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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械安全精选文档
TTMSsystemofficeroom【TTMS16H-TTMS2A-TTMS8Q8-TTMSHHJ8】
木工机械安全精选文档
CQVIST/JWC/JW2013-02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案(理论课)
本单元课题
木工机械安全
课次
本单元共课次
备课节数
共___8___节
授课节数
共__8__节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3教404
教学用具
多媒体,黑板
教学方法
讲授
教学目标
1、掌握木工机械的伤害事故2、掌握木工机械加工操作区安全技术3、掌握木工平刨床安全技术4、掌握锯机的安全技术
教学重点
1、木工机械加工操作区安全技术
2、木工平刨床、锯机的安全技术
教学难点
2、木工机械加工操作区安全技术
2、木工平刨床、锯机的安全技术
参考资料
《机械安全技术》第二版
教学后记
教学流
程说明
教学组织过程设计
本教学单元第课次,本期总第课次。
本课次内容:
《木工机械安全》
一、引入新课
木材加工是指通过刀具破坏木材纤维之间的联系,从而改变木料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加工工艺过程。
进行木材加工的机械称为木工机械。
从原木采伐到木制品最终完成的整个过程中。
要经过木材的防腐处理、人造板的生产、天然木和人造板机械加工、成品的装配和表面修饰等很多工序,而家具生产则包括了几乎全部工序。
木材加工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木工机械,木工机械种类多,使用量大,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行业,工厂的水模加工、单位木制品维修以及家庭装修业等。
二、讲授新课
•一.木材加工的特点和危险因素
•木材加工是指通过刀具破坏木材纤维之间的联系,从而改变木料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加工工艺过程。
进行木材加工的机械称为木工机械。
从原木采伐到木制品最终完成的整个过程中。
要经过木材的防腐处理、人造板的生产、天然木和人造板机械加工、成品的装配和表面修饰等很多工序,而家具生产则包括了几乎全部工序。
木材加工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木工机械,木工机械种类多,使用量大,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行业,工厂的水模加工、单位木制品维修以及家庭装修业等。
•1木材加工特点
•木材加工与金属加工的切削原理基本相同,但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木材加工有区别于金属加工的特殊性。
•
(1)加工对象为天然生长物
•由干木材的各向异性的力学特性,使其抗拉、压、弯、剪等机械性能在不同纹理方向有很大差异。
加工时受力变化较复杂。
天然缺陷(如疖疤、裂纹、夹皮、虫道、腐烂织或在加工中产生的力的缺陷(如倒丝纹),破坏了木材完整性和均匀性;由于含水率的变化,干缩湿胀的特性,使木材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翘曲、开裂、变形;木材的生物活性使木材含有真菌或滋生细菌,有些木材还带有刺激性物质,需要对木材进行防护处理。
•
(2)木工机械刀具运动速度高
•由于木材天然纤维分布和导热性差的特点,必须通过刀具的高速切削来获得较好的加工表面质量。
•木工机械是高速机械,一般刀具速度可高达2500~4000r/min。
甚至达每分钟上万转。
•⑶、敞开式作业和手工操作
•木材的天然特性和不规则形状,给装卡和封闭式作业造成困难,木工机械作业大多是暴露敞开式的;作业场地的流动性,使木材加工大量处于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作业状态,手工操作比例高。
木材加工的低水平状态长期存在,特别是初级木材加工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普遍不高。
•⑷、易燃易爆性
•木料的原材件成品和成品、废弃刨花和木屑、抛光粉尘以及表面修饰用料(如油漆、浸渍、贴面等)都是易燃易爆物。
•二木材加工危险因素
•⑴、机械危险
•机械危害主要包括刀具的切割伤害、木料的冲击伤害、飞出物的打击伤害,这些是木材加工中常见的危害类型。
其他机械伤害,如接触运动零部件、机器上凸出部位刮碰等发生较少。
•⑵、木材的生物效应
•木材的生物效应可分有毒性、过敏性、生物活性等,可引起许多不同发病症状和过程,例如皮肤症状、视力失调、对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和病变、过敏病状,以及各种混合症状。
其性质和程度取决于木材种类、接触的时间或操作者自身的体质条件。
•⑶、化学危害
•化学防腐和粘接是木材处理必不可少的工序,在木材的存储、加工和成品的表面修饰都需要。
广泛采用的方法是将木材用杀虫油剂、金属盐或有机化合物浸泡或喷涂,可用的化合物范围很广,其中很多会引起中毒、皮炎或损害呼吸道粘膜,甚至绣发癌症。
•⑷、木粉尘伤害
•木材加工产生的大量木粉尘可导致呼吸道疾病,严重的可表现为肺叶纤维化症状,家具加工行业鼻癌和具窦腺癌比例较高,据分析可能与水粉尘中可溶性有害物有关。
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植物性粉尘浓度不得高于10mg/m3。
因此,木材加工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采用吸尘设施控制粉尘浓度不超标。
•⑸、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火灾危险存在于木材加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木工作业场所是防火的重点。
悬浮在空间的水粉尘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发生爆炸危险。
•⑹、噪声和振动危害
•木工机械是高噪声和高振动机械,而且很难治理,目前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在木材加工诸多危险因素中,机械伤害的危险性大,发生概率高,其中尤其以刀具的切割伤害后果最为严重。
其他危险因素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作用是长期累积的效果。
这些问题以及防火防爆问题,应在木材加工行业的综合治理中统筹考虑。
•三.木工机械通用安全要求
•1电气安全
•⑴电源开关
•每台机器控制系统应有总电源开关,总电源开关应能切断机器的所有电源。
电源开关只能有一个“断开”位置和一个“接通”位置。
在断开位置时,应有能够锁住的机构。
电源开关应安装在机器上或接近机器的位置,并且易于识别和接近。
•大型机器(如自动线)有多个独立的工作区,当每个工作区均有其自己的电气设备时,则每个工作区应设置各自的电源切断开关和联锁装置,实现每一个工作区的电源切断开关而导致总电源切断。
•对于上述情况,必须在电源开关附近给出提示,引起注意。
对这些电路应设置自己的切断开关。
•⑵启动
•机器电动机应设置启动按钮和机器在停电或驱动电源断路时,要处于自动断开状态,当恢复供电或驱动电源接通时,应有防止再启动的装置。
•⑶停止
•机器应设置使机器所有传动能够正常停止的停止装置和急停操纵装置。
机器进给运动的断开应不迟于主运动的断开,机器或它的危险零件被停止后,其传动的能量供应必须切断。
•⑷电气设备、电气控制装置、电动机的防护等级
•机器电气设备的电击防护、保护接地电路和绝缘电阻,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1kW以上的、连续工作的电动机应具有过载保护。
•加工木材的木工机械电气设备外壳的防电动机应具有过载保护护等级为IP54,电动机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4,推荐优先采用IP54;木工机械辅助用机器,如磨刀、磨锯等辅机,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为IP43;
•防止粉尘和木屑的木工机械电气控制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为IP65;
•2刀具、刀体和刀夹
•⑴机器上安装的切削刀具、刀体和刀夹应有紧固和防松脱措施,确保当启动、运转和制动时不会松脱。
•⑵机器上的切削刀具除必要的外露部分外,其余不得外露,否则要安装防护罩或接触预防装置。
•⑶不应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崩刃等缺陷的影响使用安全的切削刀具。
•⑷切削刀具使用磨钝后应及时修磨,经多次刃磨后切削部分的主要参数应能保持基本不变。
旋转刀具修磨后应按GB12557的规定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
•3制动系统
•若刀具主轴停机后的惯性运动存在人与刀具接触的危险,则机器上应设置自动制动器,使刀具主轴在足够短的时间内停止运动。
足够短的时间指:
•a)小于10s;
•b)小于启动时间,但不得超过具体机器安全使用要求中规定的时间(对于启动时间大于10s的刀具主轴)。
•4工件的支承和导向
•对于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器,工件的加工应通过工作台、工件安全进给导向板来支撑和把持。
•5防护装置
•⑴裸露的传动装置(如带和带轮、链和链轮、变速齿轮等)应设置防护装置;若操作者需伸手进入这一防护区域工作时,则可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时,防护装置开启应与机器启动联锁。
•⑵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器应设置防止与切削刀具接触的接触预防装置。
•⑶防护装置应能抗御由机器部件、工件、折断的工具、喷射的固体的冲击,以及由操作者等引起的冲击。
•⑷机器上切削刀具的防护罩应按GB16179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锯机
•锯机采用多种形式的防护罩。
•安全装置应具有基本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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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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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将不参加锯切部分的锯条或圆锯盘遮住,使人体无法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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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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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效挡住断裂锯条或圆锯崩齿,使之不飞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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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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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带锯机安全装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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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的安全装置采用多种形式的防护罩:
固定式防护罩(见图1a)将不参加工作的锯条封闭起来;活动式防护罩(见图1b)的罩体可以侧向打开,方便调节锯条;高度可调式防护罩(见图1C),可根据锯切木料的厚度,调节防护罩的防护高度。
•图1带锯机安全装置?
•(a)?
固定式防护罩?
(b)活动式防护罩?
(c)可调式防护罩
•2?
.圆锯机安全装置?
• ?
?
圆锯机的安全装置采用覆盖式安全防护罩(见图2)和分料刀。
防护金属罩应能随锯切木料的大小调整高度,使外露的锯片越小越好;罩体应承受木料意外冲击的足够强度;在操作台下部暴露的锯片也应防护。
分料刀的作用是使锯解的木料分开,防止夹锯的木料突然分离打击伤人。
分料刀的厚度应比锯片稍厚,比锯路略窄。
•平刨床
•通过平刨床自身各组成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解决在发生事故时,大大减小伤害程度,但没有解决手不触碰刀轴的问题。
从根本上避免伤害,必须采用安全防护装置。
木工平刨床安全防护的重点是对加工区刀轴的安全防护。
•1.设计安全装置的思路
•
(1)遮盖刀轴。
采用各种类型的防护装置,用实体障碍将刀轴遮盖。
在加工时,露出与木料等宽的刀轴部分进行刨削。
广泛使用的防护实体有防护罩、防护栅、防护键、防护板等,控制方式有机械式、光电式、手动式等多种类型。
•
(2)刀轴紧急制动。
在人手接近刀轴,即将触碰刀轴的瞬间紧急制动,使刀轴在极短时间内迅速停止转动。
• (3)刀轴紧急下降。
在人手接近刀轴,即将触碰刀轴的瞬间,刀轴迅速降离工作台唇口,即使手落在唇口危险区,也无法触碰刀轴。
• 后两种一般借助感应、光电系统检测人体,从而控制刀轴制动或下降。
关键环节是检测的准确性和刀轴动作的灵敏性(要求控制在内)。
由于检测受木材质地和干湿度的影响,灵敏度受装置响应速度限制,还有紧急制动对刀轴的作用力过大等原因,后两种实际使用得不多。
•2.遮盖刀轴的防护装置
• 我国现行的平刨安全防护装置中,使用量最大的是护措键式、护罩式和护板式。
•
(1)扇形防护板。
其结构如图所示,在木工作时,防护板遮盖全部刨刀轴。
扇形板运动由装在前工作台左侧的弹簧控制。
当送料进给时,工件紧贴导尺推进,同时推开防护板露出刀轴,进行刨削。
工件推过刨口时,扇形板借助弹簧恢复原位,将刀轴盖住。
扇形防护板有的是一块有特殊曲线的板,也有的是由牛筋绳穿连的数块小竹板组成。
•扇形防护板
•1-防护罩2-弹簧3-导尺4-木料
•
(2)电控护指键式安全装置。
该安全装置以均匀分布于刀轴全长的数只护指键遮盖刀轴。
•图中护指键4的弧形滑道15固定在前工作台7上,每个护措键都可以单独从滑道里滑进或滑出。
微动开关5,6分别装配在前工作台一侧的导尺2上,微突出于导尺平面以便工件触碰。
其中,开关5靠近刀轴和工作台面,供刨削宽薄木料时用;开关6距刀轴和工作台面高且远一点,供刨削窄高料时用。
借助弹簧8拉动拨杆9通过拨叉14把护指键从弧形滑道内拨出,将刀轴盖住。
当木料推进触碰微动开关时,牵引电磁铁13动作,通过拉杆10、拨杆9将护措键4拨回弧形滑道,露出刀轴可以刨削;当木料后端离开微动开关时,电磁铁断电,弹簧又将键拨出护住刀轴。
•每一个护指键都由一个电磁铁控制,开关箱上安装与护键相同数量的分开关,工作时根据木料宽窄任意决定参加防护的键数。
该装置构造简单,动作灵敏,安全性好。
因护指键动作靠工件触碰微动开关,所以进料必须紧贴导尺。
• 护指键式安全装置的形式有护指键与内护罩双层保护形式,有采用单层护罩式形式。
控制信号有光电式、电磁式、电感应式、机械式等。
安全装置的闭合时;司小于手落入刀轴的时间,是这类装置关键安全性能要求。
•3.遮盖式安全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 平刨床遮盖式安全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
(1)非工作状态下,护指键(或防护罩)必须在刨床全宽度上盖住刀轴。
•
(2)刨削时仅打开与工件等宽的相应刀轴部分,其余的刀轴部分仍被遮盖。
未打开的护指键必须能自锁或被锁紧。
护指键式的相邻键间距应小于8mm。
• (3)护措键或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
整体护罩或全部护指键应承受1kN径向压力,单个键应承受70N径向压力。
发生径向位移时,位移后与刀刃的剩余间隙要大于。
•(4)安全装置闭合灵敏,从接到闭合指令开始到护措键或防护罩关闭为止,闭合时间不得大于80ms。
• (5)装置不得涂耀眼颜色,不得反射光泽。
•6吸尘设备
•⑴加工木材的木工机械应配置收集粉尘和木屑的单机吸尘设备或连接集中吸尘设备。
•⑵吸尘设备的风速为20m/s(对于含水率小于18%的木屑)和28m/s(对含水率大于等于18%的木屑)。
•⑶吸尘设备的除尘和吸收装置应有防止粉尘爆炸和木屑燃烧的安全措施。
•7防止爆炸和燃烧的安全措施
•防止和降低爆炸和燃烧危险的预防措施是:
•——避免或减少粉尘和木屑堆积在机器上或机罩内;
•——使用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
•——使用符合第6.⑶的吸尘设备。
•8木加工企业常用的安全标志
•
•四.木工机械特殊安全要求
•木工圆锯机
•⑴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圆锯片应设置防护罩。
•⑵因特殊原因,锯片不能设置防护罩时,应在锯片前上方设置安全挡板(或挡帘),或者采取保证操作者安全的其他防护措施。
•⑶吊截圆锯机、万能摇臂圆锯机应设置能罩住锯片上部和锯轴端部的防护装置,并应能控制锯屑不往操作者方向排出,锯片下部暴露部分不应大于加工件厚度10mm。
在可能情况下,该防护装置应能随加工件厚度的变化而自动调整。
•⑷具有纵剖功能的手动进料圆锯机应设置分料刀。
自动进料圆锯机应设置止逆器、压料装置和侧向防护挡板。
•⑸具有横截功能圆锯机应设置压紧或夹持锯切工件的装置。
应设置限制锯片移动的装置,锯片向操作人员一边移动时,不得超出工作台范围。
圆锯机应保证能使锯片强制回位,并稳定在原始位置上。
•⑹自动进给纵剖木工圆锯机的开启锯轴和锯片部分的防护罩应与机器启动联锁。
•⑺木工圆锯机应按规定设置分料刀和止逆器。
•⑻机器必须设有急停操纵装置。
•⑵木工带锯机
•以带锯为刀具对木材进行锯切加工的木工机器。
•⑴木工带锯机的锯轮和锯条应设置防护罩。
机器上锯轮处于最高位置时,其上端与防护罩内衬表之间的间隙不小于100mm。
锯条的防护罩要能同锯卡一起升降,除锯卡与工作台(或横船)之间的锯条部分外,锯条的其余部分都应封闭。
•⑵机器上锯轮机动升降操纵机构应与锯机起动操纵机构联锁。
•⑶机器下锯轮上应设置制动装置,制动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5s。
•⑷机器上应设置清除粘着在锯轮和带锯条上的锯屑、树脂等粘着物的装置。
•⑸带锯条的厚度应根据带轮的直径规格来选择,不应小轮径选用大厚度的锯条。
•⑹带锯条接头焊接应牢固平整,焊接接头不得超过3个,接头与接头之间的长度应为总长的1/5以上。
接头厚度应与锯条厚度基本上保持一致。
锯条接头对接时,接缝应在齿距中央。
锯条接头搭接时搭接宽度应视锯条的宽度和厚度而定,一般为9~11mm。
•⑺机器必须设有急停操纵装置。
•⑶木工刨床
•使用刨刀去除材料的方法加工工件表面的木工机器。
•a.机器应设置支承工件安全加工的工作台和导向工件安全进给的导向板。
•b.手动进给木工刨床床的刀具在导向板前面,应设置固定在机器上的可调式或自调式的防护装置来防护。
防护装置的类型可选择桥式防护装置或扇形板式防护装置。
•c.手动进给木工刨床床的刀具从导向板后面进入刀轴,应设置固定在导向板上或是固定在导向板支承上的防护装置来防护。
防护装置应设置为:
•——随导向板移动;
•——能覆盖刀体的全长和直径。
•d.刀具的传动机构应设置固定式防护罩。
•e.必须设置一个在前进给端操作者操作的位置可触达的急停操纵装置。
•五.木工机械安全使用
•1.木工机械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⑴木工机械使用场所的空气温度高于35℃时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空气温度低于12℃时应采取局部的防寒保暖措施。
•⑵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时,应设置单机吸尘或集中吸尘设备;生产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时,应设置抽吸有毒有害气体并进行处理的设备。
•⑶木工机械使用场所工作空间的照明应达到GB15606规定的最低照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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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木工机械使用场所的噪声超过90dB(A)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或个体防护措施。
•2木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和安装
•⑴木工机械的布置应考虑生产活动对相邻设备的操作人员不会构成意外的伤害。
•⑵木工机械的外露移动件的行程达到极限位置的距离,其边缘距相邻的设备和厂房构件不得小于800mm。
•⑶木工带锯机不能布置在电气走线的下方。
•⑷木工机械安装应牢靠固定,以防止翻倒和意外位移。
•3木工机械的操作安全
•⑴木工机械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木工机械使用说明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使用木工机械。
•⑵木工机械操作者在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工位是否布置妥当、工作区域有无异物,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木工机械。
•⑶木工机械操作者在工作前,应将机器空运转3~5min。
•⑷木工机械操作者操作之前应检查被加工木材是否有钉子或其他硬物夹入。
禁止加工胶合未完全干的木材。
•⑸不准在木工机械运转中或已切断电源但其仍在惯性运转时,将手伸到刀具刃部位取木材、清理机器、剔除木屑木块。
•⑹木工机械在启动和运行时需要多人辅助或同时操作的辅助设备,在每天工作开始、换班启动及停机后重新启动时,应在机器启动前发启动信号。
•⑺木工机械有多人操作时,必须使用多人操作按钮进行工作。
•⑻木工机械在检修和刀具调整、拆换时,必须切断电源,在机器起动开关处挂告示牌,并用醒目字体标注“危险、禁止启动”等字样。
必要时,应有人监护启动开关。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圆锯机开动前应进行检查,切削刃具不得有裂纹,紧固螺丝应拧紧,机床上不得放有木料或工具。
•2、严禁在木工圆锯机完全停止前挂皮带或手拿木棍制动。
•3、木工圆锯机注油应在停车后进行,或不停车用长嘴油壶加注。
机床运转中如遇异常情况,则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4、使用木工圆锯机加工潮湿或有节疤的木料时,应严格控制送料速度,严禁猛推或猛拉。
•5、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拧紧。
•6、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不得站在正面,手臂严禁越过锯片。
•7、进料应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应待料出锯片15cm后,不得用手硬拉。
•8、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应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大料不得上锯。
•9、圆锯必须安装防护罩,在圆锯周围一边,应装有半圆形的护板,以防木片飞起伤人。
•10、锯长大料时必须两人操作,对面的辅助操作者,应用力抓住木料,以防锯齿打回木料。
•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带锯机开动前应进行检查,切削刃具不得有裂纹,紧固螺丝应拧紧,机床上不得放有木料或工具。
•2、严禁在木工带锯机完全停止前挂皮带或手拿木棍制动。
•3、木工带锯机注油应在停车后进行,或不停车用长嘴油壶加注。
机床运转中如遇异常情况,则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4、使用木工带锯机加工潮湿或有节疤的木料时,应严格控制送料速度,严禁猛推或猛拉。
•5、锯条应调整适宜,先经试运转,待运行正常无串条危险后方可开始工作。
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六分之一,接头处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八分之一,连续缺齿两个或接头超过三处者都不得使用。
有裂纹处应钻眼截缝。
•6、圆木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
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并清除铁钉等杂物。
•7、圆木应紧靠车桩车盘,挂好钩前不得松动撬棍,操作时手脚不得伸出跑车边缘。
•8、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时不得卸下木料
•9、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
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料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10、倒车不宜过快,并应检查和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物。
应待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方可倒车。
•11、跑车进退时,任何人不得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12、操作小带锯时,上下手应相互配合,不得猛推猛拉。
送料时手不得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得超过锯口。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平刨机开动前应进行检查,切削刃具不得有裂纹,紧固螺丝应拧紧,机床上不得放有木料或工具。
•2、严禁在木工平刨机完全停止前挂皮带或手拿木棍制动。
•3、木工平刨机注油应在停车后进行,或不停车用长嘴油壶加注。
机床运转中如遇异常情况,则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4、使用木工平刨机加工潮湿或有节疤的木料时,应严格控制送料速度,严禁猛推或猛拉。
•5、木工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严禁使用。
•6、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稳、双手操作。
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斜面上;刨小面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不得用手在料后推送。
•7、每次刨削量一般不得超过,进料速度应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不得在刨刃上方回料。
•8、厚度小于或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不得用平刨机加工。
•9、遇有节疤、戗槎应减慢推料速度,不得将手按在节疤上推料。
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10、换刀片时应切断电源或摘掉皮带。
•11、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
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纹的刀具不得使用。
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六.木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木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安全
•⑴木工机械在运行时应禁止非操作人员或非维修人员接触机器。
•⑵不准拆除按安全使用要求规定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
•⑶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应注意木工机械的工作状态。
发现机器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停机修理。
•2木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修理
•⑴使用中的木工机械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经过检查的木工机械,应在机器明显处设置检查状态标志,并标明检查日期。
•⑵木工机械定期的安全检查应由经过相应培训的检查人员进行。
检查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应保存定期安全检查和修理记录。
•3木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应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无论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确保:
•⑴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⑵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木工机械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⑶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下列职责:
• a)检查和督促本安全使用要求的实施;
• b)检查木工机械的安全使用;
• c)制止违反安全规程和安全守则的操作;
• d)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