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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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
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总体目标
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领域
主要目标
1、延长妇女健康预期寿命。
――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以上。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保健健康管理在农村达到80%,城市达到率达到
90%。
――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降低妇女常见病患病率,提高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75%。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降低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死亡率。
4、保障妇女平等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
——减少妇女非意愿妊娠。
降低妇女人工流产率。
――保障流动妇女与当地妇女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5、有效控制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感染率。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60%以上。
――孕产妇乙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均达到85%以上。
6、降低孕产期妇女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7、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8、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标率达到75%以上。
9、妇女参加全民健身的人数持续增加。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设置政府
建设的标准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善乡村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畅通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
加强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重点专科建设,加大妇产科医生的培训培养力度,抓好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生专干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水平。
2、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人口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行医、非医学目的鉴定胎儿性别等危害妇女心理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3、加大妇女健康经费投入。
合理安排资金,扩大妇女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范围,解决影响妇女健康的突出问题。
探索建立流动妇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促进城乡妇女享有均等化的卫生保健服务。
4、保障母婴安全。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
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项目,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逐步提咼补助标准,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咼和稳定。
加强助产技术准入与管理,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5、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
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逐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完善妇女医疗保障,逐步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6、预防和控制妇女艾滋病、性病的传播。
针对女性重点人群加
强宣传教育,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染途径。
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全面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和治疗,开展喂
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
7、全面开展妇女生殖健康服务。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规范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积极推广安全有效兼顾预防性传播疾病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产品,提倡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拓宽避孕药具的获取渠道,强化男女两性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8、改善妇女营养状况。
大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饮食习惯。
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
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
将妇女产后抑郁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妇女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随访服务。
10、做好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增强流动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办法,保障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11、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
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
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能力。
积极发展城乡体育运动,引导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开展体育活动。
(二)妇女与教育领域
主要目标
1、在教育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5、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6、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
7、提高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比例。
――提高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比例。
――妇女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中比例达到38%。
――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
8、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2年。
——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接受成人教育的比例。
9、加大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策略措施
1、在教育工作中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考核范围。
在教育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评估中体现社会性别视角;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的妇女比例。
2、提高学校教育中的社会性别意识。
对教育工作者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体现性别平等内容,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加强妇女理论建设。
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
完善各类教育资助制度,制定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的权利。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女生助学活动。
4、加强妇女职业教育。
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
建立面向农村妇女的多层次职业教育网络体系,对农村妇女和城镇失业妇女进行创业就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
完善相关资助政策,为失业妇女、贫
困妇女、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创造条件。
重视残疾女性就业培训。
5、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保持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均衡。
通过设立专项奖学金和扩大学生助学贷款等方式,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
鼓励更多女性进入理工科领域并能够继续深造。
6、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建立完善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
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大众化、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支持用人单位为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
注重对妇女学习和创造能力,尤其是善于利用网络和现代化远程教育资源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培养,提高妇女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探索多样化教育模式,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积极为老年妇
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7、加强女性人才培养。
把培养女性人才作为实施全县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女性人才库。
加大对女性党政干部、企业管理干部的培养、培训与交流力度注重提高重大人才工程中的女性比例,改善各领域的性别分布结构;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女性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三)妇女与经济领域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提咼妇女在咼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的比例。
――提高妇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率。
2、提高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0%以上。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就业人数逐步增长。
――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就业率达到40%以上。
――城镇妇女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
――技术工人岗位等级中女性比例稳步增加。
5、提咼咼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不低于35%。
6、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等相关权益。
7、妇女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
8、发展家政服务业。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制保障力度。
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
严格执行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益分配权的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权利。
2、消除就业中的隐性性别歧视。
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妇女公平就业。
积极探索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妇女生育价值社会补偿办法。
3、加大扶持女性就业和创业力度。
通过弘扬创业精神、宣传创业典型增强妇女创业意识;通过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信息指导、开展技能培训等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通过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帮助妇女成功创业;通过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资助妇女创业;通过财政援助、购买服务等扶持零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创业。
4、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大力扶持家政服务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落实财政保障、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妇女就业。
打破职业、行业间的性别壁垒,鼓励支持妇女由传统产业向科教文卫、金融保险、网络通信、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转移。
5、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困难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对女大
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落实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
落实针对就业困难妇女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贷款等扶持政策。
消除制约农村妇女非农转移的政策和制度障碍,多渠道引导和扶
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6、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
分配制度,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业绩、实现同等价值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缩小两性收入差距,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女职工工资水平。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提高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以上。
完善女职
工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和女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8、提高农村妇女、贫困妇女和残疾妇女的经济收入。
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妇女就业,加强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制定政策措施畅通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渠道。
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组织农村妇女参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提高经营收益。
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和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
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9、落实农村妇女土地等相关权益。
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政策,清理取消与法律相冲突的村规民约。
建立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等制度。
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
主要目标
1、确保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咼。
2、确保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3、确保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4、确保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要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有所增加;担任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在2015年基础上有所增加;确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干部。
5、确保县政府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不少
于15%、20%
――提高政府机关中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
6、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咼。
7、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和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逐步提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15%以上。
――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5%以上。
9、居委会成员中女性保持一定比例。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以上。
策略措施
1、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将妇女参与
决策和管理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在法规
政策中,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村)委员会中的女性
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2、强化决策层社会性别意识。
发挥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教
学优势,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设置、师
资培育和教学研究,确保纳入主体班教学计划,确立社会性别意识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地位。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内容应纳入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训课程,增强他们在参政议政中的社会性别意识。
3、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
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把对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女性公务员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及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培训的机会。
通过学习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女干部知识层次、专业结构和领导决策能力,增强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比例,提高35岁以下处级女干部比重。
加强对女干部发展现状和趋势调研,完善后备女干部人才库,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推荐女干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
在聘用、选拔、晋升干部和录用公务员中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力口强对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监管,坚持平等竞争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保障女性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5、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加大培育和扶持各类女性社会团体的力度。
为初创阶段的女性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帮助和业务指导,发挥女性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提升女性社会组织参与和服务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
主要目标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妇女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城乡妇女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3、建立健全老年妇女社会服务体系,提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
发展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高妇女的养老服务水平。
――城镇以社区为单位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上。
――农村以村为单位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实现稳定就业的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并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建立和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实现有稳定劳动聘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6、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城乡妇女,生育妇女享有基本生育保障。
7、落实《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等权益。
8、提高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保障贫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策略措施
1、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体系。
在制定完善有关社
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中充分体现保障妇女特殊需求和合法权益,为妇女
普遍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及社会救助提供法制保障。
2、加大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水平。
确保妇女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福利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3、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
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为基础,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将所有城乡妇女纳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围。
建立健全城镇未从业妇女和农村妇女生育保障的政府补偿机制。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将城镇未从业妇女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
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4、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针对城乡妇女基本
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5、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城镇灵活就业和城乡未从业妇女基本医保参保率。
将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等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提咼报销比例和最咼支付限额。
6、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断提高城镇妇女养老保险覆盖率。
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7、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落实《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性别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的行为,减少职业病对女职工的危害。
8、完善城乡妇女社会救助制度。
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切实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妇女提供生活、医疗等救助。
支持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开展面向妇女的社会救助,鼓励慈善基金组织设立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基金。
9、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
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多渠道保障残疾妇女的基本生活,为残疾妇女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六)妇女与法律领域
主要目标
1、完善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体系,保障妇女权益的专门立法和政策制定
2、完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审查机制。
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检查。
3、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预防和严厉打击针对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针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
2、落实法规政策中男女平等原则的备案审查制度。
依法审查清
理现行法规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容。
落实立法过程中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备案审查制度。
3、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
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在制定、修改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时,广泛听取吸纳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鼓励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4、加大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
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对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检查,督促各方面落实保障
妇女权益法律、法规
5、加强普法宣传。
把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
宣传总体规划,强化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提高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6、加强保障妇女权益工作者队伍建设。
提高公安、检察、法院工作者和律师、人民陪审员、特邀检察员、特邀调解员中的女性比例。
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立法、司法、执法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强化对维护妇女权益专兼职人员的培训,鼓励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验的女性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工作。
7、依法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
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机制,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
完善集预防、打击、解救、康复和回归为一体的反拐工作机制,严惩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制贩毒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贩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打击、取缔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8、完善司法保护体系。
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家庭婚姻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要体现