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380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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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380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赵美丽辞职后开了一家美发店并以自己名义的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美发店的店名为"美丽一生发廊"并依法登记。
开业后不久,赵美丽因家庭原因将该美发店转让给表妹阿花经营,但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后该美发店长期拖欠A公司的染发剂货款,被A公司诉至法院。
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美丽一生发廊"
B、阿花
C、赵美丽和阿花
D、"美丽一生发廊"和赵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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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A
【解析】:
①本案属于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纠纷,《民诉法解释》第59条规定: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据此个体工商户涉诉,如果有字号的,一律将该字号作为诉讼当事人,故本案的适格被告为"美丽一生发廊"。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本案被告应当为"美丽一生发廊"。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本案被告应当为"美丽一生
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到期未还,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提供担保。
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凶甲违反调解协议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执行
B、调解书不发生效力,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C、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丙不履行调解书时,乙可诉丙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D、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但其中担保的约定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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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4节>调解的效力
【答案】:
A
【解析】:
考查案外人为调解书提供担保的情形下调解协议的生效条件。
依据《调解规定》第11条的规定,在案外人担保调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下,案外人系依据调解协议以外的担保行为而承担担保责任,其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同时当事人也不能直接基于调解书而诉请其承担责任。
3.甲基于与乙签订的服装加工机器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法院接到甲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
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应当登记立案
B、如果需要甲补充必要的相关材料,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C、甲仅仅提供了乙公司名称缩写与住所街道,该地址存在诸多类似的法人无法分辨,但是如果甲坚持起诉,则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D、如果立案后发现甲乙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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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C
【解析】:
考查立案登记与明确被告的含义。
根据《民诉解释》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124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ABD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209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提
4.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B、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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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以及第227条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的规定,AB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书面异议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错误。
5.甲携儿子小甲在某动物同游玩时,两只猴子从路边树丛中蹿出,抓伤小甲,甲支出医疗费5000元。
甲起诉要求动物园进行赔偿。
下列哪项事实应当由动物园承担举证责任:
()
A、甲与儿子小甲是否赴该动物园游玩
B、小甲被猴子抓伤是因为其用手中食物挑逗猴子,而园区内有标语禁止游客用白行携带的食物投喂动物
C、小甲是否被抓伤
D、支出的医疗费是否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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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2节>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
【答案】:
B
【解析】:
考查动物致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和《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故B项正确。
6.关于裁定和决定的比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裁定的效力高于决定
B、裁定可以救济,但是决定不可以救济
C、裁定只限于在特定的诉讼阶段作出,但决定在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
D、裁定和决定都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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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考查裁定与决定的异同。
A项错误,裁定与决定的效力是等同的;B项错误,裁定和决定都可以救济:
C项错误,裁定和决定都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作出。
7.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小学六年级的王某擅自使用父母的信用卡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礼物共计5万元,王某的父母起诉直播平台,要求法院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还礼物价款,该诉为给付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D、甲起诉乙,要求乙不得继续散播损害自己名誉的不实言论,这是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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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3节>确认之诉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的类型。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A选项中是要求返还价款,带有给付内容,应为给付之诉,所以正确:
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给付之诉的请求既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要求被告消极的不作为。
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
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8.下列情形中,法院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B、丙与丁在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和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制作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上诉人戊申请撤回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未准许戊的申请
D、甲与己的离婚诉讼中,己在二审程序中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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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3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3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37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
9.关于处分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包括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B、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放弃全部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部分或全部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C、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实体问题进行自行和解
D、在诉讼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处分权利就应当受到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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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1节>处分原则
【答案】:
D
【解析】:
考查处分原则。
ABC项正确,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故当事人的处分权应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并非不受限制。
D当选。
10.甲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准备起诉乙公司。
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
()
A、如果甲准备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
B、如果甲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5日内不起诉,则法院应当解除该保全措施
C、如果甲在起诉后准备申请证据保全,他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D、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证据的行为并使证据可能灭失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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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4节>证据保全的程序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前证据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和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9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C、D两项正确。
11.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
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2014年卷三42题,单选)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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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电子送达。
国内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电子送达方式有所区别。
《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这是国内电子送达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这是涉外电子送达的特别规定。
两相比较,注意以下几点:
(1)涉外电子送达特别规定只适用于
12.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6题,单选)
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必要共同诉讼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本案中姜某与其监护人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
作为需要担责的幼儿园而言,不是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故A项与B项错误。
最高法院《民诉解释》第67条又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C项错误,D项正确。
13.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9题,单选)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指定管辖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因此,本题中乙市B区法院不得再行移送,应当适用指定管辖,A和B选项都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参照本条规定,在适用指定管辖时,本题中某
14.面对当事人的下列做法,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的是:
()
A、李某起诉谢某要求对其进行赔礼道歉,开庭前李某又要求谢某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B、王某起诉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开庭中王某要求张某再给付带来的可得利益损失10万元
C、蒋某起诉钱某按照合同交付房屋,法庭辩论终结前蒋某又要求钱某支付自身因延迟交付房屋而需支付的三个月房屋租金2万元
D、卢大因继承纠纷一案到法院起诉卢二,法庭辩论过程中,双方言词激烈,卢大心有不服,转而要求卢二赔偿一个月前其将自己打伤人院所支出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5万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
【答案】:
D
【解析】:
考查诉的变更、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分。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而诉讼标的物则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随意变更,因为变更诉讼标的实际上要求法院对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裁判,对被告的防御和法院的审理带来困难。
《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本题中ABC选项的情形均为诉讼请求的增加与变更
15.甲因民间借贷纠纷对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乙偿还借款30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乙相应价值的财产。
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责令甲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B、甲无力提供担保,遂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人可以以其与甲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C、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甲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乙造成的损失,可以责令甲追加相应的担保:
如果甲拒不追加,可以裁定解除保全
D、甲提供担保后,乙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乙提供的担保财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1节>保全的担保
【答案】:
A
【解析】:
考查财产保全的担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财产保全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故A项错误。
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可以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形式进行,故B项正确。
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5条第3款的规定,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
16.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41题,单选)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比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同时,《民诉解释》第82条进一步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17.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44题,单选)
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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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对一审裁判的处理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在A选项中,驳回
18.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44题,单选)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8节>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的审理与裁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与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可见,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A选项错误。
本案的被申请人是抵押义务人汤姆,所以B选项错误。
据此规定,对于拍卖抵押财产的裁定,应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不能直接移交执行庭执行。
另外,《执行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
19.王某和张某就买卖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在王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张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下列有关仲裁程序正确的是:
()
A、仲裁员甲因和王某是表兄弟,张某因此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庭集体决定后支持张某的申请
B、买卖合同不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必须公开进行
C、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不能先行调解
D、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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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裁决
【答案】:
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6条规定,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所以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C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7条规定,D项正确。
20.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T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行某买卖合同。
后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Q将T起诉至A市甲区法院。
甲区法院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A市乙区法院,而乙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拒绝接受甲区法院的移送。
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本案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纠纷,所以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B、A市乙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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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移送管辖
【答案】:
B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
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A项表述为偷换概念,表述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对于合同纠纷享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不属于需要法院协商管辖权的情形,故C、D项错误。
21.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80万元。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
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280万元本金,另支付利息5万元。
为保证协议履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
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但丙公司反悔拒绝签收。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2题,单选)
A、调解协议内容尽管超出了当事人诉讼请求,但仍具有合法性
B、丙公司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
C、因丙公司反悔,调解书对其没有效力,但对甲公司、乙公司仍具有约束力
D、因丙公司反悔,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4节>调解的效力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调解。
《民事调解规定》第9条规定: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故A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