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国土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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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国土局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孟村县国土局主要负责土地、地矿测绘管理。
《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是行使职责的主要的主要依据;《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土地调查、登记发证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建设用地项目审批是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执法检查时保护耕地,合法用地的重要保证;宅基、土地利用、测绘、评估、储备、地矿等是土地管理的日常性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1109.7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9.74万元。
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应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10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7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38.8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70.9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为开展业务所需经费,为专项公用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109.7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931.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31.16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社保费;项目支出较2017年预算减少2900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整合。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8万元,与2017年的6万元减少了1.2万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主要原因是按车改办核定的车辆数量,实行最低定额标准,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接待任务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开源节流,持续有力保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有效维护权益,坚持管理创新,优质高效服务社会。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土地资源管理
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及时掌握全县城乡土地变更信息,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地籍管理
保持全县土地变更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为国土资源各类审批业务提供数据和图件支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掌握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后续资源的利用奠定基础
3土地利用管理
对全县地价和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为县政府宏观调控和稳定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掌握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和节约集约程度,为科学管地用地提供依据。
4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
实现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学合理;加强基础地质工作;管理好重要地质资料;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掌握地面沉降动态变化数据。
5国土资源执法与监察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将违法解决在初始、遏制在萌芽;做好重点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预报减灾
监测与评价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全面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近岸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主要入海污染源状况。
掌握我所辖海域海洋水文气象状况,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7国土资源政务管理
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8综合业务管理
提高国土资源(海洋)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9综合事务管理
提高国土资源(海洋)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4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土地资源管理
组织实施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建设用地审批,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及时掌握全县城乡土地变更信息,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土地变更调查,组织全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查掌握全县耕地后备资源。
保持全县土地变更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为国土资源各类审批业务提供数据和图件支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掌握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后续资源的利用奠定基础
总量平衡面积实测率
≥95%
≥90%
≥85%
<85%
占补平衡数据准确率
≥95%
≥90%
≥85%
<85%
总量平衡数据准确率
≥95%
≥90%
≥85%
<85%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检测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过率
100%
≥95%
≥90%
<90%
占补平衡面积实测率
≥95%
≥90%
≥85%
<85%
地籍管理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土地变更调查,组织全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查掌握全县耕地后备资源。
保持全县土地变更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为国土资源各类审批业务提供数据和图件支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掌握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后续资源的利用奠定基础
地籍管理完成率
≥95%
≥90%
≥80%
<80%
土地变更调查完成率
≥95%
≥90%
≥80%
<80%
土地利用管理
监测全县地价和土地市场动态,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对全县地价和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为县政府宏观调控和稳定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掌握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和节约集约程度,为科学管地用地提供依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70%
评价成果县级汇总与分析更新完成情况
≥90%
≥80%
≥70%
<70%
监测分析工作次数
4
3
2
<2
利用现状掌握率
≥90%
≥80%
≥70%
<70%
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监测和地热、矿泉水管理。
实现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学合理;加强基础地质工作;管理好重要地质资料;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掌握地面沉降动态变化数据。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组织实施矿业管理工作,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
为矿产开发管理工作和矿业经济分析提供数据基础;保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科学、合理、有效,把好资源开发利用的源头关;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减低勘查投资风险。
矿产勘查实施方案评审率
≥90%
≥80%
≥70%
<70%
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通过率
≥90%
≥80%
≥70%
<70%
地质勘查
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勘单位资质,组织实施全县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加强我县基础地质和地质找矿工作,服务地质勘查行业,提高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保障程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地质勘查,推进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管能力。
勘查设计工作量完成率
≥90%
≥80%
≥70%
<70%
地勘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完成率
≥95%
≥90%
≥85%
<80%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等工作。
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做好矿山督察,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储量依据,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益,掌控资源储量家底,提供宏观调控依据,为建设项目选址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保护重要地质资料成果,降低地质工作风险,减少重复工作和资金浪费。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督察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基础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环境保护
开展全县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监测,建立矿山环境动态数据库;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海洋等重要保护区与保护地。
掌握全县矿山环境动态变化,为矿山环境保护与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对重要地质遗迹进行有效保护。
矿山环境整治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遗迹保护率
100%
≥95%
≥90%
<90%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率
100%
≥95%
≥90%
<90%
矿山环境动态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和治理避让体系。
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风险预警预报率
≥90%
≥80%
≥70%
<70%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95%
≥90%
≥85%
<80%
隐患点排查核查率
≥90%
≥80%
≥70%
<70%
防治方案制定率
100%
≥95%
≥90%
<90%
地下水监测与地热、矿泉水管理
开展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服务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与数据库建设。
掌握年度全县地面沉降动态变化,为地下水压采和地面沉降防治提供基础数据。
监测数据有效利用率
形成
未形成
地面沉降监测率
≥95%
≥90%
≥85%
<80%
地下水监测率
≥95%
≥90%
≥85%
<80%
海洋资源管理
加强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综合管理工作。
管理全县海岸线,科学合理用海;保护海洋环境,减少入海污染;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海岛资源,及时掌握海洋经济发展动态。
海域使用管理
编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岸保护利用规划,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使用修复工作。
做好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监测海岸线和重要河口等空间资源利用情况。
监视监测海域使用情况信息及时掌握率
≥95%
≥90%
≥85%
<80%
海域使用监测率
≥90%
≥80%
≥70%
<70%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预报减灾
强化重点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和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开展海洋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工作,编制专项环境信息。
监测与评价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全面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近岸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主要入海污染源状况。
掌握我所辖海域海洋水文气象状况,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监测数据合格率
≥90%
≥80%
≥70%
<70%
海洋环境监测数据数量完成率
100%
≥95%
≥90%
<90%
海岛管理和海洋经济服务
加强海岛监视监测,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
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做好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
海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开发利用秩序日益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学合理。
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掌握及时。
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海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率
100%
≥95%
≥90%
<90%
海岛监视监测率
100%
≥80%
≥60%
<60%
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国土资源执法与监察
强化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国土资源执法能力。
执法检查落实在日常,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重大专项执法工作按量按质完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案件,推进国土资源基层所标准化建设。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将违法解决在初始、遏制在萌芽;做好重点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举报线索处置率
≥99%
≥95%
≥95%
<90%
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调查反馈率
≥95%
≥90%
≥85%
<80%
基础性保障项目完成率
100%
≥95%
≥90%
<90%
专项执法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国土资源政务管理
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海洋)管理保障能力。
综合业务管理
200.00
制定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研究等。
规范做好国土资源(海洋)各类规划编制和实施,用地计划、用地预审管理,绿色矿山、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海洋)工作依法行政,推动普法工作落实推进国土资源(海洋)科技的应用和推广。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做好国土资源相关综合性事务管理,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提高国土资源(海洋)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七、国有资产信息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69.151367万元(详见下表),2018年我单位没有新增固定资产。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669.151367万
1、房屋(平方米)
3298
18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3298
180
2、车辆(台、辆)
3
29.9400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459.211367
八、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
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