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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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修改版
第一篇:
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
会计制度的概念:
广义会计制度——是指由国家权力机构、政府部门以及机关、企业指定的,用来规范机关、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准则、规章和办法的总称。
狭义会计制度——是由企业管理当局制定的用来进行企业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
财务制度的概念:
是指企业为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财务目标的实现:
运用一定的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采用文字、图示、表格等形式,对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进行系统规划、说明规定,并使之规范化、文本化的管理活动。
简而言之,企业财务制度就是为企业的财务活动指定出的具体的、可供各部门和员工遵照执行的管理规范。
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1)相互独立性:
规范的对象不同,指定的出发点不同,制定人不同,执行人
不同,目标不同,任务不同
(2)相互兼容性:
内容、标准、对象相互兼容
为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而设立的管理制度属于财务制度;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而设立的管理制度则属于会计制度。
两者之前可以有少量的交叉,但应各有侧重。
第二篇:
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一、财务与会计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财务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融资和管理的决策体系。
而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通过对交易或事项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并提供有关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资料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2.职能作用不同。
会计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侧重于对资金的反映和监督。
而财务的基本职能是预测、决策、计划和控制,侧重于对资金的组织、运用和管理。
3.依据不同。
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具体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用由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定的。
而财务管理的依据则是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
单位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享有独立的理财自主权。
自主决策权。
4.面向的时间范围不同。
会计是面向过去,必须以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是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和记录。
而财务是注重未来,是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在对历史资料和现实状况进行分析以及对未来情况预测和判断的基础上,侧重对未来的预测和决策。
经济业务或事项应不应该发生、应发生多少,是财务需要考虑的问题。
5.目的和结论不同。
会计的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账”,结论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相对来讲结论是“死的”,不同的人对相同的会计业务进行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应存在大的出入。
而财务的目的在于使企业财富的最大化或价值最大化,其结论相对来讲是“活的”,它没有极值,只有恰当的、合理的,其结果不是唯一的。
不同的人,由于经验、取舍、偏好等的不同,得出的结论可能差异较大。
需要说明的是,财务管理是一门科学,但不是一门硬科学,而是一门软科学。
有理性一面,也由非理性的成分。
因为它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都是假定的,是经验值(如平均资金成本)。
财务难就难在要对不确定性的东西,要依据经验、判断、推理做出决策。
6.影响其结果的因素不同。
会计结论主要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影响。
企业选定的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既受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限制,同时受到会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的制约。
而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主要受到企业投资报酬率、风险,以及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7.分类不同。
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对外报告会计)和管理会计(对内报告会计),财务分为出资人财务和经营者财务。
这里的出资人是指独立于经营者之外的投资者、债权人,既包括现实的出资人,也包括潜在的出资人,如尚未出资但准备对某单位进行投资或借款的人。
出资人往往关心被出资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而经营者在按要求对外提供财务会计资料的同时,更关心内部管理会计资料。
二、财务与会计的联系
财务与会计既有区别,但同时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其联系主要体现在:
1,两者都是为特定对象服务的。
即存在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作用的对象都是单位资金的循环与周转,主要对价值形态进行管理。
2.会计是财务的基础,财务离不开会计。
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必将缺乏坚实的基础,财务预测、决策、计划和控制将缺乏可靠的依据。
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普遍采用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有利于为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客观、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减少财务决策风险。
3.财务与会计在机构和岗位设置上有交叉现象,在内容上没有明确的界限,单位在机构、岗位的设置上,除不相容职务以外,财务与会计岗位可以重叠。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同时也可以是单位财务负责人。
有的财务部门或计财部门包括会计机构,同时履行财务、会计的职能。
单位会计人员可以根据单位要求,独立或参与单位财务计划的编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以及财务管理和重大财务的决策。
实务中,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可有机结合。
4.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财务知识,熟悉单位的内部财务规定,如差旅费,医药费等报销的规定等。
,每年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考试科目,都包括财务成本管理内容。
同样,财务人员必须懂会计,能熟练分析和运用相关会计信息资料。
三、明确财务与会计的区别与联系对实际不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便于区分财务责任和会计责任。
财务与会计的职能是不同的。
在某些情况下,分清财务与会计的概念,明确财务、会计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
如实行代理记账的单位,必须明确会计代理机构与被代理单位的责任,处理好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目前正在广泛推行的以代理记账为基础的政府会计集中核算,其基本前提就是单位理财自主权不变。
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从单位独立出来,由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核算工作,但财务管理职能仍属于单位,单位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的财务管理权没有变,单位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变,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单位的一切开支必须经单位同意,核算中心才能处理。
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仍是单位。
核算中心是代理记账,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责任,会计核算中心不能越权、越位,更不得平调单位资金。
2.有利于更好地指导财务与会计的改革与实践工作。
当前的会计改革抓住了会计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会计假账问题。
全国人大、国务院、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规制度,特别是《会计法》及其配套法规,包括一系列新准则、新制度,强化了会计核算和监督,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广泛应用了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从制度上消除假账产生的原因,成效显著。
下一步还需进一步完善准则和制度体系,关键是抓好《会计法》以及新制度新准则的贯彻落实。
通过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理财自主权,企业财务管理实现了由过去国家大包大揽、代替企业理财到还权于企业的重大转变。
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管理不重要或轻松了。
财务面临着如何重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务管理体系问题。
笔者认为,构建新的财务管理体系,涉及两个以下层面的财务管理:
第一,经营者财务管理。
从经营者的角度讲,企业理财自主权扩大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心由国家转移到了企业,企业必须彻底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学会在市场中找财源,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今年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就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出资人财务管理。
出资人财务管理的特点明显不同于经营者。
这里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出资人——国有投资者的财务管理,我国建国以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不断积累,形成了巨大的国有资产存量,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如果一味强调放权,放任国有及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势必导致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甚至国有企业“家底”被掏空,管理失控,影响经济的发展。
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出资者——财政部门,不是要不要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而是怎么管、管什么、如何转换角色的问题,这里“管”不是要管死,不是要干涉企业理财自主权,走回头路。
笔者认为,虽然还权于企业,但出资人必须重视和加强出资人的财务管理,以资本为纽带,加强资本与财务的统一管理,注重资本营运,从总体上搞活国有资本,包括做好对国有资本的布局、投向、变更、转让、收益、考核、评价等工作,理直气壮地担负起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的应有职能。
财政部出台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的资产与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国有出资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益的探索。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处理好以上两个层面的财务关系,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
3.有利于搞好教学与科研工作。
学校在学科设置、课程安排上,应合理安排财务与会计的教学内容,不能偏废。
学校培养的人才不仅要会算账,而且要善理财。
在科研中,应加强我国财务与会计基础理论与实务研究,在吸收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与同际会计惯例接轨的同时,应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财务、会计的概念和法律法规框架。
在内容上既要注重会计标准和会计职业道德等问题的研究,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国有资产存量大的实际情况,将促进企业科学理财与加强出资人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第三篇:
高级财务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的关系
高级财务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的关系
一、高级财务会计的概念
高级财务会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内容进行补充,延伸,开拓的一种会计,利用财务会计固有的方法,对现有的财务会计未包括的业务以及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发生变化的特殊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会计。
二、高级财务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的区别
高级财务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业务范围方面。
传统的财务会计业务体现了连续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而高级财务会计发生在特定时期,特定企业和特定空间。
主要核算特殊的经济业务,特殊的经营方式,特殊事项。
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具体表现如下
a)
特殊业务会计:
是指一般企业所没有的或很少发生的经济业务。
特殊业务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外币交易会计、外币报表折算会计、企业合并会计、合并会计报表、租赁会计、分支机构会计、资产评估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特殊业务会计是相对一般业务会计来说的。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二者可能会发生相互转化,某些特殊业务会计也可能会具有了普遍性,而要作为中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予以研究。
b)特殊经营方式企业会计:
特殊经营方式企业是指区别于传统的国营方式的各种现代化经营方式的企业。
特殊经营方式企业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独资企业会计、合伙企业会计、合资企业会计、股份公司会计等。
需要指出的是,特殊经营方式企业会计与传统经营方式企业会计相比,在许多方面都还是相通的,只是对于某些特色业务,需要专门处理,比如在业主权益方面、损益分配方面、信息披露方面等,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C)特殊行业会计:
特殊行业是指区别于制造、商品流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有特色的行业。
特殊行业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证券会计、期货会计等。
特殊行业会计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业会计,总的来说,它所处理的业务比较新颖,而且较为复杂,需要该行业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才能理解和正确处理该行业的会计业务。
d)特殊时期会计:
特殊时期是指突破持续经营假设和币值不变假设等前提条件的时期。
特殊时期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破产清算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等。
特殊时期会计的显著特点是具有时间性,只在某个特定时间段才会出现,如破产清算期间的破产清算会计,物价变动期间的物价变动会计等。
三、高级财务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联系
高级财务会计学是对中级财务会计学的补充和延伸,与中级财务会计学属于财务会计学科体系的范畴,两者共同构成财务会计的完整体系。
都要运用初级财务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以核算和监督作为基本职能,以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等为会计核算方法,对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账务处理程序,都要遵循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如真实性(可靠性)、相关性(有用性)、可比性(统一性)、一致性(一贯性)、及时性(时效性)、清晰性(可理解性)等。
四、高级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特征(起点:
四个基本假设)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从单一性向复合性、分化性、多维性、虚拟性等方向转化,生成了合并会计报表、分支机构会计等。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会计主体之间的界限已处于一种模糊状态,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企业集团本身就是一个个会计主体,同时它们又下设许多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也分化成更多的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假设:
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向非持续经营延伸,产生了破产清算会计等。
在变幻莫测的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中的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随时都可能导致企业解散、重组或破产清算。
这些情况显然都是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否定。
3、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从以会计为核心的等距期间向非常规的、非等距的期间或特定时点拓展,形成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企业合并会计等。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衍生金融工具、企业合并、期货等业务的出现已对会计财务报告制度提出了挑战。
适应形势的需要,定期决算与报告所依据的会计期间必须要重新划分,中期报告与实时披露已经被很多企业所采用。
4、货币计量与币值不变假设:
它也逐渐演变为记账本位币假设和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假设,出现了外币交易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等。
外币交易的出现与物价变动的影响,使得货币计量单位已不再统一,货币价值也已不再稳定,对这一会计假设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高级财务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的关系
09级会计学五班赵娜20091123010050
第四篇: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置独立会计机构,配备必要会计人员。
第四条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会计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年一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本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年;
(二)生产设备10年;
(三)电子设备3年;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
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
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
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