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SOC184 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 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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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SOC184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草案
编号:
CTSO-C184
日期:
局长授权
批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
本CTSO规定了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
按本CTSO批准的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4第21.353条要求重新申请CTSO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标识的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必须满足本文件附录1所做修改的SAEAS8057《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最低性能标准》(2008年7月发布)中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
a.功能
本CTSO的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飞机厨房和其他区域(例如,吧台)的飞机厨房插件设备。
厨房插件设备包含但不限定如下:
(1)烤箱(如对流,蒸汽,电磁感应,微波炉,面包加热器,菜肴保温器)。
(2)饮料机(如咖啡机,咖啡加热器,热水器,浓缩咖啡机)。
(3)饮料杯和水壶(所谓的热水杯和水壶)。
(4)独立制冷设备(例如,冰箱,冰柜,酒冷却器,水冷却器,空气冷却器)。
(5)垃圾压实机。
(6)滑轨组件。
(7)相关组件,如烤箱架、托盘和饮料服务机等。
b.失效状态类别
本CTSO第3.a条定义的功能失效属于微小失效状态。
设备的设计保证等级应至少与这种失效状态类别相对应。
c.软件鉴定
如果设备包含软件,则软件应按照RTCA/DO-178B《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1992.12.1)的要求进行研制。
软件的设计保证等级应与本CTSO第3.b节规定的失效状态类别一致。
d.电子硬件鉴定
如果设备中包含复杂电子硬件,则应按照RTCA/DO-254《机载电子硬件设计保证指南》(2000.4.19)的要求进行研制。
硬件的设计保证等级应与本CTSO第3.b节规定的失效状态类别一致。
e.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
申请人应按照CCAR-21-R4第21.368条
(一)要求申请偏离。
4.标记
a.至少应为一个主要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应包括CCAR-21-R4第21.423条
(二)规定的所有信息。
标记必须包含设备序列号。
b.应为以下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至少包括制造人名称、组件件号和CTSO标准号:
(1)所有容易拆卸(无需手持工具)的部件;
(2)制造人确定的设备中可互换的所有组件。
c.如果设备包括第3.e节中的偏离,标记应有方式表明偏离已获批准。
5.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计和生产批准。
提交资料包括CCAR-21-R4第21.353条规定的符合性声明和以下资料副本。
a.手册。
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说明和设备限制,该内容应对设备运行能力进行充分描述。
(2)对所有偏离的详细描述。
如需要,应标明设备的件号、版本、修订版、软件/硬件关键等级、使用类别以及环境类型。
(3)安装程序和限制。
必须确保飞机厨房插入设备按照此安装程序安装后,设备仍符合本CTSO的要求。
限制必须确定任何特殊的安装要求,还必须以注释的方式包含以下声明:
“本设备满足技术标准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性能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
如欲安装此设备,必须获得单独的安装批准。
”
(4)设备中每个部件进行环境鉴定的试验条件总结。
例如,可采用RTCA/DO-160F《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附录A的表格方式描述。
(5)原理图、布线图,以及设备安装所必需的其它文件。
(6)设备的可更换部件清单(注明件号)。
如适用,包括对供应商件号的交叉索引。
b.持续适航文件,包含设备周期性维护、校准及修理要求,以保证设备的持续适航性。
如适用,应包括建议的检查间隔和使用寿命。
c.铭牌图纸,规定设备如何标识本CTSO中第4节所要求的标记信息。
d.确定设备中所包含而未按照本CTSO第3节进行评估的功能或性能(即:
非CTSO功能)。
在获得CTSOA的同时非CTSO功能也一同被接受。
接受这些非CTSO功能,申请人必须声明这些功能,并在CTSO申请时提供以下信息:
(1)非CTSO功能的描述,如性能规范、失效状态类别、软件、硬件以及环境鉴定类别。
还应包括一份确认非CTSO功能不会影响设备对本CTSO第3节要求符合性的声明。
(2)安装程序和限制,能够确保非CTSO功能满足第5.d.
(1)节所声明的功能和性能规范。
(3)第5.d.
(1)节所描述非CTSO功能的持续适航要求。
(4)接口要求和相关安装试验程序,以确保对第5.d.
(1)节性能资料要求的符合性。
(5)(如适用)试验大纲、试验分析和试验结果,以验证CTSO设备的性能不会受到非CTSO功能的影响。
(6)(如适用)试验大纲、试验分析和试验结果,以验证第5.d.
(1)节描述的非CTSO功能的功能和性能。
e.按CCAR-21-R4第21.358条要求提供质量系统方面的说明资料,包括功能试验规范。
质量系统应确保检测到可能会对CTSO最低性能标准符合性有不利影响的任何更改,并相应地拒收该产品。
f.材料和工艺规范清单。
g.定义设备设计的图纸和工艺清单(包括修订版次)。
6.制造人资料要求
除直接提交给局方的资料外,还应准备如下技术资料供局方评审:
a.用来鉴定每件设备是否符合本CTSO要求的功能鉴定规范;
b.设备校准程序;
c.原理图;
d.布线图;
e.材料和工艺规范;
f.如果设备包含非CTSO功能,必须提供第6.a节至第6.e节与非CTSO功能相关的资料。
7.随设备提交给用户的资料要求
a.如欲向一个机构(例如运营人或修理站)提交一件或多件按本CTSO制造的设备,则应随设备提供本CTSO第5.a节至5.c节的资料副本,并补充此飞机厨房插入设备其他的设备正确安装、审定、使用和持续适航所必需的资料。
b.如果设备包含已声明的非CTSO功能,则还应包括第5.d.
(1)节至第5.d.(6)节所规定资料的副本。
8.引用文件
a.SAE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SocietyofAutomotiveEngineers,Inc.
400CommonwealthDrive,WARRENDALE,PA15096-001,USA
也可通过网站www.sae.org订购副本。
b.RTCA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RadioTechnicalCommissionforAeronautics,Inc.
115018thStreetNW,Suite910,WashingtonD.C.20036
也可通过网站www.rtca.org订购副本。
附录1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最低性能标准
本附录规定了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最低性能标准(MPS)设备,适用的最低性能标准是SAEAS8057《飞机厨房插件电气、加压设备》(2008年7月发布),并对其做如下修订:
1、第5页,1.3.b,使用下述内容替换1.3.b“应该”:
“应该”表示一种可以采用替代方案,包括不符合规定的标准。
2、第8页,忽略2.2的定义:
“验收测试”,“关联组件”,“有害的永久变形”和“失效安全”。
3、第8页,将2.2“失效”的定义更换为:
“失效:
是指不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
该标准确保了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4、第9页,将2.2“互换性”的定义更换为:
互换性:
是指为了满足原始的所有物理、功能和结构要求允许一个组件或零件去替换另一个或者被另一个替换的一种质量属性。
5、第9页,将2.2“最大正常操作压力(MNOP)”的定义更换为:
“最大正常工作压力(MNOP):
设备的组件正常运行条件下设备压力系统的最大可达压力”。
6、第9页,将2.2“选项”的定义更换为:
“选项:
能够作为设备的一项功能。
应充分开发,并能在不影响本技术标准规定的AS标准性能要求的情况下被纳入本项目”。
7、第9页,忽略2.2“定期检测”的定义。
8、第10页,忽略2.2“工艺规程”的定义。
9、第10页,将3.1更换为:
“表1列出了典型厨房插入设备设计的适用要求。
新颖的设计可能需要符合附加要求或表1中未通过项目识别的要求。
要使用该表,请沿着顶行查找相关的设备,然后阅读该列;出现圆点符号的行表示需要满足的要求。
括号中的圆点符号表示该要求仅适用于有关设备的一部分”。
10、第11页,忽略3.2.1和3.2.1.1。
11、第12页,忽略3.2.1.2.a。
12、第12页,将3.2.1.2.c更换为:
“铝蜂窝芯应进行耐腐蚀处理”。
13、第12页,忽略3.2.1.4-3.2.1.6。
14、第12页,将3.2.1.8更换为:
“组件应防止由于环境原因导致的使用中的劣化或强度损失。
可能接触的不同金属材料(包括紧固件)的选择和表面处理应符合MIL-STD-889或同等标准。
不具有耐腐蚀性的材料应进行保护处理或使用涂层,不得使用镁合金”。
15、第13页,忽略3.2.1.9-3.2.2.3。
16、第14页,将3.2.2.4更换为:
“粘接接头不得主要承受张力”。
忽略条款3.2.2.4.a-d。
17、第14页,忽略条款3.2.2.5。
18、第14页,将条款3.2.3更换为:
“垃圾压实机的结构:
垃圾压实机应由耐火材料制成,在预期使用条件下能够防火(见3.10)”。
19、第15页,忽略3.2.4
20、第15页,将3.2.5更换为:
“应明确界定设备与周围厨房或通风,散热,安装,装载等所需的结构之间的接口间隙,并将其包括在本CTSO第5节‘申请材料要求’中。
21、第15页,将3.2.6更换为:
“设备应符合本技术标准规定附录2的要求”。
22、第15页,将条款3.2.7更换为:
“技术标准规定设备制造人应永久和清晰地标记:
(1)每个技术标准规定设备均附有技术标准规定持有人的名称,商标,标志或其他中国民航局批准的标识和部件号;
(2)每个技术标准规定设备,除非在适用的技术标准规定(有CTSO编号和指定字母)中另有规定外,要符合适用技术标准规定特别要求的所有标记,以及序列号或制造日期或两者都有。
”
23、第16页,忽略3.2.8。
24、第16页,将3.3.1.a更换为:
“设备的设计应满足4.2.1规定的结构荷载”。
25、第16页,将3.3.2.a更换为:
“设备结构应能承受每个方向的负载,并按4.2.1进行验证”。
26、第16页,将3.3.2.b更换为:
“装载条件应通过假设设备围绕飞机z轴安装来确定(见图1)”。
27、第16页,忽略3.3.2.c。
28、第16页,将3.3.2.d更换为:
“在极限载荷情况下不应发生故障。
在极限或极限载荷情况下发生的所有永久变形应在每个设备提供的数据中报告。
”忽略3.3.2.d.中的“注”。
29、第16页,将条款3.3.3更换为:
“在考虑附件(如门铰、门闩、固定装置)的设计荷载因素之外,还应采用局部附着系数1.33”。
30、第16页,将条款3.3.4更换为:
“材料强度特性应以符合行业规范的材料试验为依据,以统计为基础建立设计值。
设计值应能尽量减少由于材料变化引起的结构失效的可能性。
适用的规范包括《金属材料过程开发和标准化手册》(MMPDS,以前的MIL-5手册)和《复合材料手册》(CMH-17,以前的MIL-17手册)”。
材料强度的分析证明应基于通过重复结构测试显示为统计上可靠的材料设计值。
全尺寸测试所显示的强度证明,应考虑采用适当的过载系数来说明制造零件所用的材料和工艺的可变性。
参见通用航空制造人协会(GAMA)文件第13章第2节,以确定适当的过载系数。
31、第18页,将3.3.5.i更换为:
“由3.17,4.2.1中测试条件产生的力或保持装置本身的重量不得导致保持装置释放”。
32、第18页,将3.3.5.m更换为:
“具有储物隔间的设备(例如,垃圾压实机,烤箱,冰箱和冰柜,酒冷却器)应设计成使得储物隔间可以完全容纳其内容物”。
33、第18页,将3.3.6.b.2更换为:
“最大湿重,包括用于设备正常操作的相关部件(附加的软管,管道和/或电气导管除外),设备管道系统中的最大水量,包括水箱,饮料服务器,浸泡枕头包(如适用)中的水”。
34、第19页,忽略3.3.8。
35、第19页,忽略3.3.9。
36、第19页,将3.4.1.a更换为:
“设备所使用的电源应被设计成飞机上典型的电压(例如,28VDC、115VAC(恒频(CF)或者宽变频(WF))、230VAC(CF或WF))”。
37、第20页,将3.4.4更换为:
“设备应设计成能够承受过电压而不产生电弧、火花、烟或火。
设备应设计成能够通过以下电介质测试:
(注:
通常不能无损地进行电介质耐压测试的组件(滤波器,保护二极管)可能会因这些测试断开或单独禁用(例如,短路)。
介电耐压试验应在绝缘电阻试验之前进行。
”3.4.4.a和b保持不变。
38、第21页,将3.4.7更换为:
“除本文件的要求外,微波炉应满足GB4706.2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其中微波炉微波发射量限制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在距离微波炉表面的距离大于等于5cm处,初始微波泄漏应满足小于等于1mW/cm2,模拟异常情况进行试验时微波泄漏应满足小于等于5mW/cm2。
具体的卫生标准按附录2的要求执行”。
39、第21页,将条款3.4.8.a更换为:
“设备的设计应尽量减少电磁干扰的产生或敏感性”。
40、第21页,忽略3.4.8.b。
41、第22页,将3.4.9.b更换为:
“隐藏安装的设备(例如,远程热水器,空气冷却器)可能有一个单独的控制模块,可以安装在厨房的前部,用于以下功能:
”项目号中的信息保持不变。
42、第23页,将3.6.2.a更换为:
“在CTSO的第5节申请资料要求中显示完整的设备管道接口”。
43、第23页,忽略3.6.2.c和3.6.2.d。
44、第23页,将条款3.6.3更换为:
“能够连接到飞机的饮用水系统设备,这个设备的加热和储存水的地方应该包含一个传感器检测水位低的情况。
低水位的指示应同时向设备加热元件发出警告和中断电源”。
45、第23页,将3.6.4.a更换为:
“能够连接到飞机饮用水系统的设备应包括自动排气装置”。
46、第23页,将3.6.4.b更换为:
“能够连接到飞机饮用水系统的设备应能自排水”。
47、第24页,将3.6.6.a更换为:
“通过试验证明设备的防爆压力值,并按照CTSO第5节(申请资料要求)的要求提供压力值”。
48、第25页,将3.6.7.b更换为:
“水龙头应可以自行关闭,除非CTSO的第5节申请资料要求规定此设备用于安装在厨房的水槽上方”。
49、第25页,将3.8.c第一句更换为:
“外部表面必须直接加热以达到设备目的(例如,烤面包机槽、煎锅表面、三明治机的加热板、饮料容器的保温板)不包含在3.8.a和3.8.b”。
50、第25页,将3.9更换为:
“材料(包括应用于材料的表面处理或装饰表面)应符合CCAR-25附录F的适用段落,如下:
”。
51、第25页,将3.9.1.a更换为:
“当按照附录F中第I部分测试时,设备应符合CCAR-25适用的关于易燃性的要求”。
52、第25页,将3.9.1.b更换为:
“隔热、隔音材料和部件(棉絮,覆盖箔,泡沫等)应符合CCAR-25附录F第VI部分可燃性和火焰蔓延要求”。
53、第26页,将3.9.2更换为:
“存放时,设备的暴露表面应满足CCAR-25,附录F,第IV和V部分的热释放和发烟要求”。
54、第26页,将3.10.a更换为:
“专用于或可用于废物存放的设备(例如垃圾压实机)应符合AC25-17A运输类飞机机舱内部防火手册附录8防火测试方法第4.2节餐车和第5.2节可接受原则”。
55、第26页,将3.11更换为:
“设备应使用材料和/或工艺进行标记,以确保在其使用寿命期间内标记的易读性。
标记应醒目,标记位置、样式和措辞应一致。
重量标牌应包括英制和公制两种。
标牌的位置和措辞应在CTSO的第5部分申请资料要求中说明”。
56、第26页,将3.11.3.a更换为:
“在每个废物处理容器上或附近(例如垃圾压实机的废物处理盖子),须设置“禁止丢弃香烟”的标识”。
57、第27页,忽略3.14.a、3.14.b和3.14.c。
58、第27页,忽略3.17关于表格2底部通过/不通过标准的注#1,并将注#2更换为:
“
(2)设备应符合该CTSO中关于RTCA/DO-160的性能要求表明“确定符合适用的设备性能标准”。
在DO-160测试后,该设备也应符合该CTSO的性能标准”。
59、第30页,将条款3.18.1更换为:
“设备的功耗应在CTSO第5节申请资料要求中定义。
”
60、第32页,将3.19更换为:
“故障模式和影响分析(FMEA)应在设备级别独立于飞机进行。
分析应包括在整个操作范围内的典型和隐藏的故障模式,并包括错误操作的影响”。
61、第33页,将4.2.1的表3注释
(2)更换为:
“
(2)可以提高载荷系数以满足飞机飞行和地面情况。
如果采用提高的载荷系数,则应在CTSO第5.a.
(1)中提供”。
62、第33页,将4.2.1表3注释(5)更换为:
“(5)对于带有储物隔间的设备,最大门挠度应满足3.3.5.n的要求”。
63、第34页,将4.2.4.a更换为:
“验证压力测试:
验证单元应将其加压部件测试到所需的验证压力;该压力应保持5分钟。
设备不应因试验而损坏或泄漏”。
64、第35页,将4.2.6.2.b更换为:
“设备的顶部,侧面和前表面应按照CCAR-25部附录F第IV部分和第V部分进行试验”。
65、第35页,将4.2.7改正为:
“用于接收可燃材料的垃圾压实机应符合3.10的防火要求,并根据AS8056,4.6证实”。
66、第35页,忽略4.2.9。
67、第37页,将4.2.15更换为:
“根据ARP4761在独立于飞机的设备级准备和实施FMEA。
”
68、第38页,忽略4.3。
69、第39页,将5.1.b.12更换为:
“设备排放的最大排放空气量(如适用)。
”
70、第40页,忽略5.2。
71、第41页,忽略第6节。
附录2飞机厨房和厨房设备的卫生建造指南
本CTSO附录1第21条提出的更改,具体要求如下:
0前言
本附录包含了飞机厨房和厨房设备的卫生建造标准。
本附录为飞机制造商、飞机厨房和厨房设备制造商以及航空业从业人员的指南,其目的是使飞机厨房达到并维持更高的卫生水平,并为卫生建造提供统一的标准。
1定义
1.1可接受的
向相关部门阐明其满足且适用预期用途。
1.2可接近的
使用简单的设备即可暴露以进行检查和适当清洁的区域,空间或表面。
1.3容易接近的
无需使用工具即可进行清洁和检查的暴露区域、空间或表面。
1.4内角或拐角
两个平面相交后的角度小于等于110°。
1.5航空餐饮点
提供飞机使用的食物、饮料或服务设备的餐饮场所或航空售卖点。
1.6容易清洁的
材料经过涂漆以及焊接加工后容易接触到表面,且残留物可以通过常规清洁方法完全去除。
1.7闭合
紧密地装配在一起,以实现面对面接触,开口不大于0.8毫米(1/32英寸)。
1.8厨房设备
与航空餐饮服务一起使用的设备,该设备不是厨房的组成部分而是可拆卸的。
烤箱、冰箱、冰柜、托盘式手推车、酒具和咖啡机在本附录中属于这一类设备。
1.9食品
全部或部分人类使用或打算使用的任何生的、熟的或加工的食用物质、饮料(包括水和冰)或配料。
1.10餐饮服务用品
餐饮服务作业中使用的设备和餐具(包括一次性的设备或餐具)。
1.11潜在有害食品
任何全部或部分含有奶类或奶制品、鸡蛋、肉类、家禽、鱼类、贝类或其他能够导致传染性微生物或有毒微生物快速或者逐渐繁殖的食品。
1.12机上厨房
属于飞机的一部分,包括酒吧、服务中心和辅助性厨房,用来存放和提供食品、饮料和服务用品。
1.13接头
用于连接设备的两个或多个零件、部件或截面的相交线。
1.14耐腐蚀材料
在使用条件下以及食品、清洁剂和消毒液的长期作用下仍保持其原始表面特性的材料。
本附录中认为铝是耐腐蚀的。
1.15非吸收性材料
表面具有防止水分渗透的材料。
1.16无毒材料
不会产生能够渗入食物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以及饮用水的接触涂层和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搪瓷制品,需要满足GB480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搪瓷制品》要求,并且增加对于杯子、马克杯(体积约为240mL)的铅含量要求:
≤0.5μg/mL(该项要求补充到4.2节)。
对于陶瓷制品,需要满足GB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要求。
对于玻璃制品,需要满足GB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要求,并且对于杯子、马克杯(体积约为240mL)的铅含量要求:
≤0.5μg/mL(该项要求补充到4.3节)。
对于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需要满足GB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要求。
对于金属材料及制品,需要满足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
对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需要满足GB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要求。
对于塑料、树脂类食品接触材料需要满足表1的要求。
1.17多温度组件
一种能够结合冰箱、冰柜或烤箱中的两种或多种功能的容器。
1.18高温烤箱
能够将食物快速加热至60℃(140°F)或更高温度的烤箱。
1.19保温烤箱
能够将食物的温度持续保持在60℃(140°F)或更高温度但是不能用来加热、重新加热或使脱水食物复原的烤箱。
1.20冰箱
能将食物的温度保持在7.2℃(45°F)或更低温度的设备。
1.21可拆卸
能够使用简单的工具从主结构中取出。
1.22易于拆卸
能够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从主结构中取出。
1.23密封
没有裂缝或其他开口使水分进入或通过。
1.24接缝
用于连接设备的两个或多个零件、部件或截面的接线。
1.25一次性条款
由制造商有目的地编制且得到公众普遍认可的仅一次有效的条文,之后便不再使用。
1.26光滑度
至少与以下各项等效的表面光洁度:
1.26.1食物接触面
表面达到NO.3(用100号研磨带研磨)不锈钢光洁度。
1.26.2非食物接触面
无可见垢的商业级热轧钢材。
1.27安全温度
对于潜在有害食品其温度大于等于7.2℃(45°F)。
1.28简单工具
常用的手动工具,如螺丝刀、钳子或开口扳手。
1.29液体废物
飞机飞行中由厨房内的餐饮服务产生的液体,包括水、融化的冰和饮料。
1.30固体废物
飞机飞行中餐饮服务积累的垃圾和废物等。
1.31饮用水
饮用水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2材料
良好的卫生设计和建造特点与设备制造中使用的材料类型有关。
材料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不会使接触到的任何食物或饮料产生毒素,并且容易清洁。
以下标准适用于厨房、厨房设备、饮用水系统:
2.1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