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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

 

工作规范

 

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工作规范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全县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喀左县喀政发[2008]35号《关于印发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喀政发[2008]32号《关于印发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统管办)各股、站、站点抽调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

本规定经矿管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希望统管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范遵守执行。

第一章统管办工作人员守则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二、服从领导,团结互助。

三、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四、钻研业务,勇于创新。

五、勤奋工作,快捷高效。

六、遵纪守法,热情服务。

七、仪表端庄,行为规范。

八、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九、严格执法,不徇私情。

十、爱护公物,以站为家。

第二章统管办机构及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统管办机构性质和职责

喀左县喀政发[2008]32号规定,成立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在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列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监管全县矿产资源经营活动,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矿产资源销量,为依法征收税费提供可靠依据;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持矿区稳定。

2、对在本县境内开采、加工、经营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规范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预收矿产资源税费保证金。

二、统管办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统管办内设:

1、业务股,其主要职责是管理票据、收取保证金、核实并汇总计量结果,及时提供给税务部门铁矿石含量分析报告及铁粉价格标准。

2、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管办政务、事务和财务工作。

监控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计量服务站工作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汇报。

3、稽查大队,其主要职责是,对计量服务站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协调国、地税,财政监督,公安经侦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矿产企业检查监督。

4、矿管大队,其主要职责是对外流铁矿石进行全天候监控和管理,维护全县矿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计量服务站人员安全,正常开展工作。

5、计量服务站,其主要职责是对外运矿产品检斤计量,并每日对计量结果进行汇总报统管办。

6、矿管执勤点,主要职责是控制矿石外运。

三、矿管办管理人员为27名,编制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统管办聘用人员全部由统管办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由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四、统管办聘用人员录用审批

1、统管办聘用录用由主要管股室提出用人意见,报请统管办领导同意,经统管办主任办公室会议研究批准后,登记人员信息,通知被聘用人员上岗,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县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2、统管办聘用人员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统管办关于辞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

由主管股室查实举证,提出处理意见,经统管办主任办公室会议研究批准后,由主管股室负责与辞退人员签订辞退申请,辞退申请送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与被辞退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统管办工作人员素质建议工作规范

统管办管理人员和合同制人员是代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在本县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依法预收税费保证金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统管办工作人员素质

统管办工作人员素质,主要是指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完成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赋予的对矿产资源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本领,是德、能、勤、绩、廉的总和。

统管办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可分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能力素质和身体素质四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工作人员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大局意识、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

其具体内容是:

1.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理论水平以及与所从事的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二)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能够完成矿产资源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基础知识。

指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起点,要求统管办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中等专业(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2.业务知识。

指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统管办对相关业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等。

3.具有全心全意为企业和个人服务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三)能力素质

能力素质是指工作人员具有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主要包括六方面能力:

1.组织能力。

在实施面向服务对象的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实际组织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2.创新能力。

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和相关信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

3.决策能力。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预测和防范,思路敏锐,决策果断正确,制定最实际、最管用、最有效的工作方案的能力。

4.表达能力。

对工作或某一事件能够简明厄要的陈述清楚,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综合能力。

根据调查结果,通过预测分析,对企业经营活动、销售趋势和运输走向作出正确判断的能力。

6.办事能力。

熟悉本职工作业务、职责、政策、规章、办事程序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

(四)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工作人员适应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具有健康的体魄。

统管办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合同制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22周岁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壮,精力充沛。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有遇事不慌、沉着冷静的心态和反映迅速、机智灵活的头脑等。

二、提高统管办工作人员素质的途径和办法

(一)加强培训教育

1.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一是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培训;二是加强对县政府赋予统管办有关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所涉及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三是加强对矿产资源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知识的培训;四是加强现代科技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中应用知识的培训。

2.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持统管办员工队伍清正廉洁和积极进取的拼搏精神。

3.加强对统管办员工队伍半军事化管理和培训,不断树立工作人员在服务对象和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统管办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1.职业道德基本内容

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②努力学习,增强本领;

③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④勤奋工作,讲究效率;

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⑥团结互助,学习先进;

⑦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⑧文明礼貌,和气待人;

⑨严格执法,不徇私情;

⑩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2.提高统管办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途径

①普及职业道德知识。

②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

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章统管办工作人员管理

一、严谨统管办工作人员存在下列行为

1.工作期间(含待岗)饮酒,酒后执行公务,以及驾驶警车和穿着标志服到餐饮娱乐场所消费。

2.不着装上岗或着装不整。

3.在办公时间看小说、玩游戏、网络聊天、串岗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与他人唠嗑说笑影响正常工作以及参加打麻将、玩扑克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4.粗暴对待服务对象,对前来办事的客户推诿甚至刁难或打击报复。

5.向服务对象乱收费和索贿受贿。

6.为捞取个人好处和私利,包庇、纵容、内外勾结偷漏(逃)税费的各种违法行为。

7.违反和不按规定检查过境车辆。

8.违反统管办规定和工作程序进行业务许可。

9.在处罚、收费中使用非法票据或将所收罚款、保证金等规费据为己有或私分。

10.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警务用车办私事或办理与稽查工作无关的事情。

11.违反规定暂扣运输车辆、设备、工具。

12.接受影响本职工作和公正执法的各种宴请、娱乐场所消费。

13.违反工作职责和不爱护公共设施的行为。

14.利用自身岗位和职权为他人违法违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15.未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岗位交接的行为。

16.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工作的行为。

17.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玩忽职守的行为。

二、对统管办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1.统管办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是在编管理人员的交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是合同制人员的由统管办监察股查实举证,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和罚款处理。

2.统管办管理人员和合同制人员一年内有三次记大过处分和罚款处理的,是管理人员的由本人自找接收单位,经统管办领导班子与人事部门协商后,为其办理调转手续;是合同制人员的,由统管办监察股调查举证,经统管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予以辞退处理。

三、对各股、站、卡点负责人疏于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所负领导责任的处罚

1.统管办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统管办领导责成监察股给予工作人员所在股、站、卡点负责人通报批评,并做出与被处理人相应的违纪处分和罚款处理。

(1)各股、站、卡点工作人员年度内有三人次记大过或被罚款处理的。

(2)同一年度有一次被举报或被投诉经查实且情节较轻的。

(3)同一年度在2次行政复议中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

(4)违反统管办制定的其他有关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有两人次被辞退的。

2.统管办各股、站、卡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管办主任办公会议对其负责人予以免职或辞退,同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的评比资格。

(1)各股、站、卡点工作人员年度内有五人次记大过或被罚款处理的。

(2)同一年度有两次被举报或被投诉经查实且情节较轻的。

(3)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且情况属实且情节较轻的。

(4)同一年度在2次行政复议中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或有一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

(5)各股、站、卡点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被查实的。

(6)违反统管办制定的其他有关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被辞退三人以上的。

第五章喀左县统管办监控室工作职能

一、监控室作为单位的“鹰眼”具有以下职能:

1、担负着计量站、卡点载运矿产品车辆过往真伪情况的排查,第一时间发现企图载出喀左境域的铁石车辆以及企图逃税的铁粉车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站点围堵,并做好相应记录。

2、对各站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站上计量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防止站员脱岗及当班人员晚上睡觉。

3、树立节约用电意识,对站点内外照明设备使用时间进行提醒及监督。

4、如实详细记录上磅检斤的矿产品车辆。

二、喀左县统管办监控室工作职责

1、严格准确反应监控情况(包括各站人员值班情况、车辆称重情况、道路矿产品车辆运输情况等),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2、密切注意监控区域载运矿产品车辆过往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电话询问、视频回放等)。

3、对各站点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影像资料的存储。

4、如实详细做好上磅检斤矿产品车辆的记录。

三、喀左县统管办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监控管理工作,明确监控室人员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实行双人双岗制,不允许单人单岗值班,晚班必须有两人同时监控,一个人主要负责,另一人辅助工作,出现责任主要负责人负全责。

2、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每班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旷工一天以上者或自动离岗十五分钟按辞退处理。

3、详细如实的做好上磅检斤的矿产品车辆的记录,每天早八点将前一天的记录交给主管领导核查、保管。

4、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需要进入的要请示统管办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严禁非监控室人员操作监控系统设备。

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事情。

5、发现矿产品车辆没有通过计量站检斤的要及时向计量服务站通告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隐瞒不报一经查实,给予辞退。

6、4895110电话属监控室办公电话,不允许长时间(1分钟以上)接打私人电话。

当班人员确保联络畅通,做到随叫随应,熟悉各站当班人及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7、监控室宿舍只为晚班工作人员提供临时休息,由于作息时间不同,造成长期住宿人员和晚班休息人员双方不便,以及存在诸多隐患,故不提供长期住宿。

当班人员保持宿舍内整洁、美观。

安全用电。

8、二楼属于领导工作区,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注意形象及影响。

洗头、洗衣服等必须在宿舍做,中午做饭时,尽量在中午11:

00之后。

不准在监控室及宿舍随意走动、喧闹、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9、工作时间必须保持工作状态,不允许带着情绪上岗。

影响她人情绪及正常工作。

不允许破坏公物以泄私愤。

10、每班每天必须打扫监控室卫生,白班工作人员彻底打扫,晚班工作人员简单打扫。

保持监控室清新、干净。

为保证监控室地板长期安全使用,尽量换软底鞋。

11、在监控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室主任沟通,如不及时沟通,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12、正在值班的工作人员,必须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不允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发信息、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当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斤车次及以电计税车次,无视频时及时告诉主管领导找人维修,并告知统管办领导(包大队)。

有钩机或干选设备往计量站里进,及时请示统管办领导(包大队)。

14、每个月请事假不允许超过一次,请事假当事人找人替班,把当日工资交给替班人员,白班30元,晚班每人50元。

15、在一年中,值班当事人,未能第一时间发现企图逃税的矿产品车辆,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还未发现,辞退。

另有值班当事人,第一时间发现企图逃税的矿产品车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站点围堵,各站及时追回企图逃税车辆。

奖励第一时间发现人员200元。

16、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团结,服从领导,服务热情,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一丝不苟。

当班人员违反任何以上一项规定,罚款30元。

发生打架无理取闹等违反劳动纪律的当事人一律辞退

第六章业务股工作规范

业务股是县政府赋予统管办对全县涉矿企业代扣代缴税费而成立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收取资源税、所得税、排污费、水资源费、价格调节基金五种税费保证金。

一、工作职责

1.熟悉和掌握县政府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2.遵守财经纪律,做好税费保证金的预收工作,做好企业、个人之间矿产品销售数量的统计、核实工作。

3.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执行税费征收政策。

4.按月为国税、地税、环保、水利、物价等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代扣代缴各项费金。

5.完成统管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流程

1.企业持有效证件到业务股核实、录入到企业数据库。

2.企业按预销售的矿产品种类、数量、税费保证金标准缴纳税费保证金,业务股负责出具吨位票收据。

3.企业持吨位票收据领取《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并交纳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押金,月初,企业可根据上月调运单使用数量换取新的调运单。

4.企业要在调运单上加盖印章,交到计量站,计量站进行登记。

5.企业运输车辆运输时,先到计量站过皮,重车回到计量站持企业加盖公章小票到计量站,计量站工作人员在调运单上认真填写购货单位、货物名称、企业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矿产品毛重、皮重、货物净重,签字并盖上计量站印章,留下《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的记账联、计量站留存联及企业留存联,第四联调运单交给车主随车同行。

企业留存联交给企业,计量站将《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记账联汇总定期交业务股,由业务股核对无误后存档。

三、调运单修改补录程序

(一)发生修改情况:

1.计量站的大磅需要维护。

2.电脑损坏需维修。

3.工作人员录入错误。

4.网络断开等。

5.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

(二)补录程序:

1.各计量站需手工修改或补录时,必须告知业务股人员,并如实通报需要进行手工修改或补录的原因,经业务股人员请示负责人同意后,进行手工补录,同时业务股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备查,是由于站内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需修改或补录的,必须登记操作人员姓名。

2.各计量站发生手工补录业务后,应及时到业务股办理手工补录业务

3.各计量站必须在本月31日前将需修改或补录的调运单报业务股。

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按违纪处理。

4.业务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修改或补录。

每月末之前所有需要修改或补录的调运单修改或补录完毕。

第七章站长职责

一、站长对全站的计量工作负总责,对确保计量站正常、安全运行负责,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疑难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县统管办领导汇报。

二、上对县统管办负责,下对本计量站人员、计量业务、后勤保障、人身、车辆安全负责。

带领全站人员学习喀左县关于对境内矿产资源统一管理的有关规定,学习计量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健全站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实行“双人双岗制”不准“单人单岗”值班。

执行“一车一过磅”,不放人情车,不过人情磅。

四、合理安排食堂伙食,确保购买食品、肉类、熟食、蔬菜安全,食堂清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食堂用液化气,县统管办每月最高报两罐,超过部分自行解决。

防止液化气使用不当引起爆炸造成财产物品损失和人身伤亡。

人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公开透明定期公布食堂伙食支出情况。

五、经常督促和检查站内卫生情况,做到站内无杂草、杂物;室内窗明几净,没有死角;宿舍内、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保持干净。

六、教育全站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由于饮酒造成的财物损失和工作失误,站长负全责。

七、负责安排计量站人员轮流上岗和请销假制度,对站内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一天内事假有权批准,超过一天的向县统管办主要领导请示。

站内人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四天,超过四天的每天扣工资30元;擅自离岗不请假的超过两次的按自动辞职处理,并对造成损失和出现重大问题的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八、做好当班记录,台帐、票据实行档案化管理,专人管理,站长负责。

九、县矿管办监控室通过监控对提出的可疑车辆,计量站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处理。

第八章计量服务站管理制度

一、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喀左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境内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

二、服从县统管办的指令和调度,对统管办各业务股室安排的事,不准顶着不办,在行动上拖、延、缓。

对企业发出的铁精粉、矿石数量,及时和矿管办业务股沟通,核对。

经常和电子监控室保持工作联络、沟通情况。

三、计量服务站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配戴胸卡,着装上岗,穿着整洁,仪容大方。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真正做好“一车一磅一票”工作,做到车车落杆,不放人情车,不过人情磅,不丧失原则,违者处以5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严肃考勤制度,实行全员签到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保证值班室不能空岗。

违者按劳动条款处罚。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液化气爆炸、电失火等),防止食堂因购买食物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

做好计量服务站的防火、防盗工作。

五、计量服务站人员工作期间和班前不准饮酒、睡觉、打架斗殴,不准搞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不准接受开矿户、司机和经营户的吃请和钱物,违者按制度规定处理。

六、计量服务站实行当班全员负责制,行动统一,步调一致,不准单人单岗,不准收费,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下岗。

七、实行站长负责制,按照分工实施管理职能,年末进行个人综合考评。

八、认真搞好计量和票据管理。

凡工作不负责,造成计量不准确、票据有误差、报表数字失实和未按时上报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票据和台帐等计量资料实行专人档案化管理,站长负责。

九、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对炊具及办公设施损坏的,自行照价赔偿。

十、热情周到为选矿、选厂提供快捷、方便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发威,要说话和气、文明礼貌。

十一、及时保养车辆,保证人身和车辆安全,节约用油,保障工作需要。

第九章稽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有效控制矿产资源流失,增加我县财政收入,促进企业的巩固和发展,提高对矿产资源稽查管理职能,特制定以下稽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掌握各月税收征收比例;掌握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

二、服从矿管办领导工作安排,工作雷厉风行,不等不靠,认真履行对矿产资源的稽查管理职能。

三、工作期间不准饮酒、打扑克、玩麻将;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接受开矿户的吃请和钱物,违者经调查核实后按接受钱物数额、数量的双倍罚款。

四、工作时间必须着装上岗,穿着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向企业认真解答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对各计量服务站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矿管办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按有关条款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制度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五、及时为企业销售铁精粉、铁矿石,开据准运证件;及时收缴矿产品运输调运单和吨位票据,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和有关股室核实销售铁精粉、铁矿石数量及各项税收收入数,保证各项资料数字准确、真实。

六、严禁稽查工作人员私自放行运输铁精粉、铁矿石车辆,严禁为企业提供偷逃铁矿石、铁精粉信息,一经调查核实,清出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倍赔偿。

七、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生产、销售情况,对掌握的偷逃铁精粉、铁矿石车辆及时向矿管办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解决方案,供领导决策,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保密。

八、工作期间,慎重处理逃逸车辆和偷运矿石的企业及个人,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车辆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有事请假,不得随意旷工,保障信息畅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脱岗。

第十章票据管理制度

根据喀左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完善票据管理,明确责任,防止票据丢失,填制错误等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计量站台帐、吨位票、调运单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各计量站台帐、吨位票、调运单按规定的格式登记、填写。

书写清晰、数字准确、操作规范,防止刮、擦、抹、弄虚作假。

三、各计量站不得随意撕毁、涂改票据,票据书写错误出现作废时,不得单页撕掉,整组用同样的作废字样一同作废,便于备查。

四、各计量站必须接受喀左县统一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可靠、真实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五、严禁将票据借用选矿厂、铁精粉选厂,代开、代管。

六、各计量站之间票据不得串用,代管。

七、各计量站要妥善保管好加盖印章、签字齐全的票据,如发现丢失一组,罚值班站长3000元,票据专管人3000元,当班值班其它人员1500元,并追究当班站长和票据专管人及其他当班人的相关责任。

八、各计量站对当天发生业务的票据要认真核对、清点,保证票据数字准确、解缴及时。

九、严禁各计量站将空白票据成本加盖印章,签字齐全的备用,印章和票据实行分开管理。

十、各计量站严格控制开票差错率,减少模棱两可的数字、文字现象发生。

第十一章统管办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统管办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强化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经统管办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奖励办法

1.由计量站、监控室和卡点自行截回逃避计量、偷逃税费的运输矿产品车辆,经查实计量补缴税费后,每车奖励该站100元,净重低于15吨的奖励50元。

2.由稽查大队、矿管大队人员巡逻、蹲守、跟踪等方式成功截获逃税费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经查实并依法进行处罚后,按处罚数额的10%奖励参与截获的工作人员。

3.由举报人提供线索,成功截获偷逃税费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经查实并依法进行处罚后,按处罚数额的5%奖励参与截获的工作人员,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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