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行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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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运行实施方案

发挥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简称助联体)在落实“弱有众扶、助力共富”的枢纽平台作用,推动“孝善邻里”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走向深入,根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建统领、统筹协同、数字赋能、需求牵引的原则,高标准推进区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及实体化运行,深入实施“孝善邻里”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实现“救助+服务”转型发展,有效形成“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的“浙有众扶虞你共扶”新格局。

二、建设标准

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应按照“八个有”要求,选择在建筑低层部分,可与其他服务类阵地融合。

(一)有覆盖三级的组织架构。

区级应建设实体化枢纽平台,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服务站点。

(二)有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

区级助联体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200平方米,乡镇(街道)服务站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可与乐龄中心、社工站、文化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类阵地融合建设,村(社区)服务点应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固定服务点开展工作。

(三)有统一明显的标识标牌。

区、乡镇(街道)助联体应在建筑物门口或室内醒目处,悬挂“三统一”(统一logo、统一名称、统一室内外标识)的标识标牌,区级助联体应在附近的交通干道或主要路口设置导向标识。

(四)有相应适当的工作人员。

区助联体配备专职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点由民政助理员、社会工作者、民政协理员、网格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兼任或者协理,人数可按实际需要配备。

(五)有合理分布的功能区域。

区级助联体、乡镇(街道)服务站办公场所内部应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日常办公区,区级助联体应在办公场所内设置共富议事区、资源调度区、能力培育区、场景体验区、成果展示区等。

(六)有对外公开的服务信息。

区级助联体、乡镇(街道)服务站应在建筑门口对外公开工作时间,在综合服务窗口公开服务热线,在“浙有众扶”服务端公开发布服务项目。

(七)有满足需要的设施设备。

区级助联体应配置服务一体机、展示屏等设备,乡镇(街道)服务站应配置电脑等办公设施设备。

(八)有统筹集成的资源清单。

在“浙有众扶”应用资源库中建立并动态更新力量清单、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汇集困难群体救助服务结果至幸福清单。

三、运行机制

(一)打造汇聚多元帮扶力量的枢纽平台。

1.通过议事会商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力量,实现救助力量的有机联合、优势互补。

区、镇两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开展政策衔接、项目布局、资源配置等工作。

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建立助联体月度轮值机制,开展个案会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工作;2.通过微公益创投、慈善公益基金、购买社会服务、运营空间共享、救助服务品牌赛比等方式,将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的物资、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志愿服务、技术培训、创业就业等各方力量予以汇集,实现社会资源深度联合。

(二)打造精准定位有效衔接的供需平台。

推动“孝善邻里”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走向深入,依托“浙有众扶”应用与“邻里救”应用,从建强服务队伍、融合服务阵地、建立应急机制等方面发力,实现服务力量的有效整合;从拓宽服务群体、量化评估指标、挖掘潜在需求等方面发力,实现困难群众需求的精细化管理,落实“一户一档”;从细化结对帮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调度等方面发力,实现救助帮扶服务的多层次、差异化供给,落实“一档一策”。

(三)打造救助资源项目化供给的集成平台。

1.服务项目化。

区助联体应以需求为导向,对助联体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规范项目产生、发布、实施、评估全流程。

以“浙有众扶虞你共扶”为服务品牌,融合建设一批多层次、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并独立培育1-2个全域性的服务项目;乡镇(街道)助联体应统筹老年食堂助餐服务、养老服务“爱心卡”机制、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医养结合“健康管家”服务场景等民生实事工作,通过业务协同、资源转介、数据共享等方式,融合建设一批服务项目,同时,结合地域特点,孵化1到2个精品服务项目,形成一批“一地创新、全域推广”的实践范本。

2.资源清单化。

聚焦困难群众基本社会救助、特殊群体救助、民生事项帮扶补助、社会力量帮扶,系统集成政策、有效整合资源,着力推出并不断完善《**区“救助一件事”政策清单》。

3.业务集成化。

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机制走向深入,实现社会救助“咨询、申请、核对、认定、救助(服务)、监测”一个流程管理、一件事办结、一站式完成;推动浙江省大救助系统与浙里有善信息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救助+慈善”救前查询、对象推送、救后反馈、无缝衔接的集成服务新格局。

(四)打造帮扶力量聚能赋能的培育平台。

1.建立常态化救助帮扶主体交流培训机制。

区、镇两级助联体应定期开展工作专业培训、政策培训、系统应用培训,实现救助帮扶队伍力量培育。

2.建立常态化激励评价机制。

积极探索创建正向激励、导向鲜明、促进运行的激励措施,通过评先评优、典型选树等方式,对助联体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褒扬激励,营造群众认可、价值认同、向善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四、日常管理

(一)机构管理

1.区助联体主要负责实施日常工作,包括统筹调度资源、组织议事会商、策划对接项目、培育专业队伍、推动品牌打造。

2.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以“孝善邻里”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为抓手,落实当地困难群众需求排摸、资源链接、项目落地、业务办理。

3.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以民生服务队伍为依托,做好探访关爱、清单送达、主动发现、代办咨询、志愿服务等工作。

在各级助联体综合服务窗口设立接待窗口,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代办咨询等服务制度。

(二)人员管理

1.区级助联体负责人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其他部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定期派人参加,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

2.乡镇(街道)服务站负责人可由社会救助相关办线在编人员兼任,应配备1名专职人员;

3.村(社区)可以由在职工作人员兼任或者协理,依托民生服务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严格工作人员入口把关和岗位管理,落实协同部门驻岗轮值制度,加强助联体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参训不少于2次。

(三)项目管理

1.项目产生。

收集、分析困难需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议事会商形成具有精准性、科学性、可行性的项目需求。

建立“微心愿”审核规则,实施个性化帮扶。

2.项目发布。

在“浙有众扶”应用上架发布项目,并同步在助联体线下公布。

3.项目实施。

按照“需求产生—需求调查审核—供需匹配—服务派发—服务实施—结果反馈”的流程,建立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制度,实时掌握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效和反馈结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4.项目评估。

通过工作绩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取得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对执行项目效果不佳、满意度不高的项目,予以调整或下架。

5.项目培育。

建立项目实施机构常态化赋能培育,引入优秀组织、优秀项目、优秀人才为项目实施做好专业督导和示范,确保项目顺利承接、有效开展。

对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合作运营等方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或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无偿低偿的专业服务。

(四)资金管理。

乡镇(街道)要统筹使用好经区级考评下拨的助联体建设运行补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运营补贴、社工站运营补助等民生经费,争取区社会组织专项发展基金(微公益创投)、区“娥江晚晴”康养公益慈善基金补充支持,统筹用于助联体救助服务工作,资金使用按各类资金相应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运行和实施,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助联体开展工作。

(五)系统管理。

助联体工作依托“浙有众扶”助联体综合应用场景与**区“邻里救”应用开展,要把民生服务效能与队伍建设、人员管理、服务运行的数字化融入结合起来,做好对工作人员、探访服务人员、结对人员的登记注册、培训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推送,及时发现和收集困难群众线索和热点需求,第一时间介入并化解。

五、奖励考核

(一)考核方法。

乡镇(街道)助联体考核评价工作由区助联体在周期内分阶段开展(按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为一个考评周期),考评采用绩效跟踪、路演宣讲、台账评估、数据量化、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通过品牌赛比、中期评估、末期评估三个环节综合评定,考评结束后下拨运行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

中期评估通过后(见附件1),将按每个站点3万元的标准集中下拨前期补助经费。

同时,考核周期结束时根据排名予以奖补(见附件2)。

1-6名奖励9万元,排名7-12名奖励6万元,排名13-17名奖励4万元,排名18名及之后的不再进行奖励。

(三)奖励机制。

对在救助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带动社会效益明显的服务项目及其团队和个人,通过品牌赛比予以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出台。

(四)资金使用。

助联体运行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使用支出需经乡镇(街道)集体研究。

使用范围包括:

关爱帮扶弱势群体的支出;开展集体类关爱活动的费用;购买社会组织救助服务项目;助联体运行经费;民生保障类宣传资料印制、宣传片制作;创设镇街级民生公益创投项目等。

附件:

1.《**区助联体建设运行中期评估表》

2.《**区助联体建设运行量化评估表》

附件1:

**区助联体建设运行中期评估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内容要求

分值

建设保障

(6分)

选址要求

1.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选在建筑低层部分,出入口明显、服务对象集中、交通便利、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可与其他服务类阵地融合建设,得2分;

2.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以工作服务覆盖为主,可与其他服务类阵地融合建设,得1分。

3

面积标准

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得1分。

1

标识设置

在乡镇(街道)助联体建筑物门口或室内醒目处悬挂标识标牌、助联体标语,得1分。

1

场地布局

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设置面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综合窗口,并对外公布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热线,得1分。

1

组织运行

(11分)

组织架构

1.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职责包括困难需求排摸、在地资源链接、实施落地项目、开展救助服务等,得2分;

2.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职责包括探访关爱、清单送达、主动发现、代办服务等,得2分。

4

人员配备

1.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负责人由乡镇(街道)相关办线在编人员担任,并落实管理职能,得2分,引导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协同参与补充工作队伍力量,得1分;

2.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由民政协理员、网格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兼任或者协理,得1分;

3.落实镇村“娥江先锋”民生服务队职能,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得1分;

4.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助联体站、点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工作实操等集中培训交流不少于1次,得2分。

7

服务支撑

(53分)

运营机制

1.熟练应用助联体综合管理功能,全面梳理、动态维护、科学应用供需信息,得1分。

2.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规范项目产生、发布、实施、评估等专业化全流程管理,得2分,无法提供资金凭证的不得分(合同、发票、文件等);

3.充分发挥镇街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整合资源、协同解决群众复杂性、综合性的困难问题,每召开一次会议,得1分,最高得2分。

5

项目服务

1.乡镇(街道)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弱势群体半年不少于3次,得6分,每少1次扣2分;

2.收集、分析困难需求,组织议事会商,形成具有精准性、科学性、可行性的项目需求,得1分;

3.开展“微心愿”项目,并建立“微心愿审核规则”,得1分;“微心愿”项目服务在册困难对象兑现人次数占总人数达7.5%以上,得5分,每少1%扣1分,低于5%,不得分。

13

资源统筹

1.抓好“浙有众扶”系统应用。

实时更新、归集救助各类信息数据,得1分;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率、困难群众探访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100%,得9分,每少1%,扣1分;

2.抓好“助联体”应用场景。

在“助联体”应用场景发布救助帮扶项目不少于3个并且每个项目可执行数不低于20个,得3分,每少1个扣1分;及时分发、审批需求,做好资源供需对接,匹配率达100%,得2分,匹配率每少0.1%扣0.1分,低于98%不得分;救助帮扶人数不低于在册困难群众人数的42.5%,得5分,每少1%,扣2分,低于40%不得分;上架项目执行比率不低于42.5%,得5分,每少1%,扣2分,低于40%不得分;并督促项目承接单位落实相关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9%以上,得5分,每少0.1%,扣0.5分,满意率低于98%不得分;服务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占比超过1%扣1分;

4.协同镇街各职能办线,广泛链接整合救助服务项目,得5分。

35

资金保障

(15分)

资金管理

区下拨的探访关爱补助资金执行率为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不超过4分;

4

用于助联体运营的投入资金不低于10万,得4分,没少1万,扣1分,低于6万,不得分;其中服务项目投入运营资金不低于5万,得3分;

7

有明确的助联体运营服务合同,与其他站点融合运营的得2分,单独运营的得4分。

4

成果展示

(15分)

服务宣传

相关做法获得区级媒体宣传推广1次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市级媒体宣传推广1次得1.5分,最高得3分;获得省级部门进行宣传推广应用,最高得1分。

7

服务成果

立足地域优势,紧扣助联体工作,形成社救工作服务品牌项目至少1个,得4分;形成典型案例,并报送助联体,若提交且过初审得2分,提交但未过初审或未提交不得分;获省级部门单位“优秀案例”“优秀服务项目”慈善奖等评选肯定认可的,得2分。

8

“孝善邻里”探访关爱

抓好“邻里救”系统应用。

摸排非在册对象人数超过100人得2分,每增加50人加1分,最高得12分;根据要求分类实施弱势群体探访关爱服务,非在册对象探访率达到80%以上得3分,探访率每高5%加0.5分,最高得5分;收集服务对象需求入录系统,“邻里帮”化解每季度高于30条,得0.5分,最高得2分;形成N对1结对联络机制,有五类以上帮扶主体共同参与结对帮扶的,得3分,每少一类扣1分,少于两类不得分,覆盖率达80%,得2分,每少5%扣0.5分;“结对帮”化解每季度高于10条,得1分,最高得4分;通过微心愿项目化解非在册对象需求达10个以上,得2分。

30

备注:

中期评估得分不低于65分,为评估合格。

附件2:

**区助联体建设运行量化评估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内容要求

分值

建设保障

(6分)

选址要求

1.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选在建筑低层部分,出入口明显、服务对象集中、交通便利、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可与其他服务类阵地融合建设,得2分;

2.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以工作服务覆盖为主,可与其他服务类阵地融合建设,得1分。

3

面积标准

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得1分。

1

标识设置

在乡镇(街道)助联体建筑物门口或室内醒目处悬挂标识标牌、助联体标语,得1分。

1

场地布局

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设置面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综合窗口,并对外公布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热线,得1分。

1

组织运行

(11分)

组织架构

1.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职责包括困难需求排摸、在地资源链接、实施落地项目、开展救助服务等,得2分;

2.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职责包括探访关爱、清单送达、主动发现、代办服务等,得2分。

4

人员配备

1.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负责人由乡镇(街道)相关办线在编人员担任,并落实管理职能,得2分,引导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协同参与补充工作队伍力量,得1分;

2.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由民政协理员、网格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兼任或者协理,得1分;

3.落实镇村“娥江先锋”民生服务队职能,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得1分;

4.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助联体站、点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工作实操等集中培训交流不少于2次,得2分。

7

服务支撑

(53分)

运营机制

1.熟练应用助联体综合管理功能,全面梳理、动态维护、科学应用供需信息,得1分。

2.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规范项目产生、发布、实施、评估等专业化全流程管理,得2分,无法提供资金凭证的不得分(合同、发票、文件等);

3.充分发挥镇街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整合资源、协同解决群众复杂性、综合性的困难问题,每召开一次会议,得0.5分,最高得2分。

5

项目服务

1.乡镇(街道)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弱势群体全年不少于6次,得6分,每少1次扣1分;

2.收集、分析困难需求,组织议事会商,形成具有精准性、科学性、可行性的项目需求,得1分;

3.开展“微心愿”项目,并建立“微心愿审核规则”,得1分;“微心愿”项目服务在册困难对象兑现人次数占总人数达15%以上,得5分,每少1%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13

资源统筹

1.抓好“浙有众扶”系统应用。

实时更新、归集救助各类信息数据,得1分;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率、困难群众探访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100%,得9分,每少1%,扣1分;

2.抓好“助联体”应用场景。

在“助联体”应用场景发布救助帮扶项目不少于3个,得3分,每少1个扣1分;及时分发、审批需求,做好资源供需对接,匹配率达100%,得2分,匹配率每少0.1%扣0.1分,低于98%不得分;救助帮扶人次数不低于在册困难群众人数的85%,得5分,每少1%,扣1分,低于80%不得分;上架项目执行比率不低于85%,得5分,每少1%,扣1分,低于80%不得分;并督促项目承接单位落实相关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9%以上,得5分,每少0.1%,扣0.5分,满意率低于98%不得分;服务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占比超过1%扣1分;

4.协同镇街各职能办线,广泛链接整合救助服务项目,得5分。

35

资金保障

(15分)

资金管理

区下拨的探访关爱补助资金执行率为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不超过4分;

4

用于助联体运营的投入资金不低于10万,得4分,没少1万,扣1分,低于6万,不得分;其中服务项目投入运营资金不低于5万,得3分;

7

有明确的助联体运营服务合同,与其他站点融合运营的得2分,单独运营的得4分。

4

成果展示

(15分)

服务宣传

相关做法获得区级媒体宣传推广1次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市级媒体宣传推广1次得1.5分,最高得3分;获得省级部门进行宣传推广应用,最高得1分。

7

服务成果

立足地域优势,紧扣助联体工作,形成社救工作服务品牌项目至少1个,得4分;形成典型案例,并报送助联体,若提交且过初审得2分,提交但未过初审或未提交不得分;获省级部门单位“优秀案例”“优秀服务项目”慈善奖等评选肯定认可的,得2分。

8

“孝善邻里”探访关爱

抓好“邻里救”系统应用。

摸排非在册对象人数超过100人得2分,每增加50人加1分,最高得12分;根据要求分类实施弱势群体探访关爱服务,非在册对象探访率达到80%以上得3分,探访率每高5%加0.5分,最高得5分;收集服务对象需求录入系统,“邻里帮”化解每季度高于30条,得0.5分,最高得2分;形成N对1结对联络机制,有五类以上帮扶主体共同参与结对帮扶的,得3分,每少一类扣1分,少于两类不得分,覆盖率达80%,得2分,每少5%扣0.5分;“结对帮”化解每季度高于10条,得1分,最高得4分;通过微心愿项目化解非在册对象需求达10个以上,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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