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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已经文化部部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目录

前言4

一、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4

(一)指导思想5

(二)发展思路5

(三)主要目标6

二、主要任务6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7

(二)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8

(三)优化文化产业布局9

(四)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11

(五)扩大文化消费12

(六)推进文化科技创新14

(七)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16

(八)健全投融资体系17

(九)强化人才支撑19

(十)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20

三、重点行业22

(一)演艺业22

(二)娱乐业23

(三)动漫业24

(四)游戏业25

(五)文化旅游业26

(六)艺术品业26

(七)工艺美术业27

(八)文化会展业28

(九)创意设计业30

(十)网络文化业30

(十一)数字文化服务业31

四、保障措施32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32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33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33

(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34

(五)加强产业公共服务34

(六)加强组织实施35

前言

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柱性的新兴朝阳产业,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主导力量,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十一五”期间,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活跃,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高涨,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行业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速,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

但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和创造力还不强,区域布局不尽合理,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离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特制订《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文化内容引导和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传播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中的积极作用。

(二)发展思路

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的思路,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谋划和启动一批具有示范性、基础性、战略性、带动性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提升产业规模和整体素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政策支撑、公共服务、投资融资、贸易合作、人才培养五大服务平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营造发展氛围,推动产业集聚,培育市场主体。

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鼓励东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倡导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实现跨越发展。

支持中部地区完善产业政策,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崛起。

引导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

文化原创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文化产业成为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

文化产业就业容量大、形式灵活的优点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产业之一。

文化消费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占城乡居民消费的比重不断提高,成为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任务

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结构布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培育文化企业、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为重点,加强内容引导,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出一批内容健康向上、深受群众喜爱、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国原创文化产品,努力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塑造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提高文化产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各类文化企业协调发展。

1.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培育合格市场主体。

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扶持、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投融资、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奖励表彰、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

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航母”。

2.扶持中小文化企业

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

简化创办手续,降低准入门槛,支持个体创作者、文化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鼓励各类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培育文化产权鉴定、评估、拍卖、经纪等机构,大力发展演艺经纪、票务销售、会展策划、版权代理、创意设计等文化企业。

(二)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

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文化生产的品质和效益,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由注重数量扩张的规模增长转变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内涵提高。

1.鼓励集聚发展

建设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开展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特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

2.促进产业融合

建立健全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工业、建筑、会展、商贸、休闲等行业融合,提高国民经济的文化附加值。

支持各类企业加大创意设计投入,提升纺织、轻工、包装等行业的文化内涵,推动创意设计向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生产延伸。

打破文化产业门类的边界,促进不同文化行业之间的联姻融合,整合各种资源,延伸文化产业链。

3.打造文化品牌

强化品牌意识,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为依托,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业。

开展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影响力评价活动,激励示范基地争创一流、扩大影响、打造品牌。

打造10个左右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

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保护创意设计知识产权。

建立健全品牌授权机制,建立文化品牌营销推广平台,扩大优秀品牌产品生产销售。

4.加强引导调控

注重引导调控,防止盲目投资、一哄而上,推动文化产业从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命名和认定的标准,严格控制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数量,强调文化内容,突出各自特色,提高发展水平。

规范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的举办,防止盲目跟风、过多过滥,造成资源浪费。

(三)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鼓励东中西部地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确立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挥各自优势,依托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建设文化产业带,支持中小城市和农村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形成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1.加强文化产业区域布局

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

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依托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

结合国家各项区域性专项规划,主动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区域发展总体框架,加快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2.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

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支持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发挥技术、人才、资金密集优势,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和城市群。

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

鼓励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科学制定功能区域规划,形成各具特色、合理分工、重点突出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支持中小城市完善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利用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产业亮点。

鼓励资源型城市合理利用其闲置旧厂房、废弃工业设施等,发展创意设计、演艺、会展、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项目。

鼓励发展农村手工艺品、民间演出和乡村文化旅游,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3.培育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

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办法,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

鼓励各地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旅游及相关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民族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重大项目,增强特色文化产业群发展的聚集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四)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向,加强内容引导和建设,建立以文化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的文化创新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新的良好环境,不断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1.坚持正确创作生产方向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着力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

引导广大文化产业工作者和文化企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社会效果,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鼓励文化创新

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把传统元素与时尚元素、民族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增强文化产品时代感和吸引力,创作生产更多优秀原创文化产品。

采取表彰奖励、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鼓励文化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生产反映时代精神、积极向上、富于感染力的作品。

鼓励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

重点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创作。

充分利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基金,加大对文化内容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3.完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文化产品的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

做好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选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引导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方向。

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支持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价值的精品力作。

实施国家动漫精品工程,支持和鼓励优秀动漫原创产品的播出、演出、出版和展览等活动。

(五)扩大文化消费

把扩大文化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以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吸引消费者,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培育文化消费习惯

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和氛围,转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观念,提高文化消费自觉性和积极性。

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

发挥文化精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带动力,激活文化消费市场。

2.改善文化消费条件

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支持建设、改造剧院等文化消费基础设施。

提高基层文化消费水平,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文化设施,鼓励机关、学校和部队的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加快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

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活跃文化消费市场。

3.促进文化消费升级

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加强文化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预测研究,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挖掘节假日和各类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提升丰富其文化内容和形式。

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

提升城市文化消费的质量和层次,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加强农村文化网点建设,扩大农村文化消费。

(六)推进文化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加强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

促进演艺、娱乐、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等传统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的提高,加快演艺、娱乐等行业基础设施的改造更新,鼓励研发与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数字娱乐、音响、灯光和舞台技术装备。

促进院线经营、文化旅游、票务销售、艺术品经营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标准化。

支持现代科技成果向传统文化产业的转移与应用,加快推进传统文化产业在内容、形式、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

抓住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等发展机遇,提升文化产业各行业技术水平。

2.加快推进新兴文化产业发展

推动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促进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新兴文化业态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新新兴文化产业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

重点加强与新兴文化业态密切相关的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发,提升文化产品多媒体、多终端传播的制作能力。

扩大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演出等在线和移动生产销售。

鼓励网络企业、IT企业和通信企业参与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3.发挥科技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实现文化产业重大技术突破和集成创新。

部署实施若干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在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联合行动计划、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中,安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科技项目。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加强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促进文化企业的技术应用与成果转化。

4.推进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认定20家左右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发展。

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各具特色的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文化科技龙头企业,在演艺、文化资源数字化、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领域,建设5个左右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的文化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对服务功能突出的平台给予资助和奖励。

(七)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一批带有全局性、引导性、公共性、基础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增强政府引导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内容引导示范,促进产业集聚、企业孵化和人才培养,推进产业和产品升级,提升产业总体素质,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专栏文化产业重点工程

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推动特色文化城市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引导各地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地、园区和文化产业群,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

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工程:

打破地域界限、市场分割,降低演出流通成本,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现演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科技化。

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

整合集成各类资源,提供可共享共用的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信息资源和中介服务,降低文化企业的创业和运营成本,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

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工程:

选择数字文化产业中关键和共性技术进行重点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数字文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数字文化产业重大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加快文化企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进程。

国产动漫振兴工程:

加大对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动漫企业和动漫产业园区发展,大力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动漫。

从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文化内涵等方面引导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方向。

推动中国动漫游戏城(北京)和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天津)建设。

国家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一批国家级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动漫产业集聚区建立动漫技术设备、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共享机制,为动漫企业提供高品质动漫产品制作支持,推动动漫领域自主创新的关键技术研发。

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工程:

培育服务于文化产业的金融市场主体,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推广,建立便捷的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实施文化产业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理论研究,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

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

继续丰富国家文化产业项目资源库,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及投融资项目的交易量,使其成为文化产业信息交流、项目合作、产品交易的综合平台,促进投资便利化。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

在藏羌彝地区实施一批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扩大民族地区就业,促进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八)健全投融资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全面对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提升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1.推进银行业全面支持文化产业

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的信贷产品,巩固和深化部行合作机制,加大文化产业信贷投放。

创新文化产业授信模式,打造文化产业全产业链信贷融资体系。

积极开展文化产业资产托管、投资理财、支付结算等配套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消费金融业务,提升文化消费层次,扩大文化消费规模。

鼓励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与文化企业对接。

2.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优质文化企业利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扩大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

加强文化企业上市的培育储备和推荐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文化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培育30家上市文化企业。

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

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引导文化企业科学利用期权、期货等多形式金融衍生品。

探索文化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

3.促进文化产业投资

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积极发挥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骨干投资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机构投资者,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积极进入新兴文化业态。

4.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配套服务

推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建设,创新文化产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总结和推广文化产业试点险种。

加强对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指导,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依法规范、健康有序”的原则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探索完善文化类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为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投融资服务。

探索创新文化产业担保方式,建立多层次文化企业投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九)强化人才支撑

以培养高素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建设文化产业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完善在职人员培训制度,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全面提高文化产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1.加强培训教育

创办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推动文化产业学科建设,以学历教育形式不断壮大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支持举办高级研修班、EMBA班、在职进修班,以非学历教育形式不断提升文化产业人才质量和水平。

积极探索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合作培养机制,建立一批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文化产业创业园、孵化器,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各国文化产业界的交流,培养国际化人才。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广大文化产业从业者社会责任感。

2.完善人才政策

通过文化名家工程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计划,培育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经营管理能力强的文化企业家队伍,造就一批文化经管名家。

鼓励各地制定文化产业战略人才指导目录,积极推动入选人才享受国家高科技人才的同等待遇,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各类人才计划。

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激励、保障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人才。

完善文化产业人才分类界定,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定。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优秀人才的政策支持,解决落户、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

(十)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

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服务职能,大力推动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推动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文化品牌,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1.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利用政府对外文化工作平台,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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