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595258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6.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docx

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

附件:

下花园发电厂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制度类别行政制度(安全管理类)

适用范围下花园发电厂所属各单位

废止说明唐际园电安〔2009〕13号文件废止

内容概要《下花园发电厂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是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下花园发电厂安全管理的规定。

《规定》共分五章一十九条,主要是发挥全厂各级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明确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与部门员工违章的连带责任,从而引起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同时专兼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并杜绝违章行为。

此规定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反违章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反违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杜绝各种违章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为我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反违章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员工现场安全作业行为,强化“红线”意识,使反违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下列标准、规定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

(一)《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四)《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三条通过实行反违章积分和曝光制度,对违章者采取加强教育、罚款、曝光、待岗学习等不同的处罚手段,从而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下花园发电厂各单位、检修公司、实业公司。

第五条所有驻外项目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甲方另有要求的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下花园发电厂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安委会成员组成;反违章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反违章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兼任。

第七条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审核批准反违章管理规定、反违章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

(二)决定反违章的重大奖惩。

(三)监督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

第八条全厂反违章工作,实行厂级、公司(部)级、分公司、(值、车间)和班组分级管理负责制。

(一)安监部负责建立厂级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各自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三)检修公司、实业公司的安全监督人员分别负责建立本公司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四)各分公司(值、车间)负责建立本单位范围内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五)各班组负责建立本班组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六)各驻外项目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

第九条要充分发挥全厂各级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要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同时专兼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违章行为,并采取违章积分、罚款等办法进行相应的考核。

第一十条对检查发现的违章情况,发现人必须当场向违章者指出违章所在,并将违章人员的姓名、违章地点、违章事实、违章积分等内容记录在违章行为查处记录表内。

第一十一条发电部、设备部、燃管部、检修公司、实业公司、各驻外项目部对查处的违章及积分情况每月进行总结分析,并于每月28日前报安监部备案,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第一十二条安监部每月对全厂各单位的违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通报。

第一十三条违章行为的积分与考核按附表1规定条款执行,罚款列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罚

第一十四条违章积分

(一)违章者积分累计值包括各级人员检查发现的违章积分。

(二)个人违章积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统计,每年1月1日自动复零。

(三)违章实行连带积分制。

1、每发生一次违章,工作负责人累计违章者积分的二分之一。

2、对于外委工程现场监护不到位发生违章的,根据违章类别,给予现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相应积分的二分之一累计。

3、管理人员违章,对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累计违章者积分的二分之一。

4、对于违章者(积分为3分以下,不含3分)的,违章者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对违章者进行《安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重新参加工作。

5、对于一年中累计违章积分达到3分的,给予停工三天,集中培训的处理,违章者及相关人员停工期间由安监部进行管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6、本人违章或违章连带被处以停工以上处罚的,重新上岗后再次违章时停工培训时间增加至五天。

(四)各级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违章查处力度,并及时对发现的违章进行考核曝光。

(五)安监部对各单位违章发现人及其以上各级管理人员不进行考核及积分累计。

(六)对各单位发现的违章,安监部不重复进行处罚及累计积分。

(七)对于违章反复发生、屡禁不止、问题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包括所在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安全员、安全第一责任人,安监部将予以通报,报厂安委会研究处理意见。

第一十五条经济处罚

(一)对违章者的经济处罚参照考核标准(见附表1)执行。

(二)同一作业组成员违章,工作负责人给予违章处罚50%的考核;工作负责人违章,给予班长(单元长)违章处罚50%的考核;对公司(车间)安全员、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或值长、专业点检给予违章处罚50%的考核,对单位(两部、两公司)安全员、分管领导及第一责任人给予违章处罚50%的考核。

(三)对于外委工程现场监护不到位发生违章的,根据违章类别,给予现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100%考核。

(四)管理人员违章,对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给予违章处罚50%的考核。

(五)对于违章反复发生、问题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将按照考核标准加倍考核。

(六)所有违章处罚,除落实在每月的责任制考核奖外,还根据违章情况作为年度安全责任考核依据之一。

第一十六条违章曝光管理

(一)对厂内发生的违章一律进行曝光,对于项目部发生的违章行为要在我厂范围内组织进行曝光,对于积分达到3分的违章者要填写亲情嘱托书,亲情嘱托表格样式见附表2。

(二)安监部在信息门户管理系统主页上设立“违章曝光栏”,对违章情况及违章者的书面认识进行曝光。

(三)政工部在厂公告栏设立亲情安全嘱托曝光台,将亲情嘱托表通过广播报纸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发生违章的个人取消年度参加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对于出现累计积分达到3分违章者的班组、车间取消参加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

(五)因违章造成的设备一般事故及以上、或因违章造成的人身轻伤及以上的处罚,按照《下花园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和《下花园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所在单位(部门)取消参加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作为年度安全责任考核依据之一。

第四章奖 励

第一十七条对及时发现违章并及时制止者,以及为反违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奖励100-5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一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唐际园电安〔2009〕13号文件废止。

第一十九条本规定由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负责解释。

附表1:

下花园发电厂违章积分考核标准

违章类型

典型违章行为表现形式

处罚标准

积分标准

1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1无票作业;

500元

3分

1.2违章指挥;

3分

1.3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3分

1.4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3分

1.5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3分

1.6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3分

1.7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3分

1.8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

3分

1.9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3分

1.10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

3分

2公共部分

2.1个人防护

2.1.1进入生产场所佩戴安全帽不规范;

100元

1分

2.1.2进入生产场所着装不符合《安规》着装部分条款要求;

100元

1分

2.1.3特殊工作岗位(化学、焊工、除灰等)未穿规定的服装和戴防护用品;

100元

1分

2.1.4使用砂轮机或无齿锯进行工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防护用品;

100元

1分

2.1.5接触热体工作时,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00元

1分

2.1.6其它未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行为;

100元

1分

2.1.7未按要求使用职业健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的。

100元

0.5分

2.2作业环境

2.2.1未经许可私自进入施工现场或生产区域;

200元

1分

2.2.2未经生产管理部门许可在厂区内挖土;

100元

1分

2.2.3私拉、乱接临时电源、不按要求使用插头的;

100元

1分

2.2.4检修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阻塞通道;

100元

0.5分

2.2.6现场进行设备高压试验、金属射线探伤试验不设围栏、不挂警告牌、不设专人监护;

100元

1分

2.2.7人站在叉车上升降进行高处作业;

100元

1分

2.2.8在厂房内外的工作场所,将井、坑、孔、洞或沟道的盖板打开,周围未设遮栏和警告标志,夜间未设照明;

100元

1分

2公共部分

2.2作业环境

2.2.9检修或其他工作中将栏杆、护板、设备护罩拆除,工作后未及时恢复;

100元

1分

2.2.10现场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挪作它用;

100元

0.5分

2.2.11检修或巡检后不随手关闭接线盒或控制柜门。

100元

0.5分

2.3消防安全

2.3.1氨区、油库、制氢站等单位动火作业不规范、措施不到位的;

200元

2分

2.3.2在制氢站、#3发电机氢冷系统、油区检修使用非铜制工具;

100元

1分

2.3.3油系统漏油到设备、地面、平台保温管道上未及时清理,造成火灾隐患的;

100元

1分

2.3.4未按规定存放易燃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的;

100元

1分

2.3.5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擅自动用或损毁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100元

0.5分

2.3.6未经批准擅自在消防水管乱接水管。

100元

0.5分

2.4现场作业

2.4.1检修转动设备应停电的未停电就开工,检修后试转就地无人监护;

100元

1分

2.4.2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区域内使用者;

100元

1分

2.4.3检修和维护设备工作中,手抛方法进行工具传递;

100元

1分

2.4.4戴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

100元

1分

2.4.5在公用系统检修时,未执行“在被检修系统采取加装堵板或手轮加锁”等防护措施;

100元

1分

2.4.6电梯使用后不关门或未加锁;

100元

1分

2.4.7检修工作结束后,单独操作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不停电;

100元

0.5分

2.4.8变更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未经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

100元

1分

2.5工器具的使用

2.5.1无人监护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

100元

1分

2.5.2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善、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无插头等的电动工器具;

100元

1分

2.5.3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

100元

1分

2.5.4使用的梯子无防滑脚,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

将梯子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登高作业,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

100元

1分

2.6交通安全

2.6.1厂内酒后开车;

按照《下花园发电厂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分

2.6.2无本厂准驾照司机驾驶厂内机动车;

2分

2.6.3厂内机动车超速、超载;

1分

2.6.4把本厂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的;

2分

2.6.5私自使用新司机或雇佣临时工司机的;

1分

2.6.6分擅自动用本厂车辆组织旅游活动的。

2分

3检修部分

3.1管道容器检修工作

3.1.1未经批准和许可擅自进入容器内工作;

100元

1分

3.1.2在对盛过可燃物的容器进行内外部焊接时,未按《安规》第478条进行清理、冲洗即进行焊接;

200元

2分

3.1.3人员进入压力容器前,未检查容器内的温度或在超温的情况下不采取降温措施;

100元

1分

3.1.4工作人员进入含有害气体的容器前,不采取通风措施或向容器内充氧的;

100元

1分

3.1.5在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24V以上电压等级的行灯;

100元

1分

3.1.6检修管道、阀门法兰时松螺丝顺序错误,未先从离身体远的一侧开始;

100元

0.5分

3.1.7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或管道内工作不进行登记,未清点工器具。

100元

1分

3.2电气焊

3.2.1动火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未清理可燃物,未配备消防器材;

100元

1分

3.2.2在油管道进行焊接工作,事先未将管子冲洗干净,未执行动火工作票和监护制度;

100元

1分

3.2.3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作业,工作人员未穿绝缘鞋;

100元

1分

3.2.4电焊机一、二次引线、电缆线绝缘部分破损漏电;

100元

1分

3.2.5气瓶的搬运未按照《安规》第513条规定使用抬架并采取防撞击、合理摆放、防晒、防混运及人员安全等项规定;

100元

1分

3.2.6氧气瓶内的压力降至0.2KPa时继续使用;

100元

1分

3.2.7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两瓶之间距离小于6米;

100元

1分

3.2.8在沟道、井等部位工作未测试有害气体浓度、未采取通风措施的;

100元

1分

3.2.9橡胶软管承压强度不够或两种软管混用;

100元

1分

3.2.10氧气、乙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电线、运输通道上或将软管和电焊线敷设在一起使用;

100元

1分

3.2.11高处焊接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下部未设围栏或专人监护;

100元

1分

3.2.12气割、气焊橡胶软管两端接口未绑扎或绑扎不牢;

100元

0.5分

3.2.13氧气瓶、乙炔气瓶缺少瓶帽、橡皮圈。

100元

0.5分

3.3高处作业

3.3.1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在使用前未对安全带进行检查;

100元

1分

3.3.2高空作业未使用工具袋,工具等随意放置,未采取防止高处坠物伤人的措施;

100元

1分

3.3.3上下层交叉作业,中间未搭设防护隔板;

100元

1分

3.3.4高空作业时抛撒废料垃圾等;

100元

1分

3检修部分

3.3高处作业

3.3.5在脚手架上工作,随意投抛工具及材料,未使用绳子上下吊送;

100元

1分

3.3.6工作负责人未对所搭设脚手架全面检查后就使用的;

100元

1分

3.3.7脚手架搭设后未及时验收挂牌的。

100元

1分

3.4起重作业

3.4.1起重机在起吊前,司机未认真检查抱闸、限位等保护,使用后未断开电源;

100元

1分

3.4.2进行起重作业时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100元

1分

3.4.3在正在吊物起重机下方停留或通过;

100元

1分

3.4.4起重机上未备灭火器,驾驶室内未铺橡胶绝缘垫或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

100元

1分

3.4.5起重工具(钢丝绳、吊环、倒链、卷扬机)使用前未检查;

100元

1分

3.4.6利用压力管道作为起吊点悬吊重物。

100元

1分

3.5汽机部分

3.5.1汽轮机本体大修时,工作人员未穿上缸服的;

100元

1分

3.5.2进入制氢站检修人员没有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

100元

1分

3.5.3在氢气、油设备系统检修时,检修人员没有使用铜制工具的;

100元

1分

3.5.4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检修人员没有打开管道阀门及进行强力通风;

100元

1分

3.5.5在酸碱设备系统检修时,检修人员未戴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穿耐酸工作服、耐酸雨鞋;

100元

1分

3.5.6在进入有毒气体、酸碱容器检修人员未戴防毒面具及进行强力通风。

200元

1分

3.6锅炉部分

3.6.1在锅炉燃烧室内部工作时工作人员少于2人以及炉外无人监护;

100元

1分

3.6.2锅炉受热面检修时疏放水截门未全部打开或未挂警告牌;

100元

1分

3.6.3在制粉系统及附近动火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200元

2分

3.7电气热控部分

3.7.1人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的工作未采取防护措施;

200元

2分

3.7.2装挂地线或合接地刀前不验电,电容器停电后未放电,检修开始前未对检修设备验电;

100元

1分

3.7.3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解除闭锁装置;

100元

1分

3.7.4设备检修应停电的不停电;

200元

2分

3.7.5清扫电气二次设备,使用带有金属的工具(毛刷等),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等进行测量工作;

100元

1分

3.7.6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未在工作地点四周做围栏,未在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

100元

1分

3检修部分

3.7电气热控部分

3.7.7验电时使用电压等级不合适的验电器或未在有电的设备上检验;

100元

1分

3.7.8未经许可退出保护装置或未经许可退出保护装置后不登记,不向运行人员交代;

100元

1分

3.7.9检修人员擅自操作运行管辖设备;

100元

1分

3.7.10电机检修不三相短路接地;

100元

1分

3.7.11电气设备外壳在检修后未恢复地线;

100元

0.5分

3.7.12接地线使用后不对号存放;

100元

0.5分

3.7.13更换、维修电缆,打开孔洞未及时封堵;电缆夹层、隧道门不及时关闭。

100元

0.5分

4运行部分

4.1运行通用部分

4.1.1未做好隔离措施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网)打开;

100元

1分

4.1.2戴手套或用抹布缠在手上在裸露的对轮、齿轮、链条、钢绳、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清扫或做其他工作;

100元

1分

4.1.3运行炉不关看火孔;

100元

0.5分

4.1.4设备发生异常,不认真记录,不及时汇报或隐瞒真相;

100元

1分

4.1.5运行人员在巡回检查中自行检修设备;

100元

1分

4.1.6在操作开关、截门时,不使用专用工具,用脚或非专用工具操作。

100元

0.5分

4.2辅控部分

4.2.1跨越输煤皮带通行;

100元

1分

4.2.2进入油区、氢站、氨区不进行人体放电,携带火种或穿带钉子的鞋子进入;

100元

1分

4.2.3在制氢(氨)站、氢(氨)管路及充氢(氨)设备周围进行检修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氢(氨)浓度检测;

100元

1分

4.2.4输煤值班员启动输煤系统前,未进行联系,未启动警告铃;

200元

1分

4.2.5输煤系统积粉不及时清理,造成火灾隐患的;

100元

1分

4.2.6在火车车厢挂钩间跨越;

100元

1分

4.2.7清理粘煤、从皮带下部清理积煤时不停止皮带运行;

100元

1分

4.2.8非司机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械;

200元

1分

4.2.9不停止皮带运行和切断电源即清理磁铁分离器的铁块杂物;

100元

1分

4.2.10在煤场工作时进入斗轮机活动范围;

100元

1分

4.2.11输煤皮带停运时,在皮带上站立及传递各种工具;

100元

1分

4.2.12人工除灰时工作人员不戴防护用具、手套、安全帽,不穿防护服;

100元

1分

4.2.13运行中打开绝缘子室或电除尘本体人孔门。

100元

1分

4运行部分

4.2辅控部分

4.2.14处理堵灰设备(管道)时工作人员正对放灰孔;

100元

1分

4.2.15清理碎煤机内积煤、杂物时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00元

1分

4.2.16卸酸、碱性药品的工作人员,不戴口罩、面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穿长筒胶靴时裤脚未放在靴外;

100元

1分

4.2.17操作酸、碱管路的阀门,将面部正对法兰等连接件;

100元

1分

4.2.18氨区作业、应急处置时,安全防护着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100元

1分

4.2.19氨区、氢站、油区作业个人防护、安全措施、防火措施不到位的。

100元

1分

5工作票、操作票部分

5.1未经检修人员许可运行人员擅自变更工作措施;

按照《下花园发电厂工作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下花园发电厂操作票标准化

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分

5.2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从事其他工作;

1分

5.3工作负责人现场工作不持工作票,工作结束后不及时结票;

1分

5.4工作票不签名或代签名,疑似代签名当事人无法解释的;

1分

5.5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即开始工作;

1分

5.6工作人员擅自改变或移动已执行的安全措施;

1分

5.7工作负责人不到现场或离开现场未指定现场负责人;

1分

5.8检修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未组织清理检修现场;

1分

5.9设备检修后试运未将工作票收回,试运后不结束工作票时不根据实际重新布置安全措施;

1分

5.10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未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1分

5.11工作负责人不亲自办理工作票开工、终结手续,随意变更工作负责人;

1分

5.12操作前未核对设备位置、名称、编号;

1分

5.13操作票执行时不逐项打勾,同一组人员同时执行多张操作票;

1分

5.14动火票使用不规范的。

1分

6其它违章行为

对于现场违章不及时制止的;

100元

1分

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违章行为。

100-200元

1分

附表2:

亲情安全嘱托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厂时间

工作部门

所在班组

工作岗位

违章时间

违章地点

违章原因

违章可能

产生的后果

个人对违章行为的剖析及认识:

签字:

亲属安全嘱托:

签字:

班组(工作)负责人认识:

签字:

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识:

签字:

安监部评议:

签字:

附表3:

违章行为查处记录表

违章者姓名

违章者所在部门

违章行为简述

违章处理结果

违章积分

违章发现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