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完整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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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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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
A/0制订单位:
行政人事部修订单位:
制订日期:
2010年1月1日修订日期:
存档单位:
行政人事部管制状态: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持续不断地改进产品与工艺”的创新理念,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促进公司新技术的运行与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充分尊重当代新经济时期的价值创造、评价和分配规律,以岗位任职资格为基础,职业能力为导向,责任承担和业绩为尺度,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对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以科研资金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科研项目含义
(一)本制度所称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的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三)其他对产品、工艺、生产过程、生产方式等的革新活动。
(四)承接或接受上级委派的科研任务。
第五条研发部代表公司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结题后的继续申报和评奖等工作的把关与技术上的监督。
列入计划科研项目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公司对研发人员实施考核管理制度,给予其相应的奖励,包括职称评定、岗位定级、科技进步奖等。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立项
第七条研发部门在进行科研课题选择时要围绕着公司即定的发展定位,即在双面、多层印制线路板技术范围内确定项目。
第八条研发人员每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文档形式向研发中心提交下一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包括: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的下达与提出
1、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公司的指令性计划或上级机关的要求,研发部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向相关业务单元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2、公司业务单元或员工个人根据公司产品或者市场的需要提出对产品、设备、工艺、装备等进行改造和创新,填写《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提交至研发部。
(二)可行性研究
业务单元根据需要组织科研团队,科研团队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三)项目可行性评审
研发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和《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对该科研项目进行评审。
项目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立项申报部门负责人,研发部人员及相关领导等组成。
研发部参加项目的可行性评审,并审查立项文档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同其它项目的冲突。
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
(四)项目立项的批准
1.公司立项的项目
研发部门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达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则立项。
2.各业务单元内部立项的项目
由各业务单元负责人批准立项。
(五)立项结束
第九条研发部要将所有研发人员报送的科研项目申请进行整理、汇总,提交总经理会议讨论后,确定下年度研发项目计划。
第十条加强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保持计划的严肃性。
科研计划一经确认,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动,如确需调整或改变计划,须经总经办批准。
第三章科研计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科研计划下达后,由研发部负责实施,并设立项目经理带队的科研团队,项目经理负责与企业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认真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项目研究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计划的完成。
研发部在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一)全程监督、检查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三)审查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科研团队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一)严格执行项目报告要求,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四)接受研发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六)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二条建立中期执行报告制度,如遇到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可以团队必须及时向研发部报告。
第十三条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可以团队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研发部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在项目跟踪管理中如下情况者,研发部对可以团队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终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二)因可以团队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三)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四)项目完成后不按期验收或鉴定的;
(五)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十五条公司拥有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的项目所形成的成果、论文、专著、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和存档。
在不泄露技术关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书面发表,文章发表前必须经过总经理会议的审查。
第十六条科研项目按研究计划取得最终成果或重要阶段成果时,要认真进行总结。
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及准备有关资料,申请组织技术鉴定,项目评议,申请专利或报奖。
第十七条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不断调整研究策略,对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应及时以专利或技术秘密或计算机软件登记等形式进行保护。
第十八条加强保密意识,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项目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处理的,项目组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公司研发部备案。
对确定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科研项目尚未结束前擅自离职,并给国家或者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科研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项目完成后,由研发部根据情况确定验收方式,并组织公司内外有关人员形成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两种方式。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以《科研项目立项报告》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的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可以团队应向研发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二)科研团队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研发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三)研发部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四)研发部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三条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一)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二)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三)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四)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五)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六)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七)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八)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十)其它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五)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1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则一、总
***使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
)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二、
(一)目的:
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结题验收等过程
的全程管理。
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
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
、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1
、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2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3
、其他项目或课题。
4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确定重点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1.
支持的研究方向。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1.1
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
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
项目。
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1.2
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
发项目。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1.3
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
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
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
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研,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项目应填写2.1
)项3()立项目的;2()项目名称;1(发中心。
立项申请书需写明:
)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4(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项目进度计划及6()项目的考核指标;5(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
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8))项目经费预算:
7(阶段目标;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2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3
根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2.4
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
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确定具体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
会审查意见,2.5
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
审定批准。
《技术管理》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经批准立项的项目,2.6
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3.1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责制。
好结题工作。
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
3.2
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
未完成处理。
调动、(如病休、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
3.3
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离职等)
究开发中心备案。
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
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
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
并按规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
定追回剩余经费。
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3.4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工作总结,
项目负责人应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
3.5
,报研发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3.6
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及时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3.7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4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科研项目顺利开展,使公司科研项目工作有章可循,按照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
项目策划管理;项目合同计划管理;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设计、试制管理;项目试验、测试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军品项目的预先研究、立项、研制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策划管理
第四条在公司产品规划指导及科研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适合公司研制、生产的军品科研项目。
第五条科研部门应加强与上级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公司宣传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誉,为项目的争取、研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条科研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新技术、新工艺,积累各种数据资料,掌握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的长远规划,对科研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根据科研的需要,不断壮大科研队伍,提升公司的科研能力;财务部门要多方积极筹措资金;生产、设备、质量、供应等部门及生产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根据获取的项目信息,科研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进行摸底试验,初步确定战技指标、总体技术方案及研制经费、研制周期、技术保障等,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申请),经公司评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科研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按照程序,与相关单位签订研制合同(或协议)。
第八条项目论证阶段可由科研部门指定相应资质人员牵头进行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正式研制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公司按要求成立“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正式研制的大型项目或者重要项目(项目不是很大,但具有极其重要的
军事意义或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设立“三师系统”,根据复杂程度,还可以设立分系统主任设计师。
比较小的可以只设立项目负责人。
各级设计师应当由思想作风端正,水平高、事业心强、专业知识和设计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技术人员担任。
“三师系统”的职责、义务和权利,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执行。
“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采用竞聘和领导确认相结合的方法在具有相应资质人员中产生。
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产生后,科研部门与公司签订研制开发协议,协议包括任务来源、合作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研制计划、研制进度、研制费用、奖惩等内容,完成签署手续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项目合同、计划管理
第十条项目合同签订前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后,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
签订科研项目协议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进度制订相应的研制计划(包括计划网络图),并认真组织实施。
研制计划应与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要求相一致。
第十一条项目合同和计划经审批后,在科研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当合同和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项目负责人按程序逐级申报,经同意后,进行相应的更改,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科研部门应根据项目研制协议及项目实施情况制订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度的项目工作计划在当年底或下年初应进行相应总结,并对项目进行考核。
公司按照研制协议,按节点、分阶段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作为奖惩依据。
第四章项目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费用的范围包括产品试制的材料费、加工(外协)费、试验费、测试费、用车费、商务活动费、电话费、差旅费等。
第十四条根据项目合同(协议)、项目本身情况,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做好项目研制经费的预算工作,并列入研制计划,在科研过程中加以控制。
第十五条项目研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掌握项目研制全过程的经费开支情况,同时要从设计与制造过程、试验方案、测试手段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合理安排,
在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经费,降低开支,尽量避免不必要费用发生。
项目科研过程发生的每项费用在公司内部转帐支票上详细注明,以利于核算考核。
第十六条军品科研部门对项目的研制经费实行严格控制,对所有项目费用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严格考核项目费用指标完成情况。
对于项目组采取有效手段节约研制经费,公司依据情况酌情进行奖励;反之,对于在研制过程中对研制经费控制不严,铺张浪费,从而出现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将对其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已经报销后经查出的非法费用支出,依次从项目奖金、项目补贴、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项目研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财务部门按合同和研制计划规定的研制进度和资金需求量保证资金供应。
第十八条科研过程中如果需要追加研制经费,项目负责人应书面申请,经军品科研部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公司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同时对研制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项目设计、试制管理
第十九条根据合同和研制协议要求,军品科研部门组织进行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各阶段评审、技术鉴定、设计定型等工作,各阶段完成时间、进度要保证合同和协议的要求。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和研制计划安排的进度,合理安排,统筹规划,按照公司相关程序文件、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开发设计,分级、按阶段进行设计评审,设计评审未通过不得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对设计评审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对研制计划进行调整,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研制过程中样机的试制工作参照《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进行,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试制工艺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试制过程中军品科研部门要严格技术状态控制,进行分级、分阶段的工艺评审、产品质量评审。
质量、生产、劳人、供应、财务、生产单位根据各
自职能分工,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样机的试制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制过程中逐步完善工艺技术文件,确定主要协作单位、合格供方,确定人员、设备、工装、量具及检测、试验设施等,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第六章项目试验、测试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试验大纲,明确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使用测试仪器、数据处理、判定准则等,并在试验中执行。
如果公司无法进行试验,应说明进行试验的地点,由公司进行协调。
试验结束后,要及时编写试验报告,明确试验结论。
具体控制按照《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第二十六条测试部门按照试验大纲中试验方法、使用仪器等要求,准备试验测试器材,必要时编写试验操作规范。
试验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试验大纲进行,测试部门应及时填写试验测试原始数据,按要求进行传递、保存。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试验测试设备、测试场地。
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制项目情况,提出测试仪器、场地需求申请,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或进行协调,确保试验按时进行。
测试仪器应经鉴定合格,测试人员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第七章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技术资料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科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科研过程形成的技术质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项目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计计算书、试验文件、更改情况、工艺、质量记录等都属于归档范围。
包括合同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十条在产品设计、试制、试验、评审等研制过程中,每项任务的确定、更改、中断、撤销或完成,都应形成文字凭证,明确记录内容、格式等。
从研制任务下达之日起,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积累原始性、依据性、中间性或成果性的科技文件资料,按期或按节点、分阶段将科研技术质量资料归档。
归档的技术质量资料应经三级审批和会签,手续齐全,归档时应与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办理接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任何人不允许私自保存、带走、伪造、涂改或随意销毁应该归档的技术质量资料。
军品科研部门对项目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项目完成的一项考核指标,根据项目资料归档情况,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科研、技
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奖惩。
第八章项目质量与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和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项目研制与开发要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有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进行。
质量师系统参与项目研制全过程,对研制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质量师系统在行政指挥系统的领导下协助设计师系统做好项目研制的质量管理工作。
参与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试验大纲、会签重要技术质量文件,监督研制过程相关标准、规章制度、条例等执行情况,参与研制过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三十四条行政总指挥对研制型号的可靠性与维修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对研制型号的可靠性与维修性技术负责。
研制项目组成立时,应同时成立可靠性工程师系统。
可靠性工程师系统可单独设立,也可由质量师或设计师兼任,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可靠性设计师系统可以是一组人,也可以是一个人。
可靠性工程师负责可靠性与维修性总体设计和技术支援工作,并在相应技术文件中进行会签。
第三十五条可靠性工程师会同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和协议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可靠性保证大纲》,根据项目情况《可靠性保证大纲》可单独存在,也可作为《质量保证大纲》的一部分。
在项目科研过程中,项目组要贯彻《可靠性保证大纲》中关于可靠性与维修性要求,可靠性工程师在项目研制过程中,要注意搜集可靠性与维修性方面设计和试验的原始资料,并在设计评审时对可靠性与维修性设计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九章项目标准化管理
第三十六条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
项目组成立时,应设标准化员,参与项目科研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项目方案阶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根据战技指标进行新产品标准化目标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并在研制过程中贯彻执行。
标准化员对《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在研制过程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项目各阶段均要由标准化员对本阶段的图样、技术文件等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出据《标准化审查报告》。
设计评审时,应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