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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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煤业公司二〇一二年工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降低人工成本,规范分配行为,理顺分配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全年生产经营总体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企业《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办法》以及《煤业公司二〇一一年经济运行总体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工资管理原则
㈠、工资指标由经营部编制管理,基层单位工资指标的使用由经营部审批。
严格控制工资成本,进入工资结算的各类工资经经营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结算办公室对基层单位结算。
当月工资结算超出工资成本的部分,公司全部职工工资同比例下浮。
㈡、工资含量测算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数。
工资分配要坚持企业自主决定,自我约束,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继续向苦、难、累、险工作岗位倾斜;向责任重、风险大、技能要求高的岗位倾斜。
㈢、实行以效定编、以编定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同工同酬。
凡是有量可计,便于考核的实物工作量,应采取计件工资形式。
㈣、认真执行内部市场价格往来结算及内部价格收购的制度,并且与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成正比例。
㈤、要依据生产任务、劳动定额,岗位定员核定工资单价和劳务价格。
工资单价和劳务价格一经核定,非特殊情况不得调整。
力求保持全年不变.
二、工资总额构成
㈠、计时工资;
㈡、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单项工程或零星工作劳务费);
㈢、奖金(指安全奖、质量标准化奖等):
㈣、津贴和补贴:
㈤、加班、加点工资:
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工资结算
㈠、综采队实行吨煤价格收购制。
工资总额=收购单价×验收产量+安全奖+质量标准化等奖励+区队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当月材料、电力消耗以及未完成挂钩指标等原因发生的扣罚款项。
工作面出现断层长度10米以上,厚度影响1.5米以上,断层部分煤量单价上浮100%.
综采工作面回采率考核指标为97%,每月由工程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及工作面地质情况测定考核结果,回采率达到考核指标时奖励元.
㈡、掘进队实行进尺价格收购制。
工资总额=收购单价×验收进尺+安全奖+质量标准化等奖励+区队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当月材料、电力消耗以及未完成挂钩指标等原因发生的扣罚款项.
超额完成生产计划部分(不含调整计划)给予奖励。
超计划进尺在米以内的部分,每米奖元;超计划进尺在米以上的部分,每米奖元。
㈢、通风区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劳动定额核算定额工数结算计件工资。
废弃工作面的回撤及各类设备的回收,按内部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㈣、其他辅助队:
以岗位定员为基础,实行有偿服务,按照内部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㈤、机关科室管理人员按基础工资标准,工人按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核定,实行总额承包。
㈥、供应科:
1、按照出库完全成本材料收取材料管理费;
2、各种车辆服务收费;
3、材料差价奖励;
4、修旧利废人工费。
㈦、机修车间:
矿内各单位的机电设备,支护用品配件的检修、修理及配件加工,零星加工劳务费收入;设备的大修、小修及委托加工等。
㈧、行政科:
1、科室人员按定岗定员实行工资总额承包;
2、浴池及洗衣房人员根据完成工作量,按内部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㈨、护矿队:
按定岗定员实行工资总额承包。
㈩、运输区队:
1锅炉房按照定员核定人数与费用挂钩考核结算工资;
2其它岗位根据工作量按内部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11、预留工资
区队结算工资额较高时,可预留部分工资作为储备。
预留工资由结算办公室统一建帐管理。
预留工资只能用于以丰补欠,不得挪作它用。
12、区队经费计提和使用
计提:
生产区队经费要按照陕煤澄矿司发〔2009〕70号文件规定计提,计提的经费不再挤占工资额,由成本单列.计提额为当月实际结算工资总额的1%。
经费使用由区队长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使用:
①集体活动;②探望工伤人员;③公益活动;④购买办公用品;⑤职工延点误餐等(注:
误餐费支出不得超过公用经费的50%)。
公用经费由区队控制使用,年终算总帐。
节余部分的50%用于奖励区队班子成员,年度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四、工资标准及规定
㈠、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公司核定的年薪标准执行;
2、采掘队
党政正职: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上时,用超额工资支付不高于全队平均工资2倍的工资.
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技术员: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上时,副职、主管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的0.8系数乘以岗位价值考核得分系数支付;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0.6系数乘以岗位价值考核得分系数支付(低于全队平均工资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
3、生产辅助单位
党政正职: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上时,用超额工资支付不高于全队平均工资的3倍.
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技术员: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上时,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的0。
8系数乘以岗位价值考核得分系数支付,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0。
6系数乘以岗位价值考核得分系数支付(低于全队平均工资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
辅助单位管理人员和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工资均与公司安全生产指标挂钩,其中,原煤产量占40%、掘进进尺占40%,安全占20%。
4、科室
①、工资标准
副总: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0元,质量标准化00元;
正科级: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0元,质量标准化奖00元;
副科级: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00元,质量标准化奖00元;
业务主管: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00元,质量标准化奖0元;
科员: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元,质量标
准化奖元。
其他人员:
按保障工资+绩效工资支付;由矿务局调入人员仍按照局套改工资标准支付。
②、因工作失误,被公司通报批评的部室当月安全奖下浮50%,工作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当月安全奖。
③、机关科室基础工资总额上浮30%。
科室提取基础工资总额的60%与岗位价值精细化考核挂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认真考核支付。
每月3号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报经营部,不按时上报考核情况的单位,当月基础工资总额不予上浮.
④、机关人员职务工资,严格按照制度工作日考核支付。
5、采掘辅助区队管理人员职务工资,执行日工资,以28天为计算基础,按实际出勤支付.
6、区队副职在履行正职职责超过1月时,用本单位超额工资按出勤每天支付30元补助(不超过正职标准)。
7、双头双面的区队,党政正职职务工资上浮50%,主管技术员支付300元,技术员支付200元。
分头分面考核支付。
㈡、工人工资的支付
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为主,实行“圆班计件、分班计量、个人记分,按岗位价值精细化考核”的工资分配形式.
㈢、采掘队及生产辅助单位年末有结余工资时,根据经营实际情况,由本单位提出申请报劳人科,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发放本单位效益工资。
五、单项(零星)工程工资支付
㈠、确因生产需要,安排有关单位完成的计划外零星工作,由主管领导组织生产部、经营部等有关部门到现场实地勘测验收。
验收单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工资。
㈡、零星工程、工作面安装、回撤所需工资由生产部和机电部承包。
1、生产科承包工资成本指标00万元的工程范围:
①、本单位正常掘进工程以外的巷道起底、维修、水仓清理、打(拆)水沟、斜坡拆打台阶、铺拆轨道、系统巷道的拆铺砖及新成形巷道安装前因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巷道变形、地鼓,需要重新维护和标准化整治的工作量.
②、安撤工作面的前期准备包括:
工作面的挂网、扩帮、打锚杆、锚索、起底、运架线路巷道维护、铺拆轨道、下运轨枕、调道、下运回撤单体、π型梁、十字梁、板梁及板皮。
2、机电科承包工资成本指标00万元的工程范围:
①、综采工作面设备、管路、电缆、皮带的安装、回撤。
②、安撤前准备工作及零工:
下运安撤绞车、风机、运输线的换绳、管路及电缆的安撤及维护;零工包括运输线路的安全设施,挡车栏、挡车器、地滚及新形成巷道的皮带、溜子安设及回撤。
3、以上指标由承包单位控制,累计使用,不得超前支付,与本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20%挂钩,经营部建立专帐按月累计考核。
全年考核,累计不超,当月所扣工资予以返还.
4、井下辅助区队属本单位系统巷道的轨道铺设、挡车栏的更换、绞车维护、管线整治、皮带检修、设备及机械正常更换、电缆吊挂、管路弯头制作、机械、管线刷漆、变电所的正常维护及检修、风筒吊挂、风门安装、垒砌密闭等均含在工资单价内。
因矿生产需要设计变更、拆除或安装工程的工作量由矿支付工资。
5、井下工作面搬家,工作面安装各类机电设备,风水管路的安装拆运,严格按矿核定的内部单价,谁家干支付给谁。
除此以外各单位工作范围以内的设备检修、更换由各单位自负.
6、零星工程人工费的核付,无论是采掘队还是辅助队实行相同工作执行统一工作物等级标准,按照公司内部劳务价格标准核算工程人工费。
六、挂钩考核
㈠、区队定额任务及结算单价
单位
定员
人数
生产任务
(T、M)
收购单价
(元/T、M)
综采队
掘一队
㈡、区队干部挂钩比例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挂钩比例
(%)
考核
部门
安全
轻伤超指标
取消安全奖
生产任务
完成月计划
质量标准化
达一级
误时影响
计划指标
材料
计划指标
电力
计划指标
设备完好率
七、安全奖和质量标准化奖
为鼓励和促进安全生产,工资结算与安全生产挂钩。
当月实现安全生产时,凡出勤满22天的采掘工每人按600元,辅助工每人按300元结算安全奖。
质量标准化奖………………………。
八、津贴标准
㈠、井下津贴
类别
标准(元/工)
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直接工
井下采掘工作面的辅助工
井下其他工人和下井工作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㈡、夜班津贴:
类别
前夜(元/工)
后夜(元/工)
井下采掘岗位
井下辅助岗位
地面岗位
㈢、班中餐标准:
类别
标准(元/工)
井下采掘岗位
井下辅助岗位
㈣、技术津贴:
按澄合局发〔2005〕33号文件《关于对原煤生产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试行技术岗位津贴的通知》精神,执行下列标准:
高级技术
职务
中级技术
职务
初级技术
职务
本科学历
见习生
大中专学历
见习生
干部(全天24h)值班,每天补助00元。
㈤、书报费:
书报津贴按以下标准:
技术员、助理职称每月00元,中级以上职称者每月00元,职称应以公司(局)文件下发级别为准,
九、劳动工资日常管理及要求
㈠、劳动工资日常管理
1、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①、新招收工人,实行3个月的熟练期,熟练期按岗位绩效工资的80%支付,熟练期满后,执行岗位绩效工资。
②、新招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
见习期间工资按照见习期绩效工资待遇支付,见习期满后执行岗位绩效工资。
2、职工调动工作的工资处理.人员调动实行易岗易薪,按新调入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未经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凭其任职资格享受工资待遇。
4、职工借用或临时变换工作岗位时间超过30天的,必须易岗易薪,按实际从事岗位计发岗位绩效工资。
陪床、学习等其它工作时间超过30天以上的,按一岗标准执行(不享受岗位津贴),工资不得超过岗位绩效工资的100%,本单位工资低于100%时,工资同比例下浮(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其它工资支付:
①、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的伤残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按实际工作年限的长短支付病假工资。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按职工本人岗位绩效工资的70%支付,5年以上的按75%支付。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按75%支付,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按80%支付;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按85%支付;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按90%支付;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按95%支付;30年以上的,按100%支付;
③、职工休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工资,均以岗位绩效工资作为计发标准,不享受各类岗位津贴,当月本单位工资达不到100%时,各类假工资同比例下浮.
6、实行日薪制的职工,日工资计算办法为:
(保障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月计薪天数(21。
75)。
7、严格控制加班工资的支付,公休日加班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先应将加班计划报劳资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
8、处分期间工资待遇:
①、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年.地面职工留用查看期间发给保障工资。
井下职工留用察看期间不执行各种生活性津补贴,只发给生产性津补贴。
②、职工受警告三个月内、记过处分半年内,不参与矿发的奖金分配;受记大过、留用察看处分一年内,不参与矿发的奖金分配,处分期内不得调整提高岗位绩效工资。
9、加强奖金管理。
原则上不再设立单项奖,对确需奖励的重点工作,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明确考核内容、发放范围及奖励标准,做到公开、透明。
㈡、工资分配、审批与监督
1、工资分配、审批:
①、基层单位须于月初3号前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制定出当月工资分配办法。
②、工资分配办法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书记、队长(科长)、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签字后报经营部审批。
经营部、精细办、本单位各存一份,同时公布执行。
③、基层单位接到当月工资结算单后,要召开工资分配会,制定工资分配方案。
工资分配方案经经营部审批后,经营部交精细办、本单位各存一份,同时在公布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④、精细办按照各单位月初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和工资分配方案及职工个人得分,制作工资表。
经本单位书记、队长(科长)、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报经营部审批。
⑤、工资发放表经经营部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由银行以工资卡发放给职工。
职工在工资发放表签字确认后,将工资发放表交财务部存查。
2、监督程序及有关规定:
①、基层单位职工每天的考勤、记分情况,必须在次日公布;工资结算单、分配方案、工资表、预留工资使用、个人扣罚款等情况每月要在公布栏向职工公布。
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②、纪监委、经营部、工会要定期对区队工资(奖金)分配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每月有选择的参加区队工资(奖金)分配民管会议,防止代资代分等损害职工利益现象的发生。
一经查实有虚报出勤、代资代分的,按照《关于对代资、截留、克扣、虚报职工工资奖金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③、基层单位要做好基础资料建档工作。
要按时将每年职代会资料、民管会议记录、工资分配原始依据和资料整理好,并妥善保存,不得丢失。
十、所有工资性收入必须经经营部审批,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严禁结算规定以外的其它项目进入结算程序。
十一、附则
㈠、名词解释:
1、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包括:
计件超额工资、单项工程人工费):
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
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