充。

2.对电视机实施条例(EC)No642/2009的修订

对(EC)No642/2009增加了网络电视的网络待机生态设计要求。

其中网络电视指连接到网络、有一个或多个网络端口的电视机。

带有高网络可用性功能的网络电视(带HiNA功能的电视机)指带有路由器、网络交换机、无线网络接口(非终端)或其组合的电视机。

对于网络电视的网络待机生态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5年1月1日起):

带有HiNA功能的电视机的网络待机功耗≦12.0W;不带有HiNA功能的电视机的网络待机功耗≦6.0W;此外,还有可关闭无线网络连接以及网络电视的电源管理(自动切换时间不超过20分钟)要求。

•第二阶段(2017年1月1日起):

带有HiNA功能的电视机的网络待机功耗≦8.0W;不带有HiNA功能的电视机的网络待机功耗≦3.0W;

•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

不带HiNA功能的电视机的网络待机功耗≦2.0W。

此外,条例草案对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的信息(网络设备和每种类型的网络端口)、验证程序和标示进行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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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技术壁垒资源网)

加拿大发布多种家用及商用产品最低能效标准更新计划

作为持续努力解决有害温室气体排放和空气污染的一部分,近日,加拿大政府公布了一项计划,旨在提升多种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

该计划包括两个加拿大能效法规(Canada'sEnergyEfficiencyRegulations)修正案,是加拿大政府能效法规监管计划2013-2015(Canadiangovernment'sEnergyEfficiencyRegulationsForwardRegulatoryPlan2013-2015)的一部分。

具体地说,法规修正案13将使现有能效标准更加严格,产品包括冷却机、商用独立制冷机、家用燃气热水器、通用白炽反射灯、通用荧光灯、住宅燃油热水器、组装式终端空调、热泵和室内空调。

修正案还引进了用于户外设备的水银蒸汽灯镇流器标准;更新了范围;提出了“出口”警示标志、外部电源、煤气壁炉、天然气炉、通用灯、大型商用空调和热泵等产品的报告和合规要求;修改了当前多种常用灯泡的标签要求;重新修订了法规的格式以保证其清晰、易懂,并且删除了过时的参考标准。

修正案14将增加最低能效要求的严格程度,更新以下九种受监管产品的报告和合规要求:

家用冰箱、家用冰柜、家用洗碗机、家用和商用洗衣机、家用烘干机、中央空调和热泵、自动售货机、油炉和荧光灯镇流器。

修正案还提出了电视机的能源标签要求,针对金属卤化物镇流器、商用锅炉、线电压恒温器、预清洗喷雾阀、即热式燃气热水器、商用热水器、带有远程压缩冷凝机组的商用制冷机、蓄电池充电系统和小型电动汽车引进新标准和相关报告和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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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贸发网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澳新GEMS认证将取代能效MEPS认证

为了提高电器设备和各行业(住宅,商业和工业)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颁发了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法规(GreenhouseandEnergyMinimumStandardsBill2012,简称GEMS),并于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

新的GEMS法规不仅涵盖了以往主要政策:

强制性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简称MEPS),能源的效益标签(简称ERLS)以及设备能源效率计划(简称E3),并且把能源效益扩大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范畴,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运行最低成本的角度,做出最优的选择。

从2012年10月1日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将以能效认证GEMS认证,用于取代之前的澳洲能效MEPS认证。

新的澳洲能效认证过渡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对已经申请了MEPS认证的产品,允许在过渡期内免费转成GEMS认证。

过渡期结束后,将不再认可MEPS认证。

GEMS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属于管制内的产品必须有GEMS认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且申请人必须为澳洲本地注册的公司。

目前GEMS认证管制的产品有:

●紧凑型荧光灯/特低电压转换器/双端荧光灯/荧光灯镇流器/白炽灯/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外部电源/电视/数字机顶盒;

●电热水器;

●空调和热泵/三相电动机/家用制冷器具;

●制冷塔/精密空调/商用冰箱/陈列柜/配电变压器。

GEMS认证主要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是选择产品进行测试,测试依据的标准与原MEPS认证一致,一般来说只要是ISO17025认可实验室提供的测试报告皆可获得认可;第二步是提交测试报告等资料进行GEMS注册,资料审核通过后将获得GEMS认证证书。

新的GEMS法规主要在注册方面有了新的要求,申请人不能选取单个州进行注册,而是统一到AustralianRegulator进行注册,并且根据产品类别,注册费用为440到870澳元不等,注册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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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壁垒资源网)

哥伦比亚禁止含有HCFCs制冷剂的冰箱及冷柜的进口

2013年2月22日,哥伦比亚正式颁布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第171号决议(PDF),禁止在哥伦比亚生产和进口含有或在生产或运行中使用《蒙特利尔协定》附录C第I组列出的氢氟氯烃化合物(HCFCs)的家用冰箱、冷柜和冷藏冷冻箱。

该决议将于本决议颁布之日起6个月后(2013年8月22日)生效。

该决议旨在促进制冷设备生产中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剂)使用的物质由原来的氟氯烃(HCFCs)向碳氢化合物转换,减少对臭氧层的消耗,从而达到哥伦比亚在蒙特利尔协定承诺的2013和2015年目标,即减少使用420吨HCFC-141b、178.6吨HCFC-22,最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7万吨。

其中受《蒙特利尔协定》附录C第I组控制的氢氟氯烃化合物(HCFCs)包括:

氯二氟甲烷(HCFC-22)、二氯三氟乙烷(HCFC-123)、氯四氟乙烷(HCFC-124)、二氯氟乙烷(HCFC-141b)、氯二氟乙烷(HCFC-142b)、二氯五氟丙烷(HCFC-225ca)。

进口冰箱、冷柜和冷藏冷冻箱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应获得哥伦比亚国家环境事务管理处颁发的环保许可证。

欲获得许可证书,申请者应根据2006年1月31日外贸部颁布的法令和程序向外贸窗口(VUCE)递交申请,并且进口商应在申请前在此登记过。

此外,申请者还应提交国家环境事务管理处或有能力机构颁发给海外供应商的声明设备不含消耗臭氧层物质作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证书。

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应为原件,有效期最多为1年。

对于违反本决议的行为,环保部门将按照2009年第1333号法及其修订或取代的规则对违法者施加预防和惩罚措施。

相关TBT通报详见2012年11月21日第G/TBT/N/COL/183号通报该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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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壁垒资源网)

墨西哥宣布通讯及无线产品进口管制新规

2013年1月9日,在墨西哥政府负责管制电信产品认证与进口的主管部门举行的会议期间,宣布了电信产品进口至墨西哥管制的新条例。

参加该会议的相关政府部门包括:

墨西哥标准化及工业和外贸服务部、联邦电信委员会(COFETEL)、海关总署、认证机构代表、根据《墨西哥联邦计量与标准化法》所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代表、国家电子通讯和信息技术实验室(CANIETI)和国家电信产业分支代表等。

此次会议宣布的电信产品进口管制新规的主要内容有:

1.自2013年1月2日起,墨西哥海关要求在凡属NOM-121(蓝牙ZigBee902-928MHZ、蓝牙Wifi2400-2483.5MHZ/5700-5850MHZ)和NOM-151(调制解调器、传真机)的产品清关时,应递交NOM-121、NOM-151的NYCEPEC证书;

2.NYCEPEC证书持有者可以是实际进口商或墨西哥当地代表;

3.现阶段海关当局接收模块的NYCEPEC证书,在输入嵌有认可模块的终端产品时,系统的使用手册必须以西班牙语标示终端产品,并且必须显示所嵌入的模块的商标和型号名称;

4.产品申请NOM-121之前必须先取得COFETEL永久证书,进口商可在产品清关时出示COFETEL证书以便顺利进关。

此外,进口产品若属于NOM-121(900MHz、2.4GHz、5.8GHz的ISMRF)和NOM-151(比如电信)必须出示NYCEPEC证书的副本。

如果该产品不属于NOM-121或NOM-151范围,譬如SRD13.56MHz、433MHz的GSM/WCDMA等,墨西哥海关将要求提交系统的NOM安全认证证书以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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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技术壁垒资源网)

儿童产品及玩具

欧盟化学品委员会就消费品中的铅含量开展评议

近日,欧盟化学品委员会(ECHA)就瑞典提交的限制消费品中的铅及其化合物提案开展公众评议。

限制提案针对较容易被年幼儿童接触到的以及放入口中的消费品,如服装、室内装饰物和休闲用品等。

评议将从2013年6月1日开始,任何收到的意见将由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进行讨论。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ECHA的网站提交评论意见。

此前这两个委员会都曾提议限制珠宝中铅的使用。

RAC预计在2013年12月发表最终观点,SEAC则计划在2014年3月。

最后的决定将由欧盟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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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ICALWATCH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化矿产品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布非天然橡胶制医疗产品标签指引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近日针对医疗产品制造商发布建议草案,要求就非天然橡胶制产品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FDA鼓励受FDA规管的医疗产品制造商停止使用类似“不含乳胶(latexfree)”或“并不包含天然橡胶(doesnotcontainnaturalrubberlatex)”的标签声明,原因是这些声明从科学角度上来说并不准确。

相反,FDA建议制造商使用“非天然橡胶制(notmadewithnaturalrubberlatex)”的标签声明以表明天然橡胶在该医疗产品或产品容器中并不作为一种材料被使用。

FDA指出,长期或反复接触天然橡胶可能导致敏感或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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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贸发网翻译:

宁波局WTO办公室)

美国各州相继立法规管有害化学物

SaferStates是一个由多个关注环境及卫生问题的消费者团体组成的组织,最近发出新闻稿,特别阐述美国各州就禁止或更严格规管含有害化学物产品的立法工作。

该组织称,美国至少有26个州计划今年推出法案,保护民众安全。

今年以来,加州、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密苏里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佛蒙特州以及华盛顿州已就有毒阻燃剂订立法例。

组织预期,将会有更多州份于今年内进行类似立法工作。

举例来说,康涅狄格州推出法案,禁止含氯化阻燃剂(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TDCPP)、磷酸三(2,3-二氯丙基)酯(TDCP)、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和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的三岁或以下儿童产品在市场出售。

缅因州将指示环保局把TDCPP列入化学物关注清单及高度关注清单内。

马里兰州将订立法案,禁止适用于三岁以下儿童的护理产品(包括婴儿用品、玩具、汽车座椅、育婴枕头、婴儿床床垫及婴儿手推车)使用TCEP。

马萨诸塞州正考虑立法禁止销售含TDCPP、TCEP及TCPP的儿童产品及布艺家具,以及含有十溴联苯醚(decaBDE)、八溴联苯醚(octaBDE)以及五溴二苯醚(pentaBDE)的任何产品。

同时,新泽西州的措施是将禁止销售含decaBDE的产品。

佛蒙特州的法案将针对若干类含有多溴联苯醚(PBDEs)、TDCPP、TCEP及TCPP的产品。

华盛顿州的法例则限制儿童用品和布艺家具使用TDCPP、TCEP及其他高度关注化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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