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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通信钢桅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适应移动通信高速发展的形势,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精细工程管理,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落地塔桅建设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通信设施及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土建工程安全作业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部分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所有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带、牌等安全设施,并经项目技术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

4.所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每日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工人还应穿公司规定的作业服;

6.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严禁酒后作业。

二、土方工程安全作业规定

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1.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检查施工作业面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施工;

2.开挖前应作好场地的排水措施,特别是基坑(槽)边界的排水沟;

3.分析地勘及设计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对可能产生流砂现象的土方开挖前,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4.在山顶斜坡上施工时,必须检查、清除施工作业面上方影响安全的松动石块;

5.基坑(槽)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土方的堆放必须距离基础边沿1m,1m外堆土的高度不应超过1.5m;

6.对土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基坑(槽)或边坡的土质特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基坑(槽)与附近的建筑物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8.基坑(槽)内土方开挖时,两人之间的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应由上而下,严禁采取挖空底脚(挖神仙土)的施工方法;

9.基坑(槽)挖土深度超过3m以上,如使用吊装设备吊土时,起吊后坑内人员应立即离开吊点的垂直下方,起吊设备距坑边一般不少于1.5m,坑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人工挖孔桩开挖时,护壁须高出地面150-200mm,防止杂物滚入孔内;

11.人工挖孔桩孔下有人时孔口必须有监护;

12.人工挖孔桩开挖深度超过10米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换气的设备;

13.基坑(槽、孔)开挖中须用电力时,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并且电线、电缆必须架空2.0米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

14.挖孔桩孔内须用电或照明时,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15.基坑(槽、孔)上下应设置靠梯或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不得脚踏坑(井)壁凸缘或者土壁支撑件上下;

16.基坑(槽、孔)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或悬挂危险标志或警示标志;紧邻交通道路时,夜晚还须设置警示照明;

17.土方作业时必须经常对基坑(槽、孔)土壁或护壁支撑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土壁变形开裂、支撑松动等不安全迹象,特别是雨后,必须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18.作业人员不得在基坑(槽、孔)内进行工间休息。

三、模板工程安全作业规定

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1.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严禁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

2.模板及支架的材料使用前应检查其强度能承受砼及施工荷载,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a、木支架及木模板无腐朽和影响安全的断裂纹;

b、钢管的规格、型号必须一致,严禁将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c、钢管所用的扣件无裂纹、变形,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每班工作前应检查材料、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影响操作的安全隐患,扳手等使用工具必须用绳链系在身上,以免掉落伤人;

4.基坑内搭拆模板时,应有专人观察基础土壁的变形位移情况;

5.模板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进行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搭设模板支撑立柱,严禁将模板支撑立柱直接支承在回填土或松散的堆土上;

6.高处模板搭拆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7.高空作业搭拆模板工程时,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8.模板装拆传递材料、工具时必须互相配合,材料、工具的上下应有人接应,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拆运送,严禁乱扔乱掷;

9.不得在支架上堆放大批量的模板等材料;

10.工作时要思想集中,注意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11.雪、霜、雨后必须检查支架是否出现沉陷、倾斜、变形等安全隐患,并清扫施工作业面的霜雪、积水和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12.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

13.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必须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必须将已活动的模板、钢管等运走或妥善堆放,以防止踏空、扶空或坠落伤人;

14.模板拆除时,砼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15.模板的拆除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与安装时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无序拆除;

16.拆除屋面混凝土底模板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防止整块模板突然掉落伤人。

四、钢筋工程安全作业规定

1.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2.焊接等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允许的范围内施工作业;

3.钢筋加工机具安装使用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焊接及断料机械必须做接地保护;

4.机械切断短于30CM的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牢,严禁用手直接把持;

5.采用人工吊放挖孔桩钢筋笼时,必须组织足够的人员进行操作,防止人员超负荷吊放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

6.绑扎钢筋时,严禁在新砌筑的墙体上行走;

7.高处绑扎圈梁、挑檐、雨棚等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严禁直接站立在圈梁钢筋、模板或支撑件上进行操作。

五、混凝土工程安全作业规定

1.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2.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空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严禁在地面或绑扎完成待浇筑混凝土的钢筋上拖放;

3.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是否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振捣器严禁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

5.操作混凝土振捣器的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6.振捣器的外壳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接在电机外壳上妨碍散热;

7.振捣器的电机导线必须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吊挂和拖拉振捣器;

8.插入式振捣器作业时,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的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

9.作业转移时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10.混凝土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11.机械搅拌混凝土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2.强制式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3.必须在机械运行时才能向搅拌筒内加料,除反转出料外,严禁搅拌中途停机或在满荷载时启动搅拌机;

14.所有设备维修或作业间断时必须切断电源;

15.采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倒料平台口应设置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16.人力搬运材料时,应清除道路障碍物,雨、雪后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17.混凝土材料的堆放不宜过高,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包;楼屋面上严禁超负荷堆放材料;

18.基础坑内浇筑混凝土时,倾倒混凝土必须听从坑内振捣人员的指挥;

19.浇筑屋面挑檐、雨棚或小平台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严禁直接站立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六、砌筑工程安全作业规定

1.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2.砌筑操作前,必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

3.基础砌筑时必须检查和注意基坑土质的变化情况;堆放砖石材料必须离开坑边1米以上;

4.墙体砌筑高度超过地面1.2米以上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进行施工作业,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的墙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失手掉落砌块材料伤人;

5.脚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6.严禁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作业;

7.严禁使用砖、石材料作脚手架的支架;

8.严禁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以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度等工作;

9.砍砖或修整石块时必须面向墙体,防止发生飞石伤人;

10.严禁在新砌筑的墙体上行走;

11.工作完毕时必须及时清理脚手板或墙体上的碎砖等杂物,防止掉落伤人;

12.冬期施工时必须注意脚手板上的冰霜、积雪,必须清除干净后才能上架进行操作;

13.雨天或每日工作后应做好新砌墙体的防雨措施,预防因雨水冲走砂浆造成墙体垮塌事故;

14.砂浆搅拌机械必须安装稳固,电源线必须架空设置以及做好接地保护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章塔材质量安全

一、关于铁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我公司铁塔(包含标准铁塔、美化铁塔等)招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塔桅钢结构工程安装资质和土建工程资质。

2.我公司所招标铁塔均应满足:

安全使用期50年以上、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以上、抗震设防等级丙级以上。

供应商在投标书中应明确承诺。

3.同所有铁塔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中均应包含铁塔质量保证及安装安全协议。

二、塔材检测

1.按照省公司对塔材的质量管理要求,对拟施工安装的塔材除进行生产厂家的出厂自检外,还应进行第三方检验。

2.第三方检验范围及要求:

对生产厂家的每批次塔材进行抽检。

在每批次塔材出厂或到达施工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随机抽取总量10%左右,但不少于1基铁塔的塔材进行送检。

送检塔材应包含主材和辅材。

3.检验内容:

塔材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

4.检验单位:

由建设单位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塔材进行检验。

5.检验费用:

检验费用、塔材运费、检验损耗等费用由铁塔归属工程列支。

6.其他:

铁塔施工单位须在检测机构出具检验合格的报告后方能进行涉及塔材的后续工作。

三、铁塔塔材生产要求:

1.铁塔塔材成品的交接

铁塔制造已在工厂完成,铁塔厂在构件发运时,应提供以下内容的交接手续,铁塔安装单位方能保证安装完成后的产品是符合验收规范要求的:

I.构件上按原标号标注进行编号,重大构件应标明重量,重心位置及定位标记。

II.设计更改文件,钢结构施工图,并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III.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IV.所用钢材和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V.产品合格证;

VI.发运构件清单;

VII.构件发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连接板、螺栓孔、定位孔应加以保护,构件的包装应方便构件到现场后,便以清点(批量运输时,对每单基铁塔构件应用油漆作标记)。

2.成品构件检验(含螺栓、配件)、预拼装

成品构件到达铁塔安装现场后,铁塔安装单位应对构件进行量和质的初步验收。

a.量的验收:

主要是根据发运构件清单和铁塔结构施工图,对照清点数量,如不相符,应当面查出原因,并即时协商好补救方法和措施,以确保施工进度。

b.质的验收:

到达施工安装现场的构件产品,除数量与结构图相符外,外观质量还应达到安装要求。

I.热侵镀锌件:

外观:

镀锌表面应具有适用性光滑,在连接处不允许有毛刺、满瘤和多余结块,并不得有过酸洗或露铁等缺陷。

II.锌层厚度:

镀件厚度<5mm时,锌层厚度≥65μm;镀件厚度≥5mm时,镀锌厚度≥85μm。

III.对运输和安装中损坏部位,要采用可靠的补救措施。

IV.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构件弯曲、变形,如校正后已影响构件质量和强度的,应定出更换构件的措施和补件时间而不影响工程进度。

c.预拼装

一般规定:

I.对结构形状较特殊,加工厂尚未有过类似工程记录,或虽有类似工程记录但数量较少,尚未形成完善的工装模具和工艺流程的塔桅钢结构或其一部分,或上下塔身边数不同时的转换层,应在工厂通过预拼装检查钢结构制作的空间精确度。

II.预拼装前应对所有构件的几何尺寸、螺孔位置和大小按《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5章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合符要求。

III.预拼装前,对受力结构体系应通过计算确保钢结构及其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确保已焊连接焊缝和预拼装用螺栓的强度,并形成预拼装技术文件。

IV.预拼装前应选择适当的拼装单元和拼装方法。

对于塔楼等水平向尺寸较大的单元,应对塔身作竖向分隔,使其在高度方向符合拼装要求;对于井道、单管塔、桅杆杆身等竖向尺寸较大而水平向变化较小的单元,应按竖向分段卧装。

V.预拼装所用的基础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其几何尺寸的偏差应满足《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9.3节的要求。

VI.预拼装合格后可将结构拆除,并对需要补的焊缝做补焊,达到设计要求。

第三章器材储运安全

一、运输机械安全

1.严格遵守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和不得超载。

2.运送超宽,超长和超高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事新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载重汽车,施工车装载塔桅钢构件时,要捆绑牢靠,钢管类构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4.不得人货混装。

因施工需要必须搭人时,人的所在位置不得在构件之间或构件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卧在构件上面。

二、人工搬运塔桅构件安全

1.发生二次搬运,人工挑,扛,抬作业时,个人承载一般不超过50KG为宜。

抬起超过50KG以上构件时,应以蹲姿起立,不宜弯腰起立。

2.二人以上抬运笨重构件时,必须事前确定搬运方法,统一指挥,人员的搭配,高矮,所放肩位都应视具体情况恰当安排,必要时应有备用人员替换。

起放时要统一号令,齐起齐放。

操作时每人要做到重拿轻放,不得投掷构件。

3.钢构件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顺序和堆码顺序应符合安装程序。

三、注意事项

1.铁塔钢构件的运输装车,要考虑下一环节卸货点的其重能力,转运工具,道路状况,构件的最大长,单件的对大重量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打包捆扎方式,以利于下一环节卸货点的卸货转运能力。

2.无论安装现场或装卸现场,钢构件必须水平放置在地面,不得随意竖向依靠在其它建筑物上。

3.钢构件在堆放时,应堆码齐整,稳固,并留出抬放操作时的距离,不得横七竖八互相倾压随意堆码。

4.构件堆放应考虑安装顺序的要求。

复杂塔桅钢结构构件堆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地布置图就位。

第四章铁塔架设安全作业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铁塔架设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得到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3.未经审核人同意,施工时严禁擅自变更安全施工方案确定的安全措施;

4.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5.所有作业人员均已接受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6.所有作业人员均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7.所有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警戒区;

8.雨、雪、大雾和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严禁进行铁塔高处架设作业;

9.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均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10.严禁酒后作业;

二、铁塔架设安全作业规定

1.项目负责人员必须实地调查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并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确定现场材料堆放、机具布置位置、施工通道以及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根据铁塔高度用警示带清晰确定警戒范围,警戒半径的距离从塔边起计算为全塔高加坠落半径,并在入口处树立警示牌、告示牌等警示标志;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及警戒半径

塔高或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2-5米

5-15米

15-30米

>30米

可能的坠落半径

3米

4米

5米

6米

警戒线设置半径

5-8米

9-19米

20-35米

>36米

如果施工现场有其他建构筑物或线路设施影响,不能完整划定警戒区域时,必须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加以保护;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4.高处作业前应查验登高人员的体检证明,身体合格者才能持证上岗,体检证明日期超过一年的人员必须重新体检,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安全带(绳)有断股、霉变、虫蛀、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接口缝线脱开等情况禁止使用;安全帽高温变形、帽壳破损、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4个月的禁止使用;

6.人力二次转运塔体材料时,个人负载不宜大于50Kg,且不宜直接用肩扛运;

7.山区等复杂地形区域人力二次转运塔体材料时,必须对运输道路上影响转运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抬运重、大塔体材料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

4;

8.重、大塔体材料如H杆使用的混凝土杆件、角钢塔或组合报杆立柱等主材的人力搬运严禁直接用肩扛抬,必须采用抬杠等工具进行抬运,抬运时应有人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

9.雨雪后搬运塔体等材料必须有防滑措施;

10.小型机动车辆二次转运塔体等材料时车厢内严禁人货混装;对易滚动或超长材料必须采取措施绑扎牢固,转运过程中应加强途中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造成安全事故;

11.小型机动车辆装卸重、大或超长材料时不得停放在有坡度的地面上;

12.小型机动车辆装运材料前应进行检查,轮胎和刹车装置必须完好;

13.人工或小型车辆转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应码放整齐,有坡度的地面堆放材料时,构件必须顺坡度方向码放并采取防滑措施,严禁顺斜坡横向堆放塔材,严禁将铁塔材料竖立斜靠在其他物体或建(构)筑物上码放;

14.铁塔材料严禁在楼(屋)面上集中堆放,材料必须分散堆放在下部有支承结构的楼(屋)面处;

15.材料应尽量按照使用的先后顺序进行堆放,选用材料时应由上往下搬动,不得猛力拽拉;

16.使用绞磨或卷扬机进行塔材的垂直运输,绞磨或卷扬机必须放置平稳,锚固可靠;放置位置必须视线良好;卷扬机必须作可靠的接地装置;

17.人工绞磨的锚固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卷扬机的锚桩必须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设置,数量、规格以及埋深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地质情况经受力计算确定;

18.人工绞磨或卷扬机安装前必须检查各部分零部件是否完好,焊接或螺栓紧固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9.人工绞磨的牵引绳宜采用钢丝绳,卷扬机的牵引绳必须采用钢丝绳;采用钢丝绳的动荷系数、不均衡系数、安全系数必须满足吊装构件的要求;

20.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超过10%禁止使用;钢丝绳断丝数量达到下表数量时严禁继续使用:

钢丝绳结构形式

6X(19)

6X(37)

交绕

顺绕

交绕

顺绕

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

12

6

22

11

备注:

一个节距是指每股钢丝绳子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21.钢丝绳必须从卷筒的下方卷入并排列整齐,起吊材料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余留钢丝绳圈数不得少于5圈;

22.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23.卷扬机的卷筒必须与牵引钢丝绳垂直;距卷筒最近的导向滑轮必须对正卷筒中心,滑轮与卷筒的距离为有槽卷筒不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光面卷筒不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

24.滑轮和卷筒的槽底或细腰部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10;通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25.滑轮的吊环或吊钩变形、轮缘破损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缺损、轴瓦磨损以及滑轮转动不灵严禁使用;

26.人工绞磨或卷扬机安装完成后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对设备的布置、锚固或接地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或加载运转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配合绞磨、卷扬机或人力直接牵引使用的抱杆必须采用钢管制作,钢管的直径、壁厚必须满足吊装塔材的安全使用要求;

28.整体弯曲超过杆长的1/600或局部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腐蚀、裂纹或脱焊的抱杆严禁使用;

29.抱杆附着在塔体上时,根部必须与塔身绑扎固定牢固,上部设置临时拉线固定,抱杆倾斜角不宜大于15度;抱杆升降时,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30.组立铁塔时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

31.登高组立铁塔前必须及时调整拧紧地脚螺栓的螺帽并连接好接地线;

32.铁塔安装时爬梯必须与塔体同步安装,高处作业人员上下铁塔时应沿爬梯攀登,严禁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严禁利用牵引钢丝绳或拉线上下铁塔;

33.操作人员上下铁塔时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得超过3Kg,多人上下铁塔时应逐一进行,不得手持物体攀登上下;

34.塔上作业所用的工具应采取防滑落措施,宜用链条或绳索绑牢并固定在身上,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35.塔上操作人员进入工作位置后必须先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宜采用全方位防冲击型,安全带应系在已固定的构件端顶以下至少50cm处;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栓牢;操作时还宜采用围杆带将身体附着在塔身上,有利于腾出双手进行架设操作;

36.高处作业人员转移工作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安装牢固,在大间隔部位水平移动且无手扶构件时必须增设临时扶手或使用水平绳;

37.安装铁塔构件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栓孔内找正;

38.严禁将工具或塔材浮搁在塔体其他杆件上;

39.拧紧螺栓或使用撬棒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注意保持头部与使用工具的距离,脸部宜高于或低于操作面;

40.霜冻或冰雪天后必须先清除塔体杆件上的霜、冰、雪并采取防滑、防冻措施以及检查塔体杆件有无松动、变形、损坏等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进行登高作业;

41.铁塔高处有人作业或起吊构件时,塔下可能的坠物半径范围内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塔上不慎掉落物体时,塔上操作人员或安全监视人员应立即招呼可能坠落范围内的地面施工人员进行避让,地面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盲目跑动;

42.人力绞磨或卷扬机起吊构件时,施工人员不得站立在牵引钢丝绳内侧以及锚桩受力方向的前方;

43.直接采用定滑轮和人力拖动牵引绳起吊构件时,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凸槽匹配并滑动自如;使用棕(麻)绳作牵引绳时,起吊前必须检查有无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允许拉力必须大于最大起吊构件质量的1.25倍;滑轮的选用必须符合施工和安全规定;

44.人力拖动牵引绳的操作人员站位必须在铁塔高处可能坠物的最大半径范围之外;

45.起吊或就位铁塔构件时,吊件外侧应设控制绳,避免起吊件撞击或被已安装好的构件卡住;

4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休息、停工、机械故障、停电或过夜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的构件放置到地面;

47.起吊构件时起吊速度应均匀、平稳,严禁紧急制动和冲击;

48.绞磨起吊受力时严禁采用松尾绳的方法进行卸荷;

49.起吊构件未有效固定时严禁松放牵引绳;

50.起吊作业中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止信号必须立即执行;

51.卷扬机或绞磨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或指挥人员看不清操作面情况时不得起吊;

52.利用已安装的塔体构件做支撑点吊装构件时必须对相应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必要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53.暴风雨或大雪后应检查确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塔体基础,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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