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向项目参建各方告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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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向项目参建各方告知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向项目参建各方告知

一、为了有效防范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及工程质量问题,我局决定在全市实行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和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制度,在施工现场悬挂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及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提前告知、提醒和警示。

二、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是施工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工程质量依法负终身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实行永久公示牌制度,自工程竣工之日塌,必须在建筑物的醒目部位悬挂永久性公示牌,永久公示项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其负责人。

三、工程参建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法开展工程建设活动。

未办理齐全质量生产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不得擅自开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展工程施工活动;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不得无证上岗、缺岗、串岗;不得依据不合法施工设计文件或变更进行工程施工及监理;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不得使用未经抽样、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得违反建筑节能规定施工;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未通过之前,不得进行住宅工程童工验收;不得将未经验收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四、参建各方必须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逐级层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责任,实行企业领导及主要管理人员带班制,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挂牌督办制和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安全质量职责。

五、工程参建各方必须根据告知及警示内容,结合工程实际,认真进行施工前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所有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质量典型问题,在施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方案和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和控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坚决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发生。

六、工程施工中一旦出现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告知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

七、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问题,欢迎举报。

举报受理单位: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举报电话:

(0934)8687809),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举报电话:

(0934)8687807

环县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站,举报电话:

(0934)4423854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作业项目

土方开挖及基坑防护

潜在危险因素

1.基坑支护方案未审批或无施工方案,地质资料不详。

2.附近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未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工期过长。

3.在挖土机械回转半径内作业。

4.基坑支护、止水、降排水未满足要求。

5.基坑周边荷载未达安全距离。

6.基坑周边未设置防护栏杆,危险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

 

可能发生的事故

塌方、建筑物倒塌、水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地下高设施破坏

控制措施

1.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按审批后的方案施工;

基坑深度达到5米或者超过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支护,并且专项施工方案要进行专家论证。

2.定期检测支护系统的变化和相邻建筑的沉降变化。

3.分层开挖,挖土作业半径不得站人。

4.基坑周边设牢靠防护和警示标志。

5.弃土及材料堆放到安全范围。

6.严格控制施工进度。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作业项目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高大模板支撑工程

潜在危险因素

1.不按审批后的模板施工方案施工。

2.高支撑模无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评审。

3.模板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扫地杆,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4.立杆未设置垫木,立杆垂直度超标。

5.拆模无审批手续,无拆模试件或未达到拆模强度拆模。

6.堆载或施工荷载超标。

可能发生的事故

支撑系统失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控制措施

1.应制定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及高大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

高支模方案须按规定经过专家论证,经审批后按照方案施工;对系统材料、模板支撑体系进行量化检查验收。

2.按照有关规范,做好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避免在同一作业面内进行交叉作业。

3.建立模板拆除审批制度,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进行拆模,拆模时必须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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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项目

塔式起重机

潜在危险因素

1.无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无资源,未经检测合格便投入使用。

2.塔吊无安全保护装置或失效,架体和建筑结构附着装置不符合要求。

3.基础质量不达标,验收不严,使用过程中不注意维护,基础沉陷。

4.司机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或违反操作规程、违规操作。

5.在超过规定风速下作业,在非工作状态下,臂架无法自由旋转。

6.钢丝绳吊钩等已过报废标准仍继续使用。

7.司机、指挥、司索无证上岗。

8.临街工程塔机起重臂伸出街道。

可能发生的事故

基础沉陷、塔机失倾覆、起重臂年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控制措施

1.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庆根据实际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完毕后须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

2.塔吊必须安装高度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塔吊的附着装置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3.基础须验收合格以后方可使用,塔吊基础应进行防护,且须有排水措施。

4.严禁使用已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或吊钩,钢丝绳应经常维护和保养。

5.风速达到6级严禁吊装作业,风速达到4级以上严禁拆装作业。

6.每天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装置是否有效。

7.严禁塔臂伸入街道,伸入人流过往密集区域,严禁塔机使用威胁公众安全。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作业项目

临边及洞口防护

潜在危险因素

1.未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边、缷料平台的外侧边、楼梯周边,基坑周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者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2.预留洞口、坑井边、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或者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3.通道口上部无安全防护棚或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

4.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安全帽。

5.无安全警示标志。

可能发生的事故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

控制措施

1.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规定要求设置各类临边防护栏杆并检查验收后使用。

2.预留洞口、坑井口必须设置固定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安全装置,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除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外,必须有安全标志。

3.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者固定栅门,每隔两层或超过两层最多隔10米设置一道安全网,分层施工的楼梯及楼梯踏步、歇台板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

4.凡有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满铺双层脚手架板;高度超过24米的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置双层防护。

5.在没有防护措施的高处,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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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项目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电梯

潜在危险因素

1.无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无资质,未经检测合格便投入使用。

2.吊笼无安全限位装置,架体和建筑结构拉结设置不符合要求。

3.吊笼无安全门,楼层缷料平台防护不符合要求。

4.钢丝绳已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要求。

5.司机无证上岗。

可能发生的事故

设备失灵、倾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1.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实际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完毕后须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

2.提升机必须安装超高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提升机的连墙杆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与架体和建筑物之间均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要加强设备检查维修,保证安全使用。

3.吊笼的上料口处应设置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缷料平台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口设置安全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设置防护棚。

4.严禁使用已报废的钢丝绳,钢丝绳应经常维护和保养。

5.每天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装置是否有效。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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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项目

脚手架工程

潜在危险因素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钢管、扣件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立杆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不够。

2.杆件间距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3.脚手架不满铺,有探头板,施工层未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4.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或未验收先使用。

可能发生的事故

失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控制措施

1.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拆除经审批后实施。

严禁使用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杆件、扣件。

立杆基础,扫地杆的设置,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的位置、

数量、拉结方式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严禁使用壁厚小天3.6毫米的钢管搭设脚手架。

2.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

3.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大于20厘米,不得有探头板;施工层脚手架外侧及斜道和平台要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

4.脚手架搭设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要进行量化验收。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作业

施工用电

潜在危险因素

1.未按TN-S系统布线。

2.外电防护安全距离不够且无防护措施。

3.违反“三能配电丙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4.电气闸具破损、老化、漏电保护装置不匹配,失灵。

5.PE线连接不正确,松动。

6.接地电阻超标

7.电线乱拉乱接,电工不持证上岗。

8.潮湿环境未使用安全电压。

9.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箱内堆放杂物,电箱外无安全通道。

10.手提电动工具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可能发生的事故

触电

控制措施

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按TM-S系统供电。

2.施工用电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按规定巡视并作出记录。

4.非电工不得随意连接、改动、拆除供电设施及电气闸具。

5.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警示,配备绝缘手套、鞋等安全装备。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作业项目起重吊装

潜在危险因素

1.无吊装方案或不按审批后的方案施工。

2.吊装机械无限位装置、保险装置。

3.钢丝绳磨损,安全系数不够。

4.吊点不正确或角度错误。

5.司机、指挥、司索无证上岗。

6.吊臂下站人、无警戒线。

可能发生的事故倾覆、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控制措施

1.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起重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指挥.

3.吊装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等装置是否有效,并做试吊。

4.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5.根据工程特点,对参加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非吊装人员不得进入吊装区域。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作业项目缷料平台

潜在危险因素

1.采用自制钢管搭设的简易卸料平台。

2.无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便投入使用。

3.卸料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4.卸料平台的搁支点或上部拉接点设置在脚手架上。

5.卸料平台上未悬挂限载标牌,六级大风时仍冒险作业。

可能发生的事故失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控制措施

1.严禁使用简易钢管卸料平台,必须使用型钢材料制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悬挑式卸料平台。

2.悬挑式卸料平台拆装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专项方案,次梁、主梁、钢丝绳、吊环及连接焊缝均需进行计算或验算。

3.卸料平台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4.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接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施上。

5.严禁超载,必须悬挂限载标牌,标注限载吨位及验收、维护、安装责任人,严禁超载或长期放材料,随堆随吊;工人限数1-2人,严禁将平台作为休息平台;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护栏高度;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问题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定位和标高控制、复核措施不到位,导致基础偏差超标严重。

二、槽底地质状况异常,不按规定处理,隐藏安全隐患;基槽不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填,凉槽时间长,基底反弹。

三、挖方不进行有组织排水,基坑(槽)遭水浸泡。

四、回填土含水率过大,压实中出现橡皮土。

五、灰土垫层不按设计配比拌合施工,拌合不均,出现夹层等质量问题。

六、桩基不做试桩或试桩数量不符合要求,违规施工;桩基回填控制不严格,夯击次数达不到试桩测定数,桩身质量不达标;桩基不按规定检测,施工质量不达标。

七、地基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干容重、承载力等检测检验;质量控制控制不严格,地基工程密实度或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八、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不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施工中按规范要求实施测温、控温、养护措施,内外温差超标,导致混凝土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混凝土施工连续性差,随意留置施工缝。

九、按规范或设计要求须进行沉降、变形观测的工程,未进行沉降观测、控制和评价。

十、擅自改变或降低地下室外围防水等级,导致防水层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地下室存在渗漏隐患。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砌体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问题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砌筑用块材的进场抽样、复试、验收不到位、不严格,违规使用强度、几何尺寸、龄期等指标不达标块材,导致砌体强度、平整度等指标不达标。

二、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砌浆的主材送样及试验室试配;拌合砂浆中配比的计量控制不严格;砂浆拌合不均匀,和易性差;对砌块浇水湿润不够或墒水;违规使用凝结砂浆或落地砌筑;砌筑初期砌体被雨水冲刷等原因,导致砌体砂浆强度不达标。

三、施工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砌筑砂浆的取样、试块留置,或留置试块组数不符合要求;不进行试块标养,不及时试压检测,试件失真。

四、砌体组砌混乱,出现通缝、瞎缝、望缝;砌筑不拉线,灰缝控制不严格,砂浆饱满度不达标;大于300mm洞口未按规定设置过梁;不按规定补砌砌体脚手架眼、施工洞等,导致砌筑质量不达标。

五、砌体砌筑中违规留槎;墙体漏做拉结筋或采用插筋连接;拉结筋位置、数量及长度有符合规定,拉接筋与预埋件焊接质量差,焊缝长度不足等问题,导致砌体整体性、抗震性不达标。

六、框架填充墙不按设计选材施工,私自变更,恒载超标;框架填充墙超长、超高、不做构造处理,抗震构造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填充墙上部不斜砌挤紧,填塞不实;填充墙自身及其与梁柱结合防裂措施不到位,墙体或其与梁柱结合处裂缝。

七、砖混结构由于地基处理不到位,沉降缝设置不合理,地基不均匀沉降,出现底层砌体裂缝。

八、砖混结构上层、顶层砌体砂浆设计强度低,构造不尽合理;屋面保温施工不及时,保温性能差,导致顶层等上部楼层砌体出现八字形、斜向及水平温度裂缝。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钢筋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问题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钢筋使用前不按规定进行场重量偏差核验、抽样复试及验收把关,钢筋质量状况不明,违规使用。

二、钢筋复试代表批次不足;复试取样时出现不同等级钢筋代换现象,虚假检测,隐藏质量问题。

三、钢筋调直中,违规冷拉;违规采购及使用“瘦身”等质量不达标钢筋。

四、不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钢筋表面锈蚀或有污迹,处理不彻底,影响到钢筋与混凝土之间握裹质量;钢筋除锈不彻底,隐蔽后出现钢筋长期锈胀产生的混凝土裂缝。

五、不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等级、几何尺寸及位置制作、安装钢筋;受力筋的锚固长度不达标。

六、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不抽样试验或取样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连接质量不达标;拉头设置的数量及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七、钢筋弯钩平直长度不达标,抗震箍筋弯钩不足135度;箍筋加密区的位置、长度、数量不符合要求;节点箍筋数量不达标;钢筋绑扎不规范、不牢固;点焊固定钢筋,破坏钢筋有效截面;钢筋隐蔽前不验收把关。

八、网片钢筋保护支架数量不足、固定不牢。

浇筑砼不搭设人行马道,钢筋被踩踏变形、位移;受力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偏差超标;在混凝土浇捣后对构造柱等竖向钢筋无检查、扶正、复位措施,造成钢筋位移超标。

 

庆阳建筑业管理局混凝上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问题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不按规范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先按批量抽样复试和验收把关,违规使用原材料;不按规定进行混凝土的试验室试配,依据经验配合比或试验室临时配合比进行混凝土现场拌合,违规拌合混凝土;现场拌制凝土配合比计量控制不严格,拌合质量不稳定;使用未经验收的问题混凝土,导致结构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二、浇筑点抽样、养护、送检检验工作规范、有及时,试件的代表批次不足,不进行标养及同条件养护;商品砼进场不报验、不检查、不做塌落度等专项抽检检验,不进行拌合至浇筑时间核对,不报验、验收把关;做假试件、假检测,检测试验失真,隐藏结构质量问题。

三、混凝土浇筑时随意加水,导致混凝土出现强度不足、裂缝等质量问题;施工缝位置、形式及接缝处理不规范,出现烂槎、裂缝等问题。

四、质量措施不到位,浇筑控制不严格,混凝土出现龟裂、蜂窝、孔洞、夹渣、露筋、烂根;支模刚度不足,技术复核控制不严格,成品养护、保护不到位,混凝土构件缺棱掉角,变形、移位。

梁柱跑模、缩颈,上下柱错位。

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平整度、轴线位移超出规范允许值,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五、框架柱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因柱与梁板分次浇筑,违筑将柱节点核心区混凝土降低到梁板同等级浇筑,出现核心区混凝土强度不达标。

六、不进行混凝土浇筑后二次抹压、养护、覆盖,对温度、收缩等裂缝预防措施不到位,混凝土表面出现裂缝;现浇梁、板拆除底模前不按规定进行强度检测控制,拆模过早,一段时间后板底裂缝。

七、混凝土分项的质量缺陷多,尺寸超标,事后随意剔凿、修补处理,导致构件再次出现严重烂槎、露筋等二次质量问题。

八、不按规定及时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进行实体检测。

对混凝土质量缺陷不按照规范要求彻底处理,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钢结构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问题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无图或依据无设计资质单位绘制的钢结构施工图进行试工;钢结构深化计或二次设计图纸未经原设计审核确认,未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设计质量没有保证,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二、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钢材、构配件的进场复试及验收;不按要求对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进行出厂检测把关,无出厂检验报告;不按规范要求对高强螺栓进行;焊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焊缝未熔合、未焊透,焊后出现裂纹、构件变形等问题;不按规范要求对各种焊缝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对一、二级焊缝,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或探伤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三、安装工程施工不规范,工艺措施不到位,技术质量复核控制不严格,拼装、焊接的构件变形,起拱不准确;钢柱底脚有空隙,底脚螺栓位移;高细钢柱、钢屋架等的垂直度偏差超标;钢结构或其局部结构挠超标,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四、钢网架拼装尺寸偏差超标,球管焊接质量达标;焊接球的钢管布置不规范、不合理;高空采用散装法安装时,标高误差超标。

高空采用滑移法安装时,挠度偏差超标;整体安装空中移位,出现平面扭曲,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五、多高层钢结构下料尺寸偏差大,板材边缘加工偏差大,单步构件变形,弯曲加工构件有裂纹损伤,影响焊接、组装;控制网闭合偏差及楼层线偏差超标,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六、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钢结构防腐涂料、防火涂料施工及干漆膜厚度、涂层附着力检测,漆膜表面裂纹、流坠,防腐、防火性能不达标;压型金属板屋面安装构造做法规范,细部处理不到位,造成屋面变形渗漏。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进场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抽样,复检、验收,使用质量不达标材料;导线敷设时不按设计要求的规格配线,导线颜色不按标准配置;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敷设相、零及PE线;导线连接不规范,不进行绝缘及防潮防护;电线管进箱盒不顺直。

钢管存在扁、凹、裂、不光滑及管口毛刺问题;吊顶装修饰面内随意走线,电气配管不规范,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配电箱安装高度不符合规定,位置不合理,住宅配电箱下沿距地低于1.5米;箱内导线不按设计要求接线,箱内开关及漏电保护器(RCD)不按设计规格配置;配电箱内回路无标志牌,箱体不与PE线连接。

配电箱、柜配线交叉、死弯,压接不紧固,多股线搪锡处理差、随意剪去线芯,回路标示不清。

三、开关盒、插座盒使用劣质品,固定不稳固,造成开关、插座安装不牢或脱落;卫生间插座位置不符合规范规定;灯具、开关、插座安装位置、高度不正确;接线盒漏埋或预理过深、烂口,螺丝固定件脱落。

四、风扇、花灯预埋吊钩直径小于花灯挂销直径,或小于6mm,连接不稳固,不做灯重过载试验;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的导体外壳不做接地保护。

五、防雷工程安装避雷网连接点焊口有缺陷、焊药不清除,造成油漆脱落生锈;屋面金属构件、管道、设备防雷连接有遗漏;幕墙金属结构未形成防雷体系,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不可靠。

引下线测试点的位置、做法不规范。

六、动力配电、照明系统不按规范进行调试和通电运行。

 

庆阳市建筑业管理局防水工程质量典型问题警示牌

工程参建各方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典型问题专项防治方案和措施,严格事前预防交底,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杜绝出现以下质量典型问题:

一、卷材或涂膜防水层的材质、厚度、防水层数等不达标,防水性能差。

胎体外露,过早老化、龟裂、裂缝;防水层铺贴方法不正确,粘接不牢靠,搭接处翘边,防水层起包、裂缝,导致层面渗漏水。

二、层面檐口、水落口、天沟、变形缝,伸出层面的管道、烟囱等处细部处理规范,防水高度不足,压茬不到位,转角、阅卷同处防水卷材粘接不牢靠,出现开缝、翘边,局部起包、裂缝,细部渗漏水。

三、层面防水层施工时,其正反保温层、找夹层等基层含水量大,透气管设置不合理,透气效果不良,防水层施工后因潮气热胀引起找平层及防水层起鼓、裂缝,渗漏水、保温层、找平层水分过大,长期下渗,顶层天棚泛碱、起皮、渗水。

四、上人刚性屋面保护层未按规定留置伸缩缝,在与女儿墙结合处未留变形缝,灌缝材料不符合规定;上人屋面地砖损、裂缝;屋面架空板质量差,裂缝掉角,铺设不平,勾缝不整齐。

五、不按设计要求进行厕浴间混凝土防水带施工,厕浴间防水油脂涂层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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