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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新双高双普标准

附件1: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指标

评估验收标准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一、

教育

管理

(400分)

1.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制度:

印发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陕西省《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和保障措施;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共4项,每项5分。

20

2.管理体制:

建立“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依法完善义务教育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统筹、以市为主、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与支持。

共4项,每项5分。

20

3.坚持依法治教:

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建立有关方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分解目标责任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和管办评分离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管理职责,重大教育政策出台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问责机制,积极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社会各方面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机制。

共4项,前3项各4分,第4项3分。

15

4.统筹领导与奖励问责:

成立县域教育改革发展和“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及保障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双高双普”实施方案,县级政府召开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部门、乡镇(街办)、村组工作职责;建立“双高双普”奖励与问责机制。

共3项,第1项6分,后2项各4分。

14

5.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

县级政府印发推进素质教育战略主题的实施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每学期不打招呼检查指导2次(每次半天)教学活动和保教工作;切实做到不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不得宣传和炒作高考和中考状元,禁止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不得以部分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局长、校长、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保障、监督、奖惩和问责机制,教育评优奖励必须向义务教育学校、农村边远学校、非毕业年级、体音美学科倾斜;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要分别成立男、女学生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社团组织;创建3所以上省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幼儿园),创建2所以上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共5项,前4项各4分,第5项10分。

26

6.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指导学校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会议管理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章程,指导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县级政府每年督查1次学校、幼儿园落实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情况,并形成督查报告。

共4项,每项3分。

12

7.校长、教师管理:

县级政府印发中小学校长、教师归口管理文件,并落实到位;成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归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依法对教师的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调配交流、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实施归口管理,确保教师队伍学历合格、专业对口、综合素质高。

共4项,每项5分。

20

8.教师队伍建设:

按编制标准配置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建立每年补充一批新教师制度;建立和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落实农村边远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在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给予倾斜;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建立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梯队,高级职称评审打破学校界限,全县统一管理和使用;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每年至少表彰奖励一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共6项,每项3分。

18

9.教师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每学期县域内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督查活动;教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首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不得索要或者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不得组织、参与和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共6项,每项3分。

18

10.教育环境:

印发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文件,落实有关部门、乡镇(街办)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职责;公共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设施、科技馆、博物馆等向学生、幼儿免费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严禁在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半径内建有污染环境的企业,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场所,严禁在校园内设置无线通讯塔架,严禁高压线穿越校园,已建成的由县级政府负责半年内迁移、拆除或关闭;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以内开办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校园门前道路两侧50米无集贸市场、停车场、堆放杂物现象,禁止在校园门口30米以内摆摊设点,禁止占用校园门前的道路和校门两侧的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禁止在校园门口20米以内设置垃圾台、摆放垃圾桶;校园门前道路两侧50米设置减速带和安全警示牌,设置人行横道等标志、标线。

共7项,第3项4分,其余每项3分。

22

11.安全稳定:

学校、幼儿园场地独立完整,无土地纠纷;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消除土木结构校舍,无危漏校舍,所有学校、幼儿园建设必须考虑残疾儿童少年及少数民族需求;成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制定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预案,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为学校和幼儿园配备安全保卫人员,配置各种安保器材和设施,定期进行校舍建筑、消防设施、体育设施、药品管理、设备器材、校车安全、食品卫生、用电饮水等安全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不得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隐患,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共6项,每项4分。

24

12.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勇于创新,务实求真,廉洁奉公,熟悉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检查指导教学活动和保教工作不少于10次(每次半天);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和谐,超前谋划,及时为县级党委、政府教育工作决策提出建议,成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工作负责人,副局长每学期下学校、幼儿园检查指导相应工作不少于20次;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每人每学期结合本职工作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确保机关文件材料内容详实、措施具体、行文规范,运转高效。

共3项,每项5分。

15

13.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

县级发改、财政、人社、公安、体育、文化、卫生、住建、国土、物价、民政、工商、税务、交通、环保、审计、司法等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共16个部门,每个部门3分。

48

14.乡镇(街办)教育工作职责:

落实乡镇(街办)教育工作职责,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教育工作;负责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园、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学校、幼儿园土地征用及村办幼儿园建设等问题;加强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及时处理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财产的违法事件。

共4项,每项4分。

16

15.村组(社区)教育工作职责:

村组(社区)通知并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按时--办理入园、入学手续;配合乡镇(街办)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对辖区教育环境的综合治理,协助做好教育用地的征用工作,大力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协助乡镇(街办)及时处理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财产的违法事件;督促留守少年儿童的父母关爱子女,经常关心子女学习生活情况,定期回家看望子女,履行父母责任和义务,满足子女亲情需要。

共4项,每项3分。

12

16.教育科研机构:

印发教育科研工作规划,重点研究指导高效课堂、校(园)本科研、幼儿游戏活动载体开发;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评课(保教活动)不少于20节,向全县(市、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作1次专题学术报告,撰写指导高效课堂、校(园)本科研、幼儿游戏活动载体开发调研报告2篇,其他负责人和教研员每学期指导高效课堂和幼儿游戏活动不少于40节,记录详实;建立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晋升、退出机制,专职教研员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占30%,确保教研人员能胜任相应学科教研工作,鼓励教研人员积极参与上一级学校、幼儿园评估测试及教研活动;县(市、区)每学期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科统一测试不得超过1次,不得用奥数内容对学生进行测试,不得在统考和教辅资料方面违规操作并增加学生负担;专职教研员按各类教育的学科编制,至少每学科配备1人,课时多的学科配备2人,成立体音美综合科研机构和学前教育科研机构,配齐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薄弱学科教研员,建立县(市、区)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评估测试制度,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布;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建有学术报告厅、会议室等,人均图书500册以上,报刊杂志人均3种,保证工作用车;每年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使用。

共7项,第2项6分,其余每项2分。

18

17.电教中心:

印发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建设和完善基础教育专网、教育局域网和数字化校园网,建设覆盖各类教育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制订校园电视台建设指导意见,千人以上学校建有校园电视台;制定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络精品课程和课件,检查指导学校电教工作和设备维修工作;30万人口以下编制5人,30万人口以上编制7人;建有编辑室、制作室、资料室、网络室,设施配备达到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经费按需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使用。

共6项,第2项7分,其余每项2分。

17

18.教师进修学校:

50万人口以下占地面积6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50万以上人口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有远程多媒体网络教室、学术报告厅、计算机语言教室、综合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图书1.5万册,阅览室报刊杂志30种,普通教室配备现代化教学设施,校舍能同时承担300人以上的培训;在编在岗教师达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五,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

1;教师本科学历占100%,其中研究生占10%,中、高级职称占60%,其中高级职称占30%,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上一级学校、幼儿园评估工作;建立五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集中培训课时不少于360课时;教师年培训经费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使用。

共7项,第7项6分,其余每项2分。

18

19.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

建设具有科技、体育、艺术、文化多功能和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心、馆);人员编制、运行经费达到标准;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管理制度完善,活动开展有序,成效显着。

共3项,每项3分。

9

20.政府教育督导室建设:

督导室名称规范,督导室主任、副主任由县级政府任命,主任应为教育局党组或党委成员,副主任列席教育局局务会议;全县教职工总数与专职督学、工作人员配备比例为400:

1,成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个内设机构;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达到标准,设有会议室和档案资料室;保证工作用车,配置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影像设备等基本办公设施,每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计算机1台;年督导经费按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0.3%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聘请专职、兼职和特邀督学,每年至少召开1次县级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共6项,每

项3分。

18

21.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建立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办)及村级组织(社区)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制度,并将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规范执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聘请责任区督学,实现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认真组织实施“316工程”,建立对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履职情况督导考核制度,并将督导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园长提拔任用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对全县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建立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专项督导制度,建立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和问责机制,建立教育督导公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

共5项,每项4分。

20

二、

教育

经费

(200分)

二、

教育

经费

(200分)

22.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做到“三个增长”;落实省、市规定的教育经费占县级财政支出比例;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

共3项,第1项15分,第2、3项各10分。

35

23.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三税”总额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及时全额拨付教育部门,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

共2项,每项10分。

20

24.按照陕西省规定的“三税”总额的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对于尚未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要足额补征;专项用于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共2项,每项10分

20

25.按照国家规定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教育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育工程等项目支出。

共2项,每项10分。

20

26.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以上用于教育;其中40%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共2项,每项8分。

16

27.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资金拨付制度,各类教育发展项目的中、省补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学校、幼儿园;各类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共2项,每项9分。

18

28.教师国标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共2项,每项8分。

16

29.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高中、幼儿园收费不得挪用、截留;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不得收取管理费;全部用于学校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

共4项,每项5分。

20

30.县级政府在安排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要做到优先安排用于教育;要确保从彩票公益金中划出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教育,并逐年增长。

共2项,每项5分。

10

31.所有学校和幼儿园无乱收费现象。

共1项,10分。

10

32.制定教育经费规范管理制度;中、省、市拨付的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共2项,第1项6分,第2项9分。

15

三、

布局

调整

(140分)

三、

布局

调整

(140分)

三、

布局

调整

(140分)

33.布局调整工作机构:

县级政府成立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是制定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成员单位,参与城乡综合开发规划的制定和前置审批,牵头制定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的布局调整规划。

共2项,第1项4分,第2项6分。

10

34.制定和实施布局调整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等规定,充分考虑人口变化、交通条件、雨雪天气及乘车或步行时间等因素,坚持就近入学(入园)、确保儿童少年往返路途安全、提高办学(办园)效益的原则,制定统筹城乡的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审定学校、幼儿园内部建设设计规划和单体建设项目,全程参与教育项目建设实施;确实需要撤并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共3项,第1、3项6分,第2项8分。

20

35.幼儿园设置:

积极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格局。

根据城区开发、移民搬迁等新增适龄幼儿数量建设标准化幼儿园,居住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每个乡镇(街办)建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社区);农村中学、中心小学和县城中学、小学不得附设幼儿园(学前班)。

共3项,前项2各7分,第3项6分。

20

36.小学设置:

城市及县城居住区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关中及平原地区原则上1个乡(镇、街办)设置1所中心小学和1—4所完全小学,人口较多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小学设置,中心小学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命名为“××乡(镇、街办)中心小学”,陕南、陕北及山区原则上1个乡(镇、街办)设置1所中心小学和1—3所完全小学;因地制宜保留或设置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安全入学;学校建设按学校规模(班数)达到规定标准,教学点确保校舍安全,满足基本教学需要。

共4项,每项5分。

20

37.初中设置:

城市及县城4万人口左右设置1所初中;关中及平原地区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办)设1所初中,陕南、陕北及山区1.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办)设1所初中;学校建设达到规定标准,因地制宜设置九年制学校。

共3项,每项5分。

15

38.高中阶段学校设置:

20万人设置1所普通高中,规模不宜超过72个教学班,选址在县城或重点镇,原则上设在县城;设置1所职教中心。

共2项,每项7分。

14

39.学校、幼儿园建设:

所有学校、幼儿园建设必须达到国家及省颁标准;将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开发、居民区建设和大型古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在学校、幼儿园拆迁建设过程中做到先建后拆,做好师生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开发商(单位)应根据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及开发建设等规划,投资配套建设标准化小学、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按公办性质使用并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应依法确保国有事业、企业和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的公办性质,不得变相按民营模式运转,对于上述三种类型投资建设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仍按民营模式运转的应予以纠正,切实促进教育公平。

共5项,每项4分。

20

40.班额控制:

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当地政府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扩大城镇学校、幼儿园教育资源,通过实施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中学班额不得超过50人;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幼儿园班额小班、中班、大班分别不得超过25人、30人、35人。

共4项,第1项6分,后3项各5分。

21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四、

义务

教育

(750分)

41.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100%;建立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确保适龄人口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中小学必须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失学;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

共7项,每项4分。

28

42.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小学、初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操行合格率达到98%;实验操作合格率达到95%;计算机操作合格率达到95%;音乐合格率90%;美术合格率90%;体育合格率90%;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85%,视力不良年度新发病率低于4%(近视率控制在20%以内);小学毕业学生合格率达到99%;初中毕业学生合格率达到98%。

共10项,每项4分。

40

4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不得将辖区内的骨干教师集中配置在县城或大中城市的城区个别学校,不得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促进教育公平;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规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工程管理规范,保证质量;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达到国家和省颁标准,处于县域低端水平的学校和高端水平学校的差距不断缩小,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55。

共3项,第1、2项各7分,第3项8分。

22

44.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

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陕西省关于素质教育的文件及领导讲话,开展素质教育大讨论,形成了素质教育办学理念,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后勤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建立素质教育评估制度,形成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

共3项,第1项7分,其余2项各6分。

19

45.学校管理: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党政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校长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向教职工作1次述职报告;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和谐,职责明确,中层机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制定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时限、内容项目具体准确;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民主、规范、健全、高效的管理制度;坚持常规管理,按时上学、放学,按时上课、下课,按时活动、午休、睡眠,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

共6项,每项3分。

18

46.班级建设:

定期对班主任和班长进行培训,定期召开班务会和主题班会;通过民主推荐形式产生班、团、队干部,每学期轮换一次,每班设班长1名,男、女学生副班长各1名,各学科必须设立学科代表,培养学生民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自主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鼓励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参与班、团、队活动,制定帮扶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实施方案,重点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类活动(办黑板报、表演节目、升国旗及国旗下讲话、主持节目、播音等)均应让学生全员轮流参与。

共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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