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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郡始名新考载于《职大学报》1期

豫章郡始名新考(载于《职大学报》2014、1期)

作者:

邵百鸣

豫章郡是南昌方言文化重要历史地名,豫章郡之名始于何时,历来有不同的说法,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如《江西省南昌市地名志》,称:

“西汉高祖(公元前201年)立豫章郡,领18县,以南昌为治……”。

【1】此种说法虽然盛行,但疑点颇多。

笔者拟结合相关史料予以重新考察。

一、对几种关于豫章郡始名记载和说法的考察

作为一个行政地理名称,豫章郡于何时为何人所置,古今史籍记载有差异,笔者梳理归纳为主要有三种有代表性的记载和说法,下面对其分别考察之:

(一)关于豫章郡为汉高帝置的记载和说法

《汉书·地理志》是最早明确记载豫章郡是汉高帝所置的【2】,鉴于《汉书》权威的历史地位,后代许多史书都沿用了这一说法,只不过在具体时间的表述上有所不同。

如沈约《宋书》说是汉高帝四年置豫章郡:

“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

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

”【3】

而房玄龄《晋书》记是汉高帝六年置豫章郡:

“秦始皇并天下,以置鄣、会稽、九江三郡。

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尽有其地。

汉改九江曰淮南,即封布为淮南王。

六年,分淮南置豫章郡”【4】

当代人钟起煌主编的《江西通史·秦汉卷》则说汉高帝五年置豫章郡:

“豫章是垓下之役后的汉高祖五年初平定的,其设郡时间大致也在这个时段。

”【5】

那么,豫章郡是否就是汉高帝所置呢?

我们认为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应当考虑寻找更早的史料。

如果没有新近的考古资料佐证,那么,就应该考察是否有较之更早的史籍及其中的说法。

如果前人已经对此史籍及其中的说法有所考察,那我们在新思路的引领下还可以也应当带着疑问对此史籍及后人的有关说法重新进行考察。

《史记》是目前能够提供有关豫章郡始名的最早的史籍。

其中有关“豫章郡”的史料主要有三条;

其一是《史记·颖阴侯列传》所载史实:

“(汉高祖)五年……项籍败垓下去也,(灌)婴以御史大夫受诏将车骑别追项籍至东城,……(灌婴)下东城、历阳。

渡江,破吴郡长吴下,得吴守,遂定吴、豫章、会稽郡。

还定淮北,凡五十二县。

”【6】

其二是《史记·英布列传》载:

“(汉高祖)六年,……项籍死,天下定,……(英)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布。

”【7】

其三是《史记·功臣侯者年表·堂邑侯》载:

“四岁,项羽死,(陈婴)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自立为王壮息。

”【8】

这三条史料也是后世史家确定豫章郡是汉高帝所置的主要依据。

由于这三条史料并没有明确显示豫章郡设置的具体时间,因而,史家们便各按照自己的理解来确定豫章郡设置的具体时间。

如前所述,也就分别有了沈约《宋书》“汉高帝四年”、《江西通史·秦汉卷》“汉高帝五年”、房玄龄《晋书》“汉高帝六年”等不同时间的说法,而只有班固《汉书》比较谨慎,不敢轻下结论,只说是“高帝置”。

钱穆在《史记地名考》序言中曾谈到治史的四个要项:

“一曰氏族,二曰地理,三曰人物,四曰年代。

”【9】据此,《史记》那三条史料中的一些信息很值得我们重新推敲一番。

首先,是对地名信息的考察。

按照史家“地名与史迹相配合”【10】的原则,我们认为,司马迁绝不可能用后起地名写过去史迹。

因此,《史记》那三条史料中所列地名应皆为当时地名,绝非后起地名,而其中已将“豫章郡”和“吴郡、会稽郡、九江郡、庐江郡、衡山郡”等郡并列,说明至少在汉高帝六年英布剖符为淮南王之前,这些郡就已经存在了。

其次,是对有关关键词词义的厘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灌婴)遂定吴、豫章、会稽郡”和“(陈婴)属汉,定豫章……”中“定”之含义的考察。

这两条史料也是许多史家作为汉高帝置豫章郡的首要依据,但有学者对其中的“定”的含义提出了疑问【11】,认为“定”只是“平定、收复、占领”之义,而并非“建置”之义。

我们认为,司马迁写《史记》用词应该非常准确,凡该用“置”处一定不会用“定”。

如《史记·高祖本纪》:

“二年,汉王东略地,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阳皆降。

韩王昌不听,使韩信击破之。

于是置陇西、北地、上郡、渭南、河上、中地郡;关外置河南郡。

”【12】句中数处都是用“置”而没有用“定”,这就充分说明汉高帝五年灌婴或陈婴只是平定“豫章郡”,而豫章郡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实体及其名称在灌婴或陈婴平定豫章郡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如此看来,豫章郡已没有可能是汉高帝五年“定豫章”时所置的,也没有可能是汉高帝六年“英布剖符为淮南王”时所置。

那么,有没有可能如沈约《宋书》所言是汉高帝四年所置呢?

我们的回答也是否定的。

因为,汉高帝四年豫章之地还不在汉高帝的控制下,汉高帝只是为了说服楚九江王黥布联汉反楚,虚封黥布为淮南王,如此,汉高帝有何权利“分立豫章郡”?

由以上分析可知,《汉书》关于豫章郡是汉高帝所置的说法根据不足,因此,是不足为信的。

(二)关于豫章郡为汉景帝置的记载和说法

范涞在《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三·郡纪》中说豫章郡是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所置:

“景帝三年濞连七国反,命太尉周亚夫击,灭濞,始称郡为豫章,领南昌、庐陵……共十八县。

”【13】

其实,这种观点并非范涞独有,前代一些史料也有记载。

如宋太宗下诏给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张齐贤的《大农祠敕命》中就说:

“景帝三年吴王连七国反,周亚夫平之,置豫章郡。

”【14】

又如,南宋李谊撰《豫章台记》云:

“景帝三年,太尉周亚夫灭吴王濞,始以遗迹请命,称其郡为豫章。

所领南昌、庐陵、彭泽、鄱阳……共十八县,皆郡属也。

”【15】

但以上史料和《汉书》相比,其影响力很有限。

以上说法的主要依据是后代史家对《史记·吳王濞列传》“吳有豫章郡铜山”中“豫章郡”的注解。

其中韦昭注解说“豫章,今故鄣。

”司马贞《<史记>索隐》说:

“鄣郡后改曰故鄣。

或称‘豫章’为衍字也。

”【16】于是,有人据此认为《史记》中汉高帝五年灌婴“定豫章”中的“豫章郡”是秦郡“鄣郡”之误①。

我们认为,如上理解不同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当时“豫章郡”和“鄣郡”并存,《史记》将两者搞混了,将“吴有鄣郡铜山”写成“吴有豫章郡铜山”,就如司马贞所言“豫章”为“衍字也”;还有一种可能是当时“鄣郡”之地已并入“豫章郡”了,就如韦昭所言变成了“今故鄣”。

而根据《汉书·高帝纪》所载:

“(汉高帝)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

”其中称“鄣郡”为“故鄣郡”【17】。

因此,上述两种可能的后一种可靠性比较大,《史记》并没有搞混,说明“鄣郡”在汉高帝六年已经不存在了,而汉高帝五年灌婴所定的“豫章”正是豫章郡中的“故鄣郡”之地。

此外,如果豫章郡确为汉景帝所置,那么,《汉书》关于汉高帝置豫章郡的说法就难以维持了。

于是,有人提出了“汉高帝初置、汉景帝重置”的观点,主要依据是《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孝文十六年(前164年),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

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蚤死,乃立其三子:

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

”【18】该说法认为,在汉文帝16年分封淮南厉王刘长三个儿子时,曾恢复了汉高帝六年淮南国建立前的建制,将阜陵侯刘安的淮南国中的豫章郡重新并入了九江郡,直到汉景帝时才重置豫章郡【19】。

这种观点似乎有理,但尚缺少史料证明。

由以上考察可知,关于汉景帝设置豫章郡的说法也不足信。

(三)关于豫章郡为秦时置的记载和说法

肖华忠《秦置豫章郡的历史地理探讨》首次提出豫章郡是秦代所置。

他认为:

“无论是从《史记》《汉书》对豫章郡的最原始记载的诠释,还是先秦、秦汉时期有关文献对今天江西地区的记载或近几十年来江西考古的一系列重大发现,以及中国历史政区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都无一例外地不充分说明豫章郡是秦置郡!

”【20】辛德勇也提出豫章郡“也有可能为秦所增设的新郡。

”【21】

那么,豫章郡有无可能是秦置郡呢?

由于秦代历史的短暂和史料的缺失,后世史家对秦置郡的具体数目和名称并不完全清楚,主要依据《史记》、《汉书·地理志》、《水经注》、裴骃《史记集解》等后世史书中的说法来确定,这就必然存在着许多疏漏。

姚鼐在《复谈孝廉书》中就曾指出:

“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是已为三十九郡。

至秦亡时,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郡也。

”【22】

目前史界盛行秦有四十八郡之说,其中并无豫章郡。

按照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秦代》划分,豫章之地被划归庐江郡的版图。

谭其骧以为秦先分九江郡为庐江郡,而汉高帝才分庐江郡为豫章郡②。

实际上,史家对于豫章、庐江二郡的设置孰先孰后是有分歧的,沈约《宋书》就明载:

“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

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

”正如沈约《宋书》所言,豫章、庐江二郡应该分别从秦九江郡析出,两者并无瓜葛。

我们认为,虽然能够否认豫章郡非汉高帝所置,但并不能由此断定豫章郡就是秦置郡,因为从目前看来,还没有任何直接的史料可以证明豫章郡就是秦置郡,所以,不宜轻下结论。

二、豫章郡应始名于秦汉之际——西楚

钱穆在《史记地名考·豫章长沙地名》中认为:

“秦九江郡治庐江。

项氏先分庐江郡,又自庐江分豫章郡,遂为江南地。

”【23】我们认为,且不论庐江、豫章始名孰先孰后,但钱穆关于庐江郡和豫章郡均为项羽所置的观点应该是比较符合史实的。

下面,笔者就西楚项羽置豫章郡的历史背景和条件、原因和理由分别考察之。

(一)西楚置豫章郡的历史背景和条件——楚之“豫章”

“豫章”作为人文地理地名最早见于《左传》。

《左传·昭公六年》载:

“(楚)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溪。

吴人败其师于房钟。

”【24】此时的“豫章”应为地理通名,类同“洞庭、彭蠡、霍”等。

《墨子·公输》云:

“荊有長松、文梓、楩柟、豫章。

”【25】

其本义乃“樟树”,但作为地理通名其来源疑为上古“三苗”部落地名遗存。

《战国策·魏策一》引吴起曰:

“昔者三苗之居,左有鼓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

”【26】豫章之地位于其中。

“豫章”战国时为楚国的地名,《元和郡县图志》载:

“(豫章),春秋时楚之东境,吴之西境。

七国时全为楚地,秦灭楚,为九江郡。

”【27】

杜预《左传注》曰:

“豫章,汉东、江北地名”【28】。

郦道元《水经注》曰:

“赣水又北迳南昌县故城西,于《春秋》属楚,秦以为庐江南部,即令尹子荡师于豫章者也。

”【29】则认为《左传》所载“豫章”即是当时江南的南昌地区。

对以上史料的理解后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豫章”仅局限于汉东、江北、淮南,只是后来作为地名移用于江南,如杜预云:

“昔豫章在江北,盖后徙之于江南。

”【30】钱穆《史记地名考》亦载:

“汉九江郡治寿春,即古豫章也。

自楚汉之际分九江南地为豫章郡,而豫章遂移于江南。

”【31】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春秋时期“豫章”之地横跨长江,包括了汉东、江北、淮南、江西广大地区,如袁宏《后汉纪·孝献皇帝兴平二年》曰:

“(豫章),北连豫壤,西接荆州。

”【32】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亦曰:

“《左传》‘豫章’凡六见,地极广大,跨大江南北,以及淮南。

”【33】

我们认为,“豫章”地名并不存在移用的可能,只存在缩小的可能。

秦始皇二十四年灭楚置九江郡(一说九江郡为战国楚置),就是以“楚之豫章”为基础的,其区域已包括了汉东、江北、淮南、江西广大地区,只不过后来缩小为“江南之豫章”。

秦置九江郡大致在秦始皇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

《史记·王翦白起列传》记载:

“(秦王政二十三年),秦因乘胜略定荆地城邑。

岁余,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

”【34】又《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二十五年,大兴兵。

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

”【35】《史记·楚世家》载:

“王负刍五年(公元前223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楚郡云。

”裴骃《集解》引孙检曰:

“秦虏楚王负刍,灭去楚名,以楚地为三郡。

”【36】据此,可以断定,秦王政二十四年,王翦“平荆地为郡县”,“荆地”应包括战国“楚之豫章”,“为郡县”应指始置九江郡、长沙郡等。

二十五年,“定荆江南地,降越君”,才始置会稽郡。

另外,秦九江郡治为寿春,其也与“豫章”地名有关。

钱穆《史记地名考》说:

“豫章,本大木。

《庄子》:

‘上古有大椿,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

’疑寿春即‘寿椿’,盖即‘豫章’也。

自楚考烈王徙寿春,豫章之名渐不著。

”【37】据此,也可以断定秦始皇置九江郡是以“楚之豫章”为基础的。

综上分析,可以确认,自春秋至秦,“豫章”作为人文地理地名的范围应该为秦始皇九江郡的范围:

北连豫壤,西接汉东,南至南岭、东毗吴越,地跨长江,纵横千里,大致包括现在河南南部、湖北东部、淮南、江西北部地区【38】,直到秦汉之际——西楚置豫章郡才发生了大变化,缩小为江南之豫章,“豫章”也由人文地理地名变成了行政地理地名了。

(二)西楚置豫章郡的原因——西楚建立与项羽分封

那么,导致西楚设置豫章郡的根本原因何在呢?

根本原因就在于西楚建立与项羽分封,或者说,西楚置豫章郡是项羽反秦复楚政治需要的举措和体现。

战国时期,秦楚两国本力均势敌,相互争霸,水火不容。

秦始皇统一后,楚人并不屈服,常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楚人陈涉大泽乡首义,《史记·陈涉世家》)称“(陈涉)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

”【39】国号为张楚,取义“张大楚国”,都陈县。

复楚旗号一出,项羽、刘邦、英布等各路义军纷纷响应,声势大作。

秦二世二年,陈涉兵败被杀,项梁、项羽、刘邦等接过陈涉反秦复楚大旗,又重立原楚怀王之孙熊心为楚怀王,以楚王号令各路。

不久,项羽便率军击败秦军主力,进入咸阳,推翻秦朝,自立为西楚霸王,建都彭城,国号西楚。

可以说,西楚是建立在反秦复楚这个大文化背景的群众基础之上的,没有这个广大而又坚实的基础,秦朝不可能迅速灭亡,项羽也不可能成为霸王。

我们认为,西楚建立后,项羽出于反秦复楚的政治需要,首先要改变秦朝的郡县制现状,实行诸侯分封制。

他在将秦之郡县分封给自己部将及各义军首领等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政治利益,统筹兼顾,重新分配政治权利和划分行政区域。

分封主要有三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是稳定政权的原则。

其基本思路是:

原战国秦国之地分给秦之降将,原战国齐、赵、韩、魏、燕之地分给其王室诸侯后人,唯独有意将自己的政治对手刘邦分封到巴、蜀、汉中偏远之地,以防其生变。

战国时的楚国之地则归自己及部将所有。

第二条原则是以楚国为中心的原则。

就项羽而言,反秦复楚的最终目的就是恢复楚国扩张最大时的版图,并由楚人重掌楚国政权。

战国之际楚国扩张最大时版图有“三楚”之谓,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

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东楚也。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

”【40】方回《续古今考》卷九“项羽分天下一帝十九王”条解释说:

“时越灭吴,而楚灭越,故乎吴地为东楚,又灭泗上诸侯而灭鲁,故称彭城为西楚。

以大江分,言东西对也。

楚之鄢郢为秦所侵,故今以江陵为南楚。

”③

项羽按照“三楚”地域概念,自名为西楚霸王,都彭城,辖有“三楚”中最大之地和最多人口的西楚、东楚,南楚则归其最亲信部将临江王共敖、九江王英布、衡山王吴芮三人所有【41】,此三人皆为楚人。

项羽为稳定南楚人心,平衡南楚诸侯势力范围,以便分而治之,首先打破南楚之地原秦郡县格局,将最大之郡秦九江郡一分为三,分其长江以北部分为新九江郡(治六)、庐江郡(治舒),分其长江以南部分和秦之鄣郡④为豫章郡(治南昌)。

然后再分秦末之南郡(治江陵)、长沙郡(治临湘)、黔中郡(治临沅)于临江王共敖;分新九江郡、豫章郡于九江王英布;分秦之衡山郡(治邾)⑤、庐江郡于衡山王吴芮⑥。

据此,可以推断,豫章郡可能就是项羽依据三楚之地的划分原则,在此次分封时分秦九江郡南部、鄣郡全部而新置的,归属英布九江王国,郡治即为南昌县。

第三条原则是区别对待的原则。

项羽分封还按照每人的“亲疏程度”“地位高低”“功劳大小”“出身籍贯”予以区别对待,《史记·项羽本纪》载:

“当阳君黥布为楚将,常冠军,故立布为九江王,都六。

鄱君吴芮率百越佐诸侯,又从入关,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

义帝柱国共敖将兵击南郡,功多,因立敖为临江王,都江陵。

”【42】

论“亲疏”,吴芮原为百越番君,但能“从(项羽)入关”,当为首,故封要害之地衡山郡、庐江郡;论地位,共敖原为楚柱国,楚贵族后代,当为首,故封楚国旧地南郡、长沙郡、黔中郡;论功劳,英布为首,又籍贯六县,故封家乡广大之地九江郡、豫章郡(包括鄣郡)。

(三)项羽设置豫章郡的理由

对项羽的历史作用,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予以了高度评价:

“然羽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

”【43】作为一代霸王,项羽为了政治需要实行分封,就必须也有能力对全国的行政区划、人力、财力作出重新规划和调整。

在此过程中,设置新郡或取消旧郡是完全必要的,而设置豫章郡就是其中举措之一。

其设置理由主要有如下三点:

1.设置豫章郡顺应了项羽反秦复楚的政治目的,有利于其稳定西楚政权。

豫章原虽为吴头楚尾之地,但战国终归楚,来之不易。

为复楚的政治需要,对秦置九江郡,项羽必变其属,实际则改秦之“鄣郡”为西楚之“豫章郡”。

2.英布、吴芮二人皆来自古豫章之地,且英布为吴芮女婿,设置豫章郡既符合以楚人为中心的分封原则,也恢复了豫章的人文地理历史旧称,满足了豫章地区百越民族的情感,有利于豫章地区的开发和治理。

3.共敖、吴芮皆分得数郡,而黥布功劳最大,能力最强,如仅分其九江一郡,必不服,故并“鄣郡”新置“豫章郡”,应属区别对待。

但英布并不满足,以为项羽分封不公,故而后来楚汉相争时,汉高帝以衡山、庐江两郡诱劝英布归汉反楚,一举成功。

总之,就豫章之地的历史归属而言,项羽分秦之九江郡设豫章郡是对“楚之豫章”的延续;就其设豫章郡的目的而言,是为了反秦复楚和诸侯分封的政治需要;而就其理由而言,设置豫章郡,更有利于实现其楚人治楚的政治主张。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豫章郡当为西楚元年(公元前206年)项羽分封英布九江王国时,分秦末九江郡南部、鄣郡而设置。

房玄龄《晋书·地理志》载:

“秦始皇并天下,以置鄣、会稽、九江三郡。

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尽有其地。

”其中鄣郡被项羽所废,其地并入新置豫章郡,汉高帝后又从九江王国豫章郡划出故鄣郡之地归刘贾荆王国。

汉武帝更名为丹阳郡。

《汉书·高帝纪》载:

“(汉高帝)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

【44】又《汉书·地理志》载:

“丹阳郡,故鄣郡。

属江都。

武帝元封二年更名丹阳。

”【45】

由于西楚建立时间十分短暂,且史料极少,历代众多史家往往以汉高帝纪年取代之,对项羽分封置郡的史实多语焉不详,或全归于汉高帝,如《汉书·地理志》所言为“高帝置”,实为不妥。

而对同一时期汉高帝所置郡却记载详细,如《史记·高祖本纪》记载:

“二年,汉王东略地,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阳皆降。

韩王昌不听,使韩信击破之。

于是置陇西、北地、上郡、渭南、河上、中地郡;关外置河南郡。

”【46】其中“河南郡”就是刘邦由秦“三川郡”更名改置的。

《汉书·地理志》载:

“河南郡,故秦三川郡,高帝更名”。

按此推理,汉高帝二年,仅为“汉王”的刘邦尚能随意置郡更名,何况西楚霸王项羽尚在乎?

因此,项羽改秦之“鄣郡”为“豫章郡”与刘邦改秦之“三川郡”为“河南郡”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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