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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和企业标准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和企业标准

 

一、划清保健食品的界限

一般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药品的共性和区别

(一)一般食品

国家标准GB/T15091-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第2.1条将“一般食品”定义为:

“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AC)CODEXSTAN1-1985《预包装准》将“一般食品”定义为:

“指供人类食用的,不论是加工的、半加工的或未加工的任何物质,包括饮料、胶姆糖,以及在食品制造、调制或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只作药物用的物质”。

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定义虽文字表达方式不同,但涵义是一致的,概括起来就是:

供人类食用的所有物质。

(二)保健(功能)食品

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功能)食品定义为:

“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三)特殊膳食用食品

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为:

“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等。

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如适应婴幼儿生理特点和营养需要的婴幼儿食品、经添加营养强化剂的食品,都属于这类食品。

(四)保健(功能)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共性、区别

共性——

保健(功能)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食品的第一功能);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食品的第二功能)。

区别——

1.保健(功能)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2.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机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

保健(功能)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质是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在人体内达到发挥作用的浓度,从而具备了食品的第三功能。

(五)保健(功能)食品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共性、区别

共性——

都添加或含有一定量的生理活性物质,适于特定人群食用。

区别——

保健(功能)食品必须通过动物或人群实验,证实有明显、稳定的功效作用;而特殊膳食用食品不需要通过动物或人群实验,不需要证实有明显的功效作用;

(六)保健(功能)食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别——

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而保健(功能)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不能治疗疾病。

二、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标示保健食品标签

保健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应符合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8章的规定。

原文如下:

“8标签

国产和进口保健(功能)食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8.1保健(功能)食品名称

8.1.1按GB7718—1994中5.1和8.4的规定,使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保健(功能)食品的准确名称。

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同时使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准确名称,或经批准认可、表明功能作用的名称,如延缓衰老食品、减肥食品、抗疲劳食品等。

8.1.2不得以药品名称或类似药品的名称命名产品,并不得只标注外文缩写名称、代号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

8.2配料表(配料)

按GB7718—1994中5.2的规定,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配料。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按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标明具体名称。

8.3功效成分和营养成分表

8.3.1列表标明每100g或100mL保健(功能)食品中起主导作用于和辅助作用的功效成分含量(计量单位以g、mg、μg或国际单位表示)。

8.3.2含有活性生物体(如活性乳酸菌等)的保健(功能)食品,应标明每100g或100mL各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8.3.3现代科学技术难以确定功效成分的产品,应标明起主导作用和辅助作用的原料名称及加入量。

8.3.4按GB13432—1992附录A的规定,列表标明营养成分(营养素)的含量。

8.3.5片剂型或胶囊型的保健(功能)食品,可以标明每片或每粒(胶囊)中功效成分和营养成分(营养素)的含量。

8.4保健功能

标明的保健功能应与批准确认的功能相一致;不得描述、介绍或暗示产品的“治疗”疾病作用。

8.5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按GB7718—1994中5.3的规定,标明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8.6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8.6.1标明保健(功能)食品制造、包装或分装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8.6.2进口保健(功能)食品可以免除8.6.1的内容,但应标明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称,以及总经销或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8.7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8.7.1按年、月、日顺序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生产日期。

8.7.2按GB7718—1994中5.5.1.2的规定,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8.8贮藏方法(条件)

如果保健(功能)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方法(条件)有关,必须标明贮藏要求。

8.9食用方法

8.9.1标明产品的食用对象,即适于的特定人群。

8.9.2按GB7718—1994中7.2的规定标明食用方法。

每日或每次的适宜食用量,应按产品适于的特定人群分别标注。

8.10产品标准号和审批文号

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的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以及审批文号。

进口保健(功能)食品可以免除产品标准号。

8.11特殊标注内容

含有兴奋剂或激素的产品,应标明兴奋剂、激素准确名称和含量。

三、保健食品运输包装的标示内容

没有保健食品运输包装标示的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只有所有货物运输包装的图示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这两项国家标准与保健食品产品标签无关。

四、相关部门规章对保健食品标签的规定

1996年以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针对保健食品标示问题,颁布的部门规章有: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生监发〔1996〕第38号)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国食药监注〔2007〕304号)

▲关于印发《营养补充剂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国食药监注〔2005〕2002号)

第九条营养素补充剂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标明以下内容:

(一)“营养素补充剂”字样。

(二)营养成分应当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三)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应当明确不同人群具体推荐摄入量。

(四)注意事项,应当明确产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

五、保健食品标签实例分析

保健食品标签实例正误分析

正误分析依据: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

签通则

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国食药监注〔2007〕304号)

关于印发《营养补充剂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国食药监注〔2005〕2002号)

1**

年轻态健康品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胶囊·口服液

年轻态健康品

未表明胶囊、口服液的真实属性。

何种胶囊,何种口服液?

应命名为:

褪黑素胶囊·低聚糖口服液

配料表:

胶囊——淀粉、metatonin(褪黑素)

口服液——水、低聚糖、山楂、茯苓

空心胶囊——明胶、钛白粉、亮兰、赤鲜红

不应将外文标示在前。

应标示为“褪黑素(metatonin)”。

分为3部分标示配料符合标准。

目前很少有企业标示胶囊的配料(见GB7718-2004第5.1.2.1.5条)

功效成分:

胶囊——Metatonin3(mg∕粒)

口服液——低聚糖≥25(g∕100ml)

应标示为:

胶囊——

褪黑素(毫克∕粒):

3(平均值);

口服液——

低聚糖(g∕100ml):

不低于25

营养成分:

依据GB16740-1997第8.3.4条,应标示产品中全部营养成分

保健作用:

改善睡眠,润肠通便

正确

适宜人群:

中老年人

正确

不适宜人群:

青少年,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及抑郁型精神病患者

正确

净含量:

(胶囊)0.25g×20粒(口服液)250ml×2瓶

应标示为

净含量:

(胶囊)0.25(g)×20(粒)

(口服液)250(ml)×2(瓶)

生产日期:

0

正确

保质期:

24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置于阴凉干燥处

正确

执行标准:

Q/320211UKA01-2004

正确

产品说明:

经科学研究发现,睡眠质量和肠道功能与人体健康相关。

本品系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制成。

本品含有metatonin,中年以后随着人们年龄增长而体内的含量愈来愈少,适时补充可以调整生物节律,达到改善睡眠的作用;本品含有的低聚糖,可以调整肠道酸碱度,有利于肠道正常蠕动,减少有害物质的吸收。

经试验证明,本品具有改善睡眠润肠通便的作用,无毒副作用。

无法评价说明的内容。

应将metatonin标示为“褪黑素(metatonin)”

Metatonin可能有误。

标签评价:

此标签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食品名称未表明产品的属性;配料表和功效成分的标示方法不规范。

2**

桔味咀嚼片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桔味咀嚼片

应命名为“桔味钙片”

配料:

碳酸钙维生素D乳酸锌甘露醇

配料品种不全,片剂中有淀粉

功效成份表:

每片(1克)含量

钙200毫克

维生素D50国际单位

锌1毫克

应标示为:

每片(1克)平均含量

钙200毫克

维生素D50国际单位

锌1毫克

营养成分:

依据GB16740-1997第8.3.4条,应标示产品中全部营养成分

适宜人群:

儿童

正确

净含量:

60片×1克

应标示为“60克(60片)”

食用量:

每日2片(一袋)

正确

食用方法:

咀嚼服用

正确

贮存条件:

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正确

出品:

……公司

地址:

……

委托加工:

……有限公司

地址:

……

正确

批号:

021

正确

生产日期:

9

正确

保质期:

24个月

有效期至:

8

应标示为保质期至8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1996)第037号

正确

产品说明:

钙含量高:

选用超微碳酸钙,每片含200毫克。

易于吸收:

加入适量维生素D,帮助肠道有效吸收钙质。

特别加锌:

有助于儿童生长发育。

口感好:

香甜的桔子口味,是好吃的钙片。

食用方便:

咀嚼片,可随时享用。

安全性好:

无污染,不含蔗糖、色素、防腐剂和激素,无胃肠刺激。

不要随意标示产品的功能

有蔗糖、色素、防腐剂的食品不一定就不安全

标签评价:

此标签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食品名称不规范;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应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改善(维持)骨骼密度;不要贬低蔗糖、色素、防腐剂。

3**

芦荟胶囊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芦荟胶囊

正确

主要原料:

库拉索芦荟

依据GB16740-1997第8.2条,应标示为“配料”,不能标主要原料。

胶囊中的配料除芦荟外还有其他配料,胶囊本身的配料也应标出。

功效成分:

每100克含芦荟甙16克

只标“芦荟甙”就可以

保健功能:

通便

正确

适宜人群:

便秘者

正确

不适宜人群:

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慢性腹泻者

正确

净含量:

8粒×2板

400mg/粒

应标示为

“0.4(g)×8(粒)×2(板)”

制造者:

……公司

地址:

市区路118号

正确

生产日期:

2

正确

保质期至1:

正确

贮藏方法:

密封,置于干燥处

正确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2次,每次1粒

正确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明显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

正确

执行标准:

Q/12KF4318

正确

产品说明:

本产品是以库拉索芦荟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通便的保健功能。

正确

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9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不能把配料标示为主要原料;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

4**

3A恼营养胶丸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3A恼营养胶丸(DHA、PEA、DPA)

应命名为“鱼油胶丸”

配料表:

精制鱼油、VE

缺少胶囊的配料;

应标示为“维生素E”

不能只标VE

功效成分:

每100克产品中

DHA…………45~65g

PEA…………10~20g

DPA…………1g

应标示为

每100克产品中

二十二碳六烯酸45~65g

二十碳五烯酸10~20g

×××1g

保健作用:

改善记忆

正确

适宜人群:

青少年

正确

不适宜人群:

有出血性疾病和出血倾向者

正确

净含量:

0.15g×30粒

正确

制造者:

山东……公司

地址:

山东省市路北首

正确

批号:

13655

正确

生产日期:

2007.03.20

正确

保质期:

24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置于阴凉干燥处

正确

食用量和食用方法:

青少年每日三次,每次2~3粒;儿童每日三次,每次1~2粒

正确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明显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

正确

执行标准:

Q/3714CYW01-2003

正确

产品说明:

3A恼营养胶丸是天然海洋营养补品。

其功效成分3A(即DHA、PEA、DPA)皆为n-3型多烯脂肪酸乙酯,是日常膳食中难以摄取的脑营养物质。

本品以海洋鱼油为原料,运用现代先进技术提取、精制,并针对青少年学生的需要设计配方,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专门研制而成。

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学习时期很需要加强脑细胞的功能,本品能促进脑细胞的发育,从而明显地改善记忆能力。

无法评价

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1997)第084号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食品名称未表明食品的属性;配料表缺少胶囊的配料和产品营养成分表。

DHA脱氢醋酸(防腐剂)

DPA双酚酸表面活性剂,增塑剂

5**

保健饮料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保健饮料

应命名为“抗疲劳饮料”

配料:

水、白砂糖、牛磺酸、肌醇、烟酰胺、无水咖啡因、维生素B6盐酸盐、柠檬酸、香精、山梨酸钾

正确

功效成分:

每100mI含

牛磺酸……………………1000mg

肌醇……………………50mg

烟酰胺……………………20mg

无水咖啡因………………20mg

维生素B1硝酸盐…………5mg

维生素B2磷酸钠…………5mg

维生素B6盐酸盐…………5mg

应标示为“每100mI平均含”

保健功能:

抗疲劳,调节血脂

正确

适宜人群:

易疲劳者,血脂偏高者

正确

不适宜人群:

少年儿童及孕妇

正确

净含量:

100ml

正确

制造商:

上海……公司

地址:

上海市路4733号

正确

批号:

13655

正确

生产日期:

2007.2.14

正确

保质期:

24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置阴凉干燥处

正确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1次,每次100ml~150ml

正确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正确

产品标准号:

Q/YQNK2

正确

产品说明:

本品是以牛磺酸、肌醇、烟酰胺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本品具有抗疲劳,调节血脂的保健功能。

正确

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2000)第0733号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标示的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食品名称不准确。

6核桃露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核桃露

应命名为“核桃饮料”

配料:

水、核桃仁、白砂糖、乳酸锌、L-奶乳化稳定剂

“L-奶乳化稳定剂”标示为“稳定剂”即可

功效成分及含量:

每100mI含

牛磺酸……………………39.2mg

亚油酸……………………1272.3mg

亚麻酸……………………181.2mg

维生素B2………………0.05mg

应标示为“每100mI平均含”

蛋白质含量:

≥0.6%

正确

保健功能:

改善记忆

正确

适宜人群:

需改善记忆者

正确

不适宜人群:

少年儿童及孕妇

正确

净含量:

240ml

正确

制造商:

上海……公司

地址:

上海市路号

正确

批号:

01

正确

生产日期:

200729

正确

保质期:

18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置阴凉干燥处

正确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1听,直接饮用

正确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正确

产品标准号:

Q/140301SDY002-2006

正确

产品说明:

本品选用太行山优质核桃为原料,经现代工艺精制而成,是无色素、无香精、无防腐剂的保健饮品。

香味柔和,口感细腻,回味悠长,适合四季饮用,是家庭饮用,馈赠亲友的佳品。

新包装

本品不含任何防腐剂

不是新包装

按标准添加色素、防腐剂无害健康

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3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标示的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食品名称不准确。

7花粉+伴侣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纯花粉+伴侣

应命名为“复合花粉”

主要原料:

多种珍贵纯花粉、纯蜂蜜、珍珠粉、菊花等

依据GB16740-1997第8.2条,应标示为“配料”,不能有等字

功效成分及含量:

GB16740-1997第8.3.3条规定“现代科学技术难以确定功效成分的产品,应标明起主导作用和辅助作用的原料名称及加入量。

热值和主要营养素:

见复印件

应标示为“热量和营养素”

改为“每100g平均含量”

保健作用:

免疫调节

正确

适宜人群:

成年人

应标示为“对花粉不过敏的成年人”

净含量:

3g×12袋10g×12袋

净含量的标示部位不符合标准,应标在主要展示面,即与食品名称同一展示面。

应标识为“花粉3(g)×12(袋);伴侣10(g)×12(袋)”

制造商:

上海……公司

地址:

上海市路4733号

正确

批号:

01

正确

生产日期:

8

正确

保质期:

18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置阴凉干燥处

正确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每日每日2次,每次1袋花粉(3g)和1袋伴侣(10g)同时服用

正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已知花粉过敏者不宜食用

正确

产品标准号:

Q/SJJWB002-2005

正确

产品说明:

见复印件

夸张

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1997)第151号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的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食品名称不准确;净含量的标示部位不符合要求。

8褪黑素胶囊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褪黑素胶囊

正确

主要原料:

褪黑素、乳糖

依据GB16740-1997第8.2条应标示为“配料”

功效成分及含量:

每粒含褪黑素3mg

正确

保健功能:

改善睡眠

正确

适宜人群:

睡眠状态不佳者

正确

不适宜人群:

少年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及抑郁型精神病患者

正确

净含量:

0.5g×100粒

应标示为0.5(g)×100(粒)

生产:

威海……公司

地址:

威海市道68号

正确

生产日期:

2007∕08∕06

正确

保质期:

18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

正确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睡前食,每次1粒

正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代替药物2请勿在从事驾驭、高空作业等危险操作前服用

正确

产品标准号:

Q/WSY001-2004

正确

产品说明:

本品是以褪黑素(MIT)、乳糖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改善睡眠的保健功能。

正确

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2000)第0143号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的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和配料表,尤其是胶囊的配料。

9女士多维片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女士多维片

应命名为“多种维生素复合片”,不宜太简化

主要原料:

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C、叶酸、碳酸钙、硫酸亚铁、乳酸锌、微晶纤维素

依据GB16740-1997第8.2条,应标示为“配料”

保健功能:

补充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

“补充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不是保健功能

适宜人群:

需补充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的女士

不确切

净含量:

1g×60片

应标示为“1(g)×60(片)”

监制单位:

……

出品单位:

……

生产基地:

杭州市……路48号

正确

批号:

070102

正确

生产日期:

2007年01月02日

正确

保质期:

保质期至2009年01月01日

正确

贮藏方法: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正确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1次,每次1片

正确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

正确

产品标准号:

Q/HJK007-2005

正确

产品说明:

本品是以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

具有补充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的保健功能。

不确切

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3

正确

标签评价:

此标签的标示内容不符合GB16740-1997第8章的规定:

缺少产品营养成分表、

配料表;保健功能不确切。

依据“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此产品标签应标示“营养补充剂”。

10养胃清肠口服液

原标签标示内容

正误分析

食品名称:

养胃清肠口服液

正确

主要原料:

芦荟提取物、低聚果糖、柠檬酸、异麦芽低聚糖、山梨酸钾、维生素C、茶多酚、乙基麦芽酚

依据GB16740-1997第8.2条,应标示为“配料”

功效成分及含量:

每100mI中含芦荟多糖65mg、芦荟甙9mg

应标示为“每100mI中含芦荟多糖

65mg、芦荟甙9mg”

保健功能:

改善胃肠道功能(对胃粘膜有有辅助保护作用),润肠通便

正确

适宜人群:

轻度胃粘膜损伤者,便秘者

正确

不适宜人群:

芦荟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慢性腹泻者,儿童

正确

净含量:

250ml

正确

生产单位:

海南……公司

地址:

海口市道号

正确

批号:

0

正确

生产日期:

6

正确

保质期:

24个月

正确

贮藏方法:

避光,置阴凉干燥处

正确

用法及食用量:

每日30mI,早晚空腹饮用

正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食用本品后出现明显腹泻,请及时停用

正确

执行标准:

Q/JLH11

正确

产品说明:

本品是以芦荟提取物、低聚果糖、柠檬酸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改善胃肠道功能(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作用,润肠通便)的保健功能。

正确

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2002)第00483号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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