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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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财务部
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结合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一切经济往来,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进行收支,凡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一仟元以上),一律按银行有关规定(支票结算起点一佰元),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3、公司日常业务零星开支,需用现金支付的,采取个人代垫和公司预借两种方式。
采用支票结算的,采取预借方式,预借时应先填写《借款申请单》,填明借款金额及用途,经公司总经理审阅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4、借出款项原则上本地办事三日内结清所借款项,外地出差返回一周内结清所借款项。
所有借款不允许超过十日。
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公款私借,并做到前款未清,不再借支。
5、公司一切经济业务的发生,都要求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经办人在索取发票时,要求对方开具真实、完整的合法发票,包括公司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如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和经手人签名,并加盖对方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6、经办人须将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和签名,交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经出纳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如发票上未列明物品,须附卖方提供的所购物品清单。
确因工程急需用材料而无法取得相应发票时,可以卖方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严禁白条报销。
7、报销人须在发票后定明经手人、事由、日期。
8、报销人在按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粘贴好相应的原始单据后,将单据交财务部会计初审。
9、每周二、四为公司财务报销日,报销人将初审合格后的单据交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在财务部出纳处报销相关费用。
10、公司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法发票时,须由经办人出具事由,经同行人证明,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须经部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
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部门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职员。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各部门对出差人员需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数的,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1)乘座车、船、飞机费用标准和住宿、市内交通费用标准按
以下规定执行:
项目
等级标准
职级
火
车
轮
船
飞
机
其他
交通
工具
住宿费标准
市内交通费
中等以下城市
大城市
特区
一般
地区
特区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硬
卧
二
等
位
经
济
舱
按实
报销
按实
报销
按实
报销
按实
报销
按实
报销
按实
报销
部门
负责人
硬
卧
三
等
位
经
济
舱
按实
报销
160.00
260.00
360.00
10.00
20.00
一般员工
硬
卧
四
等
位
经
济
舱
按实
报销
100.00
160.00
240.00
5.00
10.00
注:
1、其他交通工具部门负责人、一般员工不包括出租车。
2、自备车辆不报市内交通费。
3、上表所列的特区是指广州、深圳、珠海、海南。
2)住宿费实行包干办法后,住宿费收据作为原始凭证,交财务部备查,无住宿收据的,住宿减半发放。
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出差人员不再凭据报销。
3)乘坐火车、汽车,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4)出差人员乘座飞机从严控制,部门负责和其他员工因工作急需,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飞机。
不符合规定而乘座飞机者,其交通费按火车票价(中铺)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5)乘座火车,符合第3)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省下的卧铺票费,按本人实际乘车硬席座位票价折算一定比例发给。
乘座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座座位票价的百分之六十发给,乘座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座座位票价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3、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0元,深圳、珠海等特区为60元(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在省内出差当日往返,且自理伙食的;公司人员在本市学习、培训,且自理伙食的,按5元/天报销误餐费。
4、出差人员经总经理批准绕道探亲,其绕道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同时按事假扣发相应工资、奖金。
5、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凭会议证明,享受会议伙食、住宿及市内交通费补助,或按公司第六十五条第1款和第六十六条标准予以补助,未经批准或无会议通知的,不得支报会议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经批准参加的会议未细分伙食、住宿等费用的,参会人员直接凭会议收费凭证据实报销费用。
6、因公调动人员住宿费、车船费按第六十五条第1款标准实报实销,行李、家具托运费,在不超过250公斤范围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7、公司派驻外地工程的员工,每年可以报销回家探亲往返交通费一次。
(交通费指火车、汽车、轮船费,不包括飞机和市内交通费。
交通费标准按第六十五条第1款执行。
)
8、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由承办部门报计划,按总经理批准的会议标准执行。
9、公司员工到项目部出差,如项目部已经承担其所有费用,出差人员不得再回公司报销差旅费。
三、岗位职责
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1、本公司会计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组织本公司财会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并从本公司的实际出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度本公司内部办理会计事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内部结算办法,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原材料,施工设备,工具管理方法等)。
3、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制度公司内部的会计岗位责任制,使公司财务部门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动作效率。
4、参加生产经营会议,参与审查或拟定重要的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思。
5、定期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年度决算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对上述资料所提供的财会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6、负责组织公司财会人员日常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负责检查各会计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负责对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8、负责搞好同公司其他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的日常会计业务。
2、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4、担负公司具体的财务会计工作。
5、负责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
6、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务主管或有关领导。
出纳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财务部主办会计审核签章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办理款项的支付。
2)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并在登记后于次日将收付款凭证返回财务部主动办会计处。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1)在会计人员制证无误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款与实存现金核对。
2)按币别和账号分开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办理各种转账结算业务,根据会计制度证受理各种票据(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填写进账单办理银行入账手续;根据会计制证签发各种票据办理付款手续。
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负责勾对银行对账单,按月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1)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2)要不断提高识别假币的能力,在工作中保持应有的谨慎,如收到假币,自行负责。
3)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1)负责登记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含票据名称,号码,领用日期,付款单位,付款用途和领票人等内容)。
2)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中的任一枚印鉴(如支票专用章或出纳专用章)。
3)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预算部
一、工程造价管理是贯穿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的管理。
因此,加强工程投标报价、工程预(结)算、工程成本控制等三大方面的管理,并逐步形成适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造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公司全体造价人员须“讲科学、按程序、重方法、高效率”完成每一项工作。
二、投标报价的管理
1、公司有投标任务时,由预算部组织公司造价人员以及拟接项目部的专职造价人员、内业人员一起对招标文件进行学习和分析,根据拟接项目部的实际情况,会同其它部门,确定投标策略,编制投标报价书。
2、及时为公司决策层提供真实、准确的造价分析。
3、预算部负责审核项目抽调人员计算的分项工程量。
4、加强同材料部门的联系和市场调研,及时掌握普通材料及新型材料的市场行情,避免由于材料价格过高或过底造成的报价失误。
三、工程预算及工程结算的管理
1、原则上工程预算及工程结算由项目部专职造价员进行编制,但公司预算部必须派专人协助办理。
预结算书必须由预算部审核后,方可盖章送交建设单位。
2、预算部分项目定专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现场经济资料的办理情况,并协助项目部完善变更价款及索赔等资料,为工程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3、公司造价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的施工图会审,从造价专业的角度提出对提高企业效益有益的合理化建议。
4、配合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审核分包工程的结算书,杜绝分包工程款的超付现象发生。
5、预算部定期组织造价人员学习本专业的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学习和讨论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造价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6、作好日常的造价咨询等工作。
四、工程成本的控制
1、为配合公司的成本管理、材料管理、劳动力管理及人工费管理。
造价人员要及时编制分阶段的工程预算书(基础、主体、装饰),并提供工料分析表。
让相关部门更好地掌握工、料、机的预算消耗量,以控制工程实际消耗量。
2、造价人员每月根据形象进度准确编制进度报表,使项目能够有效地实现量的控制和价的控制。
如进度报表中发现有造价人员人为地虚报及错报行为,将视情节予以惩处。
五、岗位职责
预算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造价人员编制并审核投标报价书。
2、负责各工程预(结)算书的审核。
3、负责分包工程合同的审核以及分包工程结算的最终审核。
4、及时为决策层提供真实准确的造价分析。
5、负责部门日常的工作安排及造价咨询工作。
6、及时组织造价人员学习本专业的政策、法规。
工程造价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书。
2、负责编制工程预算和结算以及分阶段的工程预算和结算。
3、参加各工程的施工图会审,从造价专业的角度,提出对提高企业效益有益的合理化建议。
4、定期检查项目部现场经济资料的办理情况,并协助项目部完善变更价款和索赔报告等资料。
5、按月审核各项目部工程进度报表。
6、负责审核各分包工程的预(结)算初审。
7、建立和完善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台帐。
8、服从公司和部门安排,听从调遣。
质量安全部
一、质量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2、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质量计划,提出审批意见。
3、及时掌握质量动态,作好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参加工程质量的回访。
4、负责管理工程的质量核定工作,参与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的质量核定。
5、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鉴定工作,参加样板间和样板工程的鉴定工作。
6、负责督促隐检、预检工作,核查质量保证资料,提出质量奖惩的意见。
7、协助组织本企业职工的质量培训工作。
8、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检查技术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向企业管理处统计上报各项质量报表。
二、安全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作好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安全、环保活动,作好安全生产和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组织定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安全、环保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审批,并对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和措施的行为有责任劝阻,有权暂停生产越级上告,有权起草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写出详细报告。
总工办
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1、本规定的制订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法令、法规、规范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管理手册》。
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应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一切以顾客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在质量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2、工程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序质量和工作质量三方面内容。
3、公司、各分包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各项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等。
4、公司各职能部门应贯彻执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将科学的管理方法到具体的工作中。
每个工程要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建立技术保证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制订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措施的可操作性,而主要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办理设计变更时,负责制订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6、项目工程施工中,由总工办牵头,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并监督施工中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确保工程施工中的检查,尤其要加强重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追综检查,对工程质量采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的原则,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7、总工办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质量计划,提出审批意见;负责管理工程的质量核定工作,组织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的质量核定。
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鉴定工作,参加样板间和样板工程的鉴定工作。
8、各项目开工前,必须制订、明确各级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并上墙公示于众。
工程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即由项目经理、分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现场经理、质检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组成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抓质量工作,对项目的施工质量直接负责。
9、工程项目部应贯彻执行企业年度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计划,同时项目部也须按照公司年度总体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计划,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计划,并落实质量目标责任制。
10、工程项目部应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的质量计划。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办理设计变更,制订工程的质量计划或合同项目的质量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收集资料,汇总成指导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11、工程项目部负责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其它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其他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作好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管理工作。
负责现场试验工作及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2、加强对分包的控制和管理。
建立拟定合作外、分包施工单位考核制度;经营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从合同或协议谈判开始,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首要条件,项目总承包商具有绝对的控制和管理权;使分包施工单位加以重视。
同时牢牢掌握工程施工中控制和管理主动权。
13、如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项目部应负责协调各工程专业、各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中工序交叉及相互配合工作。
督促班组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并参加签证、预检、隐检和工程验收资料;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负责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核定。
及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分包单位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签证、预检、隐检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编写、会签和收集,并统一上报项目总承包商备案。
14、对进场的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做到出厂合格证、厂家资质等级证及技术监督检验部门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三证齐全,经现场抽验合格后方准用于工程。
不允许使用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产品。
15、材料部、工程项目部应依照材料和外购成品、半成品、设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验收管理条例,把好施工材料入场关。
做好质量反馈工作、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6、总工办配合项目部组织好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
项目部各部门也必须服从总工办监督和管理。
17、总工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项目部对在建项目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配合项目部作好自检、预检和隐检工作。
对在建项目的质检竣工资料进行抽查,提出整改建议。
18、由总工办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填报质量事故报表和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和今后防范措施。
19、企业各级、各部门和分包施工单位应加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教育。
对项目制订有效的考核制度。
制定和实施质量奖惩制度。
20、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方法,见系统图如下:
质量控制方法系统图
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分包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者的安全和健康;全面履行GB/T240011996、GB/T280012001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集团《一体化管理手册》B/0版–程序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2、公司、各分包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任。
3、公司及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生产计划中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经费。
4、总工办配合公司质安部,组织定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安全、环保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项目部各部门也必须服从总工办监督和管理
5、质安部依照公司制定的中期、长期或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项目部实施,同时项目部须按照公司年度总体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地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及计划,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总工办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审批,并对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方案。
7、公司、各分包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和措施的行为有责任劝阻,有权暂停生产越级上告。
8、公司质安部和总工办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写出详细报告。
9、公司质安部和总工办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10、项目部应对发生安全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程序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1、经营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安全、环保责任。
应明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12、总工办对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审查其使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3、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环保问题负全面领导责任。
14、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并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组织并监督施工中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确保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15、在组织工程承包、聘用工作人员时,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6、公司及各分包施工单位在选用外包队时,必须及时申报,严格执行用工制度、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项目部应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用工单位要对聘用外包队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7、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18、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禁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19、项目工程工长、施工员应认真执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向班组(包括外协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控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20、项目工程安全员应指导生产班组的安全员开展安全、环保工作;检查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或上级指示贯彻执行情况。
对隐患存在较多较严重的施工现场,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
并负责整理好安全资料。
21、不同的项目工程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2、重大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如本公司为施工总承包,由公司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1、本办法只是从管理方面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具体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配备,还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项目地处的情况,以及业主要求的总工期为依据,按施工时间的紧张程度,科学的、合理的、周密的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进度、人员组织和机械安排等计划,保证工程项目按制定目标完工。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组织、技术措施,尽可能加快进度,缩短工期,争创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审定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