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县住建局局长黄兵叶作客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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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县住建局局长黄兵叶作客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录

江苏省赣榆县住建局局长黄兵叶作客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录

  

访谈主题:

第4期县住建局《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节目

2011年8月11日(周四)晚上8点,县住建局相关领导作客“政风行风热线”,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访谈时间:

2011年08月03日09:

00:

00--09:

30:

00

访谈嘉宾:

黄兵叶-县住建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规划局局长

问]:

7月1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我县下一步机关作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县住建局是如何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精神的?

下一步又将采取哪能些措施呢?

有请黄兵叶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答]:

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单位全体人员和其他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了全局机关作风建设会议,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也分别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县委王书记、县纪委钟书记讲话精神,深入查找全局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同时,成立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弘扬责任文化、狠治‘慵懒散乱’”和开展机关“办事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快速行动,全力打造“规范、廉洁、公正、高效”的建设机关新形象,为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再夺全市城市建设目标考核第一创造优良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重抓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重抓多方监督,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问]:

很多群众一致反映,商品房质量经常出现问题,找开发商和住建局都没人管,我们都知道房屋交房前必须经过检验,那么检验的单位是否有责任,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答]:

对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是:

(1)在竣工验收前存在的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

(2)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年限,防水为5年,水电装修为2年,为最低保修年限,实际保修年限以保修书年限为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整改。

(3)在质量保修期以外,如果小区居民交纳维修基金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收取维修基金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对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义务的,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对我局质量监督人员不按规范监督验收的,造成质量事故,我局将严肃处理质监站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在保修期内,因商品房质量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要求开发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48号国务院令第31条)。

[问]:

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小区绿地和其他公共设施补占用,小区内环境脏乱差,小区居民意见很大。

[答]:

违法占用绿地和公共部位的情况,一种是发生在老小区,没有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区域。

我们建议老的住宅小区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根据居民的需求,选择适合本小区的物业管理。

如:

选聘物业企业实施专业化服务或者纳入属地社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等等。

详细情况可到房管处物管科、青口镇物管中心咨询。

另一种情况是发生在少数的新建小区。

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

一是业主大会可以通过《管理规约》中明文禁止的行为作为依据,以业委会的名义提起侵权之讼;二是物业公司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业主装饰、装修的禁止性条款提起违约之讼。

2009年开始,我们在全县住宅小区范围内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大家可以通过公示的内容来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拨打监督电话反映问题。

同时连云港物业管理协会网站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系统,大家可以登录系统查询你小区服务的企业、项目经理、属地投诉电话等信息。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业主,我们是小区管理的主人,我们都应当增强自律意识、文明意识,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

[问]:

某小区的一位住户的投诉,说是他们买房至今3年了,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令他们非常苦恼,又不知道怎么办,想请住建局的领导给予指点。

[答]:

这种现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我局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建设工程相关要件,督促开发企业按照约定建设工期按时完成。

二是加大监察力度,在施工过程中质监、安监、建管、规划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对违章违规事件加大查处力度,避免违章事实形成后导致验收时间延迟。

三是按照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如开发商逾期交付,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这种问题的朋友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与我局房管处联系进行咨询。

房管处联系电话:

86212252

[问]:

我想咨询一下,对经济适用房面积有什么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有没有年龄的限制,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能不能单独进行申请?

[答]:

05年实施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较大,当时国家对经适房面积还没有明确要求,直到07年国家才出台保障性住房实施意见,要求经适房面积90平米左右,07年以来,我们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来实施的。

为了让此项惠民工程能公平、公正、透明的实施,我们有严格的程序:

在申请环节上,由社区、青口镇、民政局、总工会、住建局、新闻媒体等多个部门联合把关,通过三审二公示的严格程序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在建设过程中,由发改委、国土、审计、物价等多家参与,从土地划拨、方案设计、现场施工、成本核定等多个环节把关;在房源发放中,由县纪委、公证处、新闻媒体等多家监督,通过公开房源、集中摇号、当场公示的方式公平、透明地实施,使此项工作惠及千家万户。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监督范畴,一旦出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现象,将按照退出机制和“三级倒查”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申请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我们将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监督电话:

县纪委86223030,县住建局监察室86222245。

申请经济房必须以家庭为单位且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同时还要满足:

1.县城常住居民家庭(县城常住户籍),且连续居住3年以上;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185元,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对于这位老人能否单独申请经适房还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问]:

有一些群众对招投标的公正性问题提出疑问,就这方面的问题,我们请问一下住建局是如何防止投标人陪标串标、中标企业分包转包、代理公司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保证招投标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的呢?

[问]:

串标围标问题一直困扰着招投标市场。

近年来,依据国家法律和省市有关规定,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建立资格预审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制度资格预审结果和中标结果都必须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便于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第二、建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代退制度我们设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递交,以此加大串标围标的成本和风险。

第三、安装使用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使用该系统,评标专家的抽取是随机的;评标专家的通知也由该系统独立完成。

第四、实行网上远程评标使用异地评委在异地进行网上评标,避免人为因素干扰。

去年10月份试运行,今年已全面实行。

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

应该说,串标围标、中标企业转包分包、代理公司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与我们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有很大关系。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正在着手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诚信体系信息平台,让那些弄虚作假、失去诚信的单位和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要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环境。

[问]:

住建局的质检站、安监站等下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揽私活,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挂靠施工企业拿好处等现象,群众反映颇多,最近网络连心桥也有反映,请住建局的领导给我们谈一谈,你是如何看待此类现象的?

[答]:

首先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心,你所说的问题在社会有所耳闻,在网络上也有所目睹;不否认我们局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个别人员可能存在思想素质低、吃拿卡要的现象,对此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全县机关软环境建设大会精神。

对社会上和网络上反映的人和事,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和落实,对确有吃拿卡要的人员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戒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罚等相关措施,对情节严重移交县纪委、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

请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及时与我局沟通有关人员违纪违轨问题,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

[问]:

我正在收看你们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农村的乱建,承包地自行卖买、建楼等行为你们能管吗?

或者到哪里去咨询。

[答]:

(1)承包地是不允许自行买卖的,但可以依法流转。

详情请细咨询国土部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凡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问]:

新世纪花园小区到底谁来管?

房开公司开发管理,现在成了菜园小区,脏乱差,到处丢车,没有车库,应该怎么处理?

还有物业吗?

[答]:

新世纪花园小区于1999年开始兴建,当时我国还没有实行物业管理,所以2007年组建业主的大会之前,一直由县房开公司代为免费管理。

2007年组建业主大会的时候,小区业主选择的管理模式是业主自治,所谓业主自治,也就是业主自行管理。

从目前小区管理现状来看,当时选择业主自治是不成熟,也是不成功的。

根据小区目前的现状以及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开展,前不久,我们住建局、房管处、青口镇物管中心、黄海社区居委会与新世纪花园小区业委会、部分业主代表召开了联席会议,进行了思想上沟通和业务上的交流。

近期,青口镇政府将指导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择适合该小区的管理模式。

相信在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小区广大业主的参与支持下,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新世纪花园小区一定会改造整治成功,成为名符其实的花园小区。

[问]:

小王坊村宅基地盖房需要什么手续?

[答]:

(1)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土地使用证明(土地证)、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公示10日后出具无异议证明材料(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建房外观效果图与建房户签定建房协议、填写建房申请表、草拟建房位置示意图)(3)建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现场勘查,审查建房申请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楼房建设是否符合“四统一”要求(统一图纸、统一标高、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建管所人员现场勘查后在规划图上标明勘查时间、建房位置,并签字认可后由建管所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

国土所审查土地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建管所和国土所填写完审查意见后报镇政府。

(4)镇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请意见和建管所、国土所实地现场勘查、审核意见后签字盖章。

报县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建管所在收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书面通知建房户可以开工建设,建房户在开工建设前应当向建管所提出开工申请,由建管所和国土所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按“四统一”标准放线定位。

(6)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政府做好村民建房的批后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7)村民房屋竣工后,由镇政府组织建管所和国土所对房屋进行核验,并由镇政府填写房屋验收合格单。

村民取得验收合格单后到建管所换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于私自更改建房申请内容的建房户,建管所不得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问]:

信榆花园到交房期没按时交房,如果现在去拿钥匙需补半年物业费,而且想问验房手续合格了吗?

[答]: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入住通知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作为物业费的起始时间。

8.2005年,赣马一村民购买宅基地准备盖房,办理了《新增许可证》申请表,后来弄丢了,找不到了再去办的时候却不给办了,为什么?

答复:

(1)您所说的《新增许可证申请表》,可能表述不清楚,因为我们没有这类申请表。

(2)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办理准建手续,进行建设。

以下是我们办理手续的流程及所提供的材料:

(a)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土地使用证明(土地证)、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b)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公示10日后出具无异议证明材料(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建房外观效果图与建房户签定建房协议、填写建房申请表、草拟建房位置示意图)(c)建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现场勘查,审查建房申请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楼房建设是否符合“四统一”要求(统一图纸、统一标高、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建管所人员现场勘查后在规划图上标明勘查时间、建房位置,并签字认可后由建管所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

国土所审查土地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建管所和国土所填写完审查意见后报镇政府。

(d)镇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请意见和建管所、国土所实地现场勘查、审核意见后签字盖章。

报县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建管所在收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书面通知建房户可以开工建设,建房户在开工建设前应当向建管所提出开工申请,由建管所和国土所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按“四统一”标准放线定位。

(f)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政府做好村民建房的批后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g)村民房屋竣工后,由镇政府组织建管所和国土所对房屋进行核验,并由镇政府填写房屋验收合格单。

村民取得验收合格单后到建管所换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于私自更改建房申请内容的建房户,建管所不得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问]:

太平桥路附近,83年建的住宅,现在成危房了,请问如果翻盖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答]:

按照县城民房建设规划管理规定(赣政发[2008]69号文),县城中心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个人住宅,中心城区范围:

北至沙汪河,西至祝其路(204国道或环城西路),南至朱稽河,东至黄海,经鉴定确属危房、不能居住的,可以保持原状、维修加固。

或有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屋按现行拆迁政策予以货币补偿或安置住房。

具体程序是:

首先由建房户持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到直属所填写申请建房表后,由直属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丈量现状,报县规划部门审批,经县会办公示后且无异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直属所现场放线、跟踪管理,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

房子属于拆迁房,评估后和邻居家相差太大,房子一样,但评估价格不一样,请问该怎么办?

[答]:

根据相关的救济途径,拆迁当事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评估结果公示期限内和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估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给予解释,找出差距原因。

经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也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其他估价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的,原评估结果仍然有效,重新评估费由委托人承担。

重新评估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在实际工作中,对此问题我们也十分关注,据了解其主要原因是,相关房屋的面积、结构、新旧成度、装修等方面的差异,有些差异是被拆迁人凭个人印象等原因造成的。

如发现拆迁补偿安置中有违规行为,被拆迁户可以到我局拆迁管理科反映和举报。

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如果查实相关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责任人。

[问]:

东大花园房产证未办,请问如何办理?

[答]:

东大花园只要开发商总登记申请办理完毕,均可以办理登记。

[问]:

经纬花园7年了未办房产证是什么问题?

[答]:

纬花园别墅二层、前二排约16户,因开发商材料不齐暂不能办证,其余的住户只要材料齐全均可以办理。

[问]:

房子将被拆迁,请问补偿方面该如何办理?

可否用商品房直接置换?

[答]:

今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换房子)。

货币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评估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评估价格应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结构、新旧程度、层高、朝向等因素。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换房子),征收人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问]:

丹桂苑房子刚进去住只有半年,现在房子漏水,水管也都破裂,请问这房子是如何验收合格的?

[答]:

房子漏水,水管也都破裂都是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也是较难治理的通病,但建设、施工单位必须给你进行维修处理。

你可先与开发商进行联系、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不处理,你所反映的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期限内,你可到质量监督站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质监站会到现场勘查、调查;针对问题要求开发商提出相关处理方案,督促限期整改。

工程存在问题经过施工单位自检及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验收后,把验收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成,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验收,质监站是监督验收机构,对验收的组成人员、验收组执行标准情况、验收程序、验收结论等进行监督,同时按照一定比例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查,不一定能将所有问题全部发现,一旦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会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由建设、监理单位督促施工企业逐条整改、回复整改完成报告,严重的可以判定验收不合格,继续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的主要把关单位是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问]:

领导主持人好,我是天嘉幸福城三期业主,请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子,请领导给予答复。

[答]:

“天嘉幸福城”小区已经开发销售完毕,经过调查了解,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少物业管理用房;二是天然气、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三是开发商与施工队的工程款结算出现矛盾,一拖再拖,导致施工队停止施工和拉土堵门。

为了保证购房户的利益少受损害,防止开发商回避问题,推进不力,我局暂停了该开发公司的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房产证等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购房户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购房户投诉的问题,我局及时与开发商周肆超、马健等人对接,要求他们加快处理该小区的遗留问题。

并且多次召集开发商和相关施工单位协调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许多矛盾已经化解,问题整改也在进行。

我局已经通知开发商下周务必赶回我县召开推进会,以加快验收进程。

[问]:

我是一名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经常参加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好像有串标嫌疑,请问领导如何解释这件事?

[答]:

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现象称为串标。

串标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危害性极大。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大部分都是为遏制串标围标的,与投标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串标围标,欢迎到纪委执法室和我们招标办投诉,要形成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问]:

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请问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交哪些钱啊?

[答]:

二手房买卖:

卖房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独宅独院必须有土地使用权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卖方夫妇俩人必须到场,到县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房屋转移手续,交易费用:

住宅6.00元/㎡,非住宅10.00元/㎡(买卖双方各半),登记费用:

住宅80.00元/套,非住宅550.00元/套,工本费10.00元/本,其它相关的税费请询地税局。

[问]:

请问,俺家今年也摊拆迁了,看到有的地方拆迁好今年也不给安置,俺到时候要换房子,我想问一下,过渡期限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答]: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所谓过渡期限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将旧房交由拆迁人拆除之日起至搬迁进入拆迁人提供的新安置房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8个月。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应当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对由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的,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按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问]: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也离婚了,靠干零活过日子,一直买不起房子,最近听亲戚说有便宜的经济房可买,我想问问怎么样买经济房?

还有经济房可以贷款吗?

[答]:

1.县城常住居民家庭(县城常住户籍),且连续居住3年以上;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185元;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申请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社区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针对你这种情况,请你携带你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及家庭成员相关证明到你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办理即可,咨询电话:

86226653经济房按揭贷款,我们早期已做了大量工作,商业银行认为:

经济房申购户收入不稳定,没有固定工作,偿还贷款能力不够,造成贷款风险大,没有同意贷款按揭。

今年我局和县建设银行多次沟通和协商,基本上达成按揭贷款意项,目前相关申报材料已报送市建设银行,等待审批。

[问]:

你好,我买了经济适用房,刚住了段时间发现卫生间渗水,该怎么解决?

请给个说法。

[答]:

建设部在2004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明确指出:

保修期内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如果你的房子确实属于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水,应先联系开发企业报修,如果开发企业不预维修,可到县质监站进行质量投诉登记,在7个工作日内质监站会联系开发、施工企业到现场勘察了解,查明原因,督促责任方维修处理。

[问]:

俺家在小岗村北边有一块宅基地,想盖房子留给孩子结婚,请领导说一下手续怎么办?

[答]:

根据《县城民房管理规定》,你说的位置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在此范围内如不影响规划,应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待办好土地证或土地批准手续之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

我家住河南,现在家房子年老失修,现在想反盖,请问要办哪些手续?

[答]:

按照县城民房建设规划管理规定(赣政发[2008]69号文),县城中心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个人住宅,中心城区范围:

北至沙汪河,西至祝其路(204国道或环城西路),南至朱稽河,东至黄海,经鉴定确属危房、不能居住的,可以保持原状、维修加固。

或有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屋按现行政策予以货币补偿或房屋置换。

具体程序是:

首先由建房户持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到直属所填写申请建房表后,由直属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丈量现状,报县规划部门审批,经县会办公示后且无异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直属所现场放线、跟踪管理,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

赣榆高级中学内的沙汪河怎么处理?

[答]:

沙汪河作为我县规划的唯一排污河道,由于上半年是枯水期,一部分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沙汪河,造成高级中学院内河道污染。

我局已于5月份对五里墅至高级中学段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清淤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进行高级中学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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