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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岭煤矿二期招标文件印刷稿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

煤矿矿建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GXTC-0931085

DMLKJ200901

招标人:

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须知8

第二章合同条款25

第三章技术规范44

第四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4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2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3

三、投标函54

投标函附表55

四、投标保证金56

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57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8

说明60

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2

目录64

一、施工组织设计65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71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2

(2)项目经理简历表73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74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5

第七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76

目录78

一、资格审查申请书79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82

第八章评标标准和方法91

一、总则92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92

三、评标标准及说明错误!

未定义书签。

四、注意事项错误!

未定义书签。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委托对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煤矿矿建二期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

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煤矿矿建二期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

GXTC-0931085,DMLKJ200901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本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范围:

主井井筒396.5m以下段(并增加临时水窝5m);风井井筒319m以下段(并增加临时水窝5m);主、风井临时改绞;一期硐室工程;二期井巷工程及其他工程。

(2)建设地点:

河南省新密市大隗镇王沟村

(3)计划工期:

投标人根据自身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工期

(4)工程质量:

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单位工程达到优良标准(MT5009-94)。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煤炭井巷工程施工壹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2006年以来至少具有三个与本工程相类似规模的良好施工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不允许投标人自行分包。

6.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000元/套,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发售时间:

2009年8月4日~2009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7:

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楼

注: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持信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体系证书,类似业绩施工合同(以上证书带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

7.招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上午9:

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郑州市弘润华夏大酒店(郑州市丰乐路北段),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

8.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

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

地址:

新密市嵩山路中段10号

联系人:

陈全成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

100044

联系人:

侯帅军、王明占、刘雪娟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煤矿矿建二期工程施工

2

1.1

建设地点

河南省新密市大隗镇王沟村

3

1.1

建设规模

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5

1.1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单位工程达到优良标准(MT5009-94),主要的单位工程是指有提升的斜巷巷道、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道等使用功能重要,服务年限较长的巷道。

6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主井井筒396.5m以下段(并增加临时水窝5m);风井井筒319m以下段(并增加临时水窝5m);主、风井临时改绞;一期硐室工程;二期井巷工程及其他工程。

7

2.2

工期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工期

8

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煤炭井巷工程施工壹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2006年以来至少具有三个与本工程相类似规模的良好施工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不允许投标人自行分包。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

(1)本次招标实行主井井筒、风井井筒固定单价报价,按原中标合同价主井井筒15811元/米、风井井筒14616元/米报价;

(2)主、风井临时改绞本次招标暂不报价,中标人施工过程中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改绞方案编制施工图预算,总价下浮5%进行结算;

(3)一期硐室和二期工程及其它工程实行综合费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同类工程经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和要求、考虑市场因素及企业自身成本和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保证金

固定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14

5.1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8月11日下午3点。

15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六份副本,两份电子文件(U或光盘)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

地点:

郑州市弘润华夏大酒店(郑州市丰乐路北段)

时间:

2009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

18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09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

_郑州市弘润华夏大酒店(郑州市丰乐路北段)

19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标法(详见第八章评标标准与办法)

20

38.3

履约担保金额

固定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验证原件。

(b)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工程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复印件,开标时验证原件。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简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反映项目经理施工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在本企业担任三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经历,并且有可考察业绩),开标时验证原件。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情况。

(e)提供令建设单位满意的足够证明保证掘砌质量的有效测试手段和方法。

(f)提供其开户银行开具财务状况证明书,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下一年度的财务计划,开标时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g)该工程不允许联合体,禁止转包,不允许自行分包。

5、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5.1本项目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具体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

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七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第八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6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资格审查四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说明;

(2)报价汇总表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1.5资格审查申请书

11.6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2套(U盘或光盘)。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主井井筒、风井井筒固定单价报价,按原中标合同价主井井筒15811元/米、风井井筒14616元/米报价;主、风井临时改绞本次招标暂不报价,中标人施工过程中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改绞方案编制施工图预算,总价下浮5%进行结算;一期硐室和二期工程及其它工程实行综合费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同类工程经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和要求、考虑市场因素及企业自身成本和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13.2投标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进出场、大型机械安拆和厂外运输费、施工及相关措施、临建搭拆、文明施工、泥浆(余土)和垃圾清运、必要时自备电源、施工队伍间以及与监理单位间的配合,新工艺和新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风险、建设场地清理费等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实施该工程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等。

13.3报价形式:

Ø主、风井井筒固定单价;

Ø主、风井临时改绞本次招标暂不报价;

Ø一期硐室和二期工程及其它工程综合费率报价,报价依据参照中煤建协字[2007]90号文颁发的相关定额、指标、取费标准、管理规定进行。

材料价格参照郑州市建委造价办发布的当年年度平均材料基价信息。

13.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了施工图纸的工程范围全部内容,同时并考虑了第3.5款中所述风险,缺项视为已含在其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

13.5报价风险

Ø按第13.6款规定可作调整以外的费用;

Ø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Ø除国家政策原因单次八小时以内(含8小时不累计)的停工、停电、停水影响;因国家政策原因造成的10天(含10天)以内停工费用;

Ø单项次工程量变更及索赔事件费用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不累计)的费用增加;

Ø国家政策性调整;

Ø乙方为了方便自己施工采取的施工措施或加大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Ø乙方为了达到国家及合同约定验收标准自己所采取的壁后注浆等措施费用,涌水量在20m3(含20m3)的工作面预注浆或壁后注浆所发生的费用。

Ø电损和因设备功率因数不足造成的罚款,按施工单位用电量所占比例分摊。

3.6合同价款的调整

3.6.1本工程采用井筒固定单价不变、主、风井临时改绞本次招标暂不报价,中标人施工过程中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改绞方案编制施工图预算,总价下浮5%进行结算;一期硐室和二期工程及其它工程实行综合费率报价;施工过程中单项次工程量变更或索赔事件费用核定金额1万元以内时,不做调整,只有当单项次工程量变更或索赔事件核定金额超过1万元(不累计)时,合同价款才会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见合同条款9.2。

3.7在投标书中,投标单位不得以“遗留问题”、“声明”或其他方式提出各种理由,以引起报价变化。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

(2)电汇;

(3)现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户名: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16.4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基金。

16.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后5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7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6.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

16.8.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8.3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

16.8.4中标人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适用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函、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合在一起胶装装订。

此外,投标函部分正本需单独装订一份,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密封的具体要求:

投标函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其余部分单独用内层密封后,再用一个外层封套封装。

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或公章。

19.7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

19.8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与企业综合实力、财务、人员及业绩相关的有效原件,并将原件信息登记入原件登记表,并注明件份数,以备招标人核查。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a)逾期送达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3开标程序:

24.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4.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开标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4.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其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

(六)评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细致评标:

(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或参加者未携带有效证件的。

(4)未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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