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网上办理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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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网上办理指南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网上办理指南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申请材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审查机构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时,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
),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一般是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不需要初步设计批复的应有方案设计批复、不需方案批复的应有立项批复),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工程建设报建表(在原行业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提供,在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可不提供),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二)设计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全套图纸,上传的施工图纸要求为版本,可分专业,并且在每份图纸首页、尾页、扉页目录以及中间页插入水印章(出图章、注册师章)和设计人员签字,随机插章的中间页不少于页。
包括: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若属外地入桂企业,还应附自治区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入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其中所附的参加项目设计工作技术人员名单须与设计文件中的名单相符;
()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深基坑(或高边坡)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如有),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计算书,扫描文件原件主要盖章页,合并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工程设计预算书,扉页等主要盖章页原件扫描为,其余页内容可用电子版转,最后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至附件;
(三)审查机构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审查合同,原件扫描为文档,上传至附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含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和设计单位答复意见),原件扫描为文档,上传至附件。
注: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间: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其他事项
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办公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群: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申请材料
审查机构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时,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
),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立项批复文件或城建计划,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二)勘察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勘察全套文件,扉页等主要盖章页原件扫描为,其余页内容可用电子版转,最后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若属外地入桂企业,还应附自治区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入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其中所附的参加项目设计工作技术人员名单须与设计文件中的名单相符,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
(三)审图机构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勘察文件审查报告,含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和勘察单位答复意见,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审查合同,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注: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间: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其他事项
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办公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群: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申请材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审查机构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时,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
),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项目核准、登记备案证等文件(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交)或初步设计批复文(国有投资项目提交),以最终的批复文为准,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工程抗震部分要求审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针对超限高层建筑),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南宁市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意见,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工程建设报建表(在原行业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提供,在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可不提供),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二)设计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若属外地入桂企业,还应附自治区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入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其中所附的参加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技术人员名单须与勘察设计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结构计算书、室外排水计算书,盖单位出图章、审查专用章及相对应注册师章,扉页等主要盖章页原件扫描为,其余页内容可用电子版转,最后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全套设计图纸(包含主体工程、室外排水工程),要求为版本,可分科目,并且在每份图纸首页、尾页、扉页目录以及中间页插入水印章(出图章、注册师章)和设计人员签字,随机插章的中间页不少于页;
(三)审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
包括:
()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楼栋号、审查专业、审查机构名称、编制日期等,盖单位审查专用章;
()扉页,注明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审查人、审定人,并盖单位章及审查专用章;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各专业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针对审查意见的答复;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审查合同,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注: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其他事项
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办公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群: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申请材料
审查机构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时,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
),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项目核准、登记备案证等文件(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交)或初步设计批复文(国有投资项目提交)以最终的批复文为准,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二)勘察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勘察全套文件(勘察范围包含主体工程、室外排水工程),扉页等主要盖章页原件扫描为,其余页内容可用电子版转,最后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若属外地入桂企业,还应附自治区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入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其中所附的参加项目设计工作技术人员名单须与设计文件中的名单相符,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
(三)审图机构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勘察文件审查报告,含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和勘察单位答复意见,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审查合同,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注: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其他事项
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办公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群:
。
、房屋建筑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房屋建筑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申请材料
审查机构办理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时,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
),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查情况备案表》,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
、主体设计单位对于全装修设计图纸的意见,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工程建设报建表(全装修工程,在原行业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提供,在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可不提供),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二)设计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查情况备案表》,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若属外地设计企业,还应附自治区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入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其中所附的参加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技术人员名单须与设计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全装修施工图设计图纸,要求为版本,并且在每份图纸首页、尾页、扉页目录以及中间页插入水印章(出图章、注册师章)和设计人员签字,随机插章的中间页不少于页;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查情况备案表》,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
、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包括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装修等级审查意见书、各专业审查意见和设计单位针对审查意见的答复;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审查协议,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注: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其他事项
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办公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群:
。
、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申请材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审查机构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时,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
),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查情况备案表》,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
、项目核准、登记备案证等文件(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交)或初步设计批复文(国有投资项目提交),以最终的批复文为准,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工程建设报建表(在原行业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提供,在管理平台报建的项目可不提供),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建设单位承诺书(确保基坑支护与地下结构主体施工时间能衔接良好、避免基坑支护完成后闲置,造成塌方等安全隐患),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二)设计单位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查情况备案表》,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若属外地入桂企业,还应附自治区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入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其中所附的参加项目设计工作技术人员名单须与设计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基坑支护计算书,盖设计单位出图专业章、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及相对应注册师章,原件扫描合并为一个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盖章确认的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图纸,要求为版本,并且在每份图纸首页、尾页、扉页目录以及中间页插入水印章(出图章、注册师章)和设计人员签字,随机插章的中间页不少于页;
、主体结构基础形式的说明(由设计单位出具,并经审查机构审查盖章,确认基坑支护设计满足今后地下结构主体基础实施要求),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材料
、网上按要求填报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查情况备案表》,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
、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统一合并成一个上传到附件,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各专业审查意见、设计单位针对审查意见的答复;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审查协议,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注: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其他事项
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图备案电子章,可自行下载打印。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办公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电话:
、、;
管理平台维护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