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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

62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

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使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和“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第三条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毕业生就业本着公正、公平、择优、自愿的原则,在学校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下,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委培或订单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约定就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在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统筹管理。

各系部成立相应的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的就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各系部的负责同志等,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意见,全面负责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1、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就业管理工作细则;

2、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用人单位报送毕业生信息情况;

3、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市场调研,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不断开发毕业生就业市场;

4、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5、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6、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计上报就业率;

7、完成主管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开展其它与学生就业指导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各系部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2、负责本系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工作;

3、进行毕业教育和具体的就业指导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推荐毕业生;

5、负责毕业生推荐表的审核;

6、负责学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的审核鉴定;

7、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第三章就业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国家按计划任务招收的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经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委培生和定单培养生按合同就业。

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从新生进校开始,贯穿整个大学学习期间,每个学期的指导侧重点不同。

第十一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程序分为:

制订工作计划、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等。

第十二条就业指导和毕业生联系就业等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

第十三条学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指导的重点是对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法规与就业形势的宣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观教育,以及求职择业技巧和职业生涯规划等训练。

第十四条毕业生就业指导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各系、各专业特点,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和实践训练等多种形式来开展。

第十五条就业指导与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好国家需要与个人发展的关系,积极投身基层建设,到祖国最需要地方去工作,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十六条各系部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做出毕业鉴定。

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各系要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第五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

第十七条学院实行学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

凡需录用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需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需求信息登记。

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过网站、宣传信息栏、广播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全院毕业生公布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第十八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

招生就业办公室和各系可通过信函、电话、信息网络和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组织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洽谈会,为毕业生择业与用人单位择人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它推荐材料。

学习成绩由所在系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毕业生持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推荐材料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毕业生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六章就业协议

第二十一条就业协议书是由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的,是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就业协议书是由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应将双方的信息准确完整的填写,同时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要签名、盖章,需要按协议书直接派遣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需要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如下:

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将协议书及时交回所在系部,经系部审核后交到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由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作为考察我院毕业生就业率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派遣第二十五条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和有关部门,按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编报就业派遣方案,经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签发报到证。

第二十七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按规定将其派遣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当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第二十八条在派遣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提出改派申请,具体请参照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的改派流程图。

第二十九条学校积极帮助残疾学生等确有就业困难的群体联系就业,对毕业半年后未就业并自愿申请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重点协调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就业。

第三十条报到证遗失,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手续补办:

1、个人写出申请;

2、在原派谴单位所在地新闻媒体上声明遗失;

3、提供报到证第二联复印件;

4、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5、持相关材料到安徽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

第八章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毕业生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

由学院将其档案转至家庭户籍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2、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对利用职权干涉毕业生就业工作或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跟踪情况1.制度制定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国家教育部1997年3月24日发布。

2.制度制定的指导思想、出发点和目的:

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使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3.制度制定的原则:

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和“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4.制度制定的过程:

(1)调研

(2)参阅兄弟院校

(3)学校召集相关部门研讨会(4)报分管领导审阅(5)征求意见(6)制定下发5.制度的内容:

6.制度宣传情况:

(1)制度出台先通过我院校园网招生就业板块宣传

(2)印发并组织各班班长集中学习,然后通过第二课堂由班长组织各班学生学习。

7.制度执行情况:

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后经院党委会议通过印发到各系部、班级,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落实,特别是在招聘会召开过程中需认真核实就业单位实际情况、审核就业单位的资质、与企业签订实习就业协议并实地到企业考察落实,以充分保障学生权益。

学生入职后,保持学校、企业、学生之间的联系,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8.制度发挥的作用:

保证了招聘信息的定期发布、校园招聘会的圆满召开并建立了100多处就业基地,特别是对个别专业进行单独招聘,使学生顺利找到就业岗位,完成人生的第一次跨越。

9.特色或创新:

(1)校企合作、与大中型企业联合开办培养班、订单教育。

(2)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之所以能连续六年都超过95%以上,与我们富有创新、灵活多样的就业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

首先是就业激励的形式多样。

主要是采用“三挂钩”的方式,即就业与系办公经费相挂钩,就业与个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就业与评优、评先相挂钩,把个人目标、部门目标与学院的整体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是就业激励的内容丰富。

既有对个人的考核目标,又有对部门的考核目标;既有对毕业生就业数量上的考核,又有对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上的要求;既有对毕业生就业率的考核,又有对就业基地建立的考核。

三是奖惩并济,以奖为主。

自2005年以来,我们一直实行“就业保证金”制度,院党政一把手带头交纳就业保证金,把所交的保证金与毕业生的就业率及奖金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实行分阶段考察就业率目标,该项措施极大地调动了院、系、班主任三级管理者的积极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四是为就业工作者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

过去由于省里没有制订对就业工作者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所以调动不了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现在也有了针对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的一套从初级到高级职称评定的标准,稳定了就业工作者的人心,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学院也制定了相关政策,对年轻的、基础较好的专职就业工作者,保送到知名高校参加各类就业和创业培训,取得相关学历的给予报销全部学费,极大激发了年轻教师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3)学院为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就业满意度。

除在进行正常的就业指导以外,还增加了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新开设了一个就业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专业咨询老师,针对那些存在就业心里障碍的同学开展个性化指导,成效显著;同时学院还对那些,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进行了具体的帮扶,一是积极为“双困生”联系用人单位,比如苏果超市专门为残疾毕业生设置了就业岗位;二是为“双困生”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就业的自信心;三是为“双困生”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与市就业管理局联系,对有就业障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实用性技术培训,比如烹饪、服装裁剪、电工电焊等技能的培训,解决了部分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10.其它方面:

(1)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

从2006年开始,学院努力建立起就业、招生、培养三者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的机制。

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实现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三个参与”、和“三个挂钩”,即深度参与专业设置、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深度参与实践教学的设计和实施;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挂钩、招生就业状况与经费分配挂钩、院系年度就业评估结果与院系年度评优挂钩。

学院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了就业较差的专业,2007年停招了“农业推广专业、文秘专业”,增设了“动漫设计专业”,2010年停招了“计算机系统维护专业”,增设了“生物技术及应用、微生物技术及应用、连锁经营管理”等与市场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专业,加大了理工类、应用型学科的招生规模。

2010年我院的理工类及应用型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占67.8%;专业设置更加符合社会需求。

(2)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我院历来重视学生的创业教育,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探索创业教育方式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创业教育,培养创业意识。

我们把创业教育作为就业指导课的重要内容,各系也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纷纷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及“创业设计”课程作为创业教育的补充。

我院把创业教育融入课堂,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中注重培养学生形成完整的创业知识结构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

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以能力培养为目标,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以职业能力为标准,设计考评体系,以校企合作为途径,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工学交替”、“2+1”、顶岗实习等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渐成熟,“联合办班”,“订单式”等工学结合模式正有序推进。

为学生以后创业打下基础。

二是整合校企资源,搭建毕业生的创业平台。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优秀的企业家走进校园,走近学生,言传身教,不仅能让学生在企业家精神下感悟成长,还能让毕业生感知企业,感悟职业;同时还坚持走出去,主动与那些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企业联合,让企业为学生提供创业机会和创业项目,并给予资金和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高科技示范园、富康实业集团等一批用人单位已成为我院大学生创业实践的基地,为更多的大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了平台。

三是鼓励支持毕业生开展各类形式的创业活动。

学院对参加、开展各项创新活动,从经费、人员、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发挥学生会、专业社团的作用,利用校内外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创业体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学生科技、创业社团建设,组织模拟创业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业激情,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二篇:

毕业生就业回访制度

毕业生就业回访制度

为了更好的为学生提供服务,为我校教育教学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使我校职业教育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为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和宗旨

1、了解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他们对我校专业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式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我校调整专业设置和开设课程提供参考依据。

2、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总体评价和要求,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

二、调查内容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1、毕业生在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表现和敬业精神。

2、毕业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3、各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的适用性。

4、毕业生对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6、先进典型事例与材料。

7、对社会的贡献。

三、途径和方法

1、通过实地走访用人单位、电话沟通、信函沟通、网上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生与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掌握毕业生的情况,对其中的重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向学校提交调查报告。

2、此项工作由就业办公室负责,学生处和毕业班班主任辅助共同完成。

3、此项工作一般在学生就业一个月和一年分2次开展。

四、后期工作

1、按用人单位分别建立档案,分析总结就业工作不足,予以完善。

2、递交关于学校教学设置的建议。

3、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在适当的时候邀请优秀毕业生回校为在校生作就业讲座。

4、与用人单位洽谈后续招工事宜。

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

就业办公室

第三篇:

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就业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1)毕业生就业门户网站:

建立公共信息窗口和各应用系统的入口,实现一站式登录、信息分类显示、各级各类就业网站的链接以及门户网站后台管理。

Ø注册用户登录:

可在内部各独立应用系统之间自由切换,无需进行重复登录,以实现各应用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

Ø资讯信息的分类展示:

最新公告信息、毕业生推荐、最新职位信息、最新调查、就业政策与法规、指导培训信息和实习兼职信息等。

Ø记录校内、校外招聘会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发布,并可控制有权查询的对象。

Ø信息的搜索:

提供企业与职位信息的快速搜索和高级搜索,提供毕业生的快速搜索和高级搜索。

Ø网站的链接:

提供对全国、全省及各地市就业职能部门、高校、重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超级连接。

Ø其他服务:

提供企业自我宣传、就业形势与相关热点问题的调查反馈等。

2)就业信息中心:

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统一的数据中心,包含毕业生基础数据、企业基础数据、职位数据、中介机构数据、就业方案数据等,通过就业信息中心为系统内部各应用系统

所共享,并通过统一的数据互操作接口规范实现与外部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Ø毕业生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补充信息、教育经历、培训经历、实践经历、语言能力、自我评价、求职意向、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证书、求职信、附加信息、成绩表、毕业生自荐书、简历模板、简历内容设置、简历预览、Email发送等。

Ø企业单位信息服务:

单位注册、院系介绍、人才搜索等

3)办公管理:

就业办公管理和就业数据的监测、统计、分析与预测。

4)毕业生管理:

基本资料、证明材料、自荐材料、推荐材料、签约材料(包括签约、毁约等)以及档案管理等。

5)数据统计、查询与分析:

签约情况、就业情况、就业率等查询。

6)就业咨询服务:

职业咨询与就业指导,对学生分级进行就业指导与培训服务。

7)离校管理:

离校流程、离校手续、户籍迁出登记、信息查询统计等。

第四篇:

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

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的工作现状和发展情况,了解毕业生对我院就业工作的总体评价以及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程度,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我院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

同时跟踪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状况,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宗旨与目的

1.调查宗旨。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为我院毕业生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详实的参考意见。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2.调查目的。

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了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我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同时,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促进我院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完善我院办学特色。

二、调查方法与内容

1.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进行,辅之以毕业生座谈会、优秀校友报告会等方式。

2.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毕业生进入社会后的就业状况(包括就业创业情况、签约情况、升学情况、就业地点、待遇福利、就业单位性质、工作岗位等)、就业观念(就业意愿、择业因素、期望值等)、对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满意度,以及对就业工作和对母校的总体评价和建议等。

3.用人单位调查。

主要调查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实际评价(包括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职业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技能、综合评价)、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评价(包括对我院课程设置、教学改革以及就业创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需求情况。

4.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积极推荐我院毕业生,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了解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状况,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调查范围与要求

1.毕业生跟踪调查是学校毕业生工作的延续和深入,每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于每年11月启动,覆盖所有专业的毕业生。

要求参与率不得低于80%,有效样本率不得低于40%。

2.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牵头,确定调查时间、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负责对各系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掌握我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负责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当年12月下旬形成初步调查报告,次年1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当就业质量报告;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建议和意见;负责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

3.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由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每届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动员当届毕业生参与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

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建立跟踪联系网络,建立跟踪调查数据库,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本信息来源。

四、调查结果汇总与利用

1.根据跟踪调查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撰写就业质量调查报告;同时注意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努力把就业质量报告做成学校的特色品牌。

2.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促进我院就业创业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

3.通过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评价,促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改革,从而促进我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我院的社会声誉。

4.建立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数据库和专用QQ群,在毕业生离校后的半年内,过电话、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

本制度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

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

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现状和发展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就业工作要求和学生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坚持实事求是、服务学生的原则,客观、公正、有效的反馈学生就业信息。

第二条调查目的。

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了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我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同时,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促进我院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完善我院办学特色。

第三条调查方法与内容

(一)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进行,辅之以毕业生座谈会、优秀校友报告会等方式。

(二)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毕业生进入社会后的就业状况(包括就业创业情况、签约情况、升学情况、就业地点、待遇福利、就业单位性质、工作岗位等)、就业观念(就业意愿、择业因素、期望值等)、对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满意度,以及对就业工作和对母校的总体评价和建议等。

(三)用人单位调查。

主要调查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实际评价(包括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职业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技能、综合评价)、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评价(包括对我院课程设置、教学改革以及就业创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需求情况。

(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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